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引论》第5章知识要点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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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哲学引论第五章学问要点第五章 伦理学“伦理学”一词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给它下定义。它的最为常常使用的一个定义,就是被表达为人的生活所依据的一种符号或一套原就。但是,哲学家并不只是从这样的意义来使用伦理学一词的。在另外一些场合,他们是把伦理学当作一种关于道德问题的争论来看待的。在这个意义上看待的伦理学,又叫做道德哲学。第一节 道德总论一、道德与行为1 是与应当。(1) 两者的概念。所谓“是”,是指实际做什么。所谓“应当”,是指应当做什么。“是”与“应当”的关系问题,是伦理学涉及的各种问题中最为复杂的一个问 题。(2) 两者的关系。由于人们实际做什么和他们应当做什么这二者之间,并没有

2、一种直接的或必定的联系,所以,在有关人的行为的道德与否的问题的判定上,重要的就不是看人们实际做了些什么,而是看人们到底应当做些什么。否就,我们就可能在一些根本性的问题的懂得上显现冲突。而为了判定什么是道德的,什么是不道德的, 我们又必需设立某种道德标准。这就是“是”与“应当”的关系。2. 应当与生存。道德只存在于人的行为和行动中,但并不是有行为和行动才能的东西就肯定有道德。只有既是有行为和行动才能的,又是有生命的,仍是有自觉的、主动的生命意识的人类,才有所谓道德的问题。而这,也将人与机器人以及动物和植物的最显著的区分。人类是在明确的生存目的支配下建立起自己的道德概念,进展出自己的道德行为的。很

3、明显,人之作为人,他的基本的特点在于他是一种理性的存在,而理性讲到底不过是一个挑选的问题。3. 应当与实现。实现是人类的行为追求的最高的东西,它代表了人与一切非人的存在,即从机器人到植物再到动物这样一个完整的存在系列的本质性的区分。由于道德是在理性分析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的基础上我们熟悉到的可能最好的存在方式,是我们的生存意志必需听从的最高目标,所以,善讲到底就是一种实现。二、道德与价值“道德”作为一个概念 ,是与道德意义上的善与恶、好与坏、是与非联系在一起的。所谓善与恶、好与坏、是与非 ,是一些有关价值评判的概念。价值判定总是建立在肯定的事实判定的基础上的。而每一

4、种事实相对于我们人而言,又都有一个对它做出价值评判的问题。一般认为 ,我们人在挑选和确定价值的时候 ,是把下面这样一些因素作为主要的依据和标准的:(1) 长久性。长久性是相对于临时性而言的。既然有长久的价值,那就意味着也有临时的价值。在与我们的挑选有关的问题上,人们总是把长久性而不是临时性摆在首位的缘由。(2) 幸福性。幸福是相对于痛楚而言的。幸福是有价值的,而痛楚就是无价值的。有价值的东西是符合我们人的需要的,而无价值的东西就是不符合我们人的需要的。对我们每个人来说 ,生活中要做的一件重要的事 ,就是要尽可能的争取幸福而防止痛楚。这种争取和防止 ,就是价值上的挑选与不挑选。(3) 杰出性。杰

5、出性是相对于粗糙性而言的,有杰出就有粗糙。杰出的东西是经得起检验的东西 ,融入了更多的精神劳动和制造性的因素于其中。相反,粗糙的东西是经不起检验的东西 ,它没有付出或仅付出了很少的精神劳动 ,也不包含什么制造性的因素。(4) 建设性。建设性是相对于破坏性来说的。建设性的作用是加强沟通,增进沟通,促进事物的整体和谐。与之相反 ,破坏性往往使事物之间、事物内部不同方面 之间的沟通、沟通、互补成为不行能。在日常生活中,建设性始终是与长久性、幸福性、杰出性、自主性这样一些基本的价值评判因素紧紧联系在一起的。(5) 自主性。自主性是相对于非自主性而言的。自主性意味着一切挑选都是我们自己做出的挑选 ,一切

6、价值都是我们经过摸索后认可的价值。反过来,非自主性意味着我们有可能接受那些被从外部强加给我们的,不符合我们的根本利益的东西。三、道德与道德观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1. 道德与评判。道德行为是个人性的,而道德就是社会性的。任何道德标准都是不同利益、不同境况、不同想法的人或人群组织相互妥协的一个结果。由于,假如没有一种大家都能认同的行为准就或道德标准,我们就不能在这个星球上共处下去。而建立一种我们大家共同认可的道德,就是解决我们人类面临的各种问题的首要的前提条件。2. 评判的相对性。道德总是与价值评判联系在一起的,由于价值评判具有主观性,因此,有关道德的熟悉就不行防止的会

