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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Donghong Pipe Industry Co., Ltd. (山东省曲阜市东宏路(山东省曲阜市东宏路 1 1 号)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号写字楼 22 层层) 1-2-2 声声 明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投资者在做出认
2、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3、 1-2-3 重 大 事 项 提 示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4,791.2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4,933.00万股,万股,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19,724.20 万股万股均为流通股。均为流通股。 1、实际控制人倪立营承诺、实际控制人倪立营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以下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4、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同上),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包括延长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不减持。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辞去上述职务,则自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50%。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人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2、控股股东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及山东博德投资有限公司及山东博德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1-2-4 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于股票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
6、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 ,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同上) ,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不减持。 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公司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3、持股持股 5%以上股东以上股东樟树市樟树市华晨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华晨成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承诺(有限合伙)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以下称“锁定期”)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7、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于股票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同上) ,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同上) ,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企业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的 100%。 本
8、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企业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4、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湖南华鸿浦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曲阜东方成长股湖南华鸿浦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曲阜东方成长股 1-2-5 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曲阜东宏成长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曲阜东宏成长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方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5、间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
9、、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刘兵、刘勇、闫存瑞、刘彬、孔智勇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通过东方成长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东方成长的财产份额,也不由东方成长回购该部分财产份额。 毕兴涛、鞠恒山、封安军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通过东宏成长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东宏成长的财产份额,也不由东宏成长回购该部分财产份额。
10、 除前述股份锁定承诺外,刘兵、刘勇、闫存瑞、刘彬、毕兴涛、鞠恒山、封安军、孔智勇还承诺: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时股票的发行价(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同上),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同上),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本人每年减持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当年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25%,或者每年转让的东方成长或东宏成长财产份额不超过本人
11、当年所持有东方成长或东宏成长财产份额的 25%;如本人离职,则自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东方成长或东宏成长财产份额;在本人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直接或间接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 6、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倪奉尧、朱秀英、倪冰冰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倪奉尧、朱秀英、倪冰冰承诺: 1-2-6 倪奉尧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以下称“锁定期” )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12、。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 ,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同上) ,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包括延长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不减持。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辞去上述职务,则自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3、 12 个月内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人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 朱秀英、倪冰冰“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以下称“锁定期” )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 ,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14、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同上) ,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包括延长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不减持。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人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 二、关于公司股价稳定的预案二、关于公司股价稳定的预案 1-2-7 为强化股东、管理层诚信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制订了公司上市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并将严格履行该预案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15、。公司稳定股价具体措施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十二、(五)关于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三、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关承诺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赔偿等措施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具体承诺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十二、(六)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
