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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浙江省工程质量平安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建设工程质量平安是浙江质量和“平安浙江”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品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平安。为实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平安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2257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平安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大力实施建筑强省和质量强省战略,以推动建筑工业化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坚持“质量赢得市场,市场选择质量”理念,通过质量平安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平安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平安
2、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平安监管,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提高工程技术创新实力,促进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常态化治理,精品工程创建活动有效开展,工程生产平安事故有效遏制,不断提升我省工程质量平安总体水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平安满足度显著提高。实现我省由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转变,努力打造“中国建立”的标杆省份。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平安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主体的质量平安责任,特殊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建设单位作为工程质量平安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平安负总责,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从源头上落实工程质量平安责任。建设单位必需依法选择
3、参建队伍,根据合同约定刚好足额拨付工程款,科学确定合理工期,刚好移交建设项目档案。勘察单位要加强工程勘察现场和室内试验质量限制,确保勘察成果真实精确。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强化设计文件技术交底和现场服务。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严格实行见证取样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实行质量管理标准化。监理单位要充分发挥过程限制作用,仔细审查进场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严格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等中介服务机构要依法履行相应的质量责任。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图纸坚决不予审查通过。质量检测机构要客观、公正出
4、具检验报告。 2.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运用年限内,担当相应的质量平安责任。建立检测机构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项目负责人质量平安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规定的终身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责任。 3.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责任。强化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平安责任,规范从业行为。定期或不定期对从业人员各项状况进行检查,发觉不到位的,要刚好予以订正;必要时,根据规定程序更换重要岗位人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特殊是项目经理履职状况
5、的动态监管,发觉违反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惩罚,同时对相应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记分管理。行政惩罚及记分状况应当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及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上公布。强化从业人员质量平安培训,严格执行注册人员教化培训制度,加强考核管理,规范从业行为;探究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4.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确保各项制度100%落实到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全过程监管,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凡不按规定提交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的不得办理工程质量监
6、督手续,凡未设立永久性竣工标牌、质量信息档案不按规定移交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5.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检查发觉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依法赐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惩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并按我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建监200680号)要求,记入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并将不良行为和惩罚信息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及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上公布。 (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1.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建筑设计要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坚持适用经济,突出建筑运用功能,回来建筑基本属性,满意人们的生产生活须要;要坚持绿色低碳,在确
7、保建筑运用平安的前提下,最大限度节约资源、爱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塑造美观形象,充分发掘城市文化资源,强化文化传承创新,体现历史文化内涵。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项目审批管理、项目实施内容、集约节约用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及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的项目后评估。实行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方法,完善激励机制,开展建筑设计竞赛、勘察设计大师、优秀青年建筑师评比,造就一批优秀建筑师队伍,加快培育一批高水平的规划建筑设计院和建筑师事务所。 2.推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体系。主动推动工程建设企业标准编制工作,激励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主动参加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企业要强化施工过程中企业标准的执行。
