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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履行职责 强化监督为交通运输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在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报告张 原(2011年2月25日)同志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七届七次会议和全国交通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1年工作任务。一、2010年工作回顾过去的一年,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交通系统紧紧围绕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在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率先跨越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并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具有交通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为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一是
2、对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各级党组织把严明党的纪律作为首要任务,把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作为紧迫任务,把推动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率先跨越和确保系统稳定作为中心任务,全面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全国交通运输援疆工作推进会精神和贯彻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厅党委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厅党委先后四次组织督查组深入重点工程和各地州,对工程建设市场、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安全
3、生产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先后组织17个专项检查组,对路政(海事)、运政执法队伍作风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了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一年来,各级党组织继续按照厅党委确定的五年规划两步走、分阶段构建惩防体系的目标,共处五项原则展发展在一是一一是加快推进具有交通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继续依托厅党校、各地干部培训中心及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构筑廉政教育“大宣教”格局,党风廉政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寓廉政要求于各项管理措施的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进一步公开透明。厅机关各部门新制定30余项行业管理和廉政监
4、督制度;建设局制定了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等20多项管理制度;公路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实施“阳光工程”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运管局制定了自治区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效能等“阳光运输”网上监督管理办法。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结合实际推进本地区、本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与人民检察院、审计机关开展廉政共建活动,进一步完善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和“条块结合、内外协作”的监督检查机制。从自治区党委检查组和厅党委两次对厅系统惩防体系检查情况看,具有交通运输特色的惩防体系初步形成。三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抓住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有利时
5、机,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开展第十二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和管理。厅党委党校和厅机关理论学习业余学校对440名领导干部和200多名机关干部进行专题培训;两次组织领导干部622人参观自治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对新调整任用的131名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和集体廉政谈话。通过廉政准则的学习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受到深刻教育,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四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阳光交通”继续推进。全面落实“阳光工程八公开”实施办法。2010年纳入厅招投标中心进场交易项目达95 个232个合同段,交易金额116 亿元,其中挂牌监督项目
6、25个,项目金额56亿元。积极推广库阿高速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廉政协议和赛里木至果子沟、奇台至大黄山、星星峡至吐鲁番高速公路项目“阳光工程”等经验。加强信用评价考核管理,4次发布从业单位信用评价考核结果。各级运管部门积极实施“阳光运输”,将道路运输市场办证许可、资质管理等向社会公开,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准入、运力投放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监督。五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研究制定专项治理排查和整改方案,对重点项目全部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全系统共对97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进行排查,排查梳理出7大类、55项易发腐败的问题和59个工作环节、160多个风险点,
7、研究提出了240多项具体防控措施。针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新疆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和交通系统严明纪律廉洁从政(业)十条禁令等规章制度。召开公路项目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学习推广各地、各单位经验,进一步推进专项治理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六是交通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转变作风,适应形势”的要求,加强对辖区公路“三乱”治理力度,有效遏止“三乱”问题的发生。加强治超管理,在人员划转期间,努力做到队伍不散、工作不停,全年治理超限车辆14828辆,维护路产路权,保障道路安全。通过集中开展作风整顿、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等活动
8、,不继强化各项便民惠民措施,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全年减免车辆通行费1.2亿元。厅纠风办先后8次对国道、省道部分路段进行明察暗访;调整充实40名义务廉政监督员;开展对行风示范窗口服务质量专项评议。在吐鲁番、阿克苏、昌吉、博州开展“新广行风热线交通万里行”户外直播活动,解答社会和群众关心的涉及交通行业的热点问题110多个,处理群众热线投诉120余件。自治区运管局组织对全区700多个客运站实行星级评价管理,在9.7万个汽车维护、维修、检测、驾培等经营业户中开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活动,对10多个秩序混乱区域和运输站场进行整治。厅纪检监察学会组织的公路客运、公交线路的营运权和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的经营权
9、场外交易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课题得到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的肯定。七是查办案件工作进一步加强。2010年厅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256件,同比下降26%。初核34件,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诫勉谈话9人。对新疆建工集团、新疆道路桥梁工程总公司等13家施工、监理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降低信用评价等级。建设局、公路局、运管局认真剖析本系统、本单位案件发生的原因,研究制定防治措施,增强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综合效果。在回顾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少数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工作规划不力;廉政准则在有的单位和部门还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
10、;个别执法人员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收受“好处费”;少数单位讲排场、摆阔气、铺张浪费;纪检监察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交通运输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二、2011年主要任务2011年是交通运输“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援疆工作的起步之年,也是全面落实交通运输惩防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关键一年。新疆交通运输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建设任务繁重,资金投入巨大,廉政风险明显加大,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来了新的严峻挑战,做好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责任十分重大。2011年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党委七届十次(
11、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纪委七届七次会议和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按照五年规划分两步走的思路,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线,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着力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构建适应交通运输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加快构建具有交通运输特色的惩防体系,为新疆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教育和监督检查,坚决
12、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加强对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全国交通运输援疆工作推进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运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干部队伍作风和贯彻群众路线、服务民生情况的监督检查。在交通运输率先跨越式发展中倡行“新疆效率”,确保“十二五”开局之年起好步、开好头。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监督,确保350亿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把为交通运输发展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
13、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方便快捷的服务环境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加强对关于进一步加快自治区公路建设的意见和项目建设“四个优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项目建设法人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行交通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完善适应新的建设管理模式下的招投标、设计变更、资金支付等管理制度。严格合同履约,对严重违规的要坚决予以清场;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三级银行网银资金支付监督机制,推进重点建设项目会计人员委派制,加大重点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力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确保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优秀。三是改进作风,关注民生,提升效能,确
