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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浅析隐私权法律爱护的不均衡性一提到权益的法律爱护,我们第一想到的便是“ 法律面前人人公平” 这一宪法原 就,而说某种权益的法律爱护具有不均衡性,好像和上述宪法原就相冲突,其实,这是 对上述宪法原就的误会,公平不等于平均,法律面前人人公平是指人们的法律位置平 等,是一个宏观的概念;而说某种权益的法律爱护具有肯定的不均衡性是指法律对某种 权益的爱护因爱护对象 主体 实际情形的差异性而具有肯定程度的不均衡性,这是一个 微观的概念,两者实际并不冲突,相反,这种微观上的不均衡性表达了另一宪法原就:权益与义务的一样性原就;随着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化以及法
2、治建设的深化,公民的各种个人权益日益受 到全社会的一般关注而对所谓隐私权的法律爱护关注特别突出,然而,人们对全社 会各阶层成员的个人隐私权的爱护和隐私公开程度,熟悉却是模糊的,环围着个人隐私 权的爱护因而闹出了不少笑话和司法诉讼;在当今这样一个信息化社会里,随着信息传 播手段和技术的迅猛进展,人们的隐私越来越面临着被侵害的威逼;因此,在讨论爱护 隐私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那么,什么是隐私权 .所谓隐私权是指自然人就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 内的情事不为他人知悉、禁止他人干涉的权益;它包括个人信息的保密权、个人生活不 受干扰权和私人事务打算权;作为自然人的一项人格权,隐私权在性质上是肯定
3、权,其 核心内容是对自己的隐私依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支配,其他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 务;隐私权有一个自然的“ 冤家” 公众知情权,知情权是一个外来概念,它最初主 要是指公民有权知悉、明白、猎取官方特别是政务信息的权益;与隐私权相对应,知情 权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进展,随着人们主体意识的增强,以及对各种信息资源日益扩1 / 4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大的需求,它被给予了更为宽阔的内涵;现代意义上的知情权泛指公民知悉、猎取信息 的自由和权益;现代意义上的知情权从内容上讲既有公法上的权益 如知政权、社会知情 权
4、 ,又有私法上的权益 如个人信息知情权 ,此外它仍兼涉国家权力问题;知情权与新 闻自由、制造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等权益亲密相关;从本质上讲,后面这几种自 由 或者是权益 多数与大众传播、新闻媒体紧密联系;它们产生和进展的历史,正是不断满意公众对知情权越来越多的追求的过程;人们 行使知情权的途径主要仍是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去猎取形形色色的 信息;知情权日益受关注,从而为新闻业、出版界等舆论单位准时传播信息供应了内在 的法律依据;因此,新闻自由、创作自由等被给予了很大的空间;但是,知情权以及建 立在此基础上的诸多自由权益更加展,就越能对隐私权构成威逼;这是由于,知情权及其相关权
5、益在本质上都要求尽可能多地明白主体以外的信息 包括隐私 ,而隐私权主体却要尽力爱护自己的隐私不被外界非法探悉、侵扰,使之爱护在一种稳固的消极状态,前者的能动性与后者的被动性形成鲜明对比;按心理学分析,回避某些自然的事情或人 为限制对事物的明白,反而会以最厉害的病态形式加深对这种事情的爱好,由于欲望的 力气和禁令的严格程度成正比,从这一点看,隐私权的被侵害几乎是无可救药的,从而 知情权和隐私权的冲突在所难免;这种冲突在本质上主要表达在两个层面:权益与权益 之间;权益与权力之间;对于知情权和隐私权,当二者发生冲突,法律无论是爱护哪一 方,另一方必定受损害;不过,权益与权益之间没有肯定的正确与错误之
6、分,如硬要把 二者作肯定处理或生拉硬扯地分开,是懂得的肤浅,也是法律的缺乏,这是一个问题的 两个方面;在实践中,我们不得不作出挑选,以便形成法所期望的秩序,挑选的标准只 能是利益衡量的标准;依据法律资源利益最大化原就,立法和司法都要不行防止地倾向 于最大的利益方向;这样一来,便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法律对隐私权的爱护因法律关2 / 4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系的实际情形不同而产生差异,即法律对隐私权的爱护具有不均衡性,这一点在对公众 人物隐私权的法律爱护上表现得特别突出;一般来说,公众人物是指其行为行动或言
7、论在全部或部分国民 公民 中产生效力并 影响到全部或部分国民 公民 的实际利益和个人权益的那部分人,主要包括各级国家和 党的领导人、重要经济部门的领导人、重要媒体领导者人、在知名媒体上频繁显现的对 公民产生影响的各类知名人物、其他受到社会普遍关注的人等;由于公众人物对社会的 特别影响,他的所作所为影响到了社会大众,这种影响或侵害了他们或有利他们,比如:一个国家领导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个人品德如何.正常收入渠道在何处 .有无灰色收入,他的配偶数量及子女职业状况,个人纳税的情形,现有家庭财产的状态等,这些都 是社会大众对该公众人物是否信任以及判别是否侵害了他们利益的重要依据;所以公众 人物的隐私便更
8、加受到社会的关注,社会大众也需要在肯定范畴内知道他的个人隐私并 发表评论;因此,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公众人物便不得不牺牲一部分隐私权,这 是当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发生冲突时法律作出的挑选、是法律资源利益最大化原就体 现,这同时也是法律对公民隐私权爱护具有不均衡性产生的根源;当然,社会大众对公 众人物的隐私权的知情权也是有肯定限度的,公众人物的个人隐私中那些不形成对国民 公民 有益或有害联系的那部分隐私,和一般人一样也是受法律公平爱护的;只是那些 个人隐私中对国民 公民 产生有益或有害联系的个人隐私部分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不 得不让位于公众知情权;和非公众人物相比,法律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爱护范畴要小得 多而已;随着隐私权和知情权的进展,两者只有通过不断冲突与整合,才能在对立统一之间 得到不断的完善与充实;客观的看待隐私权法律爱护的不均衡性,有助于我们更好的理 解两者之间的关系,从而更加客观的爱护隐私权;3 / 4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询问,就上中顾法律网)4 / 4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