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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 仅供参考 学习与交流信访工作调研报告:新形势下信访问题的成因与对策【精品文档】第 - 13 - 页新形势下信访问题的成因与对策对市、县、县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正确解决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途径,是体察民情、联系群众、接受监督的重要渠道。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不断深人,人民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各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引发诸多矛盾纠纷,一些突出矛盾纠纷往往通过信访这个渠道反映出来。如何化解矛盾纠纷,有效解决各种信访问题,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带着这些问题,1月6日至10日?,市委党校学
2、员组一行12人,在吉红老师的带领下,对市、县和县信访工作进行了调研,对一些典型案件进行了分析总结,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我们在三个县(市)调研过程中,共研究分析了 ?个信访案例。案例涉及了信访工作中最常见的几个方面。在这些案例中,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市一个信访案例。陈金榜,男,1939年出生,汉族,汲水镇退休人员,现居住在市顿坊店土岗村。2006年7月3日,陈金榜反映:一是1998年9月办理的退休是被迫不是自愿的,要求重新办理退休手续;二是1998年9月颁发的退休证显示按95发放退休工资,而汲水镇到2000年元旦才按95执行。要求补发1998年9月至1999年12月10的差额工资
3、;三是1998年8月又一次调资,本人未按在职人员调整,现要求按在职人员调资。根据陈金榜反映的情况,镇党委、政府随即安排调查小组进行调查。经调查:一是陈金榜是汲水镇在编人员,当时由于乡镇机构人员超编,汲水镇政府按照上级要求,拟于1999年对超编人员进行竞争上岗,负余分流。当时陈金榜等6人考虑其年龄已大,不愿再竞争上岗,想提前办理退休。陈金榜等6人于1998年4月22日书面申请提前办理退休。经汲水镇党委、政府研究于1998年8月24日同意6人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并报人事局审批,市人事局于1998年8月24日批准6人办理退休手续并于1998年9月颁发了退休证。退休工资按档案的95发放,从1998年9月
4、执行。当时,市财政对乡镇人员工资实行财政包干、三年不变、增人不增资,各乡镇人员均按85发放。陈金榜等6人于1998年9月停止工作。退休工资和镇在职人员工资均按85发放。二是关于陈金榜反映当时退休不是自愿的问题,调查组于2006年8月15日向人事局求证,人事局答复:陈金榜提前办理退休是本人申请(有原件)、单位同意、人事局严格审批,办理程序符合政策规定,属正式退休。三是关于陈金榜反映1998年8月份调资问题,经查阅档案,1998年8月31日有一次调资审批表是自然增资,而不是普调。自然增资是按本人参加工作时间尾数计算,逢五增一次,即尾数为(05)、(16)、(27)、(38)、(49),陈金榜是19
5、64年7月参加工作,尾数不在自然增资范围。根据调查情况,汲水镇作出如下决定:一是陈金榜提前办理退休手续齐全,符合政策规定,不再予于办理;二是按照当时市财政政策,结合汲水镇实际情况,发放工资85%,不是针对陈金榜个人,对其要求不予支持;三是因其不在增资范围,增资不单独调整。从这个典型信访案例中我们发现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主观因素。信访人自身素质不高,不清楚当时当地的政策措施,并存在胡搅蛮缠、欺骗政府的现象(信访人反映办理退休是被迫不是自愿的,要求重新办理退休手续),这是导致信访的一个原因。二是客观原因。党委、政府工作不力,对一些政策的宣传不到位,群众对一些应该知道的情况,不能够及时了解,对政府
6、工作产生了误解,这是导致产生信访案件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二、信访问题的成因从这次集中调研中,我们看到目前群众信访日益呈现出多样化、多发性、群体性的特点。一是从群众信访的形式来看,有书信、走访、电话、网上投诉等多种形式,其中走访所占比重最大;二是从群众反映的问题来看,主要集中在劳动社保、城镇房屋拆迁、村委会换届选举、农村土地调整、涉法涉诉、军转人员待遇、交通肇事处理、部门执法等方面问题,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三是从群众信访的规模来看,集体访占了较大比例,有组织的跨乡镇、跨部门的串联集体上访不断增加,上访过程中的过激行为不断发生;四是从群众信访的层次来看,无序、非理性的越级访占了较大比重,并且时
7、有反复,越在重点时段、敏感时期,越级上访的越多;五是从工作层面上讲,信访工作难度不断增大,主要是上访人难劝返,问题难解决,老上访户难稳控。(一)时代之困。大量信访问题的出现,首先是与社会转型息息相关的。当前,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在给我国社会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尤其是一些重大的、根本性的、群体性的矛盾日渐凸现,表明当代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一个矛盾多发的时期,普惠性的改革已经让位于利益分殊的改革。这些矛盾和问题通过信
8、访渠道暴露和反映出来,具有时代必然性,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化解消除的。 (二)政策之瑕。有些信访问题的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政策与现实状况不适应,欠周全、欠平等、欠细致。比如户籍制的限制,使进城农民工遭遇种种不平等的待遇;社会保障机制的缺失,使企业改制协解人员、失地农民生活保障产生困难,由此引发了大量社会问题。应该说,有些政策法规如果当初制定时能够考虑得更周全、更平等、更有前瞻性,许多问题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解决这类信访问题,基层党委、政府一般是无能为力的。 (三)工作之误。有些信访问题的发生,与基层组织工作不到位,甚至执法犯法也有一定的关系。 一是执政为民意识淡薄。有些基层领导干部没有摆正个人前
