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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年党课学习材料1、在什么状况下党的基层组织可以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在特别状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实行。这个规定精神对党的基层组织也是适用的。这里所讲的特别状况,主要是指:遇到某些突发性事务或自然灾难等,党的基层组织必需全力以赴处理的;任期届满时,正好须要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某项紧迫任务的;发觉党的组织有严峻问题须要进行整顿的,等等。党的基层组织如遇上述状况,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此外,由于党员外出较多,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达不到规定人数的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将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适当提前或推迟
2、到党员能相对集中的时候召开。2、对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的党龄有什么要求?依据党章规定,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需有5年以上的党龄。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需有3年以上党龄。党章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成员没有党龄要求。从实践阅历看,党的基层组织要完成所担负的任务,领导班子成员应具有肯定的党内生活阅历和党务工作阅历。因此,在酝酿提名党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委员特殊是书记、副书记人选时,应考虑到这一点。3、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对到会人数有什么要求?哪些人可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依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
3、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考虑到基层的实际状况,假如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正好等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算作会议有效。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党员因下列状况不能参与选举的,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作调动,下派熬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4、哪些党内职务的选举要进行差额选举?依据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
4、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选举产生以下党内职务要实行差额选举: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党的基层代表大会代表、党的地方代表会议需经选举产生的代表;党的地方各级委员、候补委员、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5、党内选举中哪些人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哪些人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在选举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和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代表时,正式党员(包括受警告、严峻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
5、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另外,只持有党员临时组织关系证明信和持流淌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在现所在单位实行选举时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党的各级委员会的选举中,候补委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6、在基层组织选举中,当选票数应如何确定?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时,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在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假如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7、选举中出现哪些状况要进行重新选举、另行选举和重新投票?选举中有欺瞒、贿赂、威逼或因家庭宗派势力阻碍选举人自由行使权利的,上级党组织有权作出
6、选举无效、重新选举的确定,报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执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未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五分之四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选举时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选举中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遇到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对得票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8、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时上级党组织是否可以指定某些党员作代表候选人?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精神,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时,上级党组织不能指定某些党员作代表候选人。9、党的临时组织关系转到外单位的
7、党员,能否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的精神,因参与短期培训、学习或参加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等缘由,按规定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由于党的正式组织关系还在原工作单位,在原单位党组织进行选举时,可以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鉴于出席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要参加探讨确定党内重要问题,选举党的领导机构,所以,在提名和选举党代表时,既要充分考虑代表人选的政治素养和代表性,也要考虑选出的代表能否按期参与代表大会。对于因前面所述几种缘由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的确不能按期回来参与党代表大会的党员,一般以不提名为代表候选人为好。10、受党内警告、严峻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能否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受党内警
8、告、严峻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在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在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的过程中,对于那些曾经受到过党内警告、严峻警告以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要详细分析他们的一贯表现和受到党内处分以后改正错误的状况。只有那些能够相识错误,并在实践中证明已经改正错误,在工作中做出成果,各方面表现好,得到所在党组织大多数党员的信任,的确具备代表条件的,才能够提名为代表候选人。11、在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前,选出的代表已调离原选举单位,其代表资格是否有效?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前,选出的代表在本级党组织所辖范围以内调动工作的,其代表资格仍旧有效。如已调离本级党组织所辖范围,并已将党
9、组织关系转出,则不能作为代表出席党代表大会。在这种状况下,如工作须要和条件允许,原选举单位可以补选代表。12、在什么状况下代表视为出缺?出缺后怎么办?经党员大会(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在党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出现以下几种状况,一般可视为出缺:死亡;患精神病不能履行代表职责;本人辞去代表资格,并经选举单位多数党员(代表)同意;由于各种缘由被取消代表资格;在党代表大会召开之前,调到本级党组织所辖范围以外单位工作,并已将党的组织关系转出。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出缺时,可由原选举单位补选。因时间关系来不及补选的,经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探讨确定,也可以不再补选。13、代表选出后,因特别缘由推迟召开党代
