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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加,合同的运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拟定合同的留意事项有很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城镇房屋租赁合同1出租人:_ 承租人:_ 合同编号:_ _市房租租赁合同 (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_证件类型及编号_ 承租人(乙方)_证件类型及编号_ 居间人(丙方)_备案证明编号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撮合下,在同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房屋基本状况(一)房屋
2、坐落于_市_区(县)_街道办事处(乡镇) _,建筑面积_平方米。(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全部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 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全部权证书编号: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房屋全部权人(共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其次条 房屋租赁状况及登记备案(一) 租赁用途: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玩为:_, 最多不超过_人。(二)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_日内,到房 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状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
3、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供应相关证明,督促和帮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第三条 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自_年_月_日至
4、_年_月_日,共 计_年_个月,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后视为交付完成。(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根据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运用状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担当的费用。 乙方接着承租的,应提前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 续租要求,协商一样后双方重新签订房租租赁合同。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 计:人民币_元整(:_)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_付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年_
5、月_日,_年_月_日,_年_月_日,_年_月_日。(二)押金:人民币_元整(:_)租赁期满或合同接触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担当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担当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还给乙方。第五条 其他先关费用的担当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由甲方担当,_由乙方担当:(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修理费(13)_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担当。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依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
6、相应费用。第六条 居间服务(一)丙方应当仔细负责的为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供应机会或媒介服务, 照实报告有关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事项,并帮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二)本合同签订后(刚好_日内),甲方应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_%即人民币_元整(:_)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乙方应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_%即人民币_元整(:_)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甲乙双方支付的佣金总和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三)本合同签订后,如租赁双方解除、中止或变更租赁关系的,租赁双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所约定的佣金。第七条 房屋维护及修理(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
7、安、卫生等方面的平安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平安;乙方保证遵守国家、_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平安的状态: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运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刚好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日内进行修理。逾期不修理的,乙方可代为修理,费用由甲方担当。因修理房屋影响乙方运用的,应相应削减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运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理或担当赔偿责任。第八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
8、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担当责任第九条 合同解除(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样,可以解除本合同。(二)因不行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接着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延迟交付房屋达_日的。2、交付的房屋严峻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平安、健康的。3、不担当约定的修理义务,只是乙方无法正常运用房屋的。4、_.(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1、不根据约定支付租金达_日的。2、欠缴各项费用达_元的。3、擅自变更房屋用途的。4、擅自拆变更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5、保管不当或者不合理运用导
9、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阻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8、_.(五)其他发送的合同解除情形。第十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复原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二)阻力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兑换相应的租金。(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修理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担当赔偿责
10、任。(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每逾期_日,按日租金的200%标准支付违约金。(五)丙方供应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或乙方造成的损失。(六)_.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有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根据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_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叁 份,其中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丙方执 壹 份。 本合同生效后,
