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行政法复习资料整理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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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练习题一、判断对错1行政权具有强制性,所以不可自由裁量(错)可以自由裁量2我国的行政机关享有一定的立法权(对)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是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的一部法律()行政法没有统一的法典,法律不存在4韶关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文件属于行政规章,属于法的范畴(错)行政规章只有只有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较大的市才有资格制定。5韶关学院与其政务学院的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错)形成不了上级与下级行政之间的法律关系6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错)行政主体是指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利并独立承担责任的行政机关和公共行政组织。7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就是行政主体(错)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包括

2、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二、不定项选择1、行政法学研究的对象包括(AB) A.国家行政 B.公共行政 C.私人行政 D.一般行政2、行政法一词,最早出现在(C) A.美国 B.英国 C.法国 D.德国3、 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决定通过一项关于计划生育的单行条例,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报经( C)批准 A. 全国人大常委会 B. 国务院 C.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D.韶关市人大常委会4、下列机关中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是( D )A.广东省人民政府 B. 广州市人民政府 C. 韶关市人大常委会 D.国务院5、张某春节与亲友聚会,醉酒后驾车回家,被交警发现后示意停车检查。但张某迅即加速狂奔, 当即把

3、路人王某撞死在地。 本案中的法律关系可能有 ( ABC ) A.民事法律关系 B.行政法律关系 C.刑事法律关系 D.交通法律关系三、案例分析大学生小秦离开课室时, 发现一张书桌上有一部精美的手机。此时课室里已没有其他人,他便把手机关机后装入自己口袋。第二天,他在课室门口发现一张“寻物启事” ,上有“拾到手机定酬谢300 元”的话,便按照启事上留的电话号码联系到了失主小王, 但提出小王须给付500 元才能交还手机。 小王交涉后无奈, 只好报案,派出所和小秦所在的管理学院一起参与对本事件的处理。考虑到小秦还是在校生, 且是初犯, 派出所对小秦做出了警告处罚,管理学院也对其进行了记大过处分。【问题

4、】 :1. 小秦是否有权把手机从教室带走?有权带走,无权据为己有2. 小秦是否有权索要 300 元酬金?有,对方有作出悬赏要约3. 小秦索要 500 元酬金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行政违法性质的行为4. 失主小王和派出所之间存在行政法律关系吗?存在5. 派出所和管理学院对小秦的处罚有何不同?性质、目的、手段不同。性质不同。派出所对小秦的处罚是体现国家职能的活动,具有鲜明的公共属性,而管理学院的处罚属于对自身事务的管理。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19 页目的不同。派出所的处罚目的是为实现公共利益,管理学院是为了实现这个

5、组织的利益最大化。手段不同。公共行政可采用私人部门不能使用的手段,第二章 练习题1、行政法一词,最早出现于( C ) A.法国 B.德国 C.日本 D.英国2、提出法律优先、法律保留观点的德国学者是( D ) A.福斯多夫 B.沃尔夫 C.戴西 D. 奥拓迈耶3、美国历史上第一部行政法著作比较行政法其作者是( B ) A.弗伦德 B. 古德诺 C.盖尔洪 D.戴维斯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就制定了行政诉讼法()5、新中国第一本行政法统编教材是1983 年出版的行政法学( X )行政法概要6、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成立于1989 年( X ) 19857、如何理解“中国建立行政法治的目标还没有完全

6、实现”这句话的含义?政府恣意行使权力,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仍是一个体制性的难题。各国经验证明,要让政府服从法律、依法行政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对于中国来说,要让原来几乎行使着无限权力的政府服从法律,则更加艰难。行政立法的完备,特别是具有行政法通则性质的 行政程序法 的制定,将是这个事业中的重要环节。但行政法治的实现绝不是多立几部法律就能解决的事,而需要行政体制, 行政文化的革新,乃至整个宪政体制的完善。第三章 练习题一、选择题1、关于“法律保留”原则的理解,甲、乙、丙、丁四位同学进行了如下讨论,他们说法正确的有(丁)甲:法律保留原则中的“法律” ,既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也包括国务

