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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部事项注意保存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文件文件编号: BSTB/07-353 第 1 版签 发:陈忠宽2009 年 07 月10 日发布2009年07 月10 日实施共 12 页 第 1 页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管理办法1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管理流程、设计委托、发包管理、设计文件评审管理、设计招标与委托管理、总图规划/设计管理、初步设计管理、施工图设计管理、设计修改管理、概算调整管理、设计合 同取费、结算和考核管理的基本要求。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2 定义 2.1 设计:是指依据建设工程目标对工程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进行综合策划、论证比选,编制建设所需的设计文件及其
2、相关的活动。2.2 项目单位:是指项目所属的责任单位、项目工程指挥部或工程组。 2.3 新钢院:是指新疆钢铁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3 管理职责3.1 设备工程部归口负责八钢公司设计业务管理,包括:设计任务的审 批和委托、技术交流、合同签订及审批、设计文件的评审管理等事宜。3.2 新钢院负责八钢公司总图规划管理。3.3 安环部负责设计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业卫生、清洁 生产、职业健康和放射性污染等内容的审查管理。3.4 武装保卫部负责设计文件中有关消防内容的审查管理。3.5 采购中心负责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中设备和材料造价的审核管 理,设备制造厂家与设计单位的联络管理和设备厂家收集管理。
3、3.6 建设单位负责编写设计委托书的技术要求和条件,参与设计合同的技术和商务谈判,向设计单位提供设计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料,参与设计文件的审查,负责组织施工图审查会,根据设计合同和设计单位的履约情况,按时申报资金计划并对设计单位的履约状况提出意见及对共 12 页第 2 页合同的结算提出意见和建议。4 管理程序4.1 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管理流程见附件一。4.2 工程项目设计委托、发包管理4.2.1 项目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的复杂程度,向设备工程部提出设计业务的需求。4.2.2 设备工程部对项目单位提出的设计任务委托书进行审查,确认其必要性和审查委托内容后,选择设计单位并对其资格审查,组织相关
4、单位进行技术交流、商务洽谈。4.2.3 设备工程部依据技术交流成果组织对设计任务的发包,或通过组织设计方案竞赛选择设计单位,负责对合同条款的审查、合同的草签及审批。4.2.4 首次在八钢公司内承揽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必须通过审查符合八钢公司的有关要求,方可承揽设计任务。4.3 工程项目设计文件评审管理4.3.1 设备工程部依据设计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文件,组织公司内部的评审及审查工作。4.3.2 设计文件通过由高到低的设计阶段,对工程的技术、 经济、资源、环境等进行综合策划、论证比选,编制建设所需的符合实际、科学可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设计文件,最终实现固定资产投资 目的。4.3.3 工
5、程设计主要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对于较简单的建设项目可采取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阶段。 4.3.4 新钢院对设计文件中涉及八钢公司总图规划的内容进行审查,配合公司对外部设计院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的评审和审查。4.3.5 安环部对设计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业卫生、清洁生产、职业健康和放射性污染等内容的审查。4.3.6 武装保卫部对设计文件中有关消防内容进行审查。4.3.7 设备工程部对设计文件中涉及的土地、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内 容的审查。4.3.8 采购中心对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中设备和材料造价进行审核,协助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提供有参考价值的设备及材料的市场资 料,及时
6、向设备厂家收集设备相关资料提交项目单位和设计单位。4.3.9 采购中心对设备供应商提交设备技术资料进行检查、落实、协调、共 12 页第 3 页催交,并及时向项目单位和设备工程部移交设备相关技术资料。4.3.10 项目单位对设计单位经审核通过提交的设备供应商设备技术资料进行审核。4.3.11 设备工程部依据公司相关部门及项目单位提交的对设计单位完成合同义务的状况,对合同进行结算。4.4 设计招标与委托管理4.4.1 八钢公司范围内的所有设计任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委托新钢院或上海宝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BSEE) 。新钢院对有能力接受的设计任务必须接受。4.4.2 关键和重点工程的设计应进行方案竟