11、各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实行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托付代理人: 国籍: 联系方式: 托付代理人: 联系方式: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居间人(丙方)签章: 经纪执业人员签字: 北京XX公司 联系方式 :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_年_月_日城镇房屋租赁合同2出租方(甲方):_承租方(乙方):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将所属的房屋租赁给乙方运用,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样,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位置房屋座落于_市_区_栋_楼_平方,间数_间。其次条:租赁期限租赁时间从_年_
12、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租赁期限为_年。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方式乙方向甲方缴纳月租金为_元,交纳方式为现金支付,按月交纳,即每月_日前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月租金。第四条:甲方义务1、甲方应当根据合同双方约定的时间将房屋交付给乙方运用,如逾期交付,则视为违约。2、甲方应当保证对该出租房屋拥有全部权。3、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值合法经营活动。第五条:乙方义务1、甲方将现有库存商品_元折价为_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必需一次性缴纳_元后,才可以签订本合同,否则本合同不生效。(如甲方实有库存商品有所改变,则乙方按比例增减应缴货款)2、乙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缴交租金,如逾期缴交,则视为
13、违约。3、乙方必需合理运用承租房屋,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用途;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担当房屋的修理义务,并担当相关费用。4、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承租的房屋转租他人,否则,则视为违约。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当严格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则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元,对方还有权终止本合同。第七条:其它约定1、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和添加设备,但不得变更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损坏房屋墙体及原有的装潢设施。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乙方在不损坏房屋结构及墙体设施的状况下,对能够搬走的设备,应当刚好搬走,如逾期超过三天不搬,则视为乙方放弃该设备的
14、全部权,该设备的全部权转由甲方无偿取得,乙方进行装修的不能拆下搬走的部分,则干脆由甲方无偿取得。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_元。如乙方能够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当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假如乙方在租赁期间有违约行为,甲方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3、租赁期间,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减免房租,甲方也不予受理。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先应当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诉讼。第九条:其他本合同一式_份,甲方执_份、乙方执_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_乙方(签章):_日期:_年_月_日城镇房
15、屋租赁合同3合同编号:114939甲方:_乙方:_经甲方与乙方仔细协商,甲方将_市_路_号门市房_平方米租赁于乙方,租赁期_年,年租金_万元。一、租金自甲乙双方签订租赁房屋合同时起,租赁房屋合同生效,具有法律生效责任,双方仔细履行合同内各项事宜。自签订租房合同时起,乙方须将租赁房屋租金交付于甲方万元人民币。待11个月后即_年_月_日之前乙方须将第_年租金_万元人民币交付甲方。如乙方拖延交付或有意拒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所租赁房屋,合同失效终止。二、乙方的责任自租赁甲方门市房起,具有门市房运用权,乙方需装修房屋,如变更内部房屋格局,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房屋格局,装修费由乙方自担。但租赁期满如不再
16、租赁,须经甲方检查房屋,如发觉房屋在乙方租赁期间主体结构遭到,须按市价进行补偿。1、乙方租赁甲方门市期间,乙方须仔细遵守法律经商,要遵守消防、防火平安,社会治安、环境爱护及所涉及的一切法律程序,经营期间出现一切问题由乙方担当,甲方不负任何责任。2、乙方在租赁甲方房屋期间及合同期满后交付甲方时,乙方不准将甲方门市房租赁别人。3、待乙方租房合同期满后,如不再接着租赁,将门市房交付给甲方时内部装修不得拆除。4、在乙方租赁甲方门市房期间,房屋水费、电费、环保费、治安费、卫生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担当。在租赁期间因乙方拒交费用而与收费单位发生重大冲突出现严峻影响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把费用补交完并解决处理好
17、纠纷,如乙方拒绝交费,甲方有权收回门市房,余下租金不退。三、甲方的责任1、甲方在乙方租房合同签字时起,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条文下),甲方具有监督乙方运用房屋的权利,如发觉乙方在经营期间出现严峻违反租赁门市房合同中事宜,甲方有权收回门市房,余下租金甲方不退给乙方。2、甲方负责供热费。四、其他1、在甲方将门市房租赁乙方经营运用期间,如发生不是人为的天灾使房屋遭到损坏,甲方不追究乙方的责任,余下房租退还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2、如在乙方经营期间,租赁合同没到期,遇到国家,有关单位和开发商对房屋进行动迁的状况时,乙方需无条件的停止经营,甲方按合同规定余下的租金退还于乙方。合同终止。
18、3、自接到动迁搬迁通知起,乙方须在_日内,搬出所租赁的房屋,甲方不负责乙方任何附加的条件,一切和乙方遗留的问题和经济纠纷及所装修造成损失及带来的其他问题,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担当任何责任。4、如不动迁,租赁房屋期满后,如乙方再租甲方门市房时,须经甲、乙双方协商重新签订租房合同。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_份。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签约日期:年_月_日城镇房屋租赁合同4合同编号:_出租方: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以下简称乙方)为支持企业发展,甲方愿将房屋的运用权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一样,达成如下条款并特立本合同,以便双方遵守。第一条 出租房屋坐落地址_其次
19、条 出租房屋、面积、租金等:见附页第三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至 _年_月_日 ,为期 _年_个月第四条 费用及交纳?一、租房押金1. 租房押金交纳标准为50元租赁房屋总面积。2.乙方租赁房屋总面积为_平方米,应交纳租房押金_ 元。3.租房押金应自本合同签字的同时由乙方向甲方交纳,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企业孵化与综合服务协议书(编号:_ )各项条款的基础上于合同期满之日起7日内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押金;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退租部分房屋,租房押金不予调整,直至乙方全部退房迁出时,由甲方一次性退还押金。4.乙方提前退房,甲方有权按每提前一个月扣除租房押金总额的十二分之一归甲方全部
20、,详细数额依此类推。5.乙方在任何状况下欠交租金时,甲方有权干脆抵扣租房押金充抵租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接着追索。6.对由于乙方缘由造成的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以租房押金抵扣。二、租金1.租金应自本合同签字的同时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纳,以后的交纳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前十天,标准见附页。2.若乙方迟交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纳金,收取标准为:逾期一个月内的,甲方有权收取日租金的10%乘以迟交天数作为滞纳金归甲方全部;逾期一个月以上,不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收取日租金的20%乘以迟交天数作为滞纳金归甲方全部。逾期超过二个月的,甲方可以采纳协商或法律手段追回乙方所欠各项费用(含滞纳金),其所发生的有
21、关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担当。逾期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用房屋内的一切财产(物),自留置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应完全履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对留置的财产(物)依法进行处理,由留置所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担当。甲方收取违约金或留置乙方财产后,不影响乙方项下义务的履行或甲方其他权利的行使。3.若乙方提前退房,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恳求,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同时甲方将向乙方收取45天的房租作为违约金归甲方全部,用以弥补因乙方提前退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五条 甲方义务1.甲方应自乙方按合同交纳租房押金和租金之日起,按合同向乙方供应室内设施完好的房屋,