14、保更好地为各族群众服务。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机关和基层单位为重点,以建立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为目标,全面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和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弘扬不计荣辱、艰苦奋斗、求真务实、拼命苦干的良好作风,切实增强“三个服务”意识和水平,坚决纠正干部作风中存在的不良风气。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以管干部人事、管资金拨付、管项目审批的部门为重点,以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公开、透明为核心,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四是巩固成果,打造品牌,服务民生,确保交通运输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治理公路“三乱”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继续
15、巩固全区公路基本无“三乱”工作成果;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惠民政策,确保“绿色通道”高效畅通和免费政策执行到位;加强治超管理,加大明查暗访工作力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深化“星级客运站”和公路沿线“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全力保障各族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完善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制度。通过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五是整改提高,注重实效,防止反弹,巩固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要在前一阶段排查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全面整改工作;继续深化和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加强整改落实和制度建设,着力构建防治“小金库”
16、长效机制;认真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及各类评审会规范治理工作,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管理,规范领导干部行为;认真开展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专项治理,进一步压缩行政经费;认真开展领导干部、执法人员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卡等专项治理。通过专项治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要结合实际强化以下八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切实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厅党委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
17、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作为领导班子考核、评选先进、干部使用等的重要依据。二是认真落实廉政准则,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十条禁令,使之成为全体交通人从政(业)的行为准则。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领导干部要按规定,主动、如实报告有关内容,各级组织(人事)、纪检部门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好有关工作。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
18、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对违反规定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完善相关制度,压缩行政成本。继续认真治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三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扎实推进具有交通运输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继续推行阳光工程“八公开”制度,把工程项目招投标、资金管理、设计变更等关键环节向社会公开,全力打造“阳光工程”。继续把道路运输市场准入、运力投放、客运经营权招
19、投标等群众关注的重点工作向社会公示,在道路运输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阳光运输”。运管、路政、海事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要以规范执法权力为重点,分解执法职权,细化处置标准,明确执法责任,严明执法纪律,全面推行“阳光执法”。全区交通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梳理岗位职能,科学界定权力范围,全面排查廉政风险,逐项制定防控措施。积极稳妥推行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稳步推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干部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认真落实离任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通过深化各项改革,进
20、一步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健全制度,规范权力行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四是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全面提升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民生建设年”的要求,大力弘扬密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着力维护各族群众的切身利益。深入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切实改进学风,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弘扬“爱人民、抓落实、敢创新、讲奉献”的良好作风。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自治区行政机关效能考评实施办法(试行),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坚决纠正“懒、散、庸、拖、贪、推”现象。基层交通运输部门以及公路收费站、高速公
21、路服务区、汽车站、政务大厅、社会便道管理等部门要弘扬和实践“路、桥、碑、塔”精神,大力倡导“爱岗敬业、服务社会”的良好作风。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要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健全和完善路政(海事)管理、运政稽查工作长效机制,严肃查处吃拿卡要和收受“好处费”等行为,树立交通运输行业良好社会形象。五是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长效机制。要以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认真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保证整改到位。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制度建设,落实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度,严格市场准入
22、制度,加强对重点项目招投标挂牌督办。继续推行施工合同、廉政合同双签制和廉政保证金制度,加强对合同履约情况的执法监督,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和职业资格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认真落实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促进工程建设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六是加强联系配合,形成监督检查工作合力。继续加快建立“条块结合、内外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的交通运输监督检查工作格局。抓住关于进一步加快自治区公路建设的意见和实施“双业主”以及开展“天山杯”竞赛的有利时机,建立完善与自治区相关部门、各地州市人民政府共同开展监督检查的联动机制;抓住全国交通运输援建工作的有利时机,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
23、加强对交通运输系统援疆工作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交通运输部纪检组监察局、自治区监察厅、交通运输厅共同监督检查工作联动机制。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检查合力,减轻基层负担。综合督查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好监督检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效果。抓好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工作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审计厅、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接受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充分发挥“民生连线”、“新广行风热线”、纠风举报电话、道路运输投诉监督便民服务热线“96511”及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的监督
24、作用。七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对典型案件和腐败分子要坚决惩处。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商业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中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案件。注重查处发生在基层交通运输部门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和与民争利、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的案件。要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改进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等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开展案件剖析、对策研究,进一步发挥查
25、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八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组织保证。以提升“四种能力”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强纪检监察业务能力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各级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出谋划策;加强执纪执法监督能力建设,督促指导各职能部门落实反腐倡廉任务分工,搞好组织协调;加强工作创新能力建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查办案件能力建设,及时梳理案件线索,善于突破案件,敢于坚持原则。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和十条禁令,廉洁从政。进一步完善重点工程纪检监察派驻制度,加强对援疆省市交通部门代建项目派驻纪检人员的工作交流,共同做好交通建设项目廉政监督工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适应交通运输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组织课题研究,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同志们,做好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抓好交通运输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为促进交通运输科学跨越、率先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