7、标,择优选择设计方案和设计单位。项目中的重要单项工程、非标设计等,也应进行设计方案竟标。4.4.3 符合项目设计资质的单位可单独进行设计方案投标,符合资质的不同专业设计单位可联合投标。两个及以上设计单位联合承担项目设计的,需明确总体设计单位。4.4.4 设计招标文件由设备工程部和项目单位编制,设备工程部负责商务部分的编制,项目单位负责技术部分的编制,也可由项目单位委托咨询(监理)单位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由设备工程部审批后发出招标邀请。4.4.5 设计单位在投标前应向项目单位领取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 招标文件。设备工程部在招标前应邀请投标单位进行现场查勘并介绍有关设计条件(如工程外协条件、环境
8、条件等)。4.4.6 为保证设计方案的质量和招标工作的严肃性,投标单位应以数目 不超过两个的设计方案参加投标。并按招标书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设计方案评标与定标,应以可研批准的规模、内容、标准和投资为依据。4.4.7 评标和定标工作由设备工程部组织,并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和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应有较高技术及经济水平、经验丰富的专家参加,评标委员应按照宝钢集团的项目审批规定邀请宝钢集团相关部门的专 家参加。4.4.8 评标委员对所有投标方案作出评价,并按评议名次提出二个推荐方案,报招标领导小组审定。招标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和评标委员会推荐意见结合企业实际,确定中标方案。4.4.9 评标委员
9、应按照宝钢集团的项目审批规定向宝钢集团相关部门汇共 12 页第 4 页报招标评审成果,由宝钢集团确定中标单位。4.4.10 设备工程部向中标单位发送中标通知,签订设计合同。4.4.11 不实行设计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按要求申报,经设备工程部审核批准后,直接进入设计委托。4.4.12 鉴于设计工作的连贯性,原则上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一并进行设计委托。项目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经批准也可分阶段进行设计委托。4.4.13 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阶段应实行限额设计,在设计招标和设计委托文件中应提出限额设计要求,经设计招标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设计预算均不得突破投标方案所报的投资
10、控制数。4.4.14 委托设计监理的建设项目,应在设计委托书及设计合同中明确监理工程师的权利。4.4.15 项目单位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特殊情况,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设计进行监理。4.5 总图规划 /设计管理4.5.1 委托外部设计单位承揽八钢公司的建设项目设计业务,应向其提供总图等必须的文件资料,新钢院应得到设备工程部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或公司领导指示后,方可向外部设计单位提供八钢相关总图及其他文件资料。4.5.2 外部设计单位完成的设计文件涉及总图、地下管网、道路等设施 及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文件,均要提供新钢院备案。4.5.3 新钢院根据八钢公司发展的总体规划对新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总图进
11、行审核和确认,并定期对八钢总图进行更新,以保证八钢公司建 设工程的需要。4.6 初步设计管理4.6.1 设计单位必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编制初步设计文件。4.6.2 初步设计审查的组织机构a)初步设计审查由八钢公司咨询设计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审委 员会)负责,设备工程部适时组建咨询设计评审委员会并为八钢公司咨询设计评审委员会的常务办公室。评审委员会应按照项目的审批规格邀请宝钢集团相关部门的专家参加。 b)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八钢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八钢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总经济师担任,评审委员会人员构成:共 12 页第 5 页宝钢集团专家、八钢公司相关领导、工程指挥部、
12、公司相关部室、八钢公司相关专业的专家、新钢院、相关单位领导及专业负责人、外请专家等。c)初步设计审查纪要由设备工程部主持编写,八钢公司各相关业务部门编写与之相关的章节。4.6.3 设备工程部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组织项目单位、工程指挥部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预审并提出预审意见。4.6.4 初步设计必须以批准的可研和设计方案为依据,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及投资控制额进行限额设计。4.6.5 项目单位、工程指挥部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供必需的基础资料。设计单位也应积极进行设计基础资料的收集。设计单位应在充分掌握工程建设条件及技术经济资料的基础上,精心组织设计,进行多方案的比选、论证和优化。4.6.
