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合同法重要知识点整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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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合同法重要知识点整理合同法重要学问点整理1、合同是指同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政府的经济管理活动、企业、单位内部的管理关系不适用合同法。2、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是同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调整。3、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有三种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对于不即时清结的和较重要的合同不宜采纳口头形式。4、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56、合同的标的的种类包括物和行为。劳务(运输、保管等)、工作成果(建设工程、探讨成果等)四种。78、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9、

2、要约的条件:(1)内容详细确定(假如缺少某一主要条款如数量、价款,由属于要约邀请);(2)表明经受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10、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1112、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实行数据电文形式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13、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11、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两种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1)要约人确定了承

3、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行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行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打算工作。要约失效的情形包括: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12、实际履行原则:(1)当事人约定采纳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纳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2)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纳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13、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通知到

4、达要约人时生效。14、承诺也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15、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采纳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订立合同的,从其约定。16、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根据其约定。17、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仁中?模?勒掌涔娑?18、缔约过失责任的条件:(损失有因果关系。19、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违反“诚恳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当担当的法律责任。缔约过失的情形:(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有意隐瞒与订立

5、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供应虚假状况;(3)有其他违反诚恳信用原则的行为。20、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21、无效合同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2、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部分仍旧有效。23、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或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担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各自担当相应的责任。24、可撤销合同的情形:(1)因重大误会订立的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

6、失公允的合同;(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的合同。25、当事人恳求变更合同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26、(1)对于因重大误会订立的合同或订立时显失公允的,主要是误会方或受害方行使恳求权;对于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的合同,只有受损害方当事人才可以行使恳求权。(2)可撤销合同的变更或撤销须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3)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但被撤销后,“自合同成立之日起”无效。27、被撤销的合同,同无效合同一样,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当事人担当下列民事责任:返还财

7、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28、有效合同的条件:一是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实力和民事行为实力,即主体合法;二是意思表示真实;三是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29、限制民事行为实力的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追认。相对人也可以在1个月内催告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30名义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三种状况,合同法允许实行补救措施,使之成为有效合同。 (P148页最终一段要熟识)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善意”相对人“有理由

8、”信任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善意相对人可以向被代理人主见合同的效力,要求其担当合同责任。表见代表: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无权代理: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31、合同生效后,32、(P150页,要记忆)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确定规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酬劳、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合同法规定的规则确定。仍不能确定的:(1)质量不明的,

9、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或通常标准、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履行;(2)价款或酬金不明: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按规定履行;(3)地点不明:给付货币的,在接受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4)期限不明: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要赐予必要的打算时间;(5)方式不明的:按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费用不明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33、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合同的价格履行规则。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根据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

10、价格上涨时,根据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根据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根据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根据原价格执行。(原则:爱护守约方,惩处违约方)34、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依次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5、后履行抗辩权: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依次,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6、担心抗辩权: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准确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

11、行债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债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供应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又称先履行抗辩权。 行使担心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的义务:一、举证责任;二、通知义务。可以中止履行的情形:(1)经营状况严峻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躲避债务(3)丢失商业信誉(4)有丢失或者可能丢失履行债务实力的其他情形。37、代位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恳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留意代位权行使的三个条件P154)38、撤销权: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12、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恳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可撤销的行为:(1)债务人的无偿行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不论第三人善意、恶意取得,均可撤销;(2)债务人的有偿行为(低价转让财产),以第三人的恶意取得为要件,假如第三人主观上无恶意,则不能撤销其恶意取得的行为。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未行使的,该权利歼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担当人。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39、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40、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第9页 共9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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