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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法适用范围,第2条第1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懂法条,微信:13261975872,获取更多安全课件!,安全生产法新修改的条款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而保留条款的生效时间仍然为2002年11月1日。,法律效力,人的效力,地域的效力,时间的效力,析法理,溯及力,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一般情况下,新法是不具有溯及力的。,案例1案例2问题:适用新法还是旧法?,会运用,析法理,懂法条,?会运用,善检查,法的效力法的溯及力,安全生产法第2条,思考问题:如何理解安法的适用范围?公共场所集会活动中的安全问题?,正确
2、适用法律法规,精准履行监管职责,学法:精、博,教学方法,(一)法律基本法理,(二)法律法规体系,(三)安法整体内容,(四)安法重点内容,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法重点内容,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义务,4改善安全生产条件,3安全生产责任制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安全生产投入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7隐患排查8出租发包管理9事故应急管理,人,管理,物,环境,10设备设施,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督检查综合事项,1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条件,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生产经营单位,不得生产,不具备,1.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标、行标的规定,
3、17,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108,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行政处罚分类,决定部门,110,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4、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单位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2.
5、安全生产人员(机构)管理,2.安全生产人员(机构)管理,21,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思考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符合安法吗?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中可否设置兼职安全员?,微信:13261975872,获取更多安全课件!,(1)从业人员50人以下的,配备至少1名专
6、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不应少于2人。,从业人员100人以下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4%的比例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不应少于1人。,(1)从业人员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从业人员200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1%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
7、,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投资人等。,1、本案例中违反了安法的哪条规定?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案例中指的是谁?3、案例中场长说会上强调安全生产,是否算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的必要性?如何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责
8、:,18,1、本案例中违反了安法的哪条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标准等,建立机制,监督考核落实情况,19,3-2.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内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109,对事故责任单位进行严惩,3.1事故报告的原则,安监总局、有关部委、省级政府向国务院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事故单位负责人,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9、,3.2事故报告的主体,事故,现场人员,单位负责人,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立即如实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证据。,80,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注意: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通知公安、劳动、工会、人民检察院,3.3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立即,1小时内,2小时内,2小时内,2小时内,2小时内,生产安全事故,3.3事故报告的内容和报告后的措施,报告内容的措施,报告内容的措施,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大事故
10、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2万-5万以下的罚款,责令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91,追究刑事责任,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两高关于刑法134、135条司法解释中的“重大伤亡事故”是指: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
11、济损失100万元以上。2、两高关于刑法134、135条司法解释中的“情节特别恶劣”是指: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损坏财产的价值。包括人员伤亡支出的费用;善后处理费用;财产损失价值。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导致产量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的其他损坏的价值。包括停产减产损失价值;工作损失价值,资源损失价值,处理环境污染费用;其他损失价值。,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第17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制定涵盖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全范围、全过程的安全
12、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六)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八)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作业现场带班制度;(九)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十)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十一)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十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十三)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十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十五)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十六)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
13、、管理制度;(十七)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十八)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十九)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二十)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人员,立即处理,经常性检查,不能处理,及时报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在案,及时处理,安全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安监部门报告,接到报告部门应依法及时处理,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处理,43,4-2.(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2,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4-2(三)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微信:13261975872,获取更多安全课件!,提示标志,微信:13261
14、975872,获取更多安全课件!,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监督、教育,按规则佩戴、使用,42,4-2(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临时聘用的人员属于从业人员吗?,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报地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4-8.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管理,并有完备台账,37,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
15、期检测、评估,实施动态监控,制定重大危险源与属地政府“一对一”的应急预案,将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并定期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半年向所在地(区)或者按隶属关系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报告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并依法实施相关管理措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生产经营单位,1.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2.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3.