13、6 经过设计招标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应按已优化的中标方案进行方案编制。未经招标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前应开展工程可行性方案设计(简称:设计方案),应按两个以上方案编制设计方案并提出推荐方案,方案评审批准后,按确定的方案编制初步设计。4.6.7 为了提高初步设计投资概算准确度,根据工程的特点应委托有资质的勘察单位对建设场地做初步岩土工程勘察(简称:初勘),其委托的程序、合同的签订可按该文执行。 4.6.8 经审查的初步设计如不能满足下一步工作需要时(上报政府审批) ,应在较短的时间内完善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初步设计,由设备工程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再次召开审查会,如修改不大且不需要 召开审查会,设
14、计单位须对概算进行调整和编制相应的修改说明书。4.6.9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由设计说明书、主要设备材料表、工程概算、设计图纸和附件等部分组成。设计说明书应按冶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以下简称初步设计编制办法 )规定的篇章顺序编列。对专业性较强的单项设计,如冶金工程中的厂外铁路、供电、通 信、防洪设计等,可由总体设计单位统一编制,单列篇章或纳入相应篇章;亦可由专业设计单位按前两款规定编制单列分册,其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和工程概算由总体设计单位审查确认后汇总。 4.6.10 为了使公司能够掌握对投资影响较大项目子项内容,设计单位应在主要设备和材料表中增加单价和总价,以方便审查及核对费用。共
15、12 页第 6 页4.6.11 对项目中拟采用的主要非标设备,可由项目单位和总体设计单位会同专业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确定设备性能、主要技术参数、结构型式和造价,并绘制设计方案图汇入初步设计文件。4.6.12 经审查批准后的初步设计中的主要设备(包括非标设备),项目单位、工程指挥部组织申报采购计划,设备工程部审查和批准采购计划,采购中心组织采购,在与供货厂家洽谈技术协议时,应有设计单位的专业人员参与。在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工作后,采购中心应及时收集设备相关资料交项目单位,项目单位确认后提交设计单位。4.6.13 初步设计概算应按国家及相关行业的概算指标编制。4.6.14 初步设计附件包括:可研文
16、件批复、规划红线、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供电及供水等外协意向文件,以及有关项目建设条件的其它文件。4.6.15 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必须达到初步设计编制办法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深度。4.6.16 设计单位应积极采用先进的科技成果,努力优化设计,不断提高设计质量。委托设计监理的项目,设计单位应认真汲取监理单位对设计方案等提出的合理意见。4.7 施工图设计管理4.7.1 施工图设计必须以批准的初步设计为依据,严格按照批准的工程规模、内容、标准和概算进行,不得擅自扩大规模、改变内容、提高 标准、突破概算。4.7.2 对于确需改变初步设计原则的内容,如涉及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外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流程
17、、主要设备、建筑面积、建筑 标准、总定员、总概算等须报原审批部门批准。4.7.3 开展施工图设计时,应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勘察单位对建设场地进行详细岩土工程勘察(简称:详堪,一般初勘和详堪一并委托),为设计提供依据。4.7.4 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施工图预算,其它文件三部分。 4.7.5 施工图设计深度应满足以下要求a)图纸及说明内容正确、齐全、详细,施工部位各类标识准确,施工技术指标、数据及限制条件明晰。各相应专业、工种均能据此施 工。b)工艺设备能据此制作安装。共 12 页第 7 页c)能据此实施工程相关观测、检测、试验。d)能据此准确计算细部工程量和材料用量。e)能据此编
18、制工程施工预算。f)能据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g)能作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主要依据。4.7.6 施工图设计一般不再审批,因建设条件变更等特殊原因,致使施工图设计内容与初步设计严重不符的,其施工图设计必须报评审委员会审批。4.7.7 设计单位完成的设计文件由设计院送达设备工程部,除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审查外,设备工程部完成报建手续后,下发项目单位。4.7.8 设备工程部、工程指挥部组织施工图纸的审查,参加审查的单位有:项目单位、公司相关部室和设计单位。4.7.9 设备工程部组织对施工图预算的审查并重新编制预算工作,在确认后的预算的基础上,提出项目总投资目标值或调整总投资计划,在充分考虑满足项目功能的条
