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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章制度社团评优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社团评优规章制度 学生社团评优规章制度 一总纲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社团的科学管理,保证社团高效、有序运行,提高社团活动质量,更好的发挥学生社团在建设学校特色校园文化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团评优切实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 第三条凡在学校团委注册的社团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第四条凡符合评比条件的社团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年度评优材料,没有按时上交的社团评优分数一律以0分计。 第五条社团评优工作由团委负责,最后结果上报学校审批通过。 第六条社团评优每学年举行一次,具体操作分两个阶段,第一学期期末进行第一次评比,第二学期的六月进行第二次评比,
2、综合两次的情况得出最后结果。 第七条社团评优实行量化计分,总分100分,每个社团设起评分60分,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社团一年来的具体表现,进行奖扣分。 第八条本考核共分六部分:(奖扣分最高为100分,括号内为最高加分) 1配合度评分(25分) 2社团内部建设评分(20分) 3社团活动评分(35分) 4社团活动成果评分(20分) 5社团处分扣分(100分) 第九条计算公式:总分60(奖扣分之和)40% 二评优细则 第十条配合度考核(最高加25分) 各社团必须出席的会议、活动等的考勤评分;(最高加分) 其他配合情况:(最高加20分) 主动提供有关改进社团工作建议的,有具体实施方案,可根据其操作可行性
3、的大小,加分次; 积极配合团委及各部门完成各种工作任务的,根据其工作表现和贡献大小,加分次; 其他配合,加分次; 第十一条社团内部建设评分(最高加20分) 针对社团实际情况制定出各种促进社团发展的规章制度的,加分学年; 资料齐备,管理规范,没有出现资料不全的,加分学年; 社团组织机构完善,加分学年; 社团有其他出色举措,对全校社团的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加分次 第十二条社团活动评分(最高加35分) 每学期初按规定时间上交学期工作计划书,加分学期 社团每举行一次活动,都加基本分分,在此基础上,依据以下标准在加分: 每次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后四日内及时向团委上交工作总结,总结内容详细,客观真实,
4、对活动方案有合理补充的,加分次; 在规定时间上交,总结内容基本清楚的,加0.5分次; 没有上交的,不加分。 每次活动的意义: 思想健康,紧扣社团宗旨,富有时代感,符合当前主流意识的,加分次; 思想健康,基本符合社团宗旨,创意一般的,加分次; 活动与社团宗旨无关的,不加分。 每次活动的组织工作: 活动任务落实,部门协调,分工明确的,加分次; 活动任务基本落实,部门基本协调,分工基本明确的,加分次; 活动任务未能完成,部门间缺乏合作,无分工的,不加分。 依据每次活动开展及效果: 秩序良好,活动流程衔接有序,无明显冷场或错漏的,加分次; 秩序一般,有一定的同学参加的,加分次; 秩序混乱,现场反应冷淡
5、的,参与性差的,不加分。 社团组织全校性的活动,加分次 社团联合组织活动的,加分次 第十三条活动成果评分(最高加20分) 以社团名义或社团派出选手,在各类比赛中获奖的给予鼓励加分 国家级的加5分/次; 省级的加3分/次; 其他校级的加2分/次; 创办报纸,刊物,参照其内容质量,出版次数和影响力等,加13/份 在研究方面取得成果并发表论文的,由团委根据其成果大小,加16分/篇 其他成果,根据其影响力和贡献程度,加14分/次 第十四条社团扣分 校级警告,严重警告,暂停活动的,分别扣除10分/次,15分/次,20分/次 其他处分,根据具体情况,扣除510分/次 三奖励惩处规定 第十五条每学年根据评优
6、结果,排前三名的社团将被授予“优秀社团”荣誉称号; 第十六条被评为“优秀社团”的社团自动获得3个“优秀社团干部”的名额。该名额的产生方式:社长自动当选,另外2名在社团内部投票产生。(团委有权根据社长的表现否决其作为“优干”的资格,在此时该名额自动传给社团其他干部) 第十七条为鼓励社团创办品牌活动,将根据各社团呈报的资料,评出“坪山高级中学五大精品社团活动” 第十八条发现有虚假材料的社团,其评比最后得分,一律为0分 第十九条排名在最后的社团,将责令其在新学期进行整顿 第二十条名次初次确定后,有异议的社团应在3天内,提出确凿的证据和充分材料,向团委申请复议,复议期过后,团委将上报结果,并全校公示。
7、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团委负责解释。 学生社团考核评优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社团的科学管理,保证社团高效有序的运行,提高社团活动质量,营造良好社团发展环境,规范社团之间竞争,根据湖北省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两院社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团考核评优采取积分制,积分制度在院团委的指导下由社团联合会监察部负责执行,最后结果由院团委审批通过,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所有社团积分由基础分、实践分和创新分组成。根据社团具体表现进行奖扣分。考核公式总分=基础分+实践分50%+创新分 第四条具体考核分为两阶段,第一学期末进行一次考核,第二学期六月份进行再次考核,综合两次考核的情况评定最后结果,作为社团年终考核评优的最重要依据,并公布与众。 第二章考核细则 基础分40分 1.社团须严格遵守两院社团联合会章程,所进行的活动必须有益与本社团会员。 10分 2.经社团联合会监察部对社团资料核实,社团应具备 社团章程10分 社团管理制度8分 奖惩制度4分 社团活动规划方案及财务预算表8分 会长级干部受处分-5分/次 实践分100分 (一)社团内部管理(15分) 1.会议出勤(5分) 社团负责人按时参加社团联合会例会及临时会议。3分 无故缺席-2分/次迟到或早退-1分/次 社团每学期召开会员大会不少于两次,每次会员参加开会人数应占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