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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 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快XX县县城新区的建设,规范和加强XX县县城新区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切实管好、用好建设资金,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项目基建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建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做好基本建设资金预算、会计核算、财务决算及其监督工作; (三)依法、合理、及时地筹集和使用建设资金; (四)合理控制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行公司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分工协作,按照职责明确、权责一致、程序规
2、范的管理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条XX县县城新区建设项目设立财务部。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 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0元,凡超出现金库存额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 (二)建立、健全并执行基本建设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各种银行结算凭证由出纳人员专管、专开,预留银行印鉴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员分别保管,相互牵制; (三)负责协助工程项目资金的筹集、资金的监管; (四)做好建设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做好设备采购及各项财产物资的原始记录,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工程合同分标段建立工程财务台帐,按月编制,加强管理;
3、(五)参与工程项目概预算审查、招投标活动,参与施工合同的签订、施工过程的造价控制等工作; (六)参与工程合同的审定和修改补充工作,对合同中有关财务内容的约定和规则负责审查;熟悉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严格按合同办事; (七)审查、办理工程与设备价款结算及合同款支付,加强成本核算,控制费用支出;对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期汇集实际情况,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八)收集、汇总并及时上报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和各种报表,确保各种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九)及时办理竣工建设项目的交付使用资产手续。 第二章建设资金管理 以“XX县XX”的名义到银行开立基本帐户,确保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第
4、六条各项工程开工前需将经签章的合同、协议交财务部存档和备用(包括临时工程)。无合同、无协议的项目,财务部一律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七条工程款审批程序 (一)由施工单位提供工程进度有关资料,填写拨款申请表; (二)监理公司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 (三)部门负责人审核; (四)财务部审核并提出付款意见; (五)报分管领导审签; (六)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七)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 根据合同需要预付工程款项的,审批程序同上。 第八条其他款项的支付程序 勘察、设计、监理等前期费用的支付,其程序: (一)由经办人收集资料并审核; (二)部门负责人审核; (三)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并提出付款意见
5、; (四)报分管领导审批; (五)报主管领导审批; (六)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 第九条财务部应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财经制度,不真实和不符合基建开支范围与标准的票据一律拒绝报帐。发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一)收款单位与合同签证单位名称不一致而又缺少必要的法律授权手续的; (二)未按合同规定超工程进度或超工程造价付款的; (三)工程施工或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的; (四)无工程验收单而要求支付质保金的; (五)申请手续和依据不完备的; (六)故意拖欠民工工资的;煽动民工闹事的; (七)出现其他拒付情况的。 第十条各项款项结算原则上实行银行转账支付。 首次支付工
6、程款时,由施工单位合同签订人(或法人)出具一份委托书,委托专人负责工程资金结算。委托书应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事项、工程资金转入的银行及帐号(与合同相符),并由施工单位加盖公章,委托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后,工程方能办理结算,结算时按合同约定预留工程结算 款。质保期满后经有关部门认定工程无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后再支付施工单位保证金。 第十二条财务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和现场意识,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掌握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变更、材料替换及各种与基建财务有关的资料和实际情况,力争做到跟踪到位,服务到位,管理到位,控制到位,减少
7、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十三条超预算、超合同、超进度的工程项目用款,工程科应专题报告,说明原因,报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工程管理费的管理 第十四条工程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聘请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办公场所租金、办公费、差旅费、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过桥费、牌照费、业务招待费、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严格依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22394号)执行。 第十五条严格控制各项出差和宴请招待
8、。业务招待费支出原则上不超过管理费总额的10。 出差人员预支的差旅费,应在返回单位的七天内凭单 据报销结算清楚。差旅费报销的标准参照XX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工程管理费报账程序: (一)经办人员填报费用审签单; (二)部门负责人审核; (三)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提出付款意见; (四)分管领导审签; (五)5000以下的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 (六)5000以上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七)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购置按照XX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通过政府采购。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购入应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办
9、理验收手续。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由综合部进行登记管理,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五章会计报告 第二十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季度和月度会计报告。月度会计报表在月度终了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 报告应在年度终了后十日内报送。会计报告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待摊投资明细表、管理费用明细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告须报送有关部门和单位。 第二十一条财务部应当按照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任意取舍。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