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与问题与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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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与问题与研究甘肃政法学院甘肃政法学院本科学年论文题 目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与问题与研究以甘肃岷县寺沟村为例行政学 院 行政管理 专业2010级 2班学 号:201011020222姓 名:李 自 强 指导教师:曹 军 锋成 绩:_ _完成时间:2013 年 6 月【摘 要】3【关键词】3ABSTRACT3KEY WORD4一 村民自治的背景和

2、现实意义4(一)村民自治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政治素质和民主意识4(二)村民自治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5(三)村民自治有利于促进农村社会稳定5(四)村民自治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5二 目前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5(一)选举制度不完善及选举程序混乱5(二)家族、宗族、非正式组织等因素对民主选举构成消极影响5(三)村民会议名不符实6(四)村“两委”矛盾突出6(五)村民自治权利保障机制不健全6(六)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干预较大6三 全面推进村民自治的对策和建议7(一)规范选举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的法律体系7(二)严格加强选举监督程序,坚决遏制家族势力影响8(三)适用村民会议和维护村民代表会议实现民主决策

3、9(四)理顺“两委”关系,规范村务决策和管理程序9(五)切实保障村民行使自治权利,不断进行创新10(六)乡镇政府要转变角色,变领导关系为指导关系10参考文献11-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与问题与研究 以甘肃岷县寺沟村为例李自强【摘 要】村民自治是在广大农村推行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种治理模式,村名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实行村民自治的一种政治载体。我国村民自治的产生和推广有其历史必然性,但是这一治理模式在现实中也出现如村支两委关系矛盾、农民民主法律意识欠缺、村委会成员素质不高等诸多问题。因此,仍然需要从法律体系上完善村民自治的相关内容,从农民主体的素质提升上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4、,需要国家、社会、广大村民和各界人士的关注和努力,使村民自治的治理模式形成善治结构并取得良好治理效果,从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关键词】村民自治 ;选举 ;两委关系 ;经济发展。The current our country pres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 the villager autonomy and researchLi ziqiang Abstract: he villager autonomy is a kind of management model introduced in the vast rural self managem

5、ent, self - service, the name of the village committee is the self-governing mass organizations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is a kind of political support the practice of villagers autonomy. Has its inevitability and promotion of villagers autonomy in China, but the mode of governance in reality also

6、appear as village two committees relationship of contradiction, farmers lack of awareness of democratic law, the village committee members are not higher quality problems. Therefore, the related contents still need to perfect the legal system of villagers autonomy, enhance the quality of farmers fro

7、m the theme of looking for a solution to the problem, needs the country, society, the majority of the villagers and the concern and efforts, make the villager autonomy model form a good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ice, good governance, so as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our country the socialist harmo

8、nious society.Keyword: villager autonomy; election; two committees relationship; economic development.新!为您提供类似表述,查看示例用法: 分享到 一 村民自治的背景和现实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变化。农村基层组织由传统的单一的组织体系和一元的权力结构转变为多元的新兴阶层、新的组织以及新的权力体系,农村普遍设立了村党支部、村名委员会、村经济组织以及各种类型的其他组织。农村基层组织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农村权益保障等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它是国家农村社会稳定的根基,在农村社会发

9、展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随着农村社会的转型和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农村基层组织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可以说,农村基层组织的缺陷既是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又是农村政治与社会问题的一个引因。通过对农村基层组织体系变革的研究,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组织建设路径,不仅可以把握中国农村经济的改革,同时也有利于透析中国农村社会的发展。要想更加全面和完整的理解和掌握农村农村村民自治的含义,完善我国农村村民自治体系,健全和保障人民群众的自治权和民主权,就必须根据我国实际情况,立足于当前国情和民情,更深更准确的把我村民自治的含义,搞清楚一下三个问题:谁去治理、治理什么、怎样治理。在我国农村村民

10、自治的进程中,村民自治的主体是指广大村民,这里的村民不是泛指一切,而是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表明,虽然国家允许村民进行自治,但是有相应的限制条件。村民自治的客体是指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指村内干部的产生和村内权利的组织形式,以及涉及本村村民直接利益的公共事务的管理。村民自制的管理形式是靠直接选举产生的村民自治领导人和村民委员会,进行直接民主集中管理。(一)村民自治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政治素质和民主意识广大农民通过民主选举

11、、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四项民主权利和民主制度的实践,直接参与农村民主政治生活,逐渐认识了现代民主运作的基本制度、基本技术及基本程序,民主管理能力大大提高。(二)村民自治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实行村民自治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实行村民自治,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让农民真正的当家做主。广大农民以主人翁的姿态自觉投身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潮流之中,最大限度的释放他们的干劲、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三)村民自治有利于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村民自治的实施对干部群众都起到了很好的教育作用,村规民约为农村社会各种关系的处理确定了统一的规范,有利于调节家庭关系、邻里关系和其他关系,有效

