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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范文3篇 消遣场所管理实施看法 为深化贯彻消遣场所管理条例,加强游艺消遣场所管理,规范游艺消遣场所秩序,满意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依据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游艺消遣场所管理的通知(文市发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看法: 一、高度重视游艺消遣场所管理工作 各地文化、公安、工商部门要把游艺消遣场所是否文明健康、规范有序、人民群众是否满足,作为衡量文化市场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记,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否取得实效的一个重要标准。要根据科学规划、有序准入、规范经营、有效管理的总体要求,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审批一家监管一家,杜绝重审批轻监管、只审批不
2、监管的现象,防止一哄而上、盲目发展;要严格市场准入标准,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不断创新监管措施,完善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营造公允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坚持科学发展理念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升产业层次,为游艺消遣市场的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为人民群众供应健康的文化消遣环境。 二、游艺消遣场所的设立条件 游艺消遣场所的设立应当符合消遣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市场需求和各地的监管实力,我省游艺消遣经营场所的经营面积和经营内容等应符合如下规定: (一)游艺消遣经营场所设立面积及总量规划。 1、地区最低经营面积为300平方米,市三县最低经营面积为80平方米;
3、格尔木市最低经营面积为200平方米;农业县所在地最低经营面积为60平方米;牧业县及所在地最低经营面积为50平方米,其中单机占地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 2、各地文化市场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市场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合理引导游艺消遣经营场所向规模化发展。同时,总量规划不得突破:地区每10万人设立一家,市三县每5万人设立一家;格尔木市每5万人设立一家;农业县所在地每1万人设立一家;牧业县所在地每5千人设立一家。 各地游艺消遣场所总量规划状况于7月31日前报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审核。 (二)关于游艺消遣场所经营内容的规定。 1、游艺消遣场所运用的嬉戏、游艺设施设备必需是依法生产、进口,并经文化部内容审查通过
4、的产品(见附件)。游艺消遣场所一律禁止设置具有押分退分、退币、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嬉戏设施、设备;不得以现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奖品,不得回购奖品。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应当健康有益。 2、游艺消遣经营场所内的游艺机不得低于总机型数量的60%。 3、嬉戏、游艺区域必需严格实施分区经营、管理。游艺消遣场所应当悬挂未成年人限制进入警示标记,并设专人专岗加强管理。除国家法定节期日外,游艺消遣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供应。 4、游艺消遣场所必需建立游艺、嬉戏机设备台帐及奖品书目,如需变更嬉戏设施设备数量和奖品书目应当3日内到当地县级文化、公安部门备案。 (三)游艺消遣经营场所间直线距离不得低于101米。同时
5、,在场所布局上严格限制同一地域多家集中设立电子嬉戏经营场所。 (四)严格禁止在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开办游艺消遣场所。 (五)游艺消遣场所运用的电子嬉戏机机型、机种须报文化部门备案。 (六)对于现有的游艺消遣场所要通过引导、激励等方法促进其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三、依法开展游艺经营场所的审批工作 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消遣场所管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消遣场所治安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省游艺消遣场所设立面积和总量布局规划,根据公开、公允、公正和“谁受理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开展游艺消遣场所的审批工作,一经发觉有违反规划、设立标准和有关规定审批的,省文化和
6、新闻出版厅将予以订正并通报指责,情节严峻的,将提请当地党委和政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审批工作要刚好向社会公开游艺消遣场所的设立条件、受理程序、受理材料及审批结果,明确告知准入机型机种,做到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工作透亮、政务公开。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审批的游艺消遣场所要上报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备案。 1、申办游艺消遣场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报告(包括单位名称、地址、经营项目等)。 (2)工商名称预先核准书。 (3)法定代表人和投资人身份证明及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4)经营场所平面图、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租赁意向书。 (5)与厂家签订的经营设备订购意向书、厂家经营执照复本。 (6)嬉戏设备书目。
7、(7)申请宾馆、商厦、综合文体设施、旅游项目配套的相关证明材料。 (8)购置设备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2、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就申请单位的设立地点、面积等是否符合消遣场所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实地勘察,就行政审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申请单位及法人代表基本状况、受理反馈看法的部门及监督电话、通讯地址等内容进行公示。 3、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要针对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群体等状况,建立名册、信用档案和相互通报的信息共享平台。凡属消遣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开办消遣场所或在消遣场所从业。 4、申请单位在取得文化主管部门“同意筹建看法书”
8、6个月内,不能完成筹建并正式营业的,即被视为已自动放弃此次设立申请,相关批准文书自行作废。申请单位应当根据消遣场所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在取得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文件并领取消遣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并于15日内向所在地公安部门备案。 5、未取得营业执照前,一律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也不得以试营业等形式开展经营活动,否则按无照经营查处。 6、新设立的游艺消遣经营场所不得与网吧共用同一经营场所或混合经营,二者之间不得有干脆连通的通道。 四、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经营活动 文化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全面清查游艺消遣场所中嬉戏设施设备所负载的文化内容,检查场所