7、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还包括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乙:根据法律保留原则,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根据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授权国务院对某些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先行规定刑罚措施丙:法律保留原则说明,当法律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一致时,应当优先适用法律丁:法律保留原则反映了国家的最高立法权二、思考题1、如何理解比例原则?平衡原则、适度原则,是从行政行为所欲达成的目的与所采取的手段之间适当性的角度考察行政行为。2、如何理解正当程序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适当遵循起码的合理合法程序。三、案例分析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1

8、9 页1、2008年 1 月 4 日,赵 C向鹰潭市月湖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赵 C在诉状上称, 1986 年 7 月 18 日,他在鹰潭市月湖区出生,出生后用“赵 C”进行了户籍登记。 2005 年,他又用“赵 C”申请第一代身份证,当年 6 月 16 日月湖公安分局签发身份证。 2006 年 8 月份,当赵 C到月湖公安分局江边派出所换发第二代身份证时,民警却告诉他, 说根据公安部 姓名登记条例的规定,名字里面不能有“C ”字。后来到月湖公安分局户政科了解,告知“赵 C”进不了公安部户籍网络程序,建议赵C改名。赵 C认为,自己的名字简单、好记、好听、不重名,很快就能

9、让人记住,并不违法。问题:请问赵 C能否继续使用该名字?为什么?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 “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 居民身份证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 “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文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由汉字、数字、符号三种元素组成的。名“C ”既是英文字母,也是汉语拼音字母,也是一种符合国家标准的符号,因此“赵C ”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另外,“赵 C”这一名字已使用了二十二年未给国家、社会以及他人赵成不利,所以赵C可以继续使用该名字。2、对“青岛大虾”事件的追问与反思。 (相关素材可在网上查询)事件经过:2015年 10

10、月 4 日,南京的朱先生和四川的肖先生和家人在青岛一家名为“善德烧烤”大排档用餐,各自都点了一份虾。点餐时,菜单上标价38 元,结账时,店老板却按每只虾38 元的价格收费,加上其他消费,各自需付1338 元和 2175元,双方发生争执。朱先生和肖先生打了110报警, 110 来了说,这事不归我们管,我们管不了,价格方面的问题应该由物价部门管理。物价局的人说正在放假,等节后再处理此事。后来冲突愈演愈烈,在派出所的建议下,经过协商,肖先生和朱先生分别给了烧烤店老板800 元和 2000 元的餐费后得以脱身。之后二人将事件经过发到网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处理:1、2015 年 10 月 6 日,青岛

11、市北区物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旅游局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1 条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涉事烧烤店下达罚款 9 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并责令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2、青岛市旅游局、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告,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行政法规范)3、青岛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被停职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对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即日起,青岛市旅游局、 工商局、物价局、公安局等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市场秩序

12、大检查,大整顿。检查旅游市场中存在的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旅游业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等。(公务员法)4、青岛市消保委发布 关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声明 ,对近日发生的青岛市市北区善德成烧烤店宰客行为作出严厉谴责,表示将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对消费者关心的消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并公布投诉监督电话, 欢迎消费者和游客对消费侵权行为进行投诉。 (行政主体法)1、事件中,派出所的答复是否合法、合理?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19 页2、物价局节假日过后再处理的表示是否合法、合理?3、物价局 9 万元的罚款,其依据是否充

13、分?4、以正当程序原则分析本案。5、结合本案,谈谈一个合法的行政行为应当符合哪些条件?6、善德烧烤店如果认为处罚显失公正,该如何维权?答:1、合法,不合理;不利于纠纷的及时化解。2、合法,不合理;官僚主义作风,违反纪律规定。3、 (1) 价格法第14 条第 4 项,第 40 条第 1 款; (2) 行政处罚法第31条;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4 条、第 11 条、第 17 条第 1 项; (4)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6 条第 3 项。4、符合正当程序原则:(1)事先告知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行政相对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2)听取陈述和申辩。5、包括: (1)主体合法;

