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脱贫宣传工作方案(共24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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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健康脱贫宣传工作方案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达到某一特定效果,要求决策助理人员高瞻远瞩,深思熟虑,进行周密思考,从不同角度设计出多种工作方案,供领导参考。下面是健康脱贫宣传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健康脱贫宣传工作方案(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固镇县委、固镇县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123”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固发XX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截至XX年底,全县建档立卡的10429户、21274名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的10203人。按照固发XX4号文件要求,采取精准扶贫措施,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能力,确保消除因病致贫、因

2、病返贫问题。二、实施内容(一)代缴参合资金。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部分由财政代缴,具体标准依据当年政策执行( XX年度参合个人筹资120元计算,全县21274贫困人口县财政需补贴万元)。(二)减免医疗费用。县级医疗机构减免挂号费、床位费、诊查费;乡镇卫生院免收床位费、诊查费、注射费。对农村贫困人口中的五保户、残疾人等特困户免收救护车接送费。(三)设立扶贫床位。在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设立扶贫床位,开辟绿色通道,保障贫困人口因病能够及时便捷的住院治疗,解决好因贫看不上病的问题。(四)创新结算机制。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在医疗机构救治出院后办

3、理结算手续,彻底解决看不起病的问题。(五)减免住院费用。全县贫困人口因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每年免除首次门槛费;对患重大疾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贫困户在享受新农合政策报销后,再次给予补偿,费用参照特殊慢性病政策结算。(六)救助慢性病人。全县贫困人口中认定为慢性病的病人,门诊治疗,在县内定点医院或县外公立医院发生的门诊合规费用,在新农合补偿后的自付部分,参照慢性病政策再次结算补偿。住院治疗,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每年免除首次门槛费,参照普通住院病人办理新农合补偿。县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新农合实施方案和具体情况适时建议增减慢性病病种。(七)提高救助标准。贫困人口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对新

4、农合各项结算后个人自付合规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予以救助,最高救助2万元。(八)实施大病救助。在全县18个贫困村设立大病救助基金,按照“五个一点”(财政补助、帮扶单位资助、村级集体经济、残联救助资金、社会捐赠)的方式,每村筹集大病救助基金10万元,专项用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的救助。(九)开展巡诊体检。组织骨干医生到贫困村坐诊,对全县贫困户和残疾人每季度巡诊一次,对贫困人群每年进行一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体检;每半年组织一次对贫困人口常见病和地方性疾病普查,并开展送药上门等经常性活动;对贫困人口实行专题的健康保健知识、康复护理操作技能的宣传培训。(十)开展康复服务。县级医

5、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加强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指导、培训,使贫困残疾人人人享受康复服务。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县健康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认真落实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健康扶贫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要实行每月一检查,每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县乡村三级要建立到户到人的健康扶贫档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健康扶贫工作任务。(二)加强宣传。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通过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贫困人口就医治疗优惠政策,让农村贫困人口了解各项保障政策和保障措施,做到家喻户晓。要全面推介健康扶

6、贫需求项目和社会救助意愿,深入宣传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参与健康扶贫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三)加强协调。卫生计生部门牵头负责健康扶贫工作,要不断完善新农合补助政策,减轻参合群众负担;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统筹;发改部门要加大对公共卫生建设项目的倾斜支持;民政部门要提高医疗救助比例;残联要加大对贫困残疾人救助力度;扶贫办要会同乡镇和有关部门,及时审查复核贫困人口资格,落实相关政策,简化办事程序。健康脱贫宣传工作方案(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共金寨县委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实施“3115”

7、脱贫计划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病种,加强统筹协调,实施倾斜政策,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有效提升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农村贫困人口与全省人民一道如期迈入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健全,服务能力和服务可及性显

8、著提升;相互衔接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保障,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平均达到90%,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全县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资源配置和人口健康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基本原则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严格执行健康脱贫工程一把手负责制,压实部门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政策倾斜,财政保障。整合现有各类医疗保障、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资源,对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实施政策倾斜,发挥财政保障和兜底作用,确保健康脱贫工程顺利实