16、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4.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追究刑事责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构成犯罪,未构成犯罪,生产经营单位,98,第136条【危险物品肇事罪】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17、有期徒刑。,5.安全生产投入,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财企【2012】16号,5-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以及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制度,20,按照安法第90条予以追究责任,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投资人,1、未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2.致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20万以下的罚款,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须资金逾期未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个人经营,构成犯罪,未构成犯罪,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
18、故,未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90,第135条刑法【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6.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2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情况,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第27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
19、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培训,并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考核合格。,A24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1组织或参与拟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2组织或者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3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4组织或者参与应急救援演练,5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建议,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SOP的行为,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22,6-2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熟知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并在工作中认真履行,不得
20、上岗作业,25.1,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了解事故应急措施,知悉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合格,6-3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各项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工人,也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临时聘用的人员和被派遣劳动者。,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资格,方可上岗(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由安监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登高架
21、设作业制冷作业与空调作业煤矿、石油天然气、冶金生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作业,6-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格情况,27,6-5对短期临时作业人员、实习人员、学习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6-6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情况,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A25A26,6生产经营单位培训内容,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第26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本单位生产安全
22、事故应急预案、自救互救知识;(6)生产安全事故案例;(7)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8)安全生产其它有关内容。,6生产经营单位培训的时间,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第25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了解、掌握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安全培训,从业人员,26,从业人员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的“四新”培训,生产经营单位,1.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2.危险物品、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3.未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工、实习生进行安全培训,或未如实告知有
23、关安全生产事项的4.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5.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6.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组织演练的7.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主体,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违法后果,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94,7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理论,现代生产安全事故理论认为,在事故发生前,不安全因素或行为已暴露过多次,如果采取恰当的措施,搞好日常隐患排查治理,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改善物的不安全状态,弥补管理上的缺陷,可以最大
24、限度避免许多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因此,要防范事故,必须遵循安全生产客观规律,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预防事故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减少和消除事故的苗头和诱因,才能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不被事故牵着鼻子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法律依据,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核心,通俗讲就是要规定“谁来查、查什么、多长时间查一次,查出问题怎么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解决“谁来查”的问题。纵向包括从业人员、车间班组、相关管理部门、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横向包括安全管理部门和与之相关的工艺、技术、设备、人力资源等部门。,7-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排查治理情
25、况,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38,及时通报从业人员,7-1.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标准清单。解决“查什么”、“多长时间查一次”的问题。“一企业一标准”,结合生产经营性质和工艺设备特点,对行业领域通用指导标准进行的增补、删减、细化和完善,形成本单位个性化的隐患自查标准,即“一企业一标准”“一岗位一清单”,将个性化隐患自查标准按照岗位或者场所分解制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隐患排查清单,明确排查内容、排查周期、责任人员等内容,即“一岗位一清
26、单”。,7-1.隐患如何排查治理?,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必须采取有效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设置警戒标志,存在现实危险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从危险区域撤出所有人员,并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隐患按期治理和治理期间的安全。,标准:“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验收。暂停使用的相关装置、设备、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7-1.隐患如何排查治理?,1发现隐患,2发现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3隐患消除后,排查,应当排查本岗位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防护用具、周边环境,经常排查相关设备设施、作业场所以及从业人员违
27、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标准:“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及时排查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季节性影响因素等方面的事故隐患,7-1.隐患如何排查治理?,1从业人员,2班组车间等基层作业单位,3工艺、技术、设备等部门,治理,生产经营单位,1.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2.危险物品、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3.未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工、实习生进行安全培训,或未如实告知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4.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5.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6.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组织演练的7.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
28、上岗,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主体,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违法后果,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94,生产经营单位,1.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2.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3.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4.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
29、的罚款,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追究刑事责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构成犯罪,未构成犯罪,生产经营单位,98,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除或限期消除,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99,拒不执行,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2万至5万以下的罚款,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至50万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构成犯罪,降职或撤职,87,1)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2)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
30、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3)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4)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前款规以外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处分,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违法后果,责任主体,第397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
31、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事故排查治理流程,隐患排查治理流程规范,以隐患排查治理的动态发展为导向,建立包括隐患的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验收、资金保障等内容要素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形成闭环管理体系。,解决“发现问题怎么办”的问题。,以上制度可以是多个文件,也可以是一个文件并及时修订,企业各个层级是否参与到隐患排查。建议:作业前检查:对应从业人员,每次上岗前。日常排查:对应班组、车间等基层生产单元和安全管理人员,建议至少每周一次。专项排查:对应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等业务管理机构
