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经济法学》论述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6)_.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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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整版)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经济法学论述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6)_(完整版)最新国家开放高校电大专科经济法学论述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6) 一、论述题 1. 试述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和区分。答: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最为亲密。两者都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民法作为历史上调整财产关系的法,对经济法的产生和形成有过重大的影响;民法的很多概念、范畴、制度、原则,经济法都可通用。经济法产生后,它的主旨思想、理论观点,对民法的发展也在起着变革的作用。在横向经济关系领域内,它们常常须要交织、协作调整。(2分) 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分: (1)两者调整范围不同。(2分)经济法调整以

2、生产经营管理为中心所发生的经济关系,民法调整以交换为中心所发生的财产关系; 经济法调整纵向的经济关系与肯定范围的横向的经济关系,还调整经济组织内部一些重要经济关系;民法则不调整纵向的经济管理关系,也不调整经济组织内部关系;经济法也不调整民法中的同等的人身关系。(1分) (2)主体构成不同。(2分)民法中的主体分自然人与法人两类;经济法主体体系更为广泛,包括法人,也包括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和内部组织。民法主体只讲同等性;经济法主体体系则是承认肯定的必要的层次性的。(1分) (3)主旨思想不同。(2分)民法是“个体权利本位”;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1分) (4)调整手段不完全相同。(2分

3、)民法主要实行民事手段,经济法则实行综合调整。可实行民事手段、行政手段,甚至于刑事手段。(1分) 2. 试述反不正值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相互联系以及区分。 答:反不正值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相互联系是: (1)两部法同属于竞争法的范畴。都属于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中调整市场竞争关系和市场竞争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2分) (2)由于两部法的亲密联系,有的国家采纳统一立法模式,将反不正值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统一立法,统一调整,也有些国家采纳综合立法模式,对不正值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采纳单行法律、法规予以规制,但该法律、法规中既有规制反不正值竞争的内容也有规制反垄断的内容,对两类行为进行综合规制。(3分) 反不正值

4、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区分是: (1)反不正值竞争法主要对经营者违反商业道德和诚恳信用原则,损害其他竞争对手的行为进行规制,立足于规制经营者的行为,爱护正值经营者,禁止不正值竞争行为,发挥维护竞争道德的作用; 而反垄断法主要对解除与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进行规制,立足于营造公允竞争的环境,促进有效竞争。(3分) (2)反不正值竞争法的主要价值在于确立经营者的行为准则,禁止不正值竞争行为,将经营者的竞争行为纳入促进社会整体利益的轨道,维护正值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爱护正值经营这是反不正值竞争法的重要价值目标;反垄断法的价值目标是爱护有效竞争,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主要追求,爱护的是竞争而不是主要爱护竞争者。(

5、3分) (3)反不正值竞争法侧重追求的是竞争中的公允,同时兼顾效率;而反垄断法更侧重追求竞争中的效率,同时兼顾公允。(3分) 3试述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 答:按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包括: (1)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三性原则”,即平安性、流淌性和效益性原则9(3分) (2)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同等、自愿、公允和诚恳信用的原则; (3分) (3)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侵扰的原则;(2分) (4)开展信贷业务,严格审查借款人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的原则;(2分) (5)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合法,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2分) (6)商业银行应当

6、公允竞争,不得从事不正值竞争的原则。(2分) 4试述传统的民商事法律与消费者权益爱护法对消费者权益爱护的差异。答:传统的民商事法律是调整同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的关系,以形式公允为理念来规定交易双方完全对等的权利义务。(4分)而消费者权益爱护法则是通过给予处于弱势的消费者更多的权利和处于强势的经营者更多的强制性义务来平衡双方的力气,避开在现实的交易活动中出现以上种种实质不公允的状况。(5分)这种方式实质上是对只强调形式公允的一般合同法的补充,而法律的相关条款干脆构成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条款,对双方是具有强制性的,这样降低了消费者的交易成本也增加了对消费者的平安保障,体现了更强的公权

7、爱护,或者说是公权干预。(5分) 5试述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销售者应当担当瑕疵担保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答:依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0条的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担当瑕疵担保责任:(1分)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运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4分)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纳的产品标准的;(4分)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4分) 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只要存在上述情形,不问是否存在过错,也不问是否造成损害后果,销售者都应担当责任。(1分) 7. 试述经济法律关系与经济关系的联系与区分。答:经济关系是人际之间的一种基本的社会

8、关系,是物质社会关系,是属于第一性的。(2分)在统治阶级意志制约下的经济关系即为经济法律关系。(2分)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关系经过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调整后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意志性质的关系,是其次性的。(3分)经济法律关系不是统治阶级可以随意制造的关系,它必需以客观存在的肯定的经济关系为基础,经济关系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客观物质基础。(3分) 经济法律关系不是经济关系的原型,也不是经济关系的简洁的派生物,而是将统治阶级意志通过法律形式整顿、确认后所形成的关系,(2分)是以权利义务为表现形式,为内容的关系,它得到国家法律强制力的保障,对原生的经济关系起巨大的反作用。(2分) 8. 试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法律特征。 答:(1)合作企业的主体包括外方合第5页 共5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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