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水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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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文文 本本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1 1第二章第二章 规划依据、规划原则及指导思想规划依据、规划原则及指导思想.1 1第三章第三章 发展战略及建设方针发展战略及建设方针.1 1第四章第四章 用地规划用地规划.3 3第五章第五章 生活居住区规划生活居住区规划.6 6第六章第六章 公共设施规划公共设施规划.7 7第七章第七章 文物古迹及历史街区保护规划文物古迹及历史街区保护规划.8 8第八章第八章 综合交通规划综合交通规划.9 9第九章第九章 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园林绿地系统规划.1111第十章第十章 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规划.1111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1212第

2、十二章第十二章 综合防灾规划综合防灾规划.1515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规划控制体系规划控制体系.1515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规划实施策略与措施规划实施策略与措施.2222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附附 则则.23232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 根据赣州中心城区水东片区的发展需要,为顺利进行水东片区生态的保护与城市开发建设,特制订本规划文本(下称文本) 。第二条 本次规划文本适用于水东片区 23.4 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各地块及各类用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规划区内开发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均应符合文本的规定。第三条 文本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指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

3、家、江西省和赣州市的有关法规、标准确定。第二章第二章 规划依据、规划原则及指导思想规划依据、规划原则及指导思想第四条 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46 号) )3、国家标准(GBJ137-90)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4、国家标准(GB50445-2008)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5、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6、国家、江西省相关法规和规范7、 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8、 赣州市城市总体发展概念规划9、 赣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52020 年) 10、 赣州

4、三江六岸城市设计 (美国龙安公司)11、 赣州市中心城区水东片区规划 (赣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2、 赣州市水东梅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第五条 规划原则及指导思想1、生态优先原则2、区域协调原则3、效益统一原则4、人文特色原则第三章第三章 发展战略及建设方针发展战略及建设方针第六条 发展目标1、发挥区位、交通优势,将水东片区建设成为赣州中心城区东部的园林化新城区。32、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注重文化内涵,将城市开发与生态保护有机融合,实现可持续发展。将水东建设成为赣州中心城区 “绿肺” ,人们休闲旅游的“后花园”和都市农业生产基地。3、建设高效便捷的城市综合交

5、通、公用设施、环境保护、综合防灾等基础设施系统,完善城市功能,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的需要。4、挖掘片区历史文化资源,尊重人们的宗教习俗,维护片区发展脉络,保持文化的多元性,弘扬革命精神、人本精神,建设和谐社会。第七条第七条 功能定位赣州中心城区后花园,以生态居住和休闲旅游服务为特色,具有本土地域特色的多元文化展示区。第八条第八条 产业发展导向水东片区主要发展城郊旅游、观光朝圣、城郊房地产、社会服务产业和都市农业。第九条第九条 发展规模1、片区用地规模规划总用地范围 23.41 km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 11.67km2。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0.99km2,生态用地 10.75km2。2、片区居住

6、人口规模水东片区规划人口容量 15 万人(其中农村居住人口 1.3 万人) 。第十条第十条 用地选择及建设方针1、用地选择水东片区新增建设用地选择靠山发展,预留出东河桥头至木材厂之间的生态开敞空间,在青龙山东北侧安排建设用地。2、建设方针水东片区的项目建设本着“道路先行,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按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良的的目标有序展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1、道路建设应贯彻“抓干放支”的原则,充分协调区域大交通关系,片区内主干道应按规划严格实施,先行展开建设;次干道需有但可调,保持通畅,以满足交通需求为主;支路视需要配建,充分体现项目安排的灵活性,以适应因项目不确定对用地

7、规模的不同需求。2、基础设施建设应依托赣州、章贡区、水东镇三级城镇进行配套发展,按容量适度超前发展,设施逐步跟进建设的原则合理展开建设,体现水东片区的发展弹性,同时避免因基础设施建设战线过长而造成的大量超前投资。3、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与赣州、章贡区、水东镇三级城镇实现资源共享的原则进行完善配套发展,避免重复建设,实现与城市共建共享,体现城市社区整体性。城区内服务于企业的生产服务设施建设应优先和强化。4、生态环境建设应在尽量保护好原生态的前提下,积极展开片区的景观环境的建设,塑造有特色的生态景观环境,积极营造片区园林化氛围。片区的生态建设主要是注重公共空间、重要景观节点的建设及道路和沿街绿化。按