22、否则,按本合同第四条项下的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担当责任。2.甲方负责房屋自身的修理(不包括房屋的附属设施),除乙方人为造成的房屋损坏和不行抗力外,保证房屋不漏雨、倾斜、倒塌等。3.担当出租房屋的房产税。4.合同期内,在乙方正常履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按租房押金的计算方式向乙方担当责任。5.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房押金和租金。6.出现其他违约状况时,依法担当责任。第六条 乙方义务1.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租房押金及租金。2.运用房屋前,检查好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行抗力及甲方责任外,担当修复和赔偿责任。3.维护房屋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4.如需
23、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批准后的方案若需更改须重新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并担当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须复原原状,不能(愿)复原的,向甲方支付复原所需的费用,该费用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同时担当由于复原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甲方有权批准或不批准乙方所提方案。5.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将担当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干脆或间接损失)6.担当承租地域内所发生的事故责任(包括平安生产、用电、防火防盗等),对事故造成的相邻各方及甲方的损
24、失负赔偿责任。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依法经营,若发生诉讼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乙方被财产保全导致甲方房屋被查封),乙方应当具实担当。9. 三资企业承租房屋,除应当接受本合同中乙方项下全部义务外,应当依法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土地运用费。10.乙方不得占用大楼公用面积或在公共区域随意摆放物品,如乙方有特别须要,需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11.乙方不得在承租场所内从事不符合企业进驻国际创业中心申请审批表,或未经甲方允许的非高科技开发经营的项目。第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乙方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甲方均有权解除合
25、同,并有权恳求赔偿;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甲方项下的义务时,乙方也享有相应的权力。第八条 合同期满前,如乙方须要接着承租该房屋,应当在本合同期满30天前向甲方提出接着承租的要求,经甲方重新进行资格审查批准后持续原合同期限或签定新的租赁合同;如在合同期满前双方不能达成一样,本合同到期自行终止。第九条 房屋如因不行抗力的自然灾难导致毁损,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担当责任。租赁关系如需复原,须重新协商。第十条 本合同如须经有关部门登记备案,费用由双方分担。第十一条 本合同与企业孵化与综合服务协议书(编号:_)一起生效。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协商一样作出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
26、力。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留二份,乙方保留一份,自双方签字加盖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效力相同。第十四条 本合同说明权归甲方享有。合同编号:_乙方:_进驻日期:_房间号:_;面积:_;租赁期限:_ ;租金标准:_;季度租金总额:_;全部租金总额:_.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共计:_年零_ 个月_元/年城镇房屋租赁合同5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爱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说明。第一条 本说明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乡、村庄规划区内
27、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说明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说明。其次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根据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运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
28、准延长运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运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恳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第五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恳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运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当事人恳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说明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状况下,承租人均主见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根
29、据下列依次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三)合同成立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恳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复原原状,出租人恳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其次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运用,承租人恳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运用条件强制性规定状况的。第九
30、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全部;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复原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全部;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根据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复原原状。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根据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
31、)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恳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恳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依据各自的过错担当相应的责任;(四)因不行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公允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恳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三条
3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恳求承租人复原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根据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立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立价费用由双方根据过错分担。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恳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
33、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第十七条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恳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恳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恳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运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九条 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
