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范围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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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归档范围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沁水县委党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一条为了便于我校各科室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相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施行办法)及(国家档案局8号令),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本机关在其工作活动中构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第三条本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相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机关工作活动中构成的在维护

2、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的范围是: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赏罚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相互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构成的与本机关无法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同级机关的

3、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档案室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或拒绝归档。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为30年、10年。第七条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构成的主要文件材料;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构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

4、免等文件材料;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七上级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第八条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构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构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构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工作构成的文件材料;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

5、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九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第九条本机关构成的人事、基建、会计及其他专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机关对应归档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等要进行相应归档。机关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附件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办公室1党群工作1.1会议文件材料1.1.1党支部会议记录永久1.1.2党员大会会议文件材料1

6、.1.2.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领导讲话、总结、决议选举结果、讨论通过的文件材料、纪要永久1.1.2.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等30年1.1.3党支部学习的通知、安排、资料、记录10年1.1.4召开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征求意见函、批评与自我批评材料、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等文件材料10年1.2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本机关支部工作构成的文件材料1.2.1重要的永久1.2.2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的文件材料30年1.2.3向上级机关领导的汇报材料30年1.3本机关支部制发的文件材料1.3.1本机关党务工作的制度、程序、规定、办法等永久1.3.2创立文明单位和文明和谐单位等方面的文件材料永久

7、1.3.3本机关支部的请示与上级部门的批复、批示永久1.3.4本机关党务工作文件材料1.3.4.1工作报告、总结、换届选举结果永久1.3.4.2重要专项活动的报告、总结等永久1.3.4.3党员名册,批准参加党组织的文件材料永久1.3.4.4本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入党发展对象的选拔、培训、考察、吸纳等工作构成的文件材料30年1.3.4.5本机关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永久1.3.4.6党员统计年报汇总表永久1.3.4.7本机关党员统计年报表永久1.3.4.8本机关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永久1.3.5本机关支部领导分工30年1.3.6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1.3.6.1支部主要职能工作

8、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永久1.3.6.2支部表彰本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党务工者等30年1.4上级党委下发的文件材料1.4.1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1.4.1.直接针对本机关的永久1.4.1.2属于本机关一般性工作的10年1.4.2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10年2纪检监察工作2.1会议文件材料2.1.1本单位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文件材料、重要专题会议文件材料2.1.1.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2.1.1.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沟通材料、简报30年2.1.2分管领导、本科室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上级召开的属本科室职能

9、工作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10年2.2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本室工作构成的文件资料2.2.1重要的永久2.2.2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的文件材料30年2.2.3向上级机关领导的工作汇报材料30年2.3本机关制发的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文件材料2.3.1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办法、施行意见、方案30年2.3.2本机关向上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2.3.2.1重要的专题性的30年2.3.2.2一般问题的10年2.3.3本机关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方案及评议结果30年2.3.4本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年度计划、总结、统计永久2.3.5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及专项活动的总结、调研材料30年2.3.6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

10、题的调研材料10年2.4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2.4.1直接针对本机关的永久2.4.2普法的但要贯彻执行的10年2.5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2.5.1重要的30年2.5.2一般的10年3行政管理工作3.1会议文件材料3.1.1校长办公会、校务会议的记录、纪要永久3.1.2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等文件材料3.1.2.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等文件材料永久3.1.2.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沟通材料、简报30年3.1.3参加人代会、政协会的文件材料中涉及本机关职能议案、提案的永久3.1.4本机关与其他机关联合召开会议的文件材

11、料3.1.4.1本机关主办的永久3.1.4.2本机关协办的10年3.2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工作构成的文件材料3.2.1重要的永久3.2.2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的文件材料30年3.2.3向上级机关领导的工作汇报材料30年3.3本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3.3.1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3.3.1.1本机关工作年度和年度以上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永久3.3.1.2本机关综合业务年报永久3.3.1.3办公室年度和年度以上工作计划、总结、统计30年3.3.1.4年度下面的计划、总结、统计10年3.3.1.5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永久3.3.1.6在较长时期内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总

12、结、调研材料30年3.3.1.7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10年3.3.2向上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3.3.2.1重要的、专题性的永久3.3.2.2一般问题的10年3.3.3本机关编辑的参考材料3.3.3.1汇编的本机关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等永久3.3.3.2综合简报、情况反映、信息等30年3.3.4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人大议案及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办理结果永久3.3.5目的责任制3.3.5.1本机关工作目的责任考核工作方案、决定30年3.3.5.2政府下达本机关年度工作目的责任制任务永久3.3.5.3本机关对机关各科室签订的年度工作目的责任书30年3.3.6本机关领导分工永久3.3.7重要值班电话记录10年3.3.8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3.3.8.1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永久3.3.8.2受县级不含以上表彰奖励的30年3.3.9一般性的介绍信存根10年3.3.10收、发文登记簿10年3.4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3.4.1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3.4.1.1直接针对本机关的永久3.4.1.2属于本机关一般性工作的10年3.4.2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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