7、带有某种相对主义的性质。但是,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道德准就这一事实,并不是证明白道德就只是相对的,而只是证明白在现实的社会文化中, 道德和价值的实现方式的确存在着差异,存在着由于详细的文化差异而带来的对何种行为是道德的认知的不同。3. 评判的客观性。尽管不同的文化和社会在有关怎样的行为才是符合道德的问题的懂得上存在着差异,但在对那些涉及人类生存和进展的根本性道德原就的熟悉和遵守上,它们表现出来的立场和态度却是没有差别的。有些表面看起来有着重大差别的不同社会的道德标准,在最深层上,实际上并不存在基本的的道德价值的对立。相对主义的思想方法表面看来是破除了一切对人的行为的限制(当然,有很多限制的确是值

8、得争论的),给人以极大的挑选自由,但它对相对的过分强调,使得它更像是一种肯定主义,而不是一种相对主义。其次节 道德哲学一、结果论1. 定义。所谓结果论,是指这样一种道德理论,即在考察一种行为之是否道德时,应以这一行为的最终结果或成效为其基本的判定标准。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由于结果论把一种挑选、行为、规章之是否道德的标准诉诸道德以外的因素,归结为某种非道德的结果,所以,它之作为前提在规律上又引出了两种不同的结果论理论形式:利己主义和功利主义。2. 利己主义。一般说来,利己主义可以区分为两种不同的理论形式:伦理利己主义和心理利己主义。伦理利己主义主见,一个人应当做任何符

9、合他自己的利益的事情。而心理利己主义就认为,只要是出自个人的动机、倾向和意向,即心理趋向而实行的行为,都不能认为是不道德的。心理利己主义本身又可以被分为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事实上,人总是做那些他认为是符合他自己的利益的事情,而这是我们人的本性,每个人应当永久为我的自身利益而行动。另一种观点认为,人从不做那些出于其他缘由,而不是自己的缘由,即自己认为符合自己利益的事情。从理论上看,利己主义表达出来的道德主见,可以归结到人的自我实现的方式上来懂得。所谓利己,不过是期望达到自我的实现。然而,自我实现并不表现为单个人的欲望满意或主体一己的实现,而必需是表现为整体自我的实现,即表现为全部人的欲

10、望的各个方面都得到良好的表达。假如不是这样的话,它就将引发一系列难以解决的冲突和问题:引起不同主体间利益的冲突。在道德建议方面引起纷乱。在深层上腐蚀被我们大多数人认可,且我们大多数人在日常生活中深为倚赖的共同的道德观,即以公正、公正为基础的道德原就。3. 功利主义作为一种伦理学的功利主义是指,它坚持,一种行为假如在道德上是正确的,只有当,或仅仅当这种行为能够为全部那些受这种行为影响的人带来最好的结果时才是可能的。而且,这种结果在任何其他以这种方式来行为的人那里表现出来也是如此。功利主义通常被划分为两种基本的形式,即“行为功利主义”和“规章功利主义”。所谓行为功利主义是指,一个称得上是道德的行为

11、,应当是能够给与这种行为有关的人带来最大的幸福的行为。所谓规章功利主义是指,一个能称之为正确的行 为,是那种符合了给一切相关者带来最大利益的规章的行为。而一个被认为是错误的行为,就是那种不符合这种能够给最大多数人带来最大利益的规章的行为。行为功利主义把道德行为与详细的时间、的点、境况、条件联系起来,当然考虑到了道德行为的详细性和道德打算中的个性和自由,但却增加了做出道德打算的难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度,简单姑息那些由于没有准时行动而引发的不道德的行为。至于规章功利主义的最大问题,就是它有可能带来道德打算方面的僵化和脱离实际。二、非结果论1. 定义。所谓非结果论是指,一