34、合伙人恳求根据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其次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全部权变动,承租人恳求房屋受让人接着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全部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其次十一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恳求出租人担当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恳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次十二条 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
35、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恳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其次十三条 出租人托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与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次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见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 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其次十五条 本说明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说明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根据审判监督
36、程序确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说明。最高法院民一庭负责人解读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日益增多。由于相关法律规范比较原则,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面临许多详细适用法律的难点问题。为统一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公布了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对这一说明作出了权威解读。转租期超承租人剩余租期合同无效合同效力的认定对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发展,维护房屋租赁市场交易秩序稳定意义重大。说明在精确推断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基础上,确定了认定合同
37、效力的原则:一是限定无效合同的范围。说明仅将违法建筑物租赁合同、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合同、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认定为无效。在违法建筑物范围认定上,确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房屋,未经批准或者未根据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超过批准运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为违法建筑。二是对欠缺生效条件合同效力的处理上,实行了补救性的措施,即当事人只要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不存在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就认定合同有效。无效合同支付运用费是返还财产对于有观点认为,说明规定合同被认定无效后,承租人要支付房屋占有运用费,是将无效合同根
38、据有效处理,这位负责人表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合同无效后,承租人支付占有房屋期间的运用费,是返还依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的一种方式,并不是根据合同履行支付的租金。依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承租人应返还依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包括占有租赁的房屋和实际占有房屋所获得的占有利益。占有利益为无形财产,承租人只能采纳折价补偿的方式,即支付房屋运用费予以返还。对于房屋运用费根据何种标精确定,实践中做法许多。考虑到实践中存在因房屋质量问题或其他缘由影响承租人运用房屋的情形,完全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精确定承租人支付运用费可能与其获得的占有利益不符,有失公允,因此规定“当事人恳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运
39、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将是否支持的裁量权交由人民法院,依据承租人对房屋的实际运用状况确定是否参照、如何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精确定占有运用费。适用不同民法理论处理装修问题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装饰装修的处理,始终是司法审判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说明在汲取各级人民法院和学术界看法基础上,确立了处理此类纠纷的规则:承租人擅自进行装饰装修,构成侵权,担当侵权责任;承租人经同意装饰装修,区分状况适用不同的处理原则。一是,对附合和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分别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人作为全部权人享有处分权;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区分合同无效、合同有效解除、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情形
40、,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二是,出租人是否对承租人的装饰装修进行补偿、如何补偿,要区分不怜悯况。合同无效时,出租人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基于不当得利对承租人进行补偿;不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的现值损失作为无效合同的损失,由双方根据过错担当;合同解除,由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担当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在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形下,由双方依照公允原则分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须要留意的是,合同解除时,假如出租人同意利用承租人装饰装修的,仍需基于不当得利对承租人予以补偿;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出租人取得附合装饰装修物无需补偿。依法爱护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对于说明规定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受侵害时,无权主见认定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
41、无效,这位负责人分析说,说明规定的是“承租人不能以出租人侵害其优先购买权为由,恳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不是规定在任何情形下,承租人均不得主见认定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优先购买权纠纷始终是审判实践中的难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性质的认定,是解决该难点首要面临的问题。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并未将优先购买权规定为物权,该权利因此不具有“对世性”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废止了民法通则适用看法第118条规定,就是基于该条规定与物权法规定相冲突。本说明遵循法律规定精神,将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定性还原为债权,规定承租人不能以出租人侵害其优先购买权为由,恳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承租人主见优先购买权有四种例外根据说明规定,是否只要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承租人就可主见优先购买房屋?对此,这位负责人表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说明第24条规定了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四种例外情形: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设定共有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宗旨是简化物权关系,维护共有关系的稳定性,充分发挥物的用益价值,从利益衡量的角度考量,应当优先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