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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院患者健康教育制度守则精心整理出院患者健康教育制度为有效发挥健康教育在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作用,为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健康管理相关信息的教育,以提高病人、家属自我护理能力,改善健康状况,制定本制度。一、健康教育按病情评估病人及家属实际需求进行,由医务人员、病人、家属7影响健康教育的消极情绪。四、出院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列各项:一做好全方位的出院评估;二提供规范、科学、合理的饮食、运动;三营养和康复指导;四遵医嘱正确用药,包括药物潜在副反响及药物、食物潜在的互相作用的预防;五关于病人特定的疾病和健康状况及其治疗方案的教育和培训;六各种治疗方案的结果和不遵从治疗方案可能导致的结果;七围手术期宣教;三
2、、医嘱书写顺序是长期医嘱在先,临时医嘱在后。长期医嘱的内容及顺序是:护理常规类别、护理级别、病情、体位、饮食,然后是各种药物的用法等。值班医师开出临时医嘱后,需口头向护士交代清楚,立即执行,避免遗漏。四、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执行护士签名并注明执行时间。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五、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六、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七、
3、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中。四、加强对医院全体人员的质量管理教育,催促医护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杜绝过失事故保证医患权利。五、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各科室每月检查一次本科医疗质量;院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全院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总结点评。六、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要有文字记录,由质量管理小组定期检查,进行讲评,提出改良意见,有利于不断改良医院医疗服务技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七、医疗质量管理的检查结果与个人考评挂钩,以促进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良工作的真正落实。医患沟通制度2有创检查及操作处置前;3变更主要治疗方案时;4贵重药品使用前
4、;5发生欠费且影响患者治疗时;6危、急、重症患者疾病变化时;7术前和术中改变术式时;8麻醉前应由麻醉师完成;9输血或血液制品前;10对医保、农合患者采用医保、农合目录外诊疗或药品前。五患者出院时,医护人员应与患者或家属就诊疗情况、出院后饮食、用药解。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对面沟通、电话回访、出院回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医患沟通。一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复杂程度以及预后可能,应由不同级别的医护人员及时沟通。二在主管医生与患者或家属沟通有困难或患者家属情绪冲动时,应调换沟通者,即另换其他医务人员或上级医师、科主任与其进行沟通。三对发现可能出现问题或纠纷的病人,主管医生应立即采取预防为主的方法,将其作为重点沟
5、通对象,针对性地进行沟通。还应在早交班时,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交班,使下一班医护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并进一步有的放矢与患者沟通,消除组织一对医患沟通的情况,医护人员须在病人的病历中结合(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按规定记录清楚。二沟通记录的内容要着重记录沟通的时间、地点,参加沟通的医护人员、患者及其家属姓名,沟通的实际内容,沟通结果。必要时在记录的结尾处要求患者或家属、参加沟通的医护人员签名。六、医患沟通的评价一院、科两级对医患沟通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考评,并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二因未按要求进行医患沟通,或医患沟通不当引发医疗纠纷的,医院将从经济或行政方面给以从重处罚。免;病案借阅制度病案不仅是医
6、教科研的珍贵资料,又是医疗纠纷、伤残理赔、保险、复诊的重要根据,具有法律效益,所以病案借阅是病案管理中的重要环节,须高度重视。为保障病案及时、完好、高质量地提供应每一位所需人员,为此现将合理的病案借阅制度总结如下:一、除涉及病员施行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务科相关人员外,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借阅病员的住院病历。病案借阅实行登记管理制度,院内人员借阅病案需把患者姓名、病案号、借阅人科室、借阅人姓名及日期、用处、归还人姓名及日期填写在登记本上。二、病案室应建立病案借阅登记,定期对病案借阅情况进行汇总。借阅病历应尽拆散、三、患者有权了解疾病情况、诊疗措施、费用及预后,并享有对其病情保密权。患者根
7、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施行细则)有权复印有关病历资料;医院受理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四、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应当出具收集证据的法定证实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实,由医务科审核后予以协助办理。五、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借阅制度,诊疗患者的医务人员能够借阅该患者相关病历;对与该患者无关的医务人员,为维护患者利益,病案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借五、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实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实、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实材料。六、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实
8、、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实,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实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实材料。七、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实,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实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实,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实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八、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在公安、助。十三、病案室应设立病历复印登记本,根据规定收取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费用。十四、病案归档制度(一)出院病人的纸质病案必须在病人出院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二)纸质病案经过质控医生和质控护士审核无误并签字后交病案室。 (三)实行病案签收制度,病案室与各科室接收病案时,均要逐份登记核对并在签收本上签字。(四)病案室必须在病案回收后第二天整理录入归档完毕,并妥善保管。(五)病案室每日清查未归档病案,及时通知各科室未归档者按时交回病案,并做好催交记录。(核。(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已到达保存期限的病历档案进行科学、合理的销毁处置。一、对已到达保存期限的病历档案由病案室进行盘点、核对,填写(病历档案销毁申请表),上报病案管理委员会。二、病案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由主管院长提交院领导班子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