9、施。防治结合,精准施策。以核准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为基础,建档立卡,签约服务,采取针对性防治干预措施,分类施策,精准到户、精准到人。改革创新,群众受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创新体制机制,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着力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看病就医问题。二、主要任务(一)开展核实核准工作,确保因户因人精准施策1.建立健康档案。以乡镇为单位,依靠乡镇政府、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和队伍,开展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健康状况核查,掌握农村贫困人口健康状况,优先为农村贫困人口每人建立一份健康档案,定期核实更新,实行动态管理

10、。(牵头单位:县卫计委、县扶贫移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社局)。2.实施分类干预措施。依据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区别不同健康状况,实施分类干预,加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因户因人精准施策,逐步减少和有效控制农村贫困人口各类疾病的发生、发展,降低实际医疗支出。(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二)加强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工作,提高贫困人口健康水平3.加大全县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将结核病、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一步降低结核病发病率,遏制艾滋病传播,实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加强肿瘤随访登记及死因监测

11、,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责任单位:县卫计委)4.全面实施重大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全面实施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和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白内障免费筛查和手术治疗、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大力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大重大疾病和地方病防控力度,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全面加强优生优育、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单位:县卫计委)5.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卫生创建活动,全面推进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快贫困村农村卫生厕所建设进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深入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统

12、筹治理大气污染、地表水环境污染和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各乡镇)(三)健全完善医保制度体系,减轻农村贫困人口患病就医费用负担6.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完善新农合补偿政策,建立健全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相互衔接、共同保障的重大疾病、重度残疾救助体系。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给予补贴。贫困人口在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住院医药费用实行保底补偿,保底补偿比例分别不低于65%、75%。贫困人口年度内首次住院免起付线,住院年度补偿封顶线为20万元。贫困人口患大病时,大病保险起付线2万元减半执行,大病保险年度封顶线为20万元。通过新

13、农合、大病保险及城乡医疗救助将贫困人口大病平均报销比例提高到70%;对报销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由县财政筹集资金,为贫困人口购买医疗补充保险,最大限度减轻贫困户医疗费用负担。(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县残联)7、加大医疗救助帮扶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对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自付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对重病、重残儿童(0-18岁)救助比例上浮10%。探索多种形式的补偿和医疗救助渠道,进一步

14、减轻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贫困人口的经济负担。对于极度贫困患者、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得到支持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并积极发动公益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进行救助。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提高农村贫困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委、县残联)(四)实施精准救治,保障农村贫困人口获得安全有效、方便快捷的医疗卫生服务8.实施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分类救治。对农村贫困人口中的患者实行分类救治,对腹股沟疝、痔疮、大隐静脉曲张、老年性白内障等一次性能治愈的疾病,集中力量进行治疗,通过手术后治愈恢复其劳动生产力,

15、力争每年完成40例;需要维持治疗和长期治疗和健康管理的慢性病贫困户患者,由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无偿随访指导治疗和健康管理。对农村贫困人口患有白内障、人禽流感、肺结核、艾滋病、尿毒症、恶性肿瘤、白血病、血友病等重大疾病进行重点救治。(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人社局、相关保险机构)9.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在县域内对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治疗逐步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在县级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逐步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农村贫困患者只需负担自付的住院治疗费用。在乡镇卫生院推行贫困户优先住院和先诊疗后付费

16、机制,优先推进贫困村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到XX年,全县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贫困户患者优先推进付费方式改革,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有效控制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10.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医疗卫生签约服务。实施60岁以上农村人口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户家庭学生免费健康体检。开展贫困家庭签约服务,每个贫困家庭均有1名乡村医生或乡镇卫生院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基本医疗等服务。签约服务费从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渠道解决。(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

17、人社局)(五)加大支持力度,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11.全面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XX-2020年),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施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到“四个一”目标,即1所县级公立综合性医院(二级甲等水平)和1所县级公立中医院,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卫生室。加大县中医医院社会资本注入力度,探索建立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产业体系,依托县级公立医院的医疗资源,打造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寻求解决贫困户家庭子女就业途径和机会。加快贫困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确保每个贫困村建一所标准化村