8、“以人为本”的原则,公共空间、重要景观节点及道路绿化由片区指挥部控制和建设。加强“绿线”管理,沿街绿化用地与项目用地实行4“捆绑式”由项目业主统一代征,片区指挥部进行营建,项目用地内部的景观与绿化建设由指挥部引导,以弘扬企业文化为主题,由企业主自主经营,发挥个性与特色,提高水东片区的品位。5、场地平整应在投资项目确定后,根据规划和场地设计依山就势局部展开,以利建设单位结合自然地形展开建设,弘扬个性。同时可节约大量场地平整投资,避免大规模场地平整造成对原生态的破坏。第四章第四章 用地规划用地规划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规划结构结合水东片区的自然生态和已有建设条件,形成“一核两带(轴)三片”的布局结构。

9、一核:为马祖岩生态人文景观核。两轴(带):依托赣江和贡江形成的滨江文化旅游休闲带和通过虔东大道、赣储公路形成城市发展轴。三片:即以佛教文化、生态为主题的马祖岩片区;以民俗文化为主题的七里片区;以社会和谐、人文关怀为主题的虎岗片区。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用地分类与构成本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按国家标准 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进行分类。居住用地:本区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沿赣江,贡江东岸安排一类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 499.74 公顷,其中一类居住用地面积 42.36 公顷,二类居住用地面积 457.38公顷,居住用地占总建设用地 42.84%。公共设施用地:采用集中与分散相

10、结合的布局模式,在七里古镇入口地块,水东派出所地块,建春门浮桥,虎岗布置集中的公共服务设施;各居住区配建相应文化、教育、商业设施。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面积 170.38 公顷,占总建设用地 14.67%。工业用地:整合、搬迁虎岗和七里现有工业。近期严格控制其发展,条件具备后搬迁。规划保留的工业用地总面积 10.36 公顷,占总建设用地 0.89%。仓储用地:结合大交通布置,建设赣东国际集装箱货运枢纽,在赣东货场周边集中安排物资仓储配送中心、货运中心,形成服务于赣州区域的物流配送、物资集散基地。保留赣州水东油库。规划仓储用地面积 42.72 公顷,占总建设用地 3.66%。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

11、括变电站、污水处理厂、公交保养场、加油站、邮政局、电信局、燃气站、消防站、环卫所及配套各级市政服务设施。规划市政设施用地 25.26 公顷,占建设总用地 2.17%。绿地:规划遵循点、线、面、片结合的绿化结构系统,对规划范围内的绿化用地进行统一布局。在赣江大桥桥头处规划桥头公园,建设综合性公园;居住区、沿江及主要道路布置居住区绿地、街旁绿地及滨江绿地,公共绿地面积 92.72 公顷,占建设总用地 7.95%。铁路沿线、高压走廊区域、文物古迹周边区域布置防护绿地,用地面积 89.11 公顷。规划绿地5面积为 181.38 公顷,占建设总用地 15.55%。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水域和其他用地1、水域

12、及生态用地保护片区内的山林水库,延续沿江的生态水网格局,维系片区生态平衡,围绕马祖岩生态公园、沿江绿带,构筑生态廊道。规划本区水域及生态用地共 1071.58 公顷,其中马祖岩生态公园绿地 481.09 公顷。2、新农村建设用地规划保留片区内规模较大的村庄,进行社会主义新村改造,预留部分用地用于安置搬迁的村民。规划本区安排该类用地 98.72 公顷。 规划用地平衡表规划用地平衡表 用地 代号用地性质面积 (公顷)占总用地比例(%)R居住用地490.7442.84 R1一类居住用地42.36 3.63 R2其中二类居住用地457.38 39.21 C公共设施用地170.3814.67 C1行政办

13、公用地5.140.44 C2商业金融业用地119.7510.27 C3文化娱乐用地12.841.10 C5医疗卫生用地15.631.34 C6教育科研设计用地1.56 0.13 C7文物古迹用地6.240.53 C9其中其它公共设施用地9.66 0.83 M工业用地10.36 0.89 W仓储用地42.72 3.66 T对外交通用地40.39 3.46 S道路广场用地195.9316.79 S1道路用地186.35 15.97 S2广场用地1.190.10 S3其中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8.39 0.72 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25.26 2.17 G绿地181.3815.55 G1公共绿地92.72