16、诺”。 四、发行人相关中介机构承诺四、发行人相关中介机构承诺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文件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十二、(七)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五、关于持股五、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万股)(万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持股及减持意向持股及减持意向 1 东宏集团 9,934.95 67.16% 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不减持 2 倪立营 2,406.2
17、5 16.27% 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不减持 3 华晨成长 875.00 5.92% 本企业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的 100%。 1-2-8 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企业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六、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六、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
18、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具体承诺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十二、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七)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七、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七、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分红比例 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需求以及持续发展的原则,实施合理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 二、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 年),规定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19、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有关分红回报规划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八八、关于填补本次、关于填补本次发行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填补措施施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由于募投项目需要一定时间才能逐步建成并达到预期效益,因此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难立即实现同步增长,故公司短期内可能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 公司就本次发行对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制定了填补即期 1-2-9 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切实履行填补回报
20、措施出具了承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就上述事项通过了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已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分析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过程中,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具体措施不等同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并遭受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具体内容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关于填补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九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
21、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塑料管道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聚乙烯、钢丝、钢管。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为人民币 53,186.90 万元、51,406.09 万元、48,407.89 万元和 25,571.85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0.44%、90.53%、89.33%和 89.67%,原材料价格波动是影响公司盈利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聚乙烯原料主要产自石油化工行业,供应较为充足,但受国际原油价格和国内供求关系的影响,一旦聚乙烯价格出现大幅波动,会给公司经营带来风险。 (二(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
22、行前,东宏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67.1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倪立营先生是东宏集团的第一大股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规划等具有重大影响力。公司不排除因实际控制人的不当干预,使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股东利益受损的可能。 (三)供应商相对集中(三)供应商相对集中的的风险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2-10 75.40%、62.40%、57.74%和 58.16%。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供应充足,向比较固定的供应商进行规模采购有助于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稳定,并能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但如果部分主要供应商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将给公
23、司的原材料供应乃至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四)存货资(四)存货资产减值风险产减值风险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20,631.15 万元,占流动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3.44%和 17.08%。不排除未来库存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存货账面价值大于其可变现净值,造成公司资产减值的风险。 (五)应收账款风险(五)应收账款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48,522.69 万元、50,503.39 万元、43,462.41 万元和 49,277.6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0.66%、60.73%、54.29%和 55.98%,占比较高
24、。尽管公司制定的信用政策适当,客户中绝大部分为信用良好的工矿类客户、给排水工程客户,但不排除因某些客户经营出现问题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回收货款,出现坏账的风险。 (六)诉讼风险(六)诉讼风险 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共计 50 宗,标的总金额约为 5,974.64 万元。其中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案件为20 宗,涉及总金额约为 5,159.87 万元,除了发行人与沧州宏利管件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件之外,均由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作为原告主动提起。 虽然上述诉讼均系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诉讼,且主要为公司为了及时收回应收货款而作为原告主动提起,但
25、是上述诉讼的判决结果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存在诉讼失败造成损失的风险。 (七)核心技术被替代、淘汰的风险(七)核心技术被替代、淘汰的风险 目前,塑料管道行业的技术水平提升较快,塑料管道的新品种、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及专利项目逐渐增多,虽然公司具备相关生产的核心 1-2-11 技术,但是不排除未来新型材料的发明等因素导致公司现有核心技术被替代或淘汰,从而削弱公司的竞争优势。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述。 1-2-12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
26、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词语释义一、普通词语释义 发行人、东宏管业、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 指 发行人前身,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东宏有限 指 山东东宏管业有限公司 东宏集团 指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橡塑 指 曲阜市东方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曲阜东方新材料 指 曲阜市东方新材料有限公司 金石东方 指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宝昂投资 指 宝昂(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华晨成长 指 樟树市华晨成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其原名为北京华晨成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016年 11 月 23 日变更为现用名 华鸿创业 指 湖南华鸿浦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博