18、卫生室并配置一台健康一体机,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使贫困户患者就近达到有效治疗,少跑冤枉路。(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计委)12.强化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优先安排贫困户中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参加成人大专学历教育培训。到2020年,每万常驻人口全科医师人数达到2人。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聘引进办法,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分期分批进行轮训。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落实到龄退出村医补助政策,逐步提高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养老待遇。(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教育

19、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金寨职业学校)13.深入开展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工作。争取三级医院(含军队和武警部队医院、中医医院)与县级医院结成帮扶工作和优惠政策,签订帮扶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加强近三年县外转出率前5-10个病种的专科建设,开展的医疗新技术,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建立远程医疗平台,开展远程诊疗服务。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帮扶模式,定期选派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上级医院派出医疗队,为贫困人口重点大病提供集中诊疗服务。到2020年,县域内就诊率力争提高到90%。(责任单位:县卫计委)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把健康脱贫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本辖区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制定具体

20、实施方案,强化责任,全力推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合力推进工作开展。(二)推进工作落实。各乡镇要按照“一年示范,三年攻坚,五年达标”的总体部署,XX年启动实施健康脱贫工程,全面摸清底数,做好组织动员,明确目标任务、序时进度和责任单位,抓紧组织实施。到2019年全面完成健康脱贫工程各项目标任务。(三)强化资金保障。落实各级财政投入责任,将实施健康脱贫工程所需资金足额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推动健康脱贫工程顺利实施。(四)实施考核评估。将健康脱贫工程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乡镇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领导责任制考核,县卫计委、扶贫移民局、督查办负责制订考核评价指标体

21、系,定期督查与考核评估。(五)加强宣传引导。完善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健康脱贫工程的政策措施。引导慈善机构为患有大病的极端贫困人口提供慈善救助。制定宣传方案,强化舆论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实施健康脱贫工程的良好舆论氛围。通过新闻报道、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健康脱贫工程及各项政策措施取得的积极进展和实际成效,深入报道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深入贫困地区为贫困群众解除病痛、维护健康的生动事迹,推动健康扶贫工程深入实施。健康脱贫宣传工作方案(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康脱贫的决策部署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XX68号)、宿州市实

22、施健康脱贫打造健康乡村行动计划(宿政秘XX159号)文件精神,为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因残致贫返贫,因动态管理没有建档立卡的低保人口、农村特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等(以下简称贫困人口),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紧密结合,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存在问题,突出重点人群、重点病种,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和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农村贫困

23、人口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二、基本原则政府主导、各方联动。按照“保、治、防”的工作路径,科学谋划和扎实推进健康脱贫工程,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协作联动、有力有效的工作组织体系。多措并举、综合保障。着力推进“三保障一兜底”,形成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相互衔接的医疗保障体系。防治结合、精准施策。着力创新贫困人口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机制,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形成签约服务、分类救治、便民结算、预防全覆盖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做到精确到户、精准到人,增强健康扶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统筹兼顾、共享发展。既要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切实保障贫困人口享有

24、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又要统筹安排,稳定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水平,使之不因实施健康脱贫工程而降低,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三、主要目标针对所有贫困人口,按照“保、治、防”的工作路径,坚持政府主导各方联动、多措并举综合保障、防治结合精准施策、统筹兼顾共享发展等基本原则,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医疗水平,有效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农村贫困人口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通过加强医疗卫生能力建设,到XX年底,区域内就诊率达到90%;医疗综合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贫困人口基本实现兜底保障。到2020年,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得到有效控制,健康水平

25、明显提高;区卫生资源、居民健康、公共卫生、疾病防控等主要指标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贫困人口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四、重点任务(一)提高综合保障水平。开展“两降”、“六免”、“五提高”、“一兜底”、“一站式服务”工作。1.“两降”(1)降低医保补偿起付线。贫困人口在乡镇卫生院、区级医院、市级医院、省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补偿起付线由原来的150元、500元、1000元和XX元分别降至100元、300元、500元和1000元。(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2)降低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万元降至万元。(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人社局、区