14、(2)具有职权;(3)证据充分;(4)程序合法。 ( 教材p.44-46) 6、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第四章练习一、判断1青岛市旅游局、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告属于行政立法行为(错 )2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关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声明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3. 交警王某对酒后驾车的李某做出罚款200 元的处理决定,交警王某此时是行政主体( X )行政主体不能是王某,而应该是交警王某所属的公安局。4. 行政机关既可能是行政主体,也可能是民事主体(对)5. 全国人大制定行政强制法的行为属于行政立法( X )只有国务院才有立法权6. 法院

15、审理行政案件的行为属于行政司法( X )7. 民政局颁发结婚证的行为属于行政许可( X )8. 韶关学院经韶关市浈江区政府的委托对北门市场行使行政管理权,其后果应由韶关学院承担( X ) 行政主体应该是韶关市浈江区政府。9. 韶关学院可经韶关市浈江区政府的授权对北门市场行使行政管理权( X )将授权改为委托1. 行政机关并非是一级人民政府,但却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 派出机构是派出机关的办事机构( )3. 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行政权力并非来自于国家法律的授予,而是主要来自于组织成员的让渡( )二、多项选择题1、青岛市市北区物价局、物价局等部门属于() A. 行政主体 B.行政机关 C.行政机构

16、 D.市北区政府的职能部门2、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本案中属于() A. 行政主体 B.行政机关 C.行政机构 D.法律法规授权的事业单位 E. 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团体 F.非政府公共组织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19 页第五章 练习题一、判断1. 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委托关系( X )是基于法律规定的行政指定代理关系,是“法定性”而非“合意性”2. 行政公务人员并非都是公务员(对)行政公务人员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其他行政公务人员两部分3. 公务员对本单位做出的人事处理决定,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X

17、 )可申诉、控告。行政诉讼法适合普通公民,公务员有纠纷时不适用。4. 公务员作为普通公民, 既可能出现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也可能出现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对)5. 公务员作为行政主体的代表,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不具有一方当事人的资格(对)6. 组织的非公务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对)二、选择1.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任用的方式主要有( AC )委任、聘任 。 A. 选任 B.调任 C. 考任 D.转任2.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奖励的方式有( AD ) A. 嘉奖 B.记特等功 C.通报表扬 D.授予荣誉称号3.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 对公务员惩戒的方式有 (AD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18、和开除等处分。 A. 警告 B.罚款 C.辞退 D.开除4.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包括( D ) A. 德、智、体、美 B.礼、义、廉、耻 C. 五讲、四美、三热爱D.德、能、勤、绩、廉5.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直接( A ) A. 向原行政机关要求复核 ( 在自己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 日内) B. 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C. 向原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D.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分为(AC )优秀 / 称职 / 基本称职 /不称职 A.优秀 B.合格 C.称职 D.不合格7. 下列哪些人员属于我国公务

19、员法所规定的公务员?( ABCD ) A. 法官 B.人事局长 C.政协主席 D.组织部长8. 公务员可以向下列哪些单位提起申诉、控告( AB ) A. 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B. 本单位的上一级机关 C.检察院 D.法院9. 孔某所驾驶的车辆被交警唐某违法扣押,在他徒步回家途中被司机朱某开车撞伤。对于孔某造成的伤害应负赔偿责任的是( C )属民事案件 A. 交警唐某 B.交警唐某所在的公安机关 C. 司机朱某 D.交警唐某所在的公安机关和朱某承担连带责任10. 县交通局执法人员甲某,在整顿客运市场秩序的执法活动中,执法不当,致使乘坐在非法营运车辆上的孕妇乙重伤,检察机关对甲提起公诉。问题:如果