12、的促进了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四)村民自治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实行村民自治,进行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直接民主是我国政治生活的重大变革。二 目前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一)选举制度不完善及选举程序混乱1、村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不高中国农民千百年来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形成了一种依附心理,使得农民的平等意识、民主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非常薄弱。此外,村委会选举中存在的贿赂、“拉票”行为及上级政权干预村委会选举的现象,引起了村民的极大不满,但是他们又没能力改变,从而失去对民主的信心。候选人当选后,如果出现飞扬跋扈、违规越权的现象,而村民又无法启动罢免程序,这使得

13、他们觉得民主起不到应该有的作用,维护不了自身的合法利益。从而导致村民自治的功能不能完全的表现出来,因此他们缺乏应有的积极性。2、贿选现象广泛存在贿选是民主政治的副产品,与选举相伴相随。在村委会的选举中也出现了贿选现象。在一些地方的选举中,候选人请客、送钱、送物以及攀亲告友等拉拢选漂亮的现象广泛存在。这种现象在一些城市近郊区或者经济情况较好的农村更为普遍和激烈。这种现象严重破坏了选举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破坏了选举的正常秩序,对村民自治这一基层民主制度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二)家族、宗族、非正式组织等因素对民主选举构成消极影响村民自选推候选人的时,一般根据血缘关系和利益关系来决定。宗族势力往往会利

14、用血缘纽带关系形成利益集团,采取非正常手段影响村民选举,获取自治权利。在宗族强势的地方甚至会出现宗族势力操纵村委会选举的情况,有的地方出现抢选票或抢票箱的事件,也有的地方甚至激起了族际矛盾。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村级民主的进程,影响了选举的质量和公平公正性,严重影响了安定团结和集体经济的发展。(三)村民会议名不符实村委会组织法把村民会议架构成村民自治体内的最高权利机关,也允许村委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村民会议授权的问题。但是在实践中,由于村民会议管得太多、太细,从而使运行困难、成本加大,村民群众对此产生了厌倦情绪;一些地方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无度,授权过多,一些本属于村民会议的职权也授权给村

15、民代表会议,从而使村民会议徒有虚名,形同虚设,完全背离了村委会组织法的立法宗旨。(四)村“两委”矛盾突出在村民自治的过程中, 村委会与村党支部的矛盾在一些地方相当严重激烈。有的村党支部书记把党的领导简单理解为村党支部的领导,甚至是支部书记的个人领导,把村委会作为村党支部的一个部门,对村委会的工作大加干预和包揽,从而使村民自治成了党员自治、党支部自治、支部书记个人自治,支部书记成了为所欲为、不受监督的“土皇帝”。有的村委会产生后,其成员以为自己是多数人选举产生的,有群众基础,不把党支部放在眼里,重大事情不向党支部请示报告,有的村委会主任喜欢自己说了算,渐渐背离了村民自治,把村民自治搞成了村委会自

16、治。如果村“两委”的矛盾不能解决,那么村民自治工作就无法落实。(五)村民自治权利保障机制不健全现行的村委会组织法,在村民自治权利的保障机制方面不明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村委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太原则、不具体;二是村委会组织法只讲了应该怎么办,而没有讲不这样办有什么处罚措施。有的地方在村委会选举中,曾多次发生过选民阻扰计票、砸坏票箱、强迫他人选自己的现象。有的选民把别人的选票抢过来撕毁了,使其他选民的劳动化为乌有。目前,我国刑法还没有把村民自治权利纳入保护范围,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也侧重于公民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的保护,村民自治也不在调节之内。村委会组织法对村民自治的保障机制仅仅界

17、定在群众举报、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批评教育、自觉改正上。因此,在村委会选举中的违法行为,难以做到违法自纠。(六)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干预较大1、直接介入村委会选举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成员应由村民选举产生,乡镇政府可以派干部或专门工作组对选举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使选举真正反映、体现村民群众的真实意愿。自从在农村村级实行民主选举之后,我国绝大多数地区的村委会干部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但仍有一部分地区的村干部,由乡镇党政部门直接任免,有的地区乡镇行政不仅直接任免村主任,而且还任免其他村干部。有的乡镇行政虽然不直接任免村干部,但通过提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等办法,强有力地干预和操纵村委会的选举

18、,而且当选举结果不满意时,乡镇或者找借口不予批准,重新安排选举,或者不再经过选举而直接任免,乡镇行政在很大程度上操纵村委会的任免权。2、非法干预村级财务按规定,村集体的财产归村民集体所有,由村委会负责管理使用,除了必要的乡镇统筹外,村委会没有向乡镇上交财务的义务。政府有关部门可统一组织农村村级财务清理活动,以监督各村财务管理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村级财务管理中的问题,查处违反农村财务管理法规和纪律的人员。但是,一些地方出现了所谓的“村帐乡管”、“村财乡管”,其初衷是通过加大对村级财务的监督来防止村干部的贪污腐败等不良行为。但是,这却违背了村民自治中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本精神,

