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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06-2020 年)年) 调整完善方案调整完善方案安丘市人民政府安丘市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七月目目 录录前前 言言.1一、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2(一)市域概况 .2(二)土地利用现状 .3(三)现行规划实施评估情况 .4(四)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评价 .7(五)环境质量承载力评价 .11(六)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11(七)调整完善的必要性 .13二、规划调整完善总二、规划调整完善总则则.15(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15(二)调整完善主要任务 .16(三)规划范围和期限 .18(四)规划依据 .18三、规划调整完善目标三、规划调
2、整完善目标.21(一)经济社会发展定位与目标 .21(二)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21(三)规划调整完善指标 .21(四)规划主要指标调整情况 .22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24(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4(二)土地利用布局调整 .26五、规划空间管控优化五、规划空间管控优化.29(一)农业生产空间优化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29(二)生态空间布局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31(三)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 .34(四)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调整情况 .36(五)土地用途分区 .37六、土地整治挖潜六、土地整治挖潜.40(一)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 .4
3、0(二)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发利用 .40(三)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 .41七、中心城区规划调整完善七、中心城区规划调整完善.42(一)发展目标与方向 .42(二)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44(三)中心城区指标调整情况 .45(四)管制分区调整 .45八、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八、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47(一)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安排 .47(二)土地利用重大项目安排 .47九、乡镇土地利用调控九、乡镇土地利用调控.48(一)土地利用原则 .48(二)乡镇发展方向 .48(三)省批乡镇 .49(四)市批乡镇 .51十、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十、规划实施保障措施.52(一)落实规划目标责任制
4、.52(二)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2(三)加强实施监管与基础建设 .54附表:附表:.56附表 1:安丘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56附表 2:安丘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57附表 2-1:新安街办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58附表 2-2:兴安街办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59附表 3:安丘市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表 .60附表 4:安丘市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61附表 5:安丘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情况表 .62附表 6:安丘市耕地保有量调整表 .63附表 7:安丘市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64附表 8:安丘市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表 .65续附表 8:安丘市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表 .66附表 9:
5、安丘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67附表 10 安丘市中心城区管制分区表 .72附图:附图:.73附图 1:安丘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014) .73附图 2:新安街办土地利用现状图(2014) .73附图 3:兴安街办土地利用现状图(2014) .73附图 4:安丘市中心城区现状图(2014) .77附图 5:安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前) .78附图 6:安丘市中心城区规划图(调整前) .79附图 7:安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完善后) .80附图 8:安丘市中心城区规划图(完善后) .81附图 9:新安街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完善后) .82附图 10:新安街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完善
6、后) .83附图 11:安丘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 .84附图 12:安丘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 .85附图 13:安丘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 .86附图 14:安丘市“三线”空间管制规划图 .871前 言为维护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强化规划空间管控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 、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方案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610 号等文件精神,在开展并完成安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实施评估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
7、制定本方案。根据安丘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及未来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秀美幸福新安丘的战略部署,按照与“十三五”规划和安丘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 密切衔接要求,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树立产城融合发展的理念,促进产业与城镇化协调发展,尽快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经济优势互补、城镇体系科学完善的发展新格局。本次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按照新任务、新要求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进行的一次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年为 2020 年,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致。2一、基本情况(一)市域概况(一)市域概况安丘市是山东省辖县级市,位于山东半岛中部,