20、孕妇要维权,则应当以( A )为被告 A. 以县交通局为被告 B.以甲为被告 C. 以县交通局和甲为共同被告 D.以县交通局或者以甲为被告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5 页,共 19 页县交通局与甲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是平等关系,不能同时成为被告。三、案例分析一天,张某用自行车驮着两筐白菜到农贸市场上去出售。到农贸市场后, 张某因为急于出售,便没有到指定的摊位,而是在存放自行车处叫卖。这时,在农贸市场执勤的工商管理员王某以张某未在指定的摊位出售为由,将张某的秤杆和秤砣拿走。张某便赶到工商局办公室索要,王某不给, 张某便抓起王

21、某脱在地下的鞋子说: “你不给我秤, 我便把你的鞋子拿走。”王某急忙往回抢鞋, 双方于是拉扯、厮打在一起。 很快,其他管理人员也赶过来帮王某一起厮打张某,致使张某全身多处受伤,不得不住院治疗。张某出院后,要求工商局赔偿其医疗费1500 元,误工补贴 2000 元,精神损失和其他费用4000 元,共计人民币 7500 元。该县工商局审查后认为, 本案王某和其他几位肇事者的伤害行为与工商局无关,属个人行为,故工商局对张某的请求不予受理。张某不服,遂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 张某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P90-91 王某属于市场管理人员,和工商管理局之间存在职务委托关系;王某对张某的处罚行为

22、显然是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个人行为不具有单方性和强制力) 。张某是以工商管理局的名义进行的处罚,并且张某的秤杆和秤砣也是被没收到了工商管理局。王某的行为是发生在执勤过程中,伤害和争执也是因处罚行为引起的,并发生在办公场所, 因此,王某的行为属于执行职务的公务行为,工商管理局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第六章练习题判断:1. 行政机关既可以成为行政主体,也可以成为行政相对人()这个行政机关的前提是,面对上一级行政机关时2. 甲向乙借款 1 万元久拖不还,甲的行为属于行政相对人行为( X )典型的民事行为3. 行政相对人行为是得到行政法规定的行为()4. 甲打伤乙的行为不属于行政相对人行为,而乙打“110

23、”报警的行为属于行政相对人行为()5. 行政相对人行为虽然对行政主体没有直接的强制力,但却具有法定的约束力()案例 1:行政相对人理论关某是鸿运热力公司运煤司机。一日,运煤经过某交通检查站时, 交通局执勤人员宋某走过来, 递给他一张罚款单, 说:“交 100 元再走”。关某接过一看,上面写的是: 根据有关规定, 罚款 100 元。关某问:“为什么要罚我?”宋某说:“你超载。”关某说:“我拉的这么少,不可能超载”。宋某不耐烦地说:“让你交你就交,少啰嗦”。关某怕争执下去更加麻烦,只好交了100 元才走。问题: (1)本案中谁是行政相对人?鸿运热力公司(2)本案中谁是行政主体?交通局精选学习资料

24、-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6 页,共 19 页第七章 练习题判断:1、已成立的行政行为并非都是生效的行政行为()2、 认定不作为行政行为违法, 其前提必须是行政主体负有某种法定职责( )3、要式行政行为不但要求内容合法,而且形式也要合法()4、 行政行为的公定力, 意味着行政行为自成立之日起, 就是合法有效的()成立之日起只是被推定为合法有效,其实质效力还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加以确认。5、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意味着已成立的行政行为,不管推定是否合法有效,都会产生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只有被推定为合法有效的才有6、依据行政行为理论,行政行为具有