8、要主动推行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管控标准化,探讨制定“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及有关配套文件,落实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建立实施样板引路制度,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组织现场观摩沟通会,发挥典型示范的引路作,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平安水平。各地市要结合实际状况,制定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操作人员。 3.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组织探讨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制定管理方法,加强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推广应用。修订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技术规程,从设计、施工等环节入手,深化治理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完善质量投
9、诉处理制度,加强工程质量投诉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主动实施优质优价、优质优先政策,建立质量优秀企业赢得建筑市场的激励机制,指导企业开展省建设优质工程(钱江杯)奖和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国优奖)创建活动。 4.提升建筑施工本质平安水平。建筑施工项目应当成立由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项目部组成的项目平安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材料。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的项目平安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企业平安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平安生产职责,实施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工作;应当成立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
10、建立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开展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切实提高施工人员的平安生产意识和平安技能。 5.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管控水平。加强建筑材料质量管理,相关责任主体要对工程中运用的建筑材料质量负责,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严禁运用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施工关键工序、关键节点要样板引路,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逐道工序由操作和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全面梳理各类风险点、危急源,驾驭各类风险点、危急源风险辨识的工作原则、操作程序、分析方法、记录形式等要求;对各类风险点、危急源进行深化排查、科学评估、分级管控,全面查清风险点、危急源分布状况,探究建
11、立统一的平安风险点、危急源数据库和决策分析系统;通过科学评估、动态管理、分级监管,刚好发觉风险点、危急源存在的问题和缺陷,通过制度、技术、管理等措施对其关键环节进行风险干预来降低风险。通过深化开展风险点、危急源整治,由点及面,全面降低城市平安风险,全力防范事故发生。 (三)提升技术创新实力 1.提升信息化技术水平。开展科技研发,研发符合我省工程实际需求、具备自主学问产权的BIM技术应用软件,培育一批具有肯定创新研发实力的BIM技术应用企业、建筑企业、BIM软件开发企业及BIM专业人才。在实行国家BIM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加快编制符合我省实际状况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统一标准。制定满意建
12、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招标和合同示范文本,出台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服务和预算定额。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转变和创新政府监管模式,延长BIM技术应用范围,促进BIM在建设工程各领域专项技术的应用,推动应用企业信息平台建设及平台集成及数据共享。转变政府监管方式,把BIM技术应用融入到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利用才智城市建设信息平台建设的机遇,建立基于应用BIM技术的项目规划、立项、设计方案比选、招投标、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平安监督及验收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环节的管理模式,实现企业与政府平台的互联互通。 2.推动建筑工业化。要抓紧探讨确定科学合理的装配率。在保证质量平安的前提下,根据按部就班、
13、科学合理的原则,探讨制定工程主体结构尤其是竖向结构的装配率。要大力推广钢结构住宅工程,把钢结构住宅作为推动建筑工业化的主要内容。加快探讨制定工程结构标准,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探讨制定一批好用技术标准,制定一批标准图集,加快标准化进程,为建筑工业化供应技术支撑。 3.推广工程建设新技术。提升技术水平,全面推行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全面完善危急性较大工程方案编制、论证审查、实施的全过程闭合管理,全面推广应用新型支模架等新产品新技术,实现“人防”向“技防”转变。强化技术创新,主动在工程总承包实践中引入BIM技术、物联网+思维和先进理念,加强人才培育和储备,培育一批既懂设计又懂施工的工程总承包管理人才
14、。加大“建筑业10项新技术”推广力度,激励企业进行二次开发和自主创新,主动申报和创建属于自己的技术专利。主动推动企业创建企业技术中心,推动企业建立技术标准工作,促进企业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激励企业总结推广“四新”技术应用,争创省级工法和国家级工法。加强学问产权爱护,依法爱护建筑企业的工法、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科研成果、设计方案等学问产权,切实保障科技人员的学问产权权益。 (四)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政府监管。进一步改进和工程质量监管方式,强化对影响结构平安的重点工序和关键环节的质量监督,注意把关键环节抽查和随机巡查有机结合起来,把施工前预控、施工中检查和竣工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质量保证
15、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必要的行政惩罚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效能和水平,努力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质量监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图审机构责任,对审查人员不具备条件、审查程序不规范、审查质量不高的图审机构,要依法作出处理。要全面推行施工图审查网上统一受理制度,主动推动摇号等公允公正的送审方式。监理单位必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理,对施工质量平安担当监理责任。主动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质量监理状况的试点工作,更大程度的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限制中的作用。强化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检测结果报告负责,担当检测责任。要严格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检测管理的规定和标
16、准,规范检测程序、严格检测要求,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和精确。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与质量监督机构建立信息联系,并刚好将检测信息传递给质量监督机构。加快工程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信用管理方法,建立完善建筑市场和质量平安监管信息平台,以实行不良行为记录为切入点,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质量平安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法定程序办理状况和承发包交易状况,以及参建各方的市场行为,逐步纳入信息化管理,通过网络发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监督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创新工程质量监督方法,由主要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转变为对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要主动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推行“双
