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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题一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知识整理 专题一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一、西周时期的政治制度 (一)分封制 1、目的:巩固周朝奴隶主贵族的统治。 2、基本内容:周王把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先代的贵族,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被封诸侯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有为天子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朝觐述职的义务;受封的诸侯在他们的领地,有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的独立性;受封的诸侯在自己的封疆内,对卿大夫实行再分封,封其后代为士;士以下不再分封。 3、作用:积极作用:加强了周朝的统治,开发了边远地区,扩展了统治区域,形成了全国的交通网络,形成对周王室众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使周成为一个延
2、续数百年的强国。 局限性:容易形成割据势力。 (受封诸侯有一定的独立性;生产力发展,一些诸侯国势力壮大;西周后期受破坏; 春秋时期,楚王问鼎,是诸侯对分封制的公开挑战;春秋战国诸侯争战,天子管不了; 战国末期,大部分王室土地被秦国吞并,周王室全失分封大权。分封制逐渐被郡县制取代,慢慢地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二)宗法制 1、基本内容:是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立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保证王权的稳定。 2、特点:最大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嫡长孙为大宗,其余诸子为小宗;大宗和小宗是相对而言,小宗必须服从大宗,在亲缘上是兄弟关系,在政治上又
3、是君臣关系、上下级关系;只适用于同姓贵族之间,与异姓贵族间的关系以婚姻为纽带联结起来。 3、与分封制的关系:和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制度。 4、作用: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与团结;与王位世袭制、分封制一起,构成了夏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的主体,成为我国数千年来封建统治者享受特权的凭借,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认识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神权与王权结合;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国家政治结构,带有浓厚的部族色彩;以世袭制、宗法制和分封制一起构成政治制度的主体,形成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形成权力的高度集中。 二、秦
4、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一)皇帝制度: 1、确立“皇帝”名号:秦统一后,秦王嬴政自以为功德超过传说中的“三皇五帝”,开始使用“皇帝”称号,为以后我国历代最高封建统治者沿用 2、基本内涵:由三点组成,即皇帝独尊、皇权至上、皇位世袭。为了显示皇帝独尊规定:皇帝自称朕、命令称“制”或“诏”、所用的玉印称“玺”,以增强皇帝的神圣感;皇权至上:总揽全国政治、经济、军事一切大权;中央、地方主要官员由皇帝任免;军队调动以虎符为凭据,虎符由皇帝控制、发给。皇位世袭:自称始皇,后世为二世、三世以致千万世。 (二)秦朝的中央机构 三个最高官职是丞相、御史大夫与太尉。丞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帮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
5、事;御史大夫:地位仅次于丞相,负责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兼理国家监察事务;太尉:负责全国军务,地位与丞相一样,但始皇实际并未任命太尉,而是自掌兵权。丞相之下还有诸卿,分别掌管各项具体政务,是中央政府的职能部门。 (三)郡县制 1、确立:郡县制是春秋战国时期以来逐步形成的地方行政制度。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是秦建立中央集权制度的根本性变革。秦统一后,经过两次廷辩,秦始皇采用李斯的建议,确定以郡县制代替分封制。 2、规定:郡是中央政府下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最高行政长官是郡守,对上承受中央命令,对下督责所属各县;郡的下设县,长官称县令或县长,治理民众,管理财政、司法、狱讼和兵役。郡县官吏都
6、由中央政府任免。 3、作用影响:郡县制的推行,是中国古代国家制度的一大进步,对中央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和管理,巩固国家的统一,促进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发展,都起了重大作用。 (四)中央集权制度的影响 1、对秦朝的影响: (1)随着中央集权制的建立,秦朝国力增强,疆域不断扩大,秦朝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国家,成为当时世界大国。(2)秦统一后采取了一系列巩固统一的措施,有利于封建经济文化的发展;对祖国疆域的初步奠定、巩固国家统一,形成以华夏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起了重要作用。(3)专制权威导致秦实行暴政,阶级矛盾激化,造成二世而亡。 2、对后世的影响: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基本
7、格局,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且不断加强与完善。 1分封制和宗法制的比较 2西周分封制和秦朝郡县制的比较 三、汉到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一)汉初郡国并行制 错误地吸取秦二世而亡的教训,部分地恢复了分封制。西汉初,在地方上继承秦朝的郡县制,同时又分封诸侯王国,郡国二制并行。郡的最高行政长官是守,后称太守,王国的最高行政长官是丞相。汉景帝至汉武帝逐步削弱王国势力,诸侯王被解除军政大权,只衣食租税,封国名存实亡。 (二)唐朝三省六部制 1、基础:魏晋南北朝时期,逐步形成三省体制。隋朝时三省为中央政府最高统治机构。 2、唐朝三省六部制的概况:唐朝设中书省掌决策,草拟、颁发皇帝诏令;设门下省掌审议,审核政令