25、单方性、强制性,因此,行政行为不允许与行政相对人协商()行政相对人有权参与行政活动、表达意见,并非是可以随意支配的客体1. 行政行为都是合法的行为( )有合法的,也有不合法的2. 所有的行政行为都具有强制性( )P109 3. 凡生效的行政行为都是成立的行政行为,凡成立的行政行为也都是生效的行政行为( )后半句错了,成立的行政行为分为即时生效、告知生效和附款生效三种,其中后两种成立之时未必已经生效案例 1:行政行为的成立与生效韶关市浈江区城管局于针对韶大北门旁王某等人乱摆摊点的行为作出了处罚决定,限其 2 小时内清理完毕, 否则将没收财物并予罚款。问题: (1)该处罚决定何时成立? 2小时后成

26、立(2)该处罚决定何时生效?成立后马上生效案例 2:一日,大二学生袁某到步行街买鞋。与店员讨价还价后,他把刚从银行取出的 100 元钱递给鞋店老板, 老板说“你稍等”, 便转身回到柜台, 迅即回身告诉他说: “这张钱是假的, 麻烦你换一张 ! ”袁某说: “不可能, 这是我刚从银行取的钱!”双方争执不下, 鞋店老板随即打电话报警。 派出所出警调查后认为,袁某涉嫌使用假钞, 便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袁某作出了罚款200元,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袁某不服,便向公安局提起了行政复议。分析: 首先是公定力。派出所的决定一经作出,便推定为合法有效,当事人必须遵守, 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也必须予以服从,以维护

27、行政行为的权威和效力。其次1、确定力。袁某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否则不予保护;派出所也不得因为当事人申请或者其他原因随意变更、撤销原处罚行为。2、拘束力。袁某不能因不服处罚而不予履行义务;派出所、公安局必须首先对已作出的处罚决定予以尊重。3、执行力。袁某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第八章 练习题判断:1、行政规范都是法律( ) 还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7 页,共 19 页2、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改变或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全国人大

28、有权撤销,无权改变3、地方性法规与行政规章并非都是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对)法源地位不同,同级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才是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4、韶关市民张某,不服市政府关于征收市区桥梁通行费的规定,他有权对该文件单独提起行政诉讼()不能对单独的文件提出行政诉讼。5、韶关市民王某,不服市政府关于征收市区桥梁通行费的规定,他有权对该文件单独提起行政复议()6、深圳市民李某,不服交通局根据市政府关于征收市区桥梁通行费的规定征收其过桥费 1000 元,他有权对该文件附带提起行政复议(对)7、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参照其他合法有效的行政规范(对)8. 行政立法权的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不能包括人大及其

29、常委会(对)9. 行政法规制定权的主体包括国务院和有权的地方人民政府(错)只有国务院才有权制定行政法规10. 其他行政法规不是法理,因而不具有强制性和执行性(错)具有强制性和执行性我国行政立法中存在的问题:1、行政立法权限不清。部分行政法规和规章涉及的内容相互冲突,使执法、司法和守法主体在法的实施过程中无所适从。2、行政与立法混同。立法成为政府部门占有权力资源的方式和分配既得利益的手段。行政立法往往由行政机关自己起草,自己执行,立法过程中公众声音很弱。3、强势利益集团对行政立法产生重要影响。负责起草行政法规、制定部门规章的主管部门, 通常与部分管理对象如国有垄断性企业之间有比较密切的关系,甚至

30、存在着直接利益关系。 这样,行政立法过程很容易被强势利益集团所影响,遏制行政立法权滥用,已成为值得关注的问题。必须消除“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完善行政立法的应对措施:应建立“五大制度”:1、立法回避制度。具体可采取职能分离、委托立法等方式。2、立法公开制度。除了公开法规草案、立法文档外,还可采取其他方式公开,如会议旁听、媒体报道、刊载、查阅等。3、立法参与制度。参与的核心是公开听证。4、立法经费预算制度。先通过修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加以完善。5、司法审查制度。建议修改行政诉讼法,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审查范围,建立起我国的司法审查机制。200