9、内的标记、嬉戏方法说明和嬉戏内容等是否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坚决查处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供应服务的经营行为,坚决查处超时经营行为。对一次接纳3名以下未成年人的游艺消遣场所,依法处以每人5000元罚款;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游艺消遣场所,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每人5000元罚款;对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或在法定节假日以外接待未成年人到游艺消遣场所的,依法吊销消遣场所经营许可证。对锁闭门窗经营的游艺消遣场所,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5000元罚款,情节严峻的,依法吊销消遣场所经营许可证。对嬉戏项目含有消遣场所管理条例禁止内容、擅自
10、变更嬉戏设施设备的要依据条例予以惩罚。对涉嫌具有赌博功能的嬉戏设施设备要刚好通报移送公安部门。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对游艺消遣场所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收缴具有赌博功能的嬉戏设施设备。检查保安人员配备状况。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觉擅自从事游艺消遣场所经营活动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在查处游艺消遣场所违法活动中,对须要吊销消遣场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应通报文化、工商部门。 工商部门要严格依照消遣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把好游艺消遣场所市场准入关。并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方法坚决查处取缔无照游艺消遣场所。对被前置许可部门撤销许可证的,要依法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的,
11、吊销其营业执照。对于无照经营行为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凡违反消遣场所管理条例规定,2年内被处以3次警告或者罚款又有违反条例行为应受行政惩罚的,文化、公安部门可以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整顿3个月至6个月。2年内被2次责令停业整顿又有违反条例行为应受行政惩罚的,文化部门要依法吊销其消遣经营许可证。 文化、公安、工商部门要建立游艺消遣场所违法违规状况通报制度。对通报的事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仔细查处,并刚好向通报部门反馈查处状况。 对违反消遣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要肃穆追究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格规范游艺消遣场所平安经营行为 游艺
12、消遣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维护本场所平安经营秩序的第一责任人,游艺消遣场所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消遣场所管理条例、消遣场所治安管理方法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确保场所经营活动健康、文明、规范、平安。游艺消遣场所应当制定平安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营业期间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和平安出口畅通、不得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和平安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平安出口设置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应当配备已取得资格证书的专业保安人员,应当与从业人员签订文明服务责任书,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和巡查制度。营业期间,从业人员要统一着装,佩戴工作标记。游艺消遣场所电子嬉戏机每单次嬉戏消费金额不得超过4元,消费者每人每天用于嬉
13、戏的消费金额不得超过200元。游艺消遣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录像资料应当留存30日备案,并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供应。 六、建立健全游艺消遣场所长效监管机制 要通过建立游艺消遣场所管理目标责任制、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现场检查记录制度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完善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游艺消遣营业场所日常检查最低频度标准、量化惩罚标准等方式,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落实管理责任。要建立健全专业性行业组织,充分发挥其自律、协调、监督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职能,强化行业管理,加强行业自律,提升行业形象,建设诚信市场。要通过开展学习培训、签订责
14、任书、建立场内巡查制度和营业日志等方式,落实经营者责任,提高经营者的自我管理意识和遵守法律经营意识。要建立健全游艺消遣市场社会监督体系,建立义务监督员队伍,动员社会力气、新闻媒体参加游艺消遣经营场所监管和审批的全过程,增加工作的透亮度和公开性。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法经营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果,并刚好反馈和公布查处状况,形成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业负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 中高考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通知 为确保2022年高考和中考期间,市中心城区学(考)生有一个宁静舒适的学习、考试和生活环境,有效防止和削减环境噪声扰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15、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法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消遣场所管理条例消遣场所管理方法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心城区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应对其运用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设备进行改善或整治,确保环境噪声排放达标。商业经营活动或工业生产中运用的设施设备,噪声排放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一律停止运用。家庭运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室内消遣活动时,应当限制音量和运用时间,禁止环境噪声排放超标。 二、中心城区居民集中区和学校旁边的餐饮业、营业性文化消遣场所、机械修理、建材和金属加工业等,必需实行切实有效的噪声污染防