8、潍坊市南部,地处东经 11844至 11927,北纬 3605至 3634之间。东与坊子区毗邻,西接临朐县,南隔渠河与诸城市、沂水县相望,北连坊子区、昌乐县。1、自然地理概况、自然地理概况安丘市属山东半岛低山丘陵区,地形地貌类型较为复杂。地势西南高、东北低,最大高差达 501 米。西南部多为低山丘陵区,中部、东部为丘陵,汶、渠两河流域为冲积平原,历年平均降水量750 毫米,年平均气温 12.2,全年无霜期 180 天左右。境内河流较多,有大小河流 50 余条,天然水资源 2.21 亿立方米,多集中在东、北、南部。渠河、汶河是安丘市的两条主要河流,分别在安丘市南部和北部自西南向东北流入潍河。其余
9、河流多为季节性河流。2、社会经济概况、社会经济概况安丘市现有 10 个乡镇、2 个街道,共有 866 个行政村(居) ,总面积 1760 平方公里。安丘市位于山东省以胶济铁路和济青高速公路构成东西向经济通道与 206 国道构成的南北向经济通道相交处,交通便利。2014 年安丘市总人口 94.9 万人,其中农业人口 53.3 万3人,占 56.09%;非农业人口 41.6 万人,占 43.91%。(数据来源于安丘市 2014 年统计年鉴)(二)土地利用现状(二)土地利用现状1、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利用结构2014 年全市土地总面积为 171160.15 公顷,农用地 135221.26公顷,占土地
10、总面积的 79.00%;建设用地 23873.4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3.95%;其他土地 12065.4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05%。 (详见附表 2)农用地中,耕地面积 96271.2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25%;园地面积 7543.6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41%;林地面积 14317.9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37%;其他农用地面积17088.4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9.98%。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 18646.4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0.89%,其中,城镇工矿用地 7177.6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9%;交通水利建设用地 48
11、01.5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81%,其中,交通用地面积 1078.6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63%;水利设施用地面积 3722.9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18%;其他建设用地面积 425.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25%。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 3229.5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9%,自然保留地面积 8835.8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16%。42、土地利用特点、土地利用特点安丘市属山东半岛中部低山丘陵区,地势西南高、东北低,西南部多为低山丘陵区,中部、东部为丘陵,汶、渠两河流域为冲积平原。一是土地利用类型以农用地为主,耕地占农用地比重大。耕地面积 962
12、71.23 公顷,分别占全市土地总面积和农用地面积的 56.44%和71.52%,耕地中水浇地和旱地分别占耕地面积的 47.01%和52.99%。安丘市是山东省重要的粮食和其他农副产品的重要生产地,耕地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农村居民点占建设用地比重高、分布分散,整治挖潜(挂钩)潜力较大。全市农村居民点面积为 11468.78 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面积和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 48.04%和 61.51%。三是土地利用程度较高,后备资源相对不足。全市的土地利用率为 92.95%,远高于山东省 89.06%的水平,土地利用程度较高。全市自然保留地 8835.84 公顷,仅占全市土地面积的 5.16%。
13、(三)现行规划实施评估情况(三)现行规划实施评估情况1、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全市耕地保有量 95174.27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0380.00 公顷,通过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量不低于 687.73 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 687.73 公顷以内。5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23743.27 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6818.92 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6350.42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 6924.35 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95 平方米以内。 (详见附表 1)2、规划实施情况、规划实施情况规划实施
14、期间,安丘市建设用地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来引导城镇(村)规划实施,新增建设用地分布在允许建设区范围内,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得到较好落实。规划实施以来,交通、电力、能源等重点项目所需的建设用地已根据工程需要进行合理规划。(1)实现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到 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95174.27 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 90380.00 公顷。2014 年底安丘市耕地面积比 2020 年现行规划目标多出 1096.96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比现行规划目标多出182.37 公顷,完成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2)建设用地2014 年安丘市建设用地规模为 23873.47 公顷
15、,超出 2020 年规划目标(23743.27 公顷)130.20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8646.45 公顷,超出 2020 年规划目标(16818.92 公顷)1827.53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 7177.67 公顷,超出规划目标(6350.42 公顷)827.25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5227.02 公顷,小于现行规6划目标(6924.35 公顷)1697.33 公顷。 (详见附表 1)(3)重点项目规划期内确定了 48 个重点交通、旅游、电力等重点建设项目,项目规模为 1243.82 公顷。包括西气东输天然气管网工程、安丘市景芝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安丘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
16、、安丘市北环路工程项目、安丘市 35 千伏安丘团埠输变电工程项目、安丘市双丰大道工程项目等。至 2014 年已开工建设了 41 个,建设规模926.83 公顷,胶州至沂山公路潍坊段、潍日高速和潍日铁路等 7 个项目尚未开工建设,建设规模 316.99 公顷。3、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分析、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分析(1)部分规划指标已突破,难以支撑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且部分规划建设用地破碎化严重,难以使用。规划实施以来,多项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得到了切实执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得到落实。从指标实用程度来看,仍存在部分指标与现实需求不相符的情况。如 2014 年安丘市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 23873.47 公