10、表大会时,是否要重新选举代表?党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之前,应仔细做好各项打算工作。代表选出之后,要根据党的委员会所作确定和上级党组织批准的时间,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如发生特别状况不能如期开会,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不能自行确定推迟召开。党代表大会代表选出之后,确有特别缘由,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推迟召开大会时,假如原来选出的代表改变不大,一般可不再重新选举代表。个别代表出缺,可由其选举单位依据有关规定补选。假如原来选出的代表变动较大,应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重新进行选举,并应向所属党组织以及原选举产生的代表说明重新选举的缘由,仔细做好工作。14、撤销代表资格须要履行哪些手续?撤销党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是
11、一项特别肃穆的事情,党组织必需慎重对待。撤销代表资格须要履行的手续一般是:假如在党代表大会之前发觉某个代表不具备资格,即由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机构提出看法,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党的基层代表大会可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提出看法,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原选举单位可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确定。假如原选举单位来不及或不同意撤换的,则应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看法,提交大会主席团会议或大会预备会议确定。基层党代表大会应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提出看法,经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后,提交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确定。代表大会闭会后,发觉代表在大会召开前确有问题,且不符合代表资格的
12、,可由原选举单位提出撤销其代表资格的看法,报经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作出撤销其代表资格的确定。15、上级党组织能否指派党的基层组织的委员会委员?不能。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这里所指的党组织的负责人,主要是指党的基层委员会(含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委员,以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至于委员会委员,则应当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得由上级党组织指派。16、受过警告、严峻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是否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对这个问题要详细分析,受留党察看
13、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不能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对于近期内受警告、严峻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虽然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提名为委员候选人,但从有利于工作和有利于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动身,这些同志一般不宜提名为委员候选人。对于历史上曾经受过警告、严峻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处分,留党察看期满后已复原了正式党员权力的党员,假如确已相识并改正了所犯错误,在工作中做出成果,得到所在党组织和大多数党员的信任,具备委员候选人条件的,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17、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不是代表的正式党员能否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召开党员代
14、表大会进行选举,在酝酿提名党的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时,不限于从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中提名。代表大会所属党组织的每一个有选举权的党员,都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18、上级党组织指派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是不是下一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当然候选人?进行换届选举时,上届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无论是经选举产生的还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的,都不能作为下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当然候选人。是否可以作为候选人,必需根据规定的提名程序,依据多数党员的看法确定。19、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时是否可以留出委员空缺?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换届选举时,不应留出委员空缺。这是因为,党内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特别
15、肃穆仔细的事情。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机构成员的名额是依据工作须要确定的,因此一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就应当根据批准的名额进行选举。在选举时,假如当选名额少于应选名额,对不足的名额应另行选举。只有在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探讨,假如多数人同意,才可以削减名额,不再进行选举。20、党的基层组织的委员会委员出现空缺怎么办?党的基层组织的委员会委员由于各种缘由出现空缺,可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在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补选。假如缺额的是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可以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补选;如从委员会委员以外选任,则应先经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为委员会委员后,再
16、经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如有必要,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指派。21、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进行选举时,参与选举人数有什么要求?依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22、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组织指派的常委、书记、副书记是否还要再经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在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组织指派的常委、书记、副书记不必再经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委、书记、副书记自然是委员会的委员,不须要再履行增补委员手续。23、地方组织选举和基层组织选举的主要不同点?
17、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十;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数,应分别多于应选人数一至二人。基层组织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地方组织选举时,参与选举的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选举。基层组织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地方组织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基层组织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地方组织进行选举时,选票上代表、委员、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姓氏笔划排列,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按上级党委批复的候选人依次排列;基层组织进行选举时,选票上代表、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均按姓氏笔划排列。地方组织选举宣布当选人名单时,代表、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得票相等者,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按上级党委批复的候选人依次排列。基层组织选举宣布当选人名单时,代表、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书记、副书记按上级党委批复的候选人依次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