27、德投资 指 山东博德投资有限公司 东方成长 指 曲阜东方成长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东宏成长 指 曲阜东宏成长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凯诺管业 指 山东凯诺管业有限公司,其原名为山东凯诺塑胶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3日变更为现用名 中通塑业 指 山东中通塑业有限公司 东宏管道 指 山东东宏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东方新材料 指 山东东方新材料有限公司 东宏内蒙古 指 东宏管业(内蒙古)有限公司 神东物流 指 山东神东物流有限公司 东宏置业 指 山东东宏置业有限公司 东宏物流 指 山东东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东宏矿业 指 山东东宏矿业有限公司 东宏进出口 指 山东东宏进出口有限公司 鲁宏工矿 指
28、曲阜市鲁宏工矿贸易有限公司 东宏小贷 指 曲阜市东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东宏新能源 指 山东东宏新能源有限公司 东宏科技 指 山东东宏科技有限公司 东宏危险品运输 指 宁夏东宏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东泰典当行 指 曲阜市东泰典当行有限公司 保荐人、保荐机构、中德证券 指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 1-2-13 瑞华、发行人会计师 指 原中瑞岳华会计事务所,2013 年 4 月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联合成立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4 年 12 月 3
29、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1 日 住建部 指 原建设部,2008 年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顾地科技 指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永高股份 指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伟星新材 指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沧州明珠 指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青龙管业 指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凌云股份 指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纳川股份 指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联塑 指 中国联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A 股 指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30、通股的行为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专业词语释义二、专业词语释义 PE 钢丝管材 指 钢塑复合型管材,以聚乙烯包覆高强度钢结构芯层通过挤出成型方法生产而成,包括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材、钢丝网增强聚乙烯复合管材 PE 管材 指 以聚乙烯为原材料生产而成的管材 涂塑管材 指 钢塑复合型管材,以钢管为基体,内外表面熔接塑料防腐层 PVC 管材 指 以聚氯乙烯为原材料生产而成的管材 PE 指 聚乙烯,一种高分子化学产品,生产塑料管材的原料 PP 指 聚丙烯,一种高分子化学产品 HDPE 指 高密度聚乙烯,生产塑料管材的主要原材料 管件 指 将管材连接成管路的零件 除特别说明外,本招股说明书所有数值保留
31、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1-2-14 第第二二节节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 4,933 万股 本次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1% 发行价格 10.89 元 发行市盈率 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发行前一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6.06 元(以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基础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7.03 元(以截至
32、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扣除发行费用) 发行市净率 1.55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53,720.37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48,980.07 万元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费用概算 (所列示的费用均不含税) 总计:4,740.30 万元
33、,其中: 承销费用:3420 万元 保荐费用:80 万元 审计费用:423 万元 律师费用:188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用:629.3 万元 1-2-15 第第三三节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Donghong Pipe Industry Co., Ltd. 成立日期:2008 年 1 月 21 日 法定代表人:倪立营 注册资本:14,791.20 万元 经营范围:开发、制造、销售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类复合管材管件、聚乙烯(PE)管材管件、钢塑类复合管材管件、钢带增强聚乙
34、烯(PE)螺旋波纹管、加强筋螺旋焊接复合钢管、耐磨复合管、RTP 增强热塑性复合管、PPR 系列管材管件、PE-RT 系列管材管件、PVC 管、保温管、钢丝编织增强 PE管、高压胶管、双壁波纹管等(含基础设施及民用、燃气用、工矿用、化工用、油田用)及配套管件;管道工程安装、维护及技术服务、智能管道系统开发与应用;开发、制造、销售粘接树脂、色母料、改性功能母料、涂塑粉末等各类塑料专用料;塑料薄膜类、玻璃钢制品类、保温材料类、炮塞的制造、销售;标准件类、钢材类、矿用设备、配件的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公司经营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35、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山东省曲阜市东宏路 1 号 邮政编码:273100 1-2-16 联系电话:0537-4640989 传 真:0537-4641788 电子信箱: 互联网地址:http:/ 二、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一)发行人的发行人的设立方式设立方式 公司是由东宏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11 月 4 日,经东宏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东宏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经瑞华审计的截至 2013 年 4 月 30 日净资产人民币 432,464,356.20 元,按照 1:0.342的比例折合成 147,9
36、12,000 股股份,剩余计入资本公积。 2013 年 11 月 20 日,瑞华对前述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事项出具了“瑞华验字2013第 91110003 号”验资报告。2013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取得了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70881200000823,注册资本 14,791.20 万元。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的发起人为东宏集团、倪立营、宝昂投资、华晨成长、华鸿浦海创业投资、博德投资、东方成长、东宏成长。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承继东宏有限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生产设备、土地使用权等。
37、公司具备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及配套设施。公司成立前后一直从事塑料管材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的主要业务自成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三、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情况(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4,791.20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 4,933.00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全部为新股发行,本次发 1-2-17 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假设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 4,933.00 万股,则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项目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发行前发行前 发行
38、后发行后 数量(万股)数量(万股) 占比占比 数量(万股)数量(万股) 占比占比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东宏集团 9,934.95 67.16% 9,934.95 50.37% 倪立营 2,406.25 16.27% 2,406.25 12.20% 华晨成长 875.00 5.92% 875.00 4.44% 华鸿创业 700.00 4.73% 700.00 3.55% 博德投资 350.00 2.37% 350.00 1.77% 东方成长 263.00 1.78% 263.00 1.33% 东宏成长 262.00 1.77% 262.00 1.33% 拟发行社会公众股 - - 4,933.00