17、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已经达到 18646.45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达到 7177.67 公顷,根据以往 9 年增长速度估算,均已突破现行规划目标。更重要的是,安丘市规划已实施 9 年,部分规划建设用地破碎化严重,亟需按照“三集中”的原则,进行调整,在当前指标空间不足的情况下,通过规划的修改,优化当前用地结7构,充分利用低丘缓坡资源挖掘土地利用潜力,保障未来的发展是保证规划顺利实施的唯一出路。(2)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顺利,但“十三五”期间新确定重点建设项目将影响规划布局。规划期间确定的重点项目已陆续开工建设,后续开展的汶河治理工程、京沪二线、央贑路改造工程、乐源大道东延工程、安丘官庄 110KV
18、输变电工程、通信基站建设等重点项目,这些重点建设项目在现行规划中没有预留指标,需要通过调整完善将其纳入规划。(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不能完全缓解用地不足局面,需加大整治挖潜力度。自规划实施以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项目和基础设施用地空间,但对缓解用地不足局面作用有限,需要在未来的发展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大力推进建设用地挖潜工作,为城乡建设用地拓展更多的空间,弥补城乡建设用地空间严重不足的现状。(四)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评价(四)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评价安丘市作为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山东省试点,紧紧围绕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国家战略部署,科学评价土地资源的承载现状
19、,根据评价结果,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为努力建设美丽安丘提供了坚实保障。81、耕地资源承载力、耕地资源承载力根据 2014 年安丘市各乡镇(街办)人均耕地生产能力及人均基本农田生产能力分析,东部地区多平原,耕地资源较多,西部多丘陵,耕地资源较少。金冢子镇、官庄镇及景芝镇的人均耕地生产能力最高,新安街办、柘山镇、凌河镇、大盛镇及石堆镇的人均耕地生产能力也较高,金冢子镇、官庄镇及景芝镇耕地面积相对较少,兴安街办人均基本农田生产能力最低。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安丘市 2014 年末耕地 96271.23 公顷,长期以来就是粮食主产区,曾
20、经连续多年为全国粮食百强县之一,全市 2014 年粮食总产量达到了 8.12 亿斤,人均粮食消费标准划定为 430 千克/人,按自给率水平 54.0%计,可承载人口规模为 102 万人左右;测算 2020 年粮食产量可达到 9.7 亿斤,人均粮食消费标准划定为 450 千克/人,按自给率水平为 32.0%计,可承载人口为 120 万人左右。2、建设用地承载力、建设用地承载力2014 年安丘市的建设用地 23873.4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27%(即开发强度 20.27%) ,人均建设用地 251 平方米,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73 平方米。由 2014 年安丘市各镇(街办)现状开发强度可
21、知,新安街办和兴安街办的现状开发强度最大,远高于平均水平,建设发展较快;凌河镇、金冢子镇、景芝镇、石堆镇现状开发强度也较大,大盛镇、石埠子镇、官庄镇现状开发强度不大,而9郚山镇、柘山镇、辉渠镇的现状开发强度最低原因为自然条件较差,位于西南部山地丘陵区,交通不变,土地利用粗放,土地利用程度不高等。预计 2020 年人均建设用地为 207 平方米,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33 平方米。3、水资源承载力、水资源承载力水资源短缺问题突出。水资源总量有限,人均、亩均占有量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一致。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 31471 万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 331 立方米,与山东省人均占有量(334 立方
22、米)基本一致;低于国际公认的维持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须的人均水资源量为 1000 立方米的临界值,约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亩均占有水资源量为 250 立方米,略低于山东省亩均占有量(263 立方米) 。2014 年安丘市可利用水资源潜力为 2608.83 万立方米,从近 2 年安丘市已开发利用水资源量来看,安丘市以农业用水量为主,占供水总量的 62%82%之间;工业用水量、生活用水量比重都不大,近 2 年在 6%18%之间。生态用水量比重最低,都在 6%以下。从近 2 年安丘市供水情况来看,安丘市以地下水为主,占供水总量的 55%以上。预计 2020 年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为 262 立方米,
23、水资源严重不足,人水矛盾突出,水资源超载严重,跨流域调水已成为必然选择,是典型的水资源短缺的城市,无论现在还是未来的水资源供需矛盾都十分突出。104、生态资源承载力、生态资源承载力在空间分布上,生态用地面积变化指数呈现出从西南部低山区、丘陵区向东北部平原区降低的趋势。根据 2014 年安丘市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二级分类面积汇总数据,结合植被覆盖情况引起土壤侵蚀的原因,经过比较和综合分析,主要类型是裸地、沙地、沼泽地、盐碱地、田坎、内陆滩涂、其他草地、灌木林地。采用市长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表明,近年来安丘生态环境状况达到一级标准,生态环境质量整体保持较好水平,而且年际变化差异不大,较为平稳。安
24、丘市工业不发达,相对而言,气象因素对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有较大影响,其中雾霾天气和沙尘天气的影响最为严重。综合安丘市环境质量在全市的达标、排名情况,可以看出,安丘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安丘市 4 处地表水源地中,水质为类的 3 处,水质为类的 1 处。总体而言,主要地表水水源地供水水源的水质相对较好。从构成生态环境的各要素来看,生态系统为较高承载,土地环境为中等承载,水环境为弱承载,大气环境为中等承载。5、承载力评价结果、承载力评价结果通过对国土空间土地资源、水资源、环境质量、生态条件、生态重要性、自然灾害危险性、人口集聚度、经济发展水平等指标的综合评价,安丘市资源环境承载力具有以下特点:11(1)
25、水资源短缺问题突出。水资源总量有限,人均、亩均占有量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一致。约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亩均占有水资源量为 250 立方米,略低于山东省亩均占有量(263 立方米) 。(2)生态比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目前全市水土流失面积536.87km2,主要分布在西南部山地丘陵区。水土流失严重,造成河道、湖泊淤积,加剧了下游地区的洪涝灾害。(3)资源环境压力较大。全市土地利用率达到 89,远高于全国 72.6的平均水平,对土地资源的生产力造成一定影响。严峻的环保压力,制约着一些地区的产业选择,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调整的压力很大。(4)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协调,公共服务和生活条件差距大。全市人口分布与
26、经济布局在东、西部区域之间很不协调。东部、北部地区人口数量高于西部、南部地区,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明显高于西部,经济发展的不均衡使得区域间人民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的差距过大。(五)环境质量承载力评价(五)环境质量承载力评价1、空气质量、空气质量根据 2015 年安丘市空气质量年报统计数据,空气质量二级及二级以上天数达到 205 天,达标率为 56.16%,在潍坊市综合排名位12列第三名。2、水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安丘市水质渠河子单元,属于峡山水库控制单元,控制断面为市控沂胶路桥断面,水质现状为类,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主要环境问题是农业面源污染。根据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分析检测结果,2015 年