31、6 年,张霞与丈夫刘和平离婚,儿子小冰由张霞抚养。她试着忘记那段不愉快婚姻,可每次一想到儿子姓刘, 就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前夫, 这让她感到很沮丧。为了消除前夫的阴影, 她打算让儿子跟自己姓, 琢磨好后,她决定给儿子改名“张旭君”。张霞知道改名字要到公安局去申请,于是7 月 24 日她来到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要求给儿子改名。“儿子的爸爸同意吗?”她没想到,公安人员抛出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8 页,共 19 页了这么个问题。 刘和平并不同意给儿子改名,可张霞觉得这与前夫无关, 公安局也不能管自己的“家务事”。 过了两天,她又到公

32、安局去申请, 同样没有被受理,公安局还拿出了公安部的 批复和南京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的加强户籍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加以说明。张霞不服, 2008年 8 月,她将栖霞区公安局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被告为儿子办理更改姓名。问题:(1)法院能否支持她的主张?(2)应当如何看待公安部、南京市公安局的规定的效力?栖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我国婚姻法和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规定,子女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小冰是张霞和刘和平的婚生未成年子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姓名权应当由张霞和刘和平共同行使。法院认为:公安部的“批复”和南京市公安局的“通知”虽然不是法律规定,但并不

33、违反上位法精神, 其作为规范性文件是合理的、适当的,公安分局按此规定对张霞单方面的更名申请作出不予办理的决定是合法的。据此,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张霞的诉讼请求。第九章练习题一、判断1、临时性行政许可实施满2 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向行政许可机关申请延续2、受委托的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法律后果二、选择1、下列说法中,哪个不属于行政许可法的调整范围?( D )A.老王下岗后自谋生路,想自己开一个小饭馆,于是向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B.公安交通部门根据李某的申请,发给李某驾驶执照

34、C.进出口检疫机关经鉴定后,给某公司的出口食品贴上了检疫合格标签D.某大学希望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拨款对学校进行扩建,上级教育部门对其申请进行审批2、同学甲上学期通过了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获得证书后,宿舍同学乙、丙、丁在向甲道贺之余, 他们针对甲获得证书这一现象进行了讨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C )A.甲:“获得六级证书属于行政法上的行政许可现象”B.乙:“获得六级证书不是行政许可,因为其本身没有法律意义”C.丙:“获得六级证书不是行政许可,因为你没有因此获得什么行为资格”D.丁:“获得六级证书不是行政许可,你要是领取了结婚证才是行政许可”三、案例分析2000 年 3 月,原告某村委会向县林业局

35、申请采伐树木,作为增建村小学教室的材料。县林业局批准并发给采伐许可证,指定原告在该村北公路(国道)30-139路标间采伐榆树 200 棵,伐后补栽幼树。原告在获准后,于3 月 20 日组织村民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9 页,共 19 页按照林业局指定的区域如数采伐了200 棵树。该县公路局发现后,于5 月 12 日以原告滥伐树木为由, 对原告作出了补栽幼树200棵,没收已伐榆树 200 棵,并处违法所得 3 倍的罚款,计人民币18000 元(每棵按 30 元计价)的处罚决定。原告不服,于 5 月 20 日向市公路局申请复议。

36、市公路局经复议认为,县公路局认定事实属实,但适用法律不当,于5 月 28 日依法做出复议裁决:责令原告在采伐路段补栽幼树200 棵,并处违法所得 3 倍罚款计 18000元。原告对复议决定仍不服,于 6 月 10 日向人民法院起诉。问题: (1)县林业局的行为属于行政许可中的哪一类?(2)县林业局在本案中处于什么地位?(3)县林业局是否有权颁发此种采伐许可证?答: (1)属于一般许可、行为许可、非排他性许可、附义务许可、附期限许可。(2)林业局属于案件中的第三人。原告败诉,则第三人要承担法律责任,胜诉,则对其进行裁决。(3)无权颁发。公路两旁的树木不归林业局管,而是由公路局管理。森林法第 32