17、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变更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做法,重点实行随机检查、飞行检查的方式,真正地发觉问题,真正达到检查的目的,刚好消退质量隐患。对发觉有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问题多发的企业和项目,要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深化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支模架、深基坑等危急性较大工程和事故易发多发部位的监督执法检查,要求施工企业对重大危急源数量、进度、专项方案落实状况逐一建立台帐。强化对轨道交通、大型公共建筑等重点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适合城市轨道交通、大型公共建筑等重点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工作的保障及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 3.加强城乡联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重视农村地
18、区工程质量问题,提高相识,重视农村地区工程质量平安,着力解决因监管力气不足导致的农村地区工程质量平安问题;要加快完善城乡一体化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确保城乡联动取得实质成效;要加快农村危旧房治理,有效削减农村自建房倒塌事务的发生。 4.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统筹市场准入、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平安监督、合同备案、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气,建立全过程封闭管理和综合执法机制。要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供应足够保障,保持监管队伍的稳定。要强化对监督人员的政策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督执法水平。我厅将在全省范围对建筑市场、质量平安等监管机构负责人进行工程质量平安提升行动的宣贯培训,各
19、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刚好对监督执法一线人员进行宣贯和落实交底。建立建筑市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加快数据库建设,实现市场、队伍、施工、监理、执法等职能机构数据共享,提高监管效能。 三、工作安排 本次工程质量平安提升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底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全面动员部署提升行动,将提升行动相关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本辖区每个企业、每个项目,并组织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全部在建项目开展自查自纠。请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我厅。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5月至
20、2022年12月底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和本地详细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提升行动。重点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承发包状况、质量责任落实等状况进行检查,刚好发觉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消退质量隐患。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我厅将每年对本地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提升行动督导检查。 (三)总结分析阶段(2022年1月至2月)。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提升行动开展状况进行总结阅历,深化分析问题及缘由,探讨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建议。同时,对提升行动中工作突出、成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支配部署。我
21、厅已成立厅党组书记、厅长项永丹为组长,厅党组成员、省建管局局长朱永斌为副组长的工程质量平安提升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开展工程质量平安提升行动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领导机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同志要详细抓;要针对本地实际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重点和详细措施,将任务逐一分解到详细部门和责任人,仔细组织实施。各企业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制订工作方案,提出相关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平安提升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机制,加强联动监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通报协作机制,加强上下联动和部门联动,加强沟通协调,相互协作,主动补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强化现场和市场的“两
22、场联动”,重点发挥质量监督站和平安监督站的作用,既要查现场的质量,也要查市场的违法行为,将质量平安现场监管与招投标、施工许可、资质资格、竣工备案管理相结合,形成“两场联动”的有效机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企业自律、引导企业独立、强化指导服务的作用。要重点发挥专家在监督检查、技术支持、政策制定和专题探讨等方面的作用。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查考核。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质量平安提升行动工作的考核,将考核内容与“建筑强省”、“质量强省”建设和评优评奖相结合。要强化层级督查,接着实施通报、约谈、督办等一系列措施,加强上下层级督查。我厅将加强对各地提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和
23、定期通报制度,通报表扬行动快速、工作得力的地区和部门,对查处、曝光不力或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将进行警示约谈并肃穆追责。 (四)主动引导,加大舆论宣扬。各地要畅通工程质量信访投诉渠道,公布受理电话和邮箱;要健全信访投诉处理机制,支配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要加强舆论宣扬,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工程质量平安提升工作进行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的宣扬报道,既要宣扬正面典型,树立一批先进企业、先进个人和优质工程项目,传递行业正能量;也要曝光反面典型,刚好向全省通报在提升行动中被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有条件的要在本部门门户网站设立工程质量平安提升行动专栏。 联系电话:0571
24、-89892138,89892120(传真),电子邮箱:465224827QQ.com。 浙江省工程质量平安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浙江江鑫工程质量平安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工程质量平安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工程质量平安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工程质量平安提升行动方案 工程质量平安提升行动方案 工程质量平安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全工程质量平安提升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陕西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工程质量平安提升行动标语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6页 共16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