27、底,渠河沂胶路桥断面达到类水质标准要求;汶河子单元,控制断面为市控黄旗堡路桥断面,水质现状为类,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主要环境问题是上游坊子区境内网箱养殖及河底挖沙的农业面源污染,根据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分析检测结果,2015 年底,渠河沂胶路桥断面达到类水质标准要求。安丘市地表水 PH 值大多在 7-8 之间,个别在 8.5 以上,矿化度大部分小于 1g/l,个别在 1g/l 以上。硬度,西南山区 100-150mg/l,丘陵平原区 200-400 mg/l。河流水质大多在三类及三类以下,部分河段已达四类或五类。严峻的环保压力,制约着一些地区的产业选择,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调整的压力很大。(
28、六)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六)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基于安丘市工程地质、生态安全、地形地貌、地质灾害等因素,采用单因子法,对区域范围内的全部土地进行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13单因子评价法,选取各指标中适宜性最差的作为综合评价的适宜性类别。安丘市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选取水域、生态保护红线、文物保护、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形坡度作为考核标准,根据适宜程度分为适宜、较适宜、较不适宜和不适宜。通过分析,郚山镇、柘山镇、辉渠镇处西南部山地丘陵区,开发程度不高。渠河、汶河分别在安丘市南部和北部自西南向东北流入潍河,水域面积占了一定比例。适宜区域面积 22387.32 公顷,占总面积的 13.19%;较适宜区域面积 31
29、9.69 公顷,占总面积的0.16%;较不适宜区域面积 145630.19 公顷,占总面积的 84.99%;不适宜区域面积 2822.95 公顷,占总面积的 1.65%。(七)调整完善的必要性(七)调整完善的必要性现行规划自 2010 年批准实施以来,为安丘市“十二五”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随着安丘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已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安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和完善。1、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变化,将引起规划布局的改变。、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变化,将引起规划布局的改变。“十三五”发展时期,安丘市城市发展战略转变,加快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30、步伐,着力打造“一主一副,两区多点”的城镇空间发展格局;并且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小城镇建设快速崛起,在县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上,形成依托景芝镇14(全国重点镇) 、凌河镇(山东省中心镇) 、郚山镇(潍坊市中心镇),形成“一体三带”新格局。这种城乡发展体系的调整,需要安丘市的规划布局进一步优化。2、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为安丘市建设用地布局调、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为安丘市建设用地布局调整提供新思路。整提供新思路。国土资源部的新政策给安丘市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而试点区-新安工业集聚区已顺利开发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开创了安丘市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利用的新模式。已完成低丘缓坡试点项目区
31、总面积为 472.30 公顷,进行中的低丘缓坡项目区总面积 310.53 公顷。安丘市在遵循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基本国策的同时,应充分利用自身低丘缓坡未利用地资源丰富的优势,更多地集中成片开发利用低丘缓坡资源,以缓解现阶段发展用地需求与有限的土地资源供给间的矛盾,并能更好地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促进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这种新的用地思路将影响规划用地方向的改变。3、生态文明建设对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的新要求、生态文明建设对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的新要求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对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提
32、出了新要求。国土资源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载体,空间规划需科学合理布局和整治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内容,在土15地利用空间布设上需与生态保护充分协调。16二、规划调整完善总则(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与原则与原则1、指导思想、指导思想以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为前提,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重点,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为依托,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科学、合理、高效配置各业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保持规划现势性和土地可持续利用,发挥现行规划对土地利用的统筹管控作用,保障和促进镇域经济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
33、。2、调整完善原则、调整完善原则(1)保护优先,统筹兼顾落实耕地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2)突出重点,保障发展着重优化调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布局, “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安排。(3)总量控制,节约集约以有限增量撬动存量,推动土地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土地17资源开发利用的高效益、减量化。(4)多方协同,共同推进加强部门沟通与协作,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5)统一规范,上下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
34、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上下同步,快速推进。(二)(二)调整完善主要任务调整完善主要任务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规划期限并没有改变,主要是在总量约束条件下,用地布局安排重点考虑近五年有明确项目需求、亟需发展的区域,重点调整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优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推进“三线”划定和“多规合一”,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按照“一轴两翼”城区规划格局,以大汶河为轴,加快南北城区融合发展,推进凌河镇东部、金冢子镇、石堆镇、官庄镇北部与城区相向发展,逐步融入主城区。重点打造以景芝镇为中心的东部城镇经济发展带和以辉渠镇等山区镇为主体的