37、 条第 3 款: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公路管理条例 第 20 条:公路两侧林木不得任意砍伐, 需要更新砍伐的, 必须经公路主管部门批准。 第 32 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公路主管部门可以分别情况, 责令其返还原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33 条第 2 款:对公路花草林木,只许作抚育和更新性质的修饰或采伐。需要更新砍伐公路林木的,国道、省道经省级公路主管部门批准;县道须经地(州、市)公路主管部门批准;乡道须经县(旗、市 ) 公路主管部门批准。第十章 练习题案例 1:什么是行政

38、处罚?2013 年 2 月 13 日 12 时许,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天河分局执法人员在花城广场博物馆附近巡查时, 发现王国防正在摆卖榨果汁, 而后驾驶电动车追赶王国防,并将电动车向王国防快速行驶的三轮车靠近,导致王国防三轮车开上路边绿化带撞到树后发生侧翻跌落受伤。 王国防当日被送往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医院诊断:王国防左胸、左上腹、左大腿多处挫伤;左第4 肋骨骨折。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均认为,天河分局执法人员驾车追赶王国防的执法方式超越了法定职权范围,具有危险性和侵犯性。 在王国防受伤后未采取任何施救措施,罔顾王国防的生命健康安全,属于严重违法。遂判决:确认广州市

39、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天河分局执法人员驾车追赶王国防导致其受伤的行为和扣押王国防物品的行为违法,并向王国防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共计 27125.26 元。问题:本案城管执法人员的追赶行为合法吗?属于什么性质?( D ) A. 行政处罚 B.行政处分 C.行政强制执行 D.行政强制措施不合法,根据现有法律规定, 城管没有权力用追赶小贩的方式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案例 2:行政处罚的程序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0 页,共 19 页关某是运煤司机, 一日,运煤经过 309 国道某省路段交通检查站时,交通站执勤人员宋某(身着交警制服

40、,佩戴执勤袖章)向关某走过来,递给他一张罚款单,对关某说:“交 100 元再走”。关某接过一看,上面的内容是:根据有关规定,罚款 100 元。罚款单上盖有该县交通大队的印章。关某问宋某:“为什么要罚我?”宋某说:“你超载。”关某说:“我拉的这么少,不可能超载”。宋某不耐烦地说:“让你交你就交, 少啰嗦”。关某说:“不说清楚我就不交”。 这时,宋某又递过来一张罚款单,并说:“就你这态度,再罚100元”。关某怕争执下去,又要加罚,只好交了200 元钱。问题:本案中,交警宋某的做法有哪些违法之处?简析:(1)一人执法进行处罚不合法。且没有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2)没有说明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

41、据。(3)没有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而且不能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4)没有告知对方不服行政处罚时的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5)没有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6)实施态度罚,滥用自由裁量权案例 3:行政处罚程序某区工商局接群众举报称, 个体户张某涉嫌违法经营。 该局即指派执法人员王某一人前往检查。 经查,张某违法事实确凿, 工商局拟依法对其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并罚款 3000 元的行政处罚。工商局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书面告知张某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张某也以书面形式要求组织听证。工商局通知其次日下午到局机关参加听证。听证由本案调查人员王某主

42、持, 张某进行了申辩和质证, 并在听证笔录上签字, 同时张某按照工商局的要求交纳了听证费用 300 元。听证结束后,工商局对张某作出了吊销营业执照并罚款2000 元的行政处罚,制作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张某。问题:该工商局在本案的处理过程中有哪些违法之处?1. 接到举报前去调查的是王某一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 37 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2. 工商局在作出决定之前,所告知的只是张某的权利,行政处罚法第31 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其欠缺了告知事实、理由和依据。3.