14、7.95 G2其中生产防护绿地89.117.64 合计建设用地1166.61100.00 水域和其它用地1174.3 水域37.52 生态用地1038.06 其中马祖岩生态公园绿 地 481.09 公顷。 E 其中新农村建设用地98.72 总计:规划总用地2340.91 注:规划居住人口容量 15 万。其中农村人口 1.3 万,一类居住用地安排 0.6 万人居 住。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的兼容性由于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本片区允许在不影响土地原规划使用环境条件前提下,依照水东片区土地兼容性控制表中兼容性的控制规定调整土地使用性质。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土地划分和细化由于城市建设和发

15、展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本次规划划定的地块在实际开发建设中有可能出现地块合并或细分的要求,为保证设施的配套及营造良好空间环境,建筑基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水东片区最小开发用地控制表水东片区最小开发用地控制表 序号项目分类建筑高度(米)最小用地面积(m2)61底层居住建筑H10500 多层居住建筑10H208002多层公共建筑10H241000 20H502000高层居住建筑50H1003000 24H5030003 高层公共建筑50H1004000土地开发利用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满足土地使用相容性前提下,进行细划或组合,对于总面积较大的地块,在开发过程中如进一步划分为小地块,其

16、开发强度可按如下规定进行调整:(1)细分后小地块的建筑面积总和不得超过原大地块所规定的限度。(2)对于沿街道、城市广场等开阔地段的小地块, 其容积率可适当提高。为防止土地投机,开发地块必须满足国土部门规定的项目最低容积率要求。若分期开发,首期开发的容积率不得低于 0.6。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地价等级分区本次规划确定的市政类用地总面积为 299.92 公顷,占总用地的 25.71%。市场类用地总面积为 661.95 公顷,占总用地的 56.74。类地价:位于水东片区核心部位,交通便捷,公共设施集中,可高强度开发的城市级公共设施用地。类地价:靠近片区中心部位,以及临接规划区干道的公共设施用地。类地价

17、:片区公共设施、市政设施配套,环境良好的沿江及中心区的居住用地。类地价:片区外围,交通便利,市政设施配套的居住用地。类地价:位于水东片区外围,交通便利,市政设施配套的工业用地。地价等级分区一览表地价等级分区一览表 地价类别用地面积(公顷)占总用地比例(%) 类地价48.524.16 类地价62.445.35 类地价153.5213.16 类地价306.9526.31 类地价90.517.76 市政类299.9225.71 道路用地204.7517.55 建设总用地1166.61100.00第五章第五章 生活居住区规划生活居住区规划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居住用地规划本区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沿赣江,贡

18、江东岸安排少量一类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 490.74 公顷,居住用地占总建设用地 42.84%。规划本区居住用地开发建设模式分为低密度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村民安置用地三类。规划居住人口容量 15 万。其中农村人口1.3 万,一类居住用地安排 0.6 万人居住。各居住区用地情况一览表各居住区用地情况一览表居住区名称人口容量 (万人)一类居住 用地面积 (公顷)二类居住 用地面积 (公顷)配套公建 用地面积 (公顷)村镇居住 用地面积 (公顷) 虎岗居住区3.530.8168.7714.9942.047马祖岩居住区3.211.5558.7812.6239.22 水东居住区511.271

19、46.5114.7617.46 七里居住区3.3-130.3510.60-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居住区公建配套建设规划按照“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两级进行配套,并按照分期实施原则,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完善社区文化设施、完善幼托服务配套,幼托等服务配套,优化中小学分布,加强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改善居住环境。具体情况如下:社区服务中心选址一览表社区服务中心选址一览表 居住区名称社区中心安排社区中心位置 回龙路、兴隆路交叉口附近虎岗居住区2 处东升路、兴隆路交叉口附近 虔州路、虎跃路交叉口附近马祖岩居住区2 处青峰路中段 虔东大道、红河路交叉口附近水东居住区2 处赣南大道、状元路交叉口附近 梅林大街、天游路交