32、,建议至少每季度一次。全面排查:对应主要负责人,建议每年至少两次。事故类比排查:及时开展。,监管执法关注的问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一)事故隐患无法及时消除并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二)非本单位原因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故隐患的。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隐患的现状、形成原因、危害后果和影响范围等情况。,第29条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特定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未将无法及时消除并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隐患,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第30条未按要求使用信息系统如实记录,北京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
33、未按照要求使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8.出租发包管理,8-1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1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要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一)查验承包、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范围、资质和有关人员资格;(二)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向承包、承租单位书面告知发包项目、出租场所的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要求;(三)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四)定期检查承包、
34、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安全生产职责、各自管理的区域范围;(二)作业场所、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三)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四)在安全生产方面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六)安全生产事故报告、配合调查处理的约定;(七)安全生产管理奖惩等其他应当约定的内容。,8-1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单位可否因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约定而减轻或免除自己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呢?,侵权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生产经营单位
35、应对项目、场所、设备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对项目、场所、设备的安全生产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可根据安全管理协议的约定,追究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导致发生事故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以处1万至2万以下的罚款,企业,100上,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单处或并处10万-20万以下的罚款,并处违法所得2-5倍的罚
36、款,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100下,逾期未改正,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以处1万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以下的罚款,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1、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甲方:,乙方:,工程名称:,2、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3、甲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4、乙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乙方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协调,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45,8-3两个以
37、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中相关方管理情况。,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生产经营单位甲,1、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逾期未改正,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以处1万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乙,生产经营单位。,10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企业,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急救援,法律法规,应急救援内容,编写程序,NO.2事故应
38、急救援,一、应急救援是安全生产的最后一道防线,1、应急救援的内涵:一般是指针对突发、具有破坏力的紧急事件采取预防、预备、响应和恢复的活动与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住院治疗;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2,1.未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瑞海公司没有开展风险评估和危险源辨识评估工作,未按规定,针对理化性质各异、处置方法不同的危险货物制定针对性的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已有应急预案流于形式,应急处置力量、装备严重缺乏。2
39、.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没有针对不同性质的危险化学品准备相应的预案、灭火救援装备和物资,消防队员缺乏专业训练演练。3.天津市公安消防部队缺乏处置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案以及相应的装备。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存在问题,几个概念的关系,应急准备与事故预防的关系,应急准备是做好事故发生的各项准备。万一发生了怎么办?,事故预防重在消除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尽量别发生事故!,消除事故,准备事故,指导理念,几个概念的关系,应急预案文本与现场救援方案的关系,应急救援,指导,指挥,事故前用,事故时用,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法律依据:,1制定生产
40、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78,4-1是否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22”特别重大飞行事故是一起在局部恶劣的气象条件下,机组违章飞行,机长决策错误,塔台管制员违章指挥而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事故教训“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不牢。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对飞行队伍建设重视不够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待加强,3定期演练,1.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2.危险物品、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3.未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工、实习生进行安全培训,或未如实告知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4.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41、训情况的5.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6.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组织演练的7.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主体,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违法后果,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94,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应急预案评审。审应当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4-2应急预案评估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
42、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1评审论证后2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3申请备案,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规模较小的,指定兼职,79-1,4-3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机构,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如何检查应急管理机构和有关人员职责是否履行?,事故,现场人员,单位负责人,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立即如实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证据。,80,是否明确应急管理机构和有关人员职责和责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报告程序:1小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监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负有安全生
43、产监督管理部门市级(2小时)省级(2小时)国家安监局(2小时)国务院(2小时),应急救援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赶赴现场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必要时调动危险化学品、矿山专职救援队参加应急救援。1、危化品货车泄漏事故应急救援实例:2015年9月14日07时05分,接到市应急办通报,9月14日5时40分许,一辆河北牌照内装31吨汽油添加剂(芳烃、低毒易燃)危化货车在京津2高速德仁务出口匝道发生侧翻泄漏。迅速赶赴事故现场,于8时35分到达事故现场,查看现场情况,泄漏的约20吨添加剂和消防用水流入事故现场南侧约30米处排水沟里,现场指挥部已要求对排水沟进行堵截。11时,环保部门调集的金隅环保红树林公司到
44、达现场,因缺乏防爆设备和现场泄漏添加剂量大的原因不能处置。,事故现场处于高速立交桥一侧,桥下又是交通主干线,车多、人多、阳光强烈,如不尽快处置,不安全因素就会逐步上升,发生次生灾害的可能性极大。与市环保局、通州区应急办、通州区安监局现场负责人员协商,果断决定调集燕山石化东方工贸公司救援队进行处置。14时20分,燕山石化东方工贸公司已到达事故现场,19时40分,汽油添加剂泄漏现场基本清理完毕。在处置事故过程中全程向我局值班室报告事故处置信息。,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109,对事故责任单位进行严惩,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安全监督管理部
45、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109,对事故责任单位进行严惩,上报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管理部门和负有安监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监管理部门和负有安监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监管理部门和负有安监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应当及时补报。,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期
46、间擅离职守或逃匿,1.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2.并处上一年收入60%-100%的罚款,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106,追究刑事责任,对逃匿的处15日以下拘留,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应当建立,79-2,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4-3企业是否配备了应急救援器材及装备,4-4企业是否将应急救援预案按照规定备案,煤矿企业,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5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培训情况,1
47、制定预案依据法律法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2预案种类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岗位应急处置方案,4-6应急预案是否定期演练,是否及时修订,3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4应急演练结束后,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第46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和落实专项应急预案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并
48、使相关岗位人员熟练掌握。,结合本单位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专项应急预案: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现场处置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组织京津冀联合处置中航油输油管道泄漏和爆燃事故应急演练目的:检验并完善三地信息通报、决策会商、指挥调度和联合处置流程,提升各方协同处置突发事件的机制和能力。,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单位负责人签署公布,编制工作小组本单位负责人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评审或论证,20个工作日备案,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流程,实施,编制预案,应急预案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