35、西南生态经济隆起带。以全国重点镇景芝镇为安丘市副中心,带动镇域经济发展。树立绿18色发展的理念,依托西南山区良好的生态资源,加快生态修复步伐,打造以辉渠镇、郚山镇、石埠子镇、柘山镇、大盛镇等山区镇为主体的西南生态特色区。1、指导思想、指导思想以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为前提,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重点,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为依托,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科学、合理、高效配置各业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保持规划现势性和土地可持续利用,发挥现行规划对土地利用的统筹管控作用,保障和促进镇域经济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2、调整完善原则、调整完善原则(1
36、)保护优先,统筹兼顾落实耕地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2)突出重点,保障发展着重优化调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布局, “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安排。(3)总量控制,节约集约19以有限增量撬动存量,推动土地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高效益、减量化。(4)多方协同,共同推进加强部门沟通与协作,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5)统一规范,上下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上下同步,快
37、速推进。(三)规划范围和期限(三)规划范围和期限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规划范围为全市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土地。规划基期年 2005 年。规划调整完善基准年 2014 年。规划期限为2006 年至 2020 年。(四)规划依据(四)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20 年)调整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667 号) ;(5)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 ;(6)
3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 号) ;(7)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的通知 (鲁国土资发201610 号) ;(8)其他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2、规程规范标准、规程规范标准(1) 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TD/T1020-2009);(2) 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TD/T1020-2009);(3)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TD/T1022-2009);(4) 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TD/T1023-2010);(5) 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T
39、D/T1026-2010);21(6) 市、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7)其他相关规范标准。3、相关规划材料、相关规划材料(1) 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 ;(2) 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 ;(3) 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1) 安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2) 安丘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3)2014 年度安丘市变更调查成果;(4)安丘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5)安丘市国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成果;(6)其他相关文件、材料。22
40、三、规划调整完善目标(一)经济社会发展定位与目标(一)经济社会发展定位与目标根据我市在山东半岛城市群中职能、地位和作用的定位,做强、做大我市城市经济,使我市成为半岛地区的重要节点城市。实现“一个中心、三条轴线、三级城镇、六个片区”的城镇化体系,最终实现完善的城镇体系网路,完备的基础设施,合理的城市布局,优美的生态环境,建成特色突出的山水园林城市。规划到 2020 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 417.70 亿元,人均GDP 达到 41900 元。按照当前年均增长速度推算,2018 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将比 2010 年翻一番,提前完成两个“翻一番”的任务。(二)土地利用战略目标(二)土地利用战略目
41、标土地利用和管理围绕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实施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战略、节约集约用地战略、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和谐战略、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努力实现“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双赢” 。(三)规划调整完善指标(三)规划调整完善指标1、总量指标、总量指标全市耕地保有量 96173.40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86535.13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 24084.13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317618.42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6700.00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6465.71 公顷。2、增量指标、增量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1325.40 公顷,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1120.
42、00公顷;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1000.00 公顷;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1000.00 公顷。3、效率指标、效率指标根据“安丘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到 2020 年预计城镇人口达到 50 万左右,镇区人口达到七万人以上,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33 平方米。(四)规划主要指标调整情况(四)规划主要指标调整情况1、与现行规划比较、与现行规划比较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耕地保有量增加 999.13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减少 3844.87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 340.86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 799.50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加 349.58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减少 458.64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