43、 关于听证程序。 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会的7 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4. 本案的调查人员不得主持听证。5. 工商局要求张某缴纳听证费300 元不合理。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听证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案例 5:选择2006 年 5 月 2 日,吴某到某县郊区旅社住宿,拒不出示身份证件,与旅社工作人员争吵并强行住入该旅社。 该郊区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决定对吴某处以 300 元罚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C ) A. 派出所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该处罚决定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1 页,

44、共 19 页 B. 派出所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C. 公安机关应当听取吴某的陈述和申辩 D. 吴某对该罚款决定不服,应当先申请复议才能提起行政诉讼案例 4:行政强制执行张某未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修建了一座砖木结构30 平方米的门面房。在其施工过程中,市城市规划管理处受城建局的委托,于6 月 11 日下午先后两次向张某送达了违法违章建筑施工停工通知书 ,令其停止施工,听候处理。第二天,又送来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内容包括: (1)罚款 3000 元; (2)限其一周内拆除。当天下午, 城市规划管理处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对张某所建房屋实行了强制拆除。张某不服,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规划管理处的行为违法,并赔偿

45、强制拆除造成的损失 8000 元。问题:规划管理处强制拆除张某房屋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分析:不合法。 行政诉讼法第 66 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城市规划法第42 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 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 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

46、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主体违法:只能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规划管理处无权强制执行。程序违法:逾期才能强制执行。本质:行政强制执行案例 1:2014年 8 月 31日晚 23 时 5 分左右,如皋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在如城街道一工地擅自夜间施工,产生噪音污染。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已因此事向当事人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上述行为。 当事人在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并未改正, 并继续进行擅自夜间施工产生噪声污染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 31 条第 1 款规定: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在22 时至次日 6 时期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

47、施工作业, 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的规定。根据该条例第40 条的规定,依法对其做出了罚款人民币3000 元整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2014年 10月 15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代收罚款3000元整。问题:什么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目的是什么?行政处罚及其立法目的:第一,通过对违反法定义务者的惩罚,确保行政义务得到履行, 从而维护行政管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2 页,共 19 页理秩序;第二,通过制裁违法者,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

48、法权益及公共利益,防止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第三,通过行政处罚防微杜渐,预防、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进一步发生。第四,行政处罚法完善了我国行政程序法律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第十一章练习题一、名词解释1、行政合同:指行政主体依其行政职能、为实现特定的行政目标,而与其他行政主体或者行政相对人经过协商,相互意思表示一致所达成的协议2、行政指导:指行政主体基于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而作出的,旨在引导行政相对人自愿采取一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以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一种行政行为3、行政事实行为:是行政主体不以产生法律约束力,而以影响或改变事实状态为目的实施的行为二、简答题1、简述行政合同的特征。

49、 191 当事人一方必定是行政主体。目的是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目标。双方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在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机关享有行政优益权。合同纠纷通常通过行政法的救济途径解决。2、简述行政指导的特征。 200 行政主体的行政管理行为;适用范围广泛、方法多样;属于“积极行政”的范畴;是符合现代法治原则的具有行政性质的行为;是一种柔性的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行为;不直接产生法律后果。3、简述行政指导的作用。 204 补充和替代作用补充立法、替代法律。引导和促进作用引导选择、促进发展。协调和疏导作用协调冲突、疏导矛盾。预防和抑制作用防患未然、防微杜渐。三、案例分析李乡长毕业于某山区高

50、校行政管理专业,他在任期间兢兢业业开展工作。一天,他到外地考察农业回来后,打算在乡里搞个2000 亩的葡萄种植园,于是给下辖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3 页,共 19 页的 5 个村下达了任务, 每个村至少必须种400亩葡萄。几天后, 他参加了县里组织的“依法行政学习培训”, 在培训中认识到自己给下辖各村下达葡萄种植的任务可能是违法的。 于是,他回来后便撤销了起初给村里下达的任务,变为建议农民种葡萄。 当他听到乡广播站广播他建议农民种葡萄的讲话时,心里直打鼓: 我这个建议有没有法律依据啊?如果农民赚了钱就不说了,如果他们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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