16、治措施,使场所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凡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一律停止营业。 三、中心城区商业经营或营业性宣扬活动,禁止运用高音广播喇叭、音响设备或实行其他产生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严格限制中心城区露天消遣、集会和庆典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群体性活动,禁止运用音响器材或实行其他方式发出高噪声。 四、中心城区各建筑工地或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必需实行切实有效的环境噪声防治措施,严格限制环境噪声。 五、严格限制机动车噪声污染,全部机动车辆必需遵守市区禁鸣喇叭规定,严禁机动车辆夜间在居民集中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 六、高考、中考期间,禁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和
17、建筑室内装饰装修作业。中心城区居民集中区和各考场(点)200米范围内,严禁击鼓(锣)、建筑施工、建筑室内装饰装修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因抢修抢险作业、生产工艺要求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证明有特别须要必需夜间连续作业的除外。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环境噪声污染行为进行监督。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城市管理、环境爱护、公安、住建、文体广新等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法消遣场所管理条例消遣场所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八、本通告自之日起施行。 游艺消遣整治工作小结 一、提高相识加强领导 为深化贯彻省厅文件精神,我市庚即成立了由市文
18、化新闻出版和影视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公安、工商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执法队伍为成员的游艺消遣场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市实情,召集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经反复探讨,制订了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游艺消遣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同时,向各区县全文转发了四川省游艺消遣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落实目标任务责任体系,要求各区县要高度重视。 二、重点明确措施得力 此次联合整治要做到既要分工明确,更要强化协作。我市(区、县)公安、文化、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定期沟通沟通。 (一)建立了会商机制,我局主动针对游艺消遣场所中的问题、案件、日常管理等事项召集了公安、工
19、商部门开联席会议,进行会商探讨。 (二)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整治期间文化、公安、工商部门加强了协调协作,对游艺消遣场所经营秩序、场所设立、赌博(变相赌博)、博彩等违法犯罪活动、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等开展常常性的联合执法,既相互支持、相互协作。 (三)建立了信息通报机制。根据管理信息共享、查处状况互通的原则,建立了文化、公安、工商三部门信息通报机制,加强了游艺消遣场所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信息沟通,刚好驾驭行业动态,增加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和实效性:一是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和宣扬工作,专事专项行动状况的收集、整理、报送;二是在文化市场执法稽查队中确定信息联络员,沟通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信息;三是重视执法与教
20、化相结合,突出严格执法的同时兼顾人性化执法,劝服教化无证经营业主协作调查取证,接受相关处理,主动整改,遵守法律经营。四是刚好收集、整理、汇总有关专项整治行动的资料,做好阶段性总结,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刚好报送执法数据和相关材料,并在此基础上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信息联络员的互动机制,为长期协同合作打好基础。 (1)新设立的游艺消遣场所必需运用文化部嬉戏游艺机市场准入机型机种指导书目中的产品。场所不得设置具有押分退币、退钢珠、退奖券、荧屏记分和其他有奖方式等赌博功能的电子嬉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 (2)开办游艺消遣场所必需向文化行政部门供应消防、公安、环保等职能部门审批合格批准文件,经文化行政部门
21、实地勘验、公示、实行听证后,方可领取消遣经营许可证,并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三、工作状况 (一)宣扬动员和自查自纠阶段(月10至月30日)。 根据会商部署,我市游艺场所调查整治实行业主自查与管理部门同时排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各区、县分别对有证经营的游艺消遣场所业主召开了学习动员会。会上组织学习了国务院消遣场所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方法、公安部消遣场所治安管理方法以及文化部、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游艺消遣场所管理的通知(文市发4号)的相关相关内容。会上,文化、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此次整治须要业主做到的各方面进行了讲解和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要求限
22、期整改。 (二)集中整治和明查暗访阶段(月30日至月5日)。 从月30日至月31日,我市“游艺消遣场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市7县1区进行了摸底调查。各县、区也主动开展自查和集中整治。截止月初,出动人员1660余人次,协作工商和公安部门查处取缔了黑网吧5家、歌舞消遣场所1家、无证电子嬉戏室18家,扣押违规嬉戏机74台,查处流淌音像制品销售商4名,非法音像制品1165余张,参与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街头宣扬询问活动9次,共印发宣扬资料1010余份。 (三)巩固成果和总结验收阶段(月5日至月10日)。 通过此次整治,收到很好效果,达到了预期目标,群众反响良好。今后,我局将根据中心、省、市关于游艺消
23、遣场所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支配部署,深化实行科学发展观,根据“科学规划、有序准入、规范经营、有效管理”的总体要求,严格限制总量,严格根据规划要求,严格市场准入标准,严格审批程序,稳步开展审批工作,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推动游艺消遣场所综合防控体系建设,探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防止反弹。确保我市游艺消遣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第14页 共14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