19、件下提出进一步挖掘节约投资的可能性。4.7.10 委托设计监理的项目,设计单位应认真研究监理单位提出的意见,完善和优化设计。4.8 设计修改管理4.8.1 设计文件是工程建设的主要依据,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原则上不得任意修改。 4.8.2 凡涉及批准的可研报告中主要内容(如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外部条件等)的重大修改,须报原可研审批部门批准。4.8.3 凡涉及批准的初步设计中主要内容(如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流 程、主要设备、建筑面积、建筑标准、总定员、总概算等)的重大修改,须报原审批部门批准。4.8.4 一般性但对投资造成增加的内容(如增加办公设施或小额固定资产、改变布局、提高档次等)的修改,须报设
20、备工程部审批。4.8.5 设计修改原则上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进行。4.8.6 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对施工图的局部修改和调整,必须具 有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单。4.9 概算调整管理4.9.1 工程总概算经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审查会批准后,即可依据 概算进行立项,凡经批准立项的项目,概算原则上不予调整,如确需调整,报评审委员会审批。共 12 页第 8 页4.9.2 概算调整为立项金额调整的依据,对项目中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变更内容及无充足调整理由的部分,概算不予调整。对已批准过上调概算及上调立项金额的项目,不再调整概算及立项金额。4.10 设计合同取费、结算和考核管理4.1
21、0.1 经设备工程部审查通过的设计委托都应签订设计合同(或协议) ,并经设备工程部审查签章。4.10.2 外部设计单位设计合同的取费,应根据国家有关定额标准,并结合市场情况,由委托单位与设计单位初步确定,并按上述规定审查后执行。采用设计招标方式委托的,按中标价执行。新钢院的取费按设备工程部相关文件执行。4.10.3 特殊情况下(如设计特别复杂或设备占投资比例很大时),设计费由双方协商确定。4.10.4 设计取费主要以前阶段的工程概算或有关工程限额为依据,无明确依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4.10.5 设计单位依据合同完成设计工作后,有关部门或项目单位须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和设计单位的履约状况出具设计
22、合同的结算书,报设备工程部审核批准。4.10.6 设计单位的设计质量和进度的履约状况应作为结算的重要依据,在与外部设计单位洽谈商务合同时可按照以下要求在合同中增加 相应条款,新钢院的履约状况可按照以下条款进行考核;a)在保证设计质量和设计进度的前提下,设计单位提供优化设计而降低工程造价,经项目投产使用后由资产监管部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后,设计费仍按工程限额为基数支付设计费用,同时按照降低投资额的 2X比例给予奖励(见表1) 。b)对超出限额投资的设计,按超出部分的X比例从设计费扣出(见表 1) 。c)因设计进度滞后延误工期, 每延误一天按 1000 3000 元处罚;d)因设计缺陷造成的损失,设
23、计单位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并根据损失程度支付一定的赔偿金。4.10.7 八钢公司财务部应根据批准的结算书办理结算挂账手续,结算书包括以下内容: a)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合同编号(以SGMIS 中的为准)。b)委托咨询名称和内容。共 12 页第 9 页c)依据设计合同确认设计单位完成合同义务的状况和是否按合同金额结算的理由、依据和建议。d)委托方及被委托方签字盖章。e)设备工程部审批。4.10.8 设计单位应在项目实施完成后三个月内办理结算手续。4.10.9 设计费用应计入项目总投资中,未实施的项目,设计费可进入公司待摊费用。4.1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管理办法A0版同时废止。6 记录记录编码记录名称产生部门保管部门保存期限1 BSTB/07-353-01A 设计、勘察委托书使用部门设 备 工 程部长期2 BSTB/07-353-02A 设计、勘察合同使用部门设 备 工 程部长期拟稿:冯晓勇日期: 2009 年 3 月 15 日审核:蒋文中日期: 2009 年 4 月 15 日共 12 页第 10 页附件 1: 共 12 页第 11 页件 1 共 12 页第 1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