20、叉口附近七里居住区2 处虔东大道、吉甫路交叉口附近水东片区中小学规划一览表水东片区中小学规划一览表类别编号占地面积 (公顷)所在位置18.18水东居住区,虔东大道中段 24.36马祖岩居住区,虎跃路东端完全中学 34.44虎岗居住区,东升路东端 41.97虎岗居住区,青山路西端 52.41虎岗居住区,东兴路中段 62.93虎岗居住区,兴隆路南段 72.29马祖岩居住区,虎跃路西端 82.36马祖岩居住区,赣储公路中段、龙兴路北侧 90.97马祖岩居住区,青峰路南段 100.94水东居住区,天竺路南端 111.51水东居住区,东庆路中段 122.36水东居住区,状元路北端 131.79七里居住区

21、,梅林大街西段 140.53七里居住区,七里村完全小学151.91七里居住区,梅林大街东段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新农村建设规划规划区范围内农村居民点,必须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整治。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标准,因地制宜的采取搬迁、合并和改造等方式,达到旧村整治与改造,建设农民新村的目标,建设模式以多层公寓式住宅为主。规划保留、改造的村庄包含马祖岩村、水东村、虎岗村、正兴村、七里村等。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拆迁安置规划规划对因城市建设需要、历史文化建筑保护、用地功能调整或环境需求等需对现有村庄进行处置的,采取拆迁与合并两种方式处置。采用货币补偿+拆迁安置房或货币补偿+农民新村的模式进行安置。安置小区以城市二

22、类居住用地标准或以新村多层公寓式住宅为主建设。规划水东片区共安排拆迁安置用地 7 处,其中虎岗、马祖岩、水东居住区各两处,七里居住区 1 处。共安排拆迁安置用地约 56 公顷,可安排拆迁户 6000-8000 户。8第六章第六章 公共设施规划公共设施规划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中心体系规划规划本区公共服务体系以依托赣州河套老城区与赣县县城为主,本区形成“一主三特”的中心体系。各公共服务中心情况如下表所示:水东片区公共服务区一览表水东片区公共服务区一览表名称名称定位定位位置位置配建设施配建设施面积面积 (公顷公顷)水东公共服务中心区级综合型红星路、虔东大道 交叉口附近商业服务、旅游接待、文化 娱乐

23、、行政办公15-20 虎岗公共服务区文化休闲型虎岗路、回龙路 交叉口附近文化旅游、商业服务5-10 马祖岩公共服务区商贸旅游型青峰路沿线商贸旅游、休闲娱乐、医疗 卫生10-15 七里公共服务区特色商贸型锦鲤路、虔东大道 交叉口附近特色商贸、文化旅游5-8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公共设施规划1、行政办公设施:片区共安排行政办公设施用地共 8 处,搬迁水东镇政府,在规划区新增办公用地内统筹安排规划行政办公用地 5.14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0.44%。2、商业金融业设施:沿虔东大道布置商业金融用地,健全各类商业服务功能,依托七里古村及马祖岩文化生态公园,打造特色商业文化街。各居住片区中心集中布置商业

24、服务设施,形成居住区级商业服务中心。保留并完善农资饲料大市场,新建蔬菜专业批发市场,在各居住区配套建设农贸市场,方便居民生活。依托马祖岩文化生态公园、七里古镇、中华儿童新村,建设旅游接待综合服务区。规划商业金融业用地 119.75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10.27%。3、文化娱乐设施:安排文化娱乐设施 7 处,用地面积 12.84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10%。4、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保留并改造市二医院,三六二医院 新建三所社区级医院 在各居住小区设置医疗卫生站规划水东片区医疗卫生用地 15.63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1.34%。5、教育科研设施:保留改造水东片区现状教育科研设施用地。6、文物古迹

25、:严格按照文物保护要求,保护好片区内的各级文物。对中华儿童新村旧址进行修复,建设旧址公园。对七里古镇进行整治,恢复古镇风貌,发展特色旅游。7、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社会福利院和救助管理站人员和设施配套,新建红星老年公寓。规划水东片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面积 9.66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0.83%。9第七章第七章 文物古迹及历史街区保护规划文物古迹及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保护分区规划对水东片区体现赣州传统风貌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根据现状建设情况和保护价值,将其划分为绝对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等三类进行保护和整治。 绝对保护区:指以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以及保存较为完整的