39、25.01% 合计 14,791.20 100.00% 19,724.20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七名股东,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股股 东东 持股股数持股股数(万(万股股) 持股持股比例比例 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 9,934.95 67.16% 倪立营 2,406.25 16.27% 樟树市华晨成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875.00 5.92% 湖南华鸿浦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700.00 4.73% 山东博德投资有限公司 350.00 2.37% 曲阜东方成长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63.00 1.78%
40、 曲阜东宏成长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62.00 1.77% 合合 计计 14,791.20 100.00% (三)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单位任职情况(三)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单位任职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持股数(万股)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职务职务 倪立营 2,406.25 16.27% 董事长 (四)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股东中战略投资者情况(四)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股东中战略投资者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中不含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
41、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为东宏集团、倪立营、华晨成长、华鸿创业、博德投资、东方成长、东宏成长,公司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见下表: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关联关系 1-2-18 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 9,934.95 67.16% 倪立营控制 倪立营 2,406.25 16.27% 实际控制人 樟树市华晨成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875.00 5.92% 无关联关系 湖南华鸿浦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700.00 4.73% 无关联关系 山东博德投资有限公司 350.00 2.37% 东宏集团全资子公司 曲阜东方成
42、长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63.00 1.78% 员工持股平台 曲阜东宏成长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62.00 1.77% 员工持股平台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一)主营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各类塑料管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逐步成为国内塑料管道行业产品系列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的实力企业之一。公司主要产品为 PE 钢丝管材管件,PE 管材管件和涂塑管材管件等,主要应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燃气、工矿、化工、电力热力、居民住宅等领域,是南水北调、跨海工程、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建设工程、民生饮用水工程、机场管网建设、
43、输卤工程等重点工程建材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在各类塑料管道中,公司更专注于 PE 类塑料管道,尤其是公司的 PE 钢丝管材管件在同行业内处于技术优势地位,并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在大口径领域,公司已具备 dn1,000mmPE 钢丝管材管件的生产技术能力,并已将该系列产品成功应用于南水北调滕州段工程中。 自公司成立以来,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塑料管材、管件的加工制造及销售。主要产品及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产品 用途用途 图片图片 1-2-19 一、钢丝管材一、钢丝管材 1、给水用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
44、材 2、煤矿井下用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材 二、二、PE 管材管材 1、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 1-2-20 2、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材 3、煤矿井下用塑料(聚乙烯)管材 三、涂塑管材三、涂塑管材 1、给水涂塑复合钢管 1-2-21 2、煤矿井下用聚乙烯(或环氧树脂)涂层复合钢管 四、管件四、管件 各类管道连接配件 (三)公司的经营模式(三)公司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公司的采购模式根据生产需求的主、辅材料、大型设备等,主要分为询价、比价采购和招标采购。计划部根据订单情况、生产计划,结合原材料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中列明采购物品或劳务
45、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估计价值、用途、品牌、设备配件、设备生产厂家、设备类型、使用部位等,供应部负责采购计划的执行。 其中生产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采取比价采购制度。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报价,确定性价比最高的供应商,经公司领导逐层审批后,下达采购单并 1-2-22 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大宗原材料、大型设备一般采取招标采购方式,招标委员会总负责人为招标过程中的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招标小组、审核供应部制定招标技术标准、招标公告和文件。供应部将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并邀请供应商参加竞标,招标完成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供应部负责发布中标通知书并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物资到达后,质量管理部对采购物
46、资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物资根据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由采购人员负责联系供应商,商议退换货事宜。 2、生产模式、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订单式生产,即对大部分产品根据客户订单进行生产,对小部分标准规格产品进行一定的储备。当公司营销中心接到订单后,首先通过内部系统查询库存情况,若该产品存货储备充足则直接安排发货。特殊规格产品向制造中心报送生产订单,由生产部门根据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安排生产。 3、销售模式、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方式主要是直接采用参与客户或工程的招投标,中标后进行商务谈判并签订合同,货款结算方式大多按照合同约定分期付款。一般合同约定付款时间为货到验收后一段时间内(根据工程进度)分批付款,
47、剩余 10%左右为质保金,1-2 年后支付。 公司对于经销商及其他个别零散客户、新客户,一般采取款到发货或货到收款的信用政策,有效杜绝赊销风险。 (四)发行人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四)发行人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聚乙烯、钢丝和无缝钢管,主要能源为电。 (五)行业竞争状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五)行业竞争状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2014 年我国塑料管道生产量超过 1,300 万吨,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具有较大生产规模的企业超过 3,000 家,平均产量约为 0.43 万吨,其中年产能 1万吨以上的企业达 300 家,公司 2014 年产量超过 5 万吨,高于行
48、业平均水 1-2-23 平。公司具有较强的加工配套、生产和销售能力,品牌知名度较高。自 2014年以来,公司在面临矿用管道市场下滑的情况下成功实现转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产品销售大幅增加,维持了公司业绩的稳定。 我国塑料管道行业是个充分竞争的市场,各种生产规模企业有数千家,市场化程度较高。当前塑料管道领域上市的公司或者涉足该领域的上市公司主要包括了:顾地科技、伟星新材、沧州明珠、青龙管业、纳川股份、中国联塑(H 股)、凌云股份以及永高股份,以上塑料管材制造公司基本上集中在PVC、PPR、PCCP 及 PE-RT(地暖管)、PE 管材等产品领域。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五、发行人的主
49、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原值原值 累计折旧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账面价值 成新率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3,820.51 1,586.99 12,233.52 88.52% 机器设备 14,217.81 6,335.21 7,882.59 55.44% 运输设备 2,135.30 1,484.03 651.26 30.50% 电子设备及其他 1,059.08 426.39 632.69 59.74% 合计合计 31,232.69 9,832.62 21,400.07 68.52% (
50、二)无形资产(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共计 14 宗,具体情况如下: 序序号号 土地证号土地证号 土地土地 用途用途 土地面积土地面积 (平方米)(平方米) 终止日期终止日期 位置位置 土地使用土地使用权人权人 1 曲国用(2014)第081912240185 号 工业用地 26,066.00 2064 年 3月 17 日 曲阜市崇文大道以南 东宏管业 2 曲国用(2014)第工业用 10,514.00 2064 年 3曲阜市崇文大道东宏管业 1-2-24 序序号号 土地证号土地证号 土地土地 用途用途 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