9、途和群众利益的关系,片面追求“政绩”,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执法犯法、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引发大量信访矛盾。如在农村征占土地中,有的地方严重违反征地的有关规定,未批先占,以租代征,大量圈占土地,农民失地后得不到应有补偿和妥善安置等。 二是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有的基层领导对信访工作认识不足,工作热情不高。当遇到真正要解决的问题时,更多的是以“踢皮球”、“打太极拳”的方式来应付,以“请示”来推诿,以“调查”来敷衍,以“研究”来拖延,没有设身处地的去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办的事情拖着不办或办的不合理,从而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新户拖成老户,甚至造成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瓮安事件、
10、石首事件,这样的教训实在是太多了。 三是信访渠道不畅。有的基层领导存有“上访无好人”的错误观点,认为信访从显性层面上讲影响地方政府的形象和当地的社会稳定,从隐性层面上讲影响自己个人的政绩和仕途,发生信访问题后,不但不主动承担责任、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反而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对群众信访进行压制,对信访人围追堵截,导致矛盾激化,既增添了信访群众的劳累奔波,又加大了处理信访问题的行政成本。 四是工作人员素质低。基层信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在工作责任心和接访、处置、材料等方面有的存有一定差距,难以胜任新形式下的信访工作,贻误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有些信访问题不是具体办事的工作人员所能拍板定案的
11、,这就涉及到请示领导的问题,办不了不要紧,及时汇报请示,推动问题尽快解决,千万不要将问题积压在自己的手里。) (四)民见之偏。信访固然源于不公平,源于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源于个人权利受到权力者的严重挤压,有冤无处诉,只好向上找青天,但不少信访问题的出现,同一些群众的观念误区也有很大关系。 一是信“多”不信“少”。有的群众遇到问题错误地认为找的领导和部门多了,才会引起重视,才能形成足够的压力,问题才会得到尽快解决,因而将信访材料复制若干份,一信多投,甚至直接到上级机关部门走访。只要短时间反映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他们便再次反映,甚至增加信访人数以制造声势和影响。 二是信“上”不信“下”。逐级反映问题是
12、信访人应遵守的程序,但不少群众对基层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缺乏信任,总怕因地方小、熟人多而互相包庇,或是觉得基层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职低权小、人微言轻办不成事,因此认为上访层次越高,问题越容易得到解决。 三是信“闹”不信“理”。少数信访者在利己思想的驱使下,认为只要把事情闹大,上面就会重视、解决,自己就有利可图,他们吃准了政府要稳定的“软肋”,“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手段在实践中屡试不爽,并为更多的信访人所效仿,一旦未达到他们的期望值,就纠集在一起越级上访、到处上访。有些群众在上访过程中越来越过激、越来越对抗化,讲不好就摔杯子、砸桌子,甚至呼口号、打标语、冲击机关办公场所,有的还采取
13、拦截车辆、堵塞交通,或以自杀、自残相要挟等异常举动,把本来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影响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而有的信访人缺乏法律法规知识,抑或是故装不懂,无论信访工作人员如何解释法律、政策,只要他们认为对他们不利的都一概听不进去,坚持认为工作人员歪曲事实、包庇被反映人,反复纠缠。 四是信“访”不信“法”。许多涉法案件本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有的群众却到信访部门上访。当信访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表示对此类问题无权受理时,群众就认为接访机关不负责任而越级上访。许多本应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民事纠纷、合同纠纷、工程承包结算等问题也加入了信访行列,信访人明言走诉讼途径经济上有负担不说,打起官司来没完没了,就
14、是判赢了,执行也是个问题,弄不好就变成赢了官司输了钱,于是抱着“有枣没枣抡一杆子”的侥幸心态,希望借助行政干预方式使问题得到解决。一些上访老户缺乏公正平和的心态和理性的精神,期望值过高、心态失衡,常年上访不断,他们的问题有关部门已经依法进行了答复,该解决的都已解决,但仍不断到信访接待部门纠缠,有的已成为上访专业户。 三、解决信访问题的对策(一)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完善信访立法。人民群众的信访活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反映社会是否稳定的“晴雨表”,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一个宗旨,牢记“两个务必”,践行“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面对严峻的信访形势,积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