26、财政局)2.“六免”(1)免缴参保费用。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自XX年起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由区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残联)(2)免缴住院预付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取消住院预付金。(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3)免门诊补偿起付线。贫困人口县域内普通门诊及大额门诊不设门诊补偿起付线。(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4)免诊疗费。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公立医院住院,免收诊疗费。(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5)免床位费。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公立医院住院期间,免床位费。(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6)免输液费、换水费。贫困人

27、口在县域内公立医院住院期间,免收输液费、换水费。(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3.“五提高”(1)提高医保补偿比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服务,提高贫困人口合规医药费用补偿比例。贫困人口就医按安徽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级诊疗办法规定执行。贫困人口县域内普通门诊及大额门诊医药费用限额内实际补偿比(以下简称补偿比)提高至70%;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比提高至75%;特殊慢性病门诊参照同级别医院住院治疗的补偿比例给予补偿。在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补偿比分别提高到80%、70%、65%、60%,其中患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疗的再提高5个百分点;患重大疾病按相关规定并

28、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补偿比提高至70%。(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2)提高重大疾病及慢性病保障水平。按安徽省贫困人口慢性病及重大疾病保障指导目录执行,重大疾病由12组增加到40组以上,特殊疾病经省级基本医保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列入重大疾病范围;慢性病病种30种(组)。(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3)提高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由50%-80%提高至60%-90%。(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4)提高大额门诊及慢性病门诊补偿封顶额。大额门诊补偿封顶额由年度累计XX元提高到2500元;慢性病门诊补偿封顶额由年度累

29、计3000元,提高到5000元。(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财政局)(5)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医疗救助水平按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的10%给予救助。搭建政府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与农村贫困人口救治需求对接的信息平台,引导支持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等为患大病的贫困人口提供慈善救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扶贫办)4.“一兜底”实行医疗兜底保障。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区政府对剩余部分合规医疗费用90%予以补助,实行兜底保障(意外伤害补偿、住院分娩定额补偿不纳入兜底)。因患者及其家属个人行为导致的过

30、度医疗而发生的医药费用由患者自付;因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施治、用药等导致的过度医疗而发生的医药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在市外医院就医或在市内非公立医院就医不纳入“合规医疗费用90%”兜底保障范围,在市外省内县级、市级、省级公立医院就医的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3000元、5000元、10000元(个人自付限额按照农村贫困人口就诊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确定)。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管理使用,具体补助办法由区卫生计生委会同区财政局制定。(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财政局)5.“一站式服务”精准识别保障对象,以建档立卡数据为基础,建立基于基本医保信息系统的贫困人口身份识别系统、结算系统,精准识别

31、,精细服务。与脱贫退出机制相衔接,实行动态管理。制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证,方便群众享受政策优惠。开展贫困人口调查工作,把握贫困人口病情及病种,为分类救治和健康管理提供支撑。实行贫困人口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贫困人口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联动,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二)提升三种能力。通过提升贫困人口分类救治能力、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全面推进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综合能力建设。1.提升贫困人口分类救治能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贫困人口有序转诊。对大病慢性病实

32、行分类救治,对一次性能治愈的大病,集中技术力量在区级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需要维持治疗的,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确定定点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定期治疗和康复管理。(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扶贫办)2.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加强区级医院(含中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配置所需医疗设备,实施社区服务中心空白点建设。支持县域医学影像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远程医疗项目建设。支持县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卫生计生委)强化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优先安排贫困地区住院

33、医师规范培训,为贫困地区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类本专科学生,每年招聘一定数量的特岗全科、专科医生,加大基层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继续医学教育力度,开展精神疾病治疗与评估继续教育,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一名精神科医生。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分期分批进行轮训。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落实到龄退出村医补助政策。(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委、区卫生计生委)协调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区级医院,并建立医联体关系,签订帮扶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接受对口支援,重点加强近三年区外转出率前5-10个病种的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强化人才带教培养,推广适宜医疗技术。建立远程医疗平台,积极开展远程服务,加速提升区级医院医疗水平