12、种行为的道德与否取决于事实,而不是结果。非结果论的共同特点,是把道德看作是一种先天的、肯定的东西,即一种不受任何体会性结果影响的、与人的欲望或功利无关的、预先规定着人的行为的一般规章。宗教的“圣谕 论”和康德的“义务论”,是非结果论的两种最重要的代表性理论。2. “圣谕论”。(1) 所谓“圣谕论”,是指这样一种伦理学理论,即它强调,无论什么时候,在什么情形下,一个人只应当做那些符合上帝旨意的事。凡是符合上帝旨意的行为,就是正确的行为。凡是不符合上帝旨意的行为,不管它的结果是什么,都是错误的行 为。(2) “圣谕论”的两种形式:“经典派”圣谕论和“人性派”圣谕论。“经典派”认为,上帝的神圣命令仅

13、存在于各种宗教的圣典中,只能从这些圣典来体察上帝的旨意。“人性派”就坚持,上帝的神圣命令就存在于人的自然本性中,不能离开人性来谈所谓遵守上帝的神圣命令。3. 义务论。A. 所谓“义务论”,指的是康德闻名的“义务伦理学”。它把道德内置于人的理性观念,把道德看作是由理性的意志打算的,出于人的自觉的一种善的行为,即是不计功利、不讲结果的,纯粹由一种义务感或说是动机打算的善的行为。(1) 善在自身。依据康德的观点,世界上唯独能称得上是善的东西,是我们人的和善意志。由于,和善意志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假如善被与某种条件,例如结果联系起来,那就不能被认为是真正善的。(2) 义务为善。康德进一步指出,当然从一个

14、方面看,善出自于和善意志,善是自身为善。但从另一方面看,善又表现为行为,行为须表达无功利的善,而这就是所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谓“义务”。对于道德行为来说,唯独合适的动机就是义务感。而判定一种行为之是否道德,亦应看它是否出自无功利的义务感。(3) 善之检验。有时候,我们的行为看起来是与义务相符的,在很多方面都称得上是履行了我们的道德义务,但从深层上看,它们却不能说是真正善的,不能说我们履行了纯粹的道德义务。由于,我们的行为搀杂了个人的动机,包含了某种自己的利益考虑。只有那种从来没有把行为的结果或后果放在心上而实行的出于自觉理想的行为,才算是真正的道德行为。(4) “肯

15、定命令”。我们的道德义务源自我们对道德法就的敬重,而道德法就归根到底又受制于所谓的“肯定命令”。存在着两种道德假设:一种是有条件的,如“假如你想要获得他人的敬重,那么,你就必需信守你的诺言”。另一种是无条件的,如“一个人永久都必需信守他的诺言”。很明显,前一种假设不是出自义务感的,而是受功利的道德目标引导的。而后一种假设就与行为的结果无关。康德认为,只有后一种假设在道德上才是正值的, 它应当成为我们的行为必需遵守而不能违反的无上要求,这就叫“肯定命令”。(5) 普遍立法。道德的“肯定命令”在实践中被普遍化为这样一个基本的立法原理:“不论做什么,总应当做到使你的意志所遵循的准就永久同时能够成为一

16、条普遍的立法原理”。任何一个符合道德立法要求的行为准就,都是可以将之推广于一切处在相像条件下的人的。同时,这种准就从根本上说,也是排除了将之个人化的任何可能的,即没有任何人能够超然于这个准就之外,而这就叫做“普遍化”。(6) 实践原就。“肯定命令”的可普遍化,不仅是理论上的一条普遍的立法原理,同时仍是实践中的一个以人为目的的道德原就。B. “义务论”之局限。(1) 刻板、僵化以及脱离实际。这一理论关注的只是道德判定的结构、它们的普遍化或称非个人化这样一些形式性的东西,它并没有在帮忙我们解决在实践上我们到底怎样做才是道德的方面提出任何实际的建议。(2) 把情感和个性看作是与个人的道德评判完全无关

17、的东西。(3) 一旦把康德的“肯定命令”所包含的道德原就应用到现实生活中,将遇到难以解决的冲突和问题。由于,道德打算,特殊是那些作起来非常困难的道德打算,很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少是在那种善恶界限非常明显,区分起来毫不费劲的情形下做出的。相反,真实生活中的道德问题往往存在于那种似善非善、似恶非恶,善恶搀杂、欲理又乱的复杂局面之中。怎样梳理这种复杂的局面,并在这种复杂的局面中做出正确的道德打算,对于我们的道德聪明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和考查。第三节 应用伦理学应用伦理学就是把伦理学的基本原理应用于真实的而不是想象的道德打算的伦理学理论。道德实践问题在几乎全部人类生活领域