26、古民居、祠堂、庙宇本体等确定为核心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应拆除影响风貌的构筑物,不得新建建筑,建筑恢复做到“修旧如旧” 。建设控制区:以马祖岩、李渤公祠、状元桥、建春门浮桥、万寿宫、仙娘古庙、池家祠、坝上红军标语、中华儿童新村旧址等文物古迹和七里镇古瓷窑遗址本体保护范围之外外延 3050 米为建设控制区。七里村可划定为历史文化保护区。区内应严格控制新建建筑;协调整改已有建筑。风貌协调区:在文物古迹外围 100300 米划定风貌协调区。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建筑处置规划规划对各级文物保护协调区内的建筑进行定性和定位,提出保护、修缮与更新三种模式及措施。保护建筑:指水东片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建筑(文保

27、单位)以及调查研究后确定的优秀传统建筑。要求采取保存、修复、复原的保护方式,严格按文物保护的要求实施保护,保持原貌,如实反映真实的历史遗存,强调保护的“原真性” 。划定严格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修缮建筑:对风貌协调区内年久失修,但保留了原来的面貌(或者只是局部作了改变) ,较为破落,需要进行保护性的修缮,按照原有特征、使用相同材料进行修复,并对建筑内部布局和市政设施进行改造,以适应现代生活方式。更新建筑:对功能不符、与周边环境风貌有较大冲突和视觉障碍、难以整饰而有条件拆除的建筑物采取拆除更新的办法,对协调区内的一般民居建筑,由于建筑风貌一般,质量较差,采取整体更新的方式,按传统风貌改造或重

28、建。第八章第八章 综合交通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对外交通完善片区北侧厦蓉高速公路防护绿带,加快赣州市环城准快速路的建设;预留京九赣龙铁路复线空间,扩建赣州东站(货运)站场;加快实施跨江通道建设,畅通片区出口,加强片区与中心城区及赣县的联系道路建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城市道路网规划本区道路以“三横一纵” “ 丰” 字型道路为主干骨架,形成脉络清晰的道路系统。道路分为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 3652 米) 、次干道(道路红线宽 18-30 米) ,支路(道路红线宽米 15)三个等级。10规划区内主次干道总长为 48 公里,主次干道道路网密度为 4.21 公里/平方公里;规划区道路

29、广场用地总面积为 195.93 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 16.79%。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道路交叉口道路交叉口建设必须符合道路行车安全和技术规范要求,预留环城准快速路与东兴路、虔东大道与赣南大道、赣南大道与贡江大道三处互通立交桥用地。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城市广场本区共布置 2 处城市广场,总占地面积 1.19 公顷。结合结合马祖岩文化生态公园布置入口集散广场,结合章江浮桥及码头布置一处文化商业广场。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公共停车场、加油站规划规划区共布置 25 处公共停车场,总占地面积为 8.39 公顷。建设项目需单独配建停车场地,其面积控制应符合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面积要求表 。规划区共布

30、置 9 处加油站,总占地面积为 3.64 公顷。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公共交通规划本区与赣州市公交线路网由赣州市公交公司统筹安排。规划共布置 2 处公交站场用地,本区内部组织 2 条公交线路,公交站点按照 600-800 米距离布置。在东兴路北侧安排换乘站,占地面积 0.67 公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竖向规划道路坡度控制在 0.2%3.0%以内,局部困难地段道路坡度大于 3.0%。第九章第九章 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绿地系统规划结合区内道路、山体、水系、田园、湿地等自然元素,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手法,对片区内的绿化用地进行统一布局,构筑立体混合式绿地体系。形成

31、“挽弓放箭式”绿地系统结构。规划水东片区设置市级综合性公园 2 处,即水东公园(面积 5.67 公顷),和谐公园(面积15.01 公顷);社区公园共 9 处;专类公园 2 处,即马祖岩佛教文化主题公园,占地面积481.08 公顷,七里窑址保护公园,占地面积 5.81 公顷;街头绿地 47.55 公顷。建设沿京九铁路防护绿化带及虎岗中华儿童新村防护绿地。规划水东片区防护绿地面积共计 42.36 公顷。规划保留并控制京九铁路沿线防护绿化带、马祖岩至老城区及水西共 3 条城市绿化景观通廊。结合贡江及赣江沿岸原有的滨水生态绿地建设水东片区生产绿地。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古树名木保护规划对片区古树名木按