19、同时这在现实中却造成不良的负面影响,村帐乡管为乡镇政府侵占村级财产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村民的财产交上去了,可用的时候却很难拿下来。乡镇掌握村级财务以后,由于失去监督,导致滥用权力。三 全面推进村民自治的对策和建议(一)规范选举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的法律体系1、强化农村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9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尚有大部分地方没有制定出村委会选举办法,从规范村委会选举工作的需要来说,应当加快立法进程。与此同时,应当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让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和广大村民知道村民自治特别是村委会选举的

20、相关法律、规章和办法,在有法必依的基础上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尤其是基层干部应当做守法和执法的模范,在指导农村工作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或避免过失违法,保证选举的质量。2、规范直接选举的操作程序,建立系统的乡村干部培训制度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成了惟一合法的候选人提名方式。为了保证村民直接行使选举权利,推动村民自治的发展,各地应当进一步规范直接选举的实际操作程序和组织步骤,及时查处和纠正选举中出现的宗族、宗派干扰和不正当手段拉选票以及各种破坏选举的行为,加强选举监控和检查验收,做到有错必纠。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各级干部,尤其是

21、乡镇干部的支持和推动。对乡镇干部和村委会干部要分期分批地进行培训,帮助他们确立“法律至上”的观念,教会他们如何发展基层民主。乡村干部法制观念的提高,不仅可以减少乡镇干部在村委会选举中带头违法的现象,而且还能从乡镇起确保村委会选举不至于流于形式。(二)严格加强选举监督程序,坚决遏制家族势力影响1、要加强政府组织领导。作为主管村级换届的乡政府,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期间,要切实履行职责,正确进行引导,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一方面,要结合村委换届选举各阶段实际情况,事前要考虑周全,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特别是对违法违规行为要提出明确的处罚办法和措施。另一方面,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开展与村民促膝谈心

22、活动,详细了解村里各个家族背景、人员数量、分布,对有影响力人物要摸准思想动态,找准“穴位”,对症下药。第三,要召开支部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要正确引导村民,倡导能人当选的理念。第四,要及时掌握农民的思想动态,发现苗头,及时引导,消除隔阂。对有矛盾的群众,找出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做思想工作,化解积怨,维护安定团结,真正选出一个群众信赖、能够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村委会领导班子。2、要搭建选举宣传平台。一方面,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前,要对乡镇干部特别是驻村干部和村党支部干部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民主法制观念和有序参与基层民主政治的能力,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增强农村基层干部依法办事、尊重民意、按照

23、民主程序管理村级事务的能力,为村委会选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另一方面,要设置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大力普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选民的法治意识,帮助农村干部、群众加深对有关村委会选举的相关法规的认识,自觉知法守法,运用法律手段规范自己的行为,不为金钱所动,公平地对待每一位竞选候选人。3、要严格依法依规选举。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提高选举的透明度,保证村民在选人用人上的自主权,实现选举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把能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代表人民群众利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优秀人才选出来。从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到直接提名候选人

24、、直接选举村委会成员,从秘密写票、公开投票、公开计票到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等环节,都严格按程序进行,切实做好投票、监票、唱票和计票工作,整个工作要透明公开,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给选民一个明白,消除群众的疑虑,避免不必要的漏洞,确保选举一次完成。4、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一方面,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在村庄的显要位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村委会换届期间,是村级矛盾和村级问题的集中爆发期,乡政府要采用设立信访接待处、公布专线电话等方式,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确保村委会换届的平稳。另一方面,要成立公安、纪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整治小组,对利用不法手段进行欺诈、行贿、威胁的,要严肃查处,并提醒

25、选民提高警惕、予以抵制(三)适用村民会议和维护村民代表会议实现民主决策民主决策既是村委会在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过程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也是村民群众人人参与村中大事决策的一条重要途径。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参与村中大事决策的形式为村村民会议。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对村民会议赋予了具体的职权。由于村民会议是村民参与最多、规模最大的会议以及法律对其职权的规定,决定了它是村民自治组织中村民参与最广泛、能够最全面、最直接地代表村民利益和反映村民要求的组织形式,也是村民自治中地位最高、最有权威的自治组织形式。村民

26、会议在村民自治中拥有最高决策权力,自然就成为村民实行直接民主决策的主要形式。因此,村委会必须依据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运用村民会议来实现村中重大事务的直接民主决策。(四)理顺“两委”关系,规范村务决策和管理程序1、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办法各地普遍反映,“两推一选”是缓解“两委”矛盾、增强党支部成员群众基础的一项有效措施。一是把群众监督机制引进了支部选举,群众对支部成员有了发言权,把支部建立在群众信任的基础上,使群众从感情上贴近了支部,增加了对支部的信任和支持;二是把一大批年轻有为、群众威信高的党员充实到支部班子,既有党员的支持,又有民意撑腰,可以提高支部的威望,增强战斗力;三是村委会干部不再因“