18、都存在。举凡我们今日现实生活中谈到的种种麻烦问题,如安乐死问题、自杀问题、人工流产问题、防卫问题、影视暴力问题,以及同性恋问题等,都属于应用伦理学的争论范畴。而在全部这些问题上,人们表现出来的观点和立场又可以说是大相径庭的。一、安乐死。1. 定义。 “安乐死”,从字面上看,是无痛楚的、有尊严的死亡或慈爱杀死的意思。关于是否实施安乐死以及它的正值性问题的争辩,典型发生于老人和慢性病患者,特殊是那些长期忍耐庞大疼痛的慢性病患者身上。2. 类型。(1) 第一种是理想的安乐死,即患者自己期望去死,而且也表达了这个愿望。这被称为“慈爱助死”。(2) 其次种是非理想的安乐死。这是指,患者当时并不期望去死,

19、但他的这个愿望被忽视了。从各个方面来看,这种情形都等同于“谋杀”。(3) 第三种是无理想的安乐死。它是指,患者当时要么已经昏迷,处于无意识状态。要么不能提出要求,只能由其他人来实行终止患者生命这一行为。除了没有获得患者的许可之外,它与“慈爱助死”的情形是一样的。所以,这又被叫做“慈爱杀 死”。3. 对待安乐死的不同的观点。(1) 基督教徒对待安乐死的态度。无论是活着仍是死亡,都是上帝的一种预先支配。人应当对上帝赐予它生命而感恩,而不应当反过来不负责任的任意处置他人的或自己的珍贵生命。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2) 康德伦理学对待安乐死的态度。至少从表面看来,这是有违康德

20、义务伦理学的观点的,即我们应当把他人当作目的而不是当作手段的。但是,在理想安乐死的情形中,康德的肯定命令也明白的向我们宣示:假如这种要求是患者自己提出的,而且假如没有别人的帮忙他就做不到这一点时,这种终止生命的行为就没有什么不正值。(3) 功利主义者对待“安乐死”的态度。功利主义者考虑的是对患者来说的结果。假如患者想要连续爱护他的生命,他就得承担庞大的痛楚。而假如他挑选终止他的生命的话,瞬时这一切就都了结了。功利主义者将权衡这样一种行为的可能后果, 以判定理想安乐死这种特殊的行为在道德上是否是正值的。4. 争论。以上有关安乐死问题的种种实践伦理学争论,严格说来,对我们在实践中到底应当如何做并没

21、有供应一种现成的答案。事实上,根本就不行能有这样的答案。但当我们真正面临这种问题的时候,我们却常常被迫要对此做出道德判定。当代技术科学和生命科学的进展,正从各个方面给我们提出越来越多的有关生命与死亡的新的伦理问题。二、自杀1. 定义。作为一个重要的应用伦理学概念,自杀一词在这里被限定为,一个人自己挑选亲自终止自己的生命,即自己动手杀死自己。2. 问题。长期以来,社会不仅把自杀看作是一件可怕的不道德行为,而且在实际生活中自杀也被认为是不能容许的。它的实质是剥夺生命。因而是一种谋杀。或至少是一种自我谋杀。这一问题的伦理学核心是:是否能够答应任何想要自杀的人,在任何情形下,由他们自己来剥夺自己的生命

22、。“活着”这一价值,是否在任何情形下都高于其他价 值?3. 支持自杀行为的理由。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1) 一个人当然不应当轻易挑选自杀,由于生活总是布满期望的。但是,假如这个人觉得生命对于他来说已经是一种难以承担的重负的话,通过这种方式退诞生活的竞技场未尝不是一个可以接受的挑选。(2) 一个人的理性告知他,他已经无法在自己的生命中发觉任何可以支持他连续活下去的价值和意义。自己终止自己的生命是他在这个世界上能够做的最终一件保持尊严的事情。(3) 自杀当然是一种不能原谅的过失,但假如自杀对于挑选自杀的人来说,是一种能够防止发生更大的过失的较小的过失的话,这种过失是可以