32、国家一、二级标准进行分级保护,实行专业养护部门保护管理和单位、个人保护管理相结合的混合管理模式。通过设立护理围栏,护理花坛,防治病虫害,支柱、扶正,建立古树名木保护预备库(名录)方式进行保护等。并划定古树中心 12m 的范围内不得建任何建筑。11第十章第十章 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环境保护目标: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区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为年平均二级标准, 赣江、贡江执行类水体标准,废水处理率100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控制在 55 分贝,交通线两侧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控制在70 分贝,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 85。生活固体废物进行卫生填埋,处理率 100;工业固体废

33、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不可利用工业垃圾可由各企业自行运至赣州市属沙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综合利用率 95,危险固体废物将全部运送至赣州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处理率100。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环境功能分区空气环境功能分区:规划区执行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声学环境功能分区:规划区分为 14 类区,分别执行1 类区:居住、文教区,昼间 55db, 夜间 45db;2 类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 60db, 夜间 50db;3 类区:工业区,昼间 65db, 夜间 55db;4 类区: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昼间 70db, 夜间 55db。水环境功能分区:规划区内赣江、贡江水

34、质执行类地面水质标准。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给水工程规划规划最高日供水量为 7 万 m3d。供水水源依托赣州市一水厂、二水厂和赣县汶潭水厂供水管网以市区给水干管为依托,分组成环,给水干管管径为 DN600DN1000,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用水实行联网调度,多头供水,以提高供水均匀性。沿城市道路间距 120 米布置消防栓,与给水管同时敷设。管道覆土厚度及与其它管线、建筑物净距应满足规范要求。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排水工程规划规划本区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新建日处理规模为 10 万 m3/d 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纳水东片区污废水。水质达标后方可排入赣

35、江。七里污水处理厂前期主要接纳规划区吉甫路以东的污废水,水东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改建为污水提升泵站。规划区分 4 个排水区域,保留自然水塘、水渠,雨水干管以重力流就近排放为原则布置。规划区污水总排放量为 4.5 万 m 3/日。沿贡江河岸布置污水截流管,污水干管以重力流就近排放为原则分小区布置收集污水。排水管网按规范要求设检查井,管道覆土厚度与其它管线的距离均应满足规范要求。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电力工程规划12规划区总用电负荷为 146MW。新建 110kV 水东变(250MVA)和七里变(现状)联网供电。规划区内共布置 33 座 10kV 开关站,184 台变压器。每个开关站占地面积 300

36、 平米;箱式变电所一般配置 13 台变压器;开关站、变电所位置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设置在负荷中心。220kV 高压走廊宽度控制 40 米,110kV 高压走廊宽度控制 30 米。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通讯工程规划规划本区内固定电话总数为 62000 部,移动电话用户 83000 户。共安排 3 处通讯用地, 6 处邮政用地,总面积 1.3 公顷。按照每 1 万人设 1 处通讯邮政营业厅的原则,规划区内共布置 15 处,通信邮政营业厅应布置在人口密集的沿街店铺,规划在商业区和居住区主要街道上按 100150m 设一部公用电话和公共信筒。建设通讯管沟,规划电信、移动、联通、有线电视、智能交通管理所有弱

37、电的光、电缆采用通讯管沟共沟敷设。通讯管沟主要沿东西向道路的北侧、南北向道路的西侧敷设。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燃气工程规划规划区内主气源采用采用西气东输二线气源,利用长输管线运输至赣州市燃气储备站后实行中压管道供气。另以液化石油气为辅助气源。规划区内总用气量为 3.7 万 Nm3/d。实行中压管网供气,供气管网主干管由赣州市供气管网经赣江公路大桥、贡江大桥和客家大桥接入,干管管径为 DE200-DE315,管材采用 PE 管,管网布置成环状。保留强力气站。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环卫设施规划规划区共布置 7 处环卫所,布置 1 处水域保洁工作基地,即收即运。设 8 处小型生活垃圾中转站,占地面积应大

38、于 100 平方米。垃圾中转站周边设置绿化隔离带,最小宽度为 3 m,其绿地率应达到 35%。本区配备环卫职工人数 600 人,环卫车辆 30 辆。本区生活垃圾日产量为 15t,实行分类袋装化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用重载密闭运输车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企业的工业垃圾由企业自行运往垃圾处理厂。规划在道路两侧以及公共设施、社会停车场等的出入口附近设置废物箱。废物箱设置间距应按商业、金融业街道 50-100 米;主干道、次干道、有辅道的快速路 100-200 米;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 200-400 米设置。规划本区共布置 45 处公共厕所。公共厕所设置指标公共厕所设置指标城市用地类别服务半径 (m