27、民意”看低支部,不再借口“民意”拒绝接受支部领导,为党支部领导村民自治、协调“两委”关系奠定基础。2、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农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党支部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就村务大事提出决策意见和方案,定盘子,拿主意,把方向;二是召集“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村务管理中的事项;三是就村务重大事项及时听取村委会的工作汇报,帮助村委会出主意,想办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协调村委会与其他组织的关系;四是监督村委会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民主管理和村民公开工作,协助乡镇对村委会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活动,就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五是尽量兼任村委会

28、成员,实行交叉兼职,要鼓励党员参加村委会竞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民主选举程序实行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但不宜统一规定实行“一肩挑”。六是党员要积极争当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建立党员联系村民或村民代表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在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五)切实保障村民行使自治权利,不断进行创新要切实保障村民真正行使自治权利,管理自治事务,就必须把村民自治的保障机制进行完善。现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不能适应村民自治的发展要求,必须要制定保障更为有力的村民自治法。1、制裁破坏村民自治的违法行为对破坏农村村民自治的行为或恶势力,可以适用选举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构成犯

29、罪的,要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2、完善相关法律关于村民自治的规定刑法应及时把村民自治权利纳入保护范围。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也应将村民自治权利的保护纳入其中。否则,这些法律的服务对象是不完整的。作为享有村民自治权利的70%的中国农民,因保障机制尚未健全,而无法正直行使其权利,其权利也只能束之高阁。3、对乡镇政府违法干预,要运用组织和行政综合措施进行处理对乡镇领导采取指派、委派或其他形式干涉村委会选举的,和干预村级财务的,要严厉查处,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六)乡镇政府要转变角色,变领导关系为指导关系1、正确处理好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正确领导与指导各自的含义及之间的

30、区别,是乡镇政府依法指导村委会首要解决的问题。从字面上解释,领导是带领引导的意思,指导是指点引导的意思。虽都有引导的意思,但两词的区别就在“领”和“指”字上。从行政管理学的角度讲,领导和指导都包含着上下级关系和政治导向的总体把握,这是它们的共同之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人事权、财权和行政责任三个方面。领导者具有人事决定权、财力控制权和对下级分配任务并对下级行为负责的责任;指导者具有人事建议权,对下级只有业务联系、咨询和建议的权力,没有财权。村委会组织法已规定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是指导关系,乡镇政府就应当尊重村委会的法律地位,指导、支持、帮助村委会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做好本村的各项工作,不能像对待行

31、政组织那样,采用行政手段去指控村的做什么和不做什么。2、乡镇政府指导村委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乡镇政府要依法指导村委会,必须全面领会村委会组织法的精神。村委会组织法第一条就开宗明义,立法的宗旨是“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了实现这个宗旨,体现了三个原则:党的领导原则、村民自治的原则、依法行政的原则。3、乡镇政府指导村委会工作的方法乡镇政府对村委会工作的指导可以归纳为五个方面:一是积极推进村民自治的制度化建设。二是完善村级工作的激励约束机制。三是加强对村委会干部的培训。四是对贫困村和经济薄弱村给予适当的财力支

32、持。五是加大宣传教育工作。总之,村民自治在中国农村的实践,不仅大大丰富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践和理论,而且还对中国的政治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村民自治作为党领导下的中国农民对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伟大创造,是社会主义民主史上的全新事物,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新发展。党领导下的中国农民所创造的村民自治以及在村民自治中产生的各种各样民主的新形式,正是适应时代需要和社会主义自身发展的需要,必将对中国农村政治文明的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参考文献1王振耀.中国农村村民委员会法律制度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2徐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M.武汉:华中师范出版社,2008.3詹成付.中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和未来

33、的基本走向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2.4贺雪峰.村民自治的几个方面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5袁达毅.完善村民自治立法,发展农村基层民主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6王金华.村重大事应由村民说了算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2.本科生学年论文(设计)成绩表姓名李自强专业行政管理班级2010级(2)班论文题目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与问题与研究以甘肃岷县寺沟村为例指定任选指导教师评语及评分指导教师评语:指导教师评分_ 指导教师签字:_ 年 月 日主管院长签字_(盖公章) 年 月 日甘肃政法学院本科学年论文题 目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与问题与研究以甘肃岷县寺沟村为例行政学 院 行政管理 专业2010级 2班学 号:201011020222姓 名:李 自 强 指导教师:曹 军 锋成 绩:_ _完成时间:2013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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