34、。(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3.提升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强化医疗卫生监管,规范诊疗行为,严控医药费用。积极推行临床路径管理与按病种付费,努力实现“同病同治同价”。严格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行为,切实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严禁过度医疗,杜绝出现贫困患者因经济原因看不上病的情况发生,严厉查处医疗机构通过小病大治谋取不当利益行为。(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人社局、区物价局、区医改办)开展乡镇卫生院“五考评五提升”活动,通过运行考评提升经济效益,通过学科能力考评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通过内涵管理考评提升管理水平,通过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考评提升群众健康素养,通过村卫生室运行考评提升基础卫

35、生网底能力。加强乡镇卫生院学科建设,突出专科特色,XX年达到2-3个特色专科建设。开展基层卫生人员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提升基层医疗技术水平,改善就医环境,提升患者舒适度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妇联、区总工会)拓展村级计生专干服务职能,村级计生专干改称村卫生计生专干,兼任健康扶贫专干,承担计划生育、健康脱贫、公共卫生、妇幼保健等工作职责。加强“五项村级基础建设”,打造一个健康广场、建设一个健康小屋、建立一个健康档案、赠送一张健康服务卡、确定一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开展“五项健康公益活动”,每年在村级开展一次义诊活动、举办一次健康讲座、组织一次免费体检、发放一个健康大礼包、开展一

36、次爱心捐赠。(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三)抓好四项服务。抓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疾病防控服务、妇幼健康服务、计划生育服务,提升卫生计生公共服务水平和可及性,全面提高贫困人口健康水平。1.抓好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贫困人口每人建立1份电子健康档案、1张健康卡,为每个贫困户确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融合区、乡、村三级医疗服务能力,实行“1+1+1”组团签约服务,即:一个村医为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加一个乡镇医生和一个区级医生。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降低贫困人口签约居民付费比例。区别不同健康状况,按照普通患者、高危人群和一般人群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健康干预

37、,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基本医疗等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扶贫办、区残联)2.抓好疾病防控服务。积极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工作,强化慢性病健康管理、残疾预防综合干预,以村为单位农村贫困人口高血压、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100%,全面开展贫困人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强化重点传染病防治措施,进一步降低结核病发病率,遏制艾滋病传播。建立健全残疾预防组织管理体系,实施残疾预防综合干预,有效控制残疾发生发展。完成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村的降氟改水工程建设,基本控制地方性氟中毒危害。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实施卫生创建活动,加快贫困地

38、区改厕步伐,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整治环境卫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残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3.抓好妇幼保健服务。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婚前医学检查、农村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孕产妇在辖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接受免费孕产期保健服务;贫困孕产妇在本市与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产前筛查诊断中心签订协议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产前筛查,由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减免100元费用。新生儿免费进行遗传代谢病和听力障碍筛查;0-6岁儿童在辖区妇幼

39、健康服务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免费接受保健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财政局)4.抓好计划生育服务。全面加强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工作,积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XX年底前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增设“高危孕产妇生育指导”门诊,产科和新生儿科床位增加15%以上,为农村贫困孕产妇优先安排产科床位,为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提供高效、优质的急诊救治服务。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帮扶,实行主治医师签约服务,优先享受各项医疗、保险优惠政策。开展幸福家庭创建工作,为贫困已婚育龄群众提供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脱贫领导小组,建立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加强领

40、导,统筹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健康脱贫工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二)加强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抓好工作推进和政策衔接落实,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三)加强资金保障。统筹资金安排,特别是要落实好贫困人口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科学测算、合理安排城乡医疗救助基金,运行中凡基金出现缺口的,由财政及时弥补。(四)加强监督考核。审计、监察、财政、扶贫等部门每年对健康脱贫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监督。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扶贫等部门和单位要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基本医保及医疗救助基金经办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经办、过度医疗、骗保套保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经办机构、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以及当事患者的责任。将健康脱贫工程组织实施、政策落实、资金保障、工作成效、对口帮扶等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单位)脱贫攻坚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强化问责。(五)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健康脱贫工程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完善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健康脱贫工程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慈善机构等深入贫困地区开展慈善救助。要加强对贫困人口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全面正确把握政策,规范就医,合理就医。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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