15、建设,针对信访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加快信访立法步伐,从法律层面规范信访活动,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基层政权组织处在维稳工作第一线,能否及时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对于维稳工作至关重要。因此,抓住了村级信访,就抓住了关键、抓住了源头。这就要求我们要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选好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尤其是村党组织书记,要选拔那些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主要职务。同时,要正确处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
16、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保障村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确保各项工作做到公平公正。使基层组织干部要及时反映村民的信息,了解民心民意,解决村民所需要的实际问题,真正做到取信于民,成为百姓的贴心人。只有这样才能把影响稳定的苗头和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加强信访队伍建设,解决初信初访。信访工作的核心就是为群众解决问题,做好工作的关键因素在人。配齐配强信访工作人员,关心对信访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不断增强信访队伍的活力。在信访工作中,要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这句话,把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始终作为自己的职责,问题再小也要尽心尽力的去办,努力使群众信访案件事
17、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在第一时间给群众一个公正的交代。信访问题处理越早,难度越小,成本越低,效果越好,早剃头早凉快,早收摊早素静。否则,小矛盾会变成大问题,极有可能转化升级。如反映农村干群矛盾的信访问题,一定要赶在矛盾升级前的初访阶段,趁双方还能坐下来商谈的时候将问题解决,否则一旦双方撕破了脸皮,便会激化成不可调和的敌对行动,使事态难以控制。(四)加强教育引导,规范信访秩序。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针对一些群众普遍关注或已在群众中产生误解甚至以讹传讹等问题,及时做好解疑释惑、以正视听的工作。要把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与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
18、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正确对待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起来,理解和支持党和政府的工作,在改革发展中维护合法权益,学会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推动信访工作的健康发展。(五)开展矛盾排查,做好超前预防。坚持预防为主,变被动接访为主动超前化解矛盾。要建立乡镇、村、企事业单位的排查制度和工作网络,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乡(镇)信访办、司法所的作用,全面提高基层就地化解矛盾的能力,切实把问题化解在当地,不断增强信访工作的主动性、超前性和实效性。 (六)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综合治理。新形势下不少信访问题是社会各方面矛盾的综合反映,关联全局性工
19、作,仅靠信访部门是难以处理的,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信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从根本上消除社会不稳定的诱因。要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必须特别重视提高政策水平,认真解决好出台政策不及时、不连续、不落实的问题,防止因政策因素导致信访问题的发生。制定和出台政策,既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珍惜民力,降低压力,减少对立。又要防止政策前后不衔接,忽高忽低、忽上忽下而造成不同时期、不同部门的政策打架冲撞和群体之间、地区之间的相互攀比。要通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和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避免决策失误。政策一旦出台,就要不折不扣地抓落实,取信于民,防止因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信访问题发生。要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对困难企业职工、失业下岗人员、农村受灾群众等特困群体,认真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总之,我们在当前日趋严峻的群众信访形势中,转变工作作风,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住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问题上,处结老问题,化解新问题,最大限度地促进“事要解决”,最大限度地避免信访“增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