23、原谅的。(4) 一方面,我们的生命是上帝赐予的。但另一方面,我们作为上帝赠送的生命这一礼物的接受者,同时也就是这个礼物的主人。(5) 那种认为自杀是滥用上帝对我们的信任的观点也是站不住脚的。(6) 对于在大多数情形下都有着比防卫杀人更强的理由的自杀行为,我们不应当求全批判。4. 反对自杀行为的理由。(1) 自杀无论从哪一个方面看都是一种怯懦的行为,自杀者是在用自杀这一行为来掩饰他可怕直面全部人都要面对的生命的挑战。(2) 趋利避害、延年益寿是人的自然本性,而自杀是与人的这一基本的本能直接相冲突的。(3) 在没有道德上的恶介入的情形下,人们可以在两种肉体的恶之间进行权衡并挑选那种相对较轻的恶,但

24、决不能为了防止肉体上的恶而挑选道德上的恶。(4) 尽管生命作为上帝赐给人的礼物,人有自由支配它的权益,但这并不等于人就能够滥用这种权益。(5) 人在肯定的条件下可以杀生,比如人要以动物和植物为食物,但这不等于我们就有权益自己杀死自己。(6) 防卫的权益是上帝造物之初即给予人的一种自然权益,这和自杀是不同的。三、流产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1. 定义。所谓流产,是指胎儿在它成为一个生命之前就被排除出母亲的子宫。换句话说, 是在它能够在母体之外存活之前就把它清除。2. 与此相关的几个概念。(1) 流产与早产。实际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早产情形。第一种是我们这里说的流产,而其次

25、种是未足月的婴儿的早产。加快分娩的进程本身并没有错,只要婴儿能够安全的诞生。(2) 直接流产和间接流产。我们争论的不是正常流产,而是所谓人工流产,即出于理想而做的流产。理想流产可分为两种不同性质:直接流产和间接流产。直接流产是指以胎儿的死亡作为目的或手段的流产,间接流产是指不以胎儿的死亡为目的或手段的流产,它是可以预见的但却是人们不想见到的一种结果,它要么是为了挽救母亲的生命,要么是为了挽救婴儿的生命而不得不做的一种挑选。3. 支持流产的理由。(1) 指责流产是一种谋杀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由于,未诞生的胎儿不能被认为就是人。(2) 胎儿到底能不能看作是一个人的问题,不是个人能够解决的问题,由于

26、我们无法在体会上证明婴儿是从何时开头有精神现象的。(3) 即便我们从生物遗传性上把胎儿看作不仅是潜在的而且也是现实的人,它到底仍不是一个像我们一样的人。(4) 即便我们同意胎儿有作为一个生命存活的权益,但假如它与其他权益如母亲的权益发生冲突,那么,这种权益就要听从于母亲的权益。(5) 假如怀孕使得母亲精神过度紧急,并进而影响到母亲生存的意愿的话,这时应当庄重的看待母亲的要求。(6) 在某种情形下,假如不进行流产就无法保住母亲的生命的话,那么,流产就不能被认为是不合适的。(7) 不想要的孩子不应降生到一个蒙受过剩人口之患的世界中。由于,这个世界中有太多因素使得培育一个孩子极为艰巨。可编辑资料 -

27、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8) 在不敬重母亲意愿的前提下让不想要的孩子将就降生,既对孩子的成长及其身心健康不利,也对母亲的心理造成了长期的损害。4. 反对流产的理由。(1) 全部生物学方面的证据都证明白这一事实,即人类胎儿除了是人以外不行能是任何其他东西。(2) 正由于我们不知道胎儿是从何时开头有生命的,我们才需要特殊谨慎的来对待这个问题。(3) 胎儿并不是一个可能性的概念而实实在在是一个现实性的概念,由于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从这个过程进展而来的。(4) 全部的人的活的权益都是公平的,不能由于胎儿是一个时间上的后来者就可以被任意处置。(5) 母亲的权益当然应当考虑,但是,在她们打算施行流

28、产之前,那个至少是潜在的生命已经在她们的体内存在,她们莫非不应当对这样一个存在体的权益予以某些考虑吗?(6) 医生只有救人的义务而没有任意处置人的生命的特权,即便是对一个未诞生的小生命来说。(7) 全部人都承认孩子需要爱,但不能由于孩子有可能得不到爱就杀死他。(8) 以胎儿理由流产,构成了对潜在的残疾人的严峻鄙视。(9) 当然有一些妇女声称怀孕使它们精神紧急,以至威逼要自杀或妄想自杀,但大量统计学数据都说明,事实上这种情形很少发生。(10) 在强奸这样的特殊情形中,说大多数妇女都有一种长久的负罪感并没有错。但是,同样明显的一个事实是,假如挑选流产的妇女一旦熟悉到它们实质上谋杀了一个无辜婴儿的话