39、)附建式公共厕所建筑面积 (平方米/座)独立式公共厕所用地面积 (平方米/座) 居住用地500306060100 公共设施用地3005012080170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管线综合规划规划区的工程管线包括:给水管、污水管、雨水管、电讯管、电力管、燃气管。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1、管线位置原则上电信电缆、污水管、雨水管位于道路西侧或北侧;给水管、燃气管、热力管、电力电缆位于道路东侧或南侧;雨水管在三块板和红线宽度大于 30 米道路下两侧布置,其余一般都单侧布置在道路非机车道下;并视实际情况做局部调整。2、管线布置原则水平布置: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平行布置次序为: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管、1

40、3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它们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需满足规范要求。垂直布置工程管线交叉敷设时,自路面向下的排列顺序为: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工程管线交叉时,它们之间的最小垂直间距需满足规范要求。3、工程管线交叉时的避让原则压力管让重力自流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临时管线让永久管线。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综合防灾规划综合防灾规划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防洪排涝工程规划规划本区贡江防洪堤东河大桥上游防洪标准按 50 年一遇,3 级堤防,路堤结合建设;东河大桥下游防洪标准按 20 年一遇,4 级堤防。排涝标准均为 10 年一遇

41、一日暴雨一日排至不淹重要建筑物。保留梳理区内水系,周边预留 20- 300 米的生态绿带,设置截洪沟,加砌生态驳岸。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消防规划规划在七里、水东、虎岗各设一处消防站,按二级普通站建设。消防给水管道与市政给水管道合用,采用低压给水系统。市政消火栓沿道路布置,间距不应超过 120 米。居住新区内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大于 150 米。无市政消火栓无消防通道的建筑密集区应修建消防蓄水池。片区建设必须满足消防车辆通行要求。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防震避震规划片区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05g;城市生命线工程提高一个等级设防。避难场所布局以规划的停车场、广场和各类绿

42、地,作为避难场所,保障紧急疏散时大街小巷畅通无阻,结合山林水域形成绿化林带。疏散半径为 0.3-0.5 公里,人均疏散占地面积 2-3 平方米。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人防规划人防工程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实施。规划区人防工程重点布局在商贸服务区、居住区,以人员掩蔽为主。规划重要防护目标为,区内行政管理机构、加油站、学校、变电所等。提高城市生命线系统抗毁能力。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考虑防灾和人民防空等需要。因地制宜,

43、远近兼顾,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尽可能地与城市建设的发展同步。14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规划控制体系规划控制体系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城市非建设用地规划控制1、山体林地主要包括片区西南部正对古城墙的山体、马祖岩文化生态公园内的山体以及建设地块内部临路的山体。2、滨水生态隔离带主要包括贡江、赣江右岸 20-300 米宽度的地带。保留湿地、林地、园地等自然地貌;可引入苗圃、花圃和树木种植,进行绿化建设,限制开发建设侵占隔离带。3、水域严禁向贡江、赣江排放不经处理、不符合环保标准的废水,不得向河流两侧倾倒生活垃圾、工业废渣等固体废物;美化河道环境,协调排水口与防洪等设施的布局;严禁在河流水域内取土挖沙。第

44、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控制指标依据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综合确定。具体控制指标包括: 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配建停车泊位等。具体地块控制详见附表水东片区建设地块控制指标汇总表 。指标控制一览表指标控制一览表用地性质代 号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多层住宅1.730%35% 商住混合用地2.235%35% 中、小学R0.835%45% 行政办公1.230%30% 商业金融2.0-3.040%25% 文化娱乐1.530%35%-45% 市场2.040%25% 医疗卫生C1.530%40% 二类工业M0.530%20%-30% 市政设施U根据市政设施技术规范确定15 适度开发绿地G5%80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建筑建造控制建筑退让控制原则上地块靠主干道一侧,建筑后退红线 10m ,地块靠次干道一侧,建筑后退红线 36m,地块靠支路和区内小路一侧,建筑后退红线 3m,地块靠广场或绿地一侧,有可能采用二层出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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