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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全面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45 号)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5 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管三201279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明确规定了易制毒化学品各级责任人责任制及各部门工作职责、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管理、销售管理、出入库管理、采购管理、运输管理等内容,适用于公司易制毒的生产、经营、仓储、出入库等管理。3 职责3.1 总经理职责3.1.1 总经理应自觉遵守易制毒化
2、学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公司易制毒生产、经营等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组织修订完善公司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3.1.2 全面负责公司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使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3.1.3 建立并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各级责任制,建立健全专门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3.1.4 同时要保障安全生产费用对易制毒管理的投入。3.1.5 监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定期督促检查易制毒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纠正易制毒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3.1.6 定期接受易制毒管理培训。3.2
3、 安全副总经理职责3.2.1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综合监管工作,负责修订完善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3.2.2 认真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制,监督易制毒管理办公室完善工作机制和人员管理。3.2.3 监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检查易制毒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纠正易制毒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3.2.4 定期接受易制毒管理培训。3.3 采购部主任职责3.3.1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在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监管下,负责公司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管理工作。3.3.2 认真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制,完善销售过程中人员管理和职责落
4、实,不断的规范完善销售过程中易制毒管理的流程。3.3.3 监督易制毒化学品相关销售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3.3.4 按制度要求做好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工作,负责到公安局进行备案。3.3.5 审核客户易制毒化学品购买、使用资质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备案存档,负责查验购销合同。3.3.6 建立并及时的记录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帐,与车间仓储对接,了解仓储和发货信息,及时更新管理台账。3.3.7 负责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月报工作。3.3.8 负责与公安等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部门的沟通和联系。3.3.9 定期接受易制毒管理培训。3.4 易制毒办公室(安环部
5、)管理人员职责3.4.1 在安全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起草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负责到安监局进行备案。3.4.2 认真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制,不断完善易制毒管理办公室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人员工作开展情况。3.4.3 监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检查易制毒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纠正易制毒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3.4.4 收集并保存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贯彻落实。3.4.5 具体负责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系统的填报工作。3.4.6 配合物流部通过系统审核客
6、户易制毒化学品购买、使用资质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3.4.7 定期接受易制毒管理培训。3.4.8 负责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季报、年报工作。3.4.9 负责与安监局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部门的沟通和联系。3.6 采购部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员职责3.6.1 按制度要求做好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工作。3.6.2 通过系统申报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信息,并办理购买证(备案证明) 。3.6.3 并按规定采购易制毒化学品,仔细核对数量,并监督入库。3.6.4 建立并及时的记录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台帐,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证备案存档。3.6.5 在购买过程中负责与公安等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部门的沟通和联系。3.6.6 负责
7、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采购月报工作。3.6.7 定期接受易制毒管理培训。3.7 盐酸发货员职责3.7.1 按制度要求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仓储保管、出入库以及内部流转管理工作。3.7.2 按照销售开具调拨单数额准确发货。3.7.3 按照调度室开具调拨单,进行内部流转调剂。3.7.4 建立完善并及时填写易制毒化学品发货记录和内部流转记录,及时与销售分公司对接易制毒化学品的仓储情况。3.7.5 负责检查易制毒运输车辆资质和车辆情况,保证安全附件齐全。3.7.6 易制毒仓储出现火灾等险情以及偷盗情况要及时向易制毒办公室汇报。3.7.7 定期接受易制毒管理培训。4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管理规定4.1 公司安环部(
8、易制毒办公室)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管理工作。按照法规要求进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应当自生产之日起或生产、经营的备案品种增加、主要流向改变时 30 日内,将生产的品种、产量、销售量、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市安监局备案,取得生产备案证明,确保符合法律要求。申请备案时应提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产量、销售量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 。4.2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贮存、包装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4.3 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演练。4.4 做好生产
9、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备齐必须的防护用品。4.5 按照要求进行开展生产作业现场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4.6 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5 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管理规定5.1 公司采购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管理工作。本公司生产的副产盐酸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到市中区公安局备案。需提供如下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单位内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存放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员的基本情况、联
10、系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5.2 按照公司规定签订销售合同,合同载明销售品种、数额、运输方式、用途、价格和交易提货日期,并约定查验购买方资质相关权限和相关违约责任。5.3 销售时应当:5.3.1 查验留存购买许可证(备案证明)和销售合同;5.3.2 查验留存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3.3 核实购买的品种、数量等;5.3.4 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台帐(出入库记录) ,如实记录生产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及购买单位等情况;5.3.5 要在 30 日内将销售情况送市中区公安局备案(可以每月 5 日前将上月销售情况进行集中
11、备案) ;5.3.6 将以上销售台帐、购销合同及留存的有关材料保存二年备查;5.3.7 每天及时逐批次录入山东省易制毒管理系统,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 5 日前、于每年 1 月 10 日前向公司易制毒办公室报告,并由易制毒办公室向区安监局报告上一季度、上年度的易制毒的生产经营情况;5.4 应用明确的标识及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6 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管理规定6.1 公司采购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工作。采购前应网上填报信息,并向区安监局申请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证明。购买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购买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我公司需提供材料: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书面申请(注明品种、数量、用途) ;营
12、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法人代表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单位内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存放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双人双锁)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发生火灾、被盗等事件时的安全处置预案;购销合同。销售单位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固定、移动联系电话;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6.2 办理购买备案证明需进行网上申报。6.3 购买使用时应当:6.3.1 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使用台账(出入库登记) ,如实记录购进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使
13、用情况和库存等,并保存二年备查。6.3.2 应当在每月 5 日前将上个月的购买使用情况报区公安局备案。6.3.3 于每季度第一个月 5 日前、于每年 1 月 10 日前向公司易制毒办公室报告,并由易制毒办公室汇总向区安监局报告上一季度、上年度的易制毒的购买使用情况;6.4 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易制毒化学品的包装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6.5 双方签订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明确签订易制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6.6 对采购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有验收记录,并对其质量负责。6.7 对易制毒化学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7 易制毒
14、化学品仓储及出入库管理规定7.1 公司 HEDP 车间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仓储和出入库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及出入库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7.2 易制毒化学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严格控制,认真核实,并设有台账,记录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和内部流转情况。7.3 在存放易盐酸的储罐区,应设立明显的化学特性说明、扑救方法。7.4 对易制毒化学品不得超容量存放。7.5 易制毒化学品储罐区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有足够的、相应的消防设施,并安装消防通讯和报警设施。7.6 储罐区有安全的防盗监控系统,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是时必须严格执行销售调拨单、调度调拨单执行。8 其他相关规定8.1 教育
15、培训规定:按照要求由安环部组织开展易制毒的专门培训,每年要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方面的遵纪守法教育培训,使全体员工充分认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的社会危害和法律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接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教育和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掌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基本知识。8.2 奖励举报规定:公司设立举报电话 0632-5207788,作为易制毒的奖励举报电话,对于易制毒的违法情况进行有奖举报,并为举报者保密个人信息,奖励额度视情况而定,每次不低于 50 元,以 2000 元为上限。举报经核实将会以现金形势发放到个人手中。8.3 工作考核规定: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要求完善各自记录台账和存档相关资质文件的考核相关责任人 100 元/次,对于无相关资质手续而私自销售、采购、发运和调拨的考核相关责任人 200 元/次,情节严重或不整改的加倍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