29、,就她们的负罪感将会更大。(11) 我们大家都意识到人口问题的确是一个问题,但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不是去杀死一个和我们一样的生命。四、防卫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1. 定义。所谓防卫,是指为了爱护无辜而杀人。人对生命的权益这一事实示意着,他们有使用某种必要的手段来爱护自己生命的权益。2. 问题。依据怎样的原就,防卫在道德上才是正值的?一个人出于爱护无辜的目的而实行防卫时,他可以走得多远?这里关键是要区分防卫和侵害的关系。人当然都有防卫的权益,但这种权益只有在肯定的条件下才能使用。没有肯定的条件而实施攻击,这不是防卫者而是侵害者的行为。3. 防卫的条件。(1) 动机只能是出

30、于防卫。假如防卫被作为报复的一个借口,就这一行为就是一个邪恶的行为。(2) 武力只能是在受到攻击时使用。换句话说,一个人是在他的生命受到现实的威逼的时候才使用武力的,而不仅仅是出于主观上的推断。(3) 武力只有在没有其他挑选的情形下才能使用。只要仍有可能求助于警察和当局,就不应当挑选使用武力。(4) 不能超过防卫的限度。换句话说,假如侵害者已经被你击昏,你就不要把他打死。4. 支持防卫的自由。(1) 假如有人,当然是指凶手,不承认他人的生命价值并形成了对和善的人的生命的实际威逼时,人们当然就有权益通过防卫来爱护无辜者的生命,包括自己在内。(2) 爱护无辜者的好处,远远超过了杀死威逼要杀害或的确

31、已经杀害了无辜者的人带来的坏处。五、影视暴力1. 定义。所谓影视暴力,从伦理学的角度来说,主要是指是否应当对影视中过多的暴力镜头加以限制这一问题。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2. 问题。有关这一问题的争辩集中在,是否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说明,人的暴力倾向与他们观看的影视节目中的暴力镜头有必定的联系?反过来的一个问题就是,通过让人观赏暴力镜头来宣泄他们的暴力情感,是不是会实际的削减现实生活中的暴力犯罪?更重要的一个问题看来是,我们是应当把生活中发生的暴力犯罪都归咎于影视,仍是应当集中关注如何切实的削减我们身边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的现实犯罪?3. 屏幕上的暴力与屏幕外的暴力。是否要对私

32、人拥有枪支实行管制的问题,总是相伴着对影视暴力问题的争辩而被提出的另外一个问题。从伦理学的角度看,枪支掌握问题涉及的,主要是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否它肯定导致一种坏的、暴力的行为?其次,是否仍有其他更重要的一些权益牵涉其中?六、同性恋1. 反对同性恋的理由。(1) 同性恋者都不是一些正常的人。专心理学的尺度来衡量,这些人在心理上仍没有达到一种社会意义上的成熟。由于,一个人在人生方面的成熟,通常总是表现 为,他/ 她建立的是一种能够导向婚姻、家庭和社区等的进展的异性关系。(2) 从这个观点来看,同性恋就不只是一个心理问题,而且仍是一种严峻的精神方面的疾病。由于,它导致堕落的性生活、没有才能组成

33、正常的两性关系,特殊是没有才能与外部社会建立正常的交往关系。2. 支持同性恋的理由。(1) 大多数在同性恋问题上持中立立场的人都同意,把同性恋看作是一种心理上的不成熟是很难成立的。对同性恋的这种指责,从理论依据上说,往往来自各种特的的心理学理论,特殊是弗洛依德的“潜意识”心理学。而这种心理学的有效性,长期以来始终受到人们的批判和质疑。(2) 很多人仍指出,通过同性恋呈现出来的人类行为的范畴,很可能远远超出了我们以往能够想象的程度,就像我们所发觉的“正直的”人的范畴那么大。(3) 更多的人就同意,只要法律没有对个人的性倾向做出明确的否定,那么,对有这种倾向的人表现出这种或那种鄙视,就是违反法律的。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4) 有越来越多的人信任,社会对同性恋的鄙视态度,主要来自于我们历史和文化中长期以来形成的某种固有的偏见。随着现代社会个人自由权益的被认同和社会容忍度的增大,同性恋者长期蒙受的不公正待遇将逐步成为历史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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