8、;设尚书省负责执行政令,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相权一分为三。在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确立了三省六部制。 3、作用:三省分工明确,既有合作,又相互牵制和监督,削弱了相权,保证了皇权的独尊。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集权。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此后历朝都基本沿袭了这种制度。 (三)元朝的行省制度 1、原因:为改变宋地方无权、人浮于事的局面;国土辽阔,为加强对地方的有效管理,元朝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 2、概况:河北、山东、山西由中书省直接管理;省的最高长官是平章政事,朝廷任命,一般由蒙古贵族担任;行省拥有大权;行省之下为路、府、州、县;对边远民族地区设置宣慰司进行管理。 3、作
9、用:行省的设置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是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 (四)汉到元政治制度的特点 1、中央政治制度演变: (1)特点:相权日益分散削弱,君权日益加强。 (2)史实:汉武帝设立“中朝”,实际削弱了丞相权力。唐朝实行三省六部制,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最高长官都是宰相,后凡参加政事堂会议的其他官员也等同于宰相,实际上分散了相权。宋朝曾增设“参知政事”作为副相以分割相权。元设中书省、枢密院、宣政院,元加强皇权的最大措施在于注重从宗教方面加强控制。 2、地方管理制度演变: (1)特点:地方权力日益分散削弱,服从中央,中央牢牢控制地方。 (2)史实:西汉初地方
10、实行郡国并行制,后逐步削弱王国势力,解除诸侯王军政大权;汉武帝后期分全国为13州,作为监察区,设刺史监察诸侯和地方高官。元朝地方实行行省制度。 四、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 (一)明朝废丞相设内阁 1、废丞相 (1)原因:明太祖认为宰相统辖六部管理全国行政的制度,妨碍皇权的高度集中,会导致社会动荡。 (2)概况:1380年,杀丞相胡惟庸,同时废除中书省和丞相,以六部分理全国政务,直接对皇帝负责。并规定,以后不许再立丞相,中国的宰相制度从此被废除。 (3)影响:君主专制达到了新的高度;导致皇帝负担加重,军国大事均由皇帝个人裁决,难免偏颇、草率;导致了内阁制的创立。 2、设内阁: (1)概况: 废除宰相
11、制度后,因皇帝政务繁忙,明太祖设殿阁大学士;明成祖时,选拔翰林院官员入值文渊阁,参与机密事务的决策,内阁制度正式形成;明宣宗时授予内阁大学士票拟权; 后来内阁的地位日益提高。 (2)评价:明朝内阁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不能对皇权起到真正制约作用。 (二)清朝军机处的设置 雍正时设置,军机大臣由皇帝挑选亲信的满汉官员充任;机构非常简单;皇帝每日召见军机大臣,商议军国大事;军机大臣拟写成文,经皇帝批准,再传达给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员去执行;全国军政大权完全集中到皇帝手中,君主专制发展到顶峰。 (三)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积极影响:一方面,它有利于防止割据,抵御外来侵略,维护了国家统一
12、;有利于各地经济文化的交流,对促进民族融合起了积极作用,促进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有利于从事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兴建大型工程,奠定了中华文明的持久性。 消极影响:绝对的君主专制,难免出现失误;助长了官场因循守旧之风,同时导致官僚主义、贪污腐化之风盛行;地方人浮于事,没有相应的自主权,难以实施有效的治理;实行文化专制主义,钳制思想,摧残了文化;尤其是妨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束缚了社会生产力,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造成中国落后于西方的主要原因之一。 注意:当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达到顶峰时,西方世界已经在权力的制约与平衡的基础上初步建立起近代民主制度,从而从政治上步入近代社会,为
13、生产力的大发展开辟了道路。而中国高度集权的君主制度,严重地扼杀了社会的创造力,减缓了社会发展的步伐,是造成中国落后于西方的主要原因之一。 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发展演变过程。 1初步形成: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废分封,行县制,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2正式建立:秦统一后、为巩固统治,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确立皇帝制(确立皇权至高无上)、三公九卿制、郡县制(确立中央到地方的行政机构),颁布秦律;统一度量衡、货币和文字;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3巩固:西汉实行刺史制度;颁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解决王国问题;“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4完善:隋唐实行三省六部制,使
14、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创立和完善科举制,扩大了官吏来源。 5.加强:在中央,北宋集中军权,设三衙统领禁军并与枢密院互相牵制;立更戍法;设参知政事(副相)、枢密院、三司使分割宰相的政、军、财权。在地方,派文官作知州与州通判互相牵制;在各路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司法人员。通过以上措施,皇帝掌握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军事、行政、财政和司法等大权,铲除了封建藩镇割据的基础,加强了中央集权。 6新发展:元朝健全了中央官制,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事务;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 7空前强化:明初,废丞相;权分六部;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分离统兵权和调兵权;制定大明律,设厂卫特务机构;八股取士;地方实行三司分权。清朝增设军机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到顶峰;大兴文字狱。 8.结束: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