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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政发20187 号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如东镇村(居)财务管理如东镇村(居)财务管理 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各村(社区)委员会、镇直各单位:如东镇村(居)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已经镇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执行。澧县如东镇人民政府2018 年 10 月 18 日如东镇村(居)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如东镇村(居)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县农经站、财政局、组织部、民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澧农经发20188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东镇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一、财务结报一、财务结报1、村财务收支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规则,当月发生、当月结报。
2、垫付和未支付发生的费用进行挂账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报的,必须向镇代理中心申报备案。2、建立预决算制度。各村在每年 3 月底前,根据财务收支情况编制好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拟定“村年度财务预算报告(附明细)”,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报镇财政所、农经站备案。3、财务票据规范。各村除偿还往来、发放工资补助、自行组织村民开展公共公益事业的劳务费用外,全额出具建安、劳务、交通、购物、消费真实的税务票据,严禁使用白条入账。3、财务票据审查手续齐全。原始发票要有详细事由、有经手人签字,有严格的审核和审批程序。4、坚持“收支平衡,量力而行”的原则。5、结报时间:每月的 20 日-25 日为村集体结账、村
3、监委财务审核、财务人员向镇代理中心报账时间;6、镇代理中心每月的 5 日前(年终例外)完成村上月财务分录、汇总和财务信息反馈。二、财务审批二、财务审批1、村财务坚持副职主管审批,主职监管(签署“审核属实”)制度;2、村财务票据由经手人注明详细事由并签字;3、村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签字;4、村总支书记审核签字;5、村监委全体成员共同审查并签字盖章;6、镇联村干部审核签字;7、村单笔支出在 1 万元以上的,填写大额财务支出审批表后,由镇财经领导小组审查并签字;8、镇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会计对票据的合规性进行审核签字;9、镇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副主任复核、主任审批签字。三、收入管理三、收入管理1、村收入包括
4、:财政补助及通过财政部门拨付的其他补助收入;村集体经营的收入,集体资产、资源拍卖、租赁、发包及上交收入;募捐及其他收入。2、村接收上级部门拨付的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征地补偿、借入、预收、暂存款不得作为一般性收入,应作为往来核算或专账核算。3、严格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村取得的收入必须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湖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或湖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往来收据,收到的现金在当天或次日缴存村(居)财务代理收支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分项单独核算。4、严禁坐支现金、用本人经手的财务支出和往来款抵扣现金,严禁公款私存,严禁私设小金库或设立账外账。四、支出管理四、支出管理1、办公费:包括村办公需要的笔墨
5、纸张、印章、工作日记本、账表,档案资料装订,打字复印设备、电脑耗材,办公设备维修、小型办公设备添置,水电费等办公所需支出,由村指定两人统一采购和管理,其他干部因需领用。2、宣传广告门牌制作费:村所需宣传喷绘、条幅、门牌、组织机构牌、制度牌、标示牌、宣传牌等制作费用支出,事前须报经财务代理中心主任批准。3、打字复印费:各村由党建联络员担任打字员,村级不再支出打字复印费用。如有超量信息录入或因设备原因不能自行完成打字复印的,报经财务代理中心副主任批准后方可在外办理。4、管理人员工资及绩效奖励:在编村干部的基本工资、绩效奖励及社会福利根据县委组织部的相关文件,由镇党委另行规定。村级按上级要求设立的党
6、务群团组织工作人员,鼓励由村组干部兼任或党员义务担任,其他人员担任的,各村可按工作实际,适当给予误工补贴。5、差旅费:村干部或党建联络员因学习培训、争资争项、信访维稳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参照澧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澧财发201842 号)和澧县党政机关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澧财发 201843 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参加县组织的会议培训,已经统一安排交通、餐宿的,不得再列支差旅费。村干部出差除镇党政办通知外,须经镇主要负责人同意。6、报刊费:各村支出党报党刊费 1000 元,禁止支付其他报刊杂志费用。7、村公务活动生活费:村公务接待活动实行“零接待”。村干部及党建联络员值班及防汛救灾、应急处
7、突、秸杆禁烧等中心工作期间需要用餐的,按每人每餐不超过 15 元标准执行,每月不超过 1000 元,报销时需附值班签字表(各村将工作餐实施方案报镇财经领导小组审批后施行)。镇机关及站所干部下村不得在村用餐,确需用餐的,由干部自行负责,费用由所在单位报销。各村不得开设食堂,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可以购买原材料,由村干部自己做饭开餐,不得聘请厨师、不得大吃大喝、不得用于接待,费用不得突破限额。8、环境治理和村居保洁费用:村主沟渠、道路、村民聚集活动场所保洁、垃圾清运,秸杆禁烧,绿化、美化、亮化等费用,村拟定方案,由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镇环境卫生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列支。支付保洁员工资需附用工合同。9
8、、计划生育支出:村集体组织妇女进行“两癌普查”和“遗传基因检测”,交通费在搭乘公交车的费用标准内列支,生活费每人次不超过 15 元。10、五保支出: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护理、房屋维修由镇民政所审核同意后据实报支;五保户丧葬费(包括衣服、棺材)每人次控制在 3000 元以内。11、公益事业争资争项和招商引资出:按照县级相关部门文件制度执行,并按程序向镇申报。12、村级严禁租车。13、村其他管理费用:村添置 1000 元以上的办公设备必向镇财经领导小组申报,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各村因环境治理、防汛救灾、应急处突等工作需临时请人的,可适当进行误工补贴,每个标准工日不超过 100 元,临时用工需附用工清单
9、及用工人员联系电话。(3)村干部及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培训,由上级组织单位出具报销凭证,由镇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支出。(4)村其他费用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向镇财经领导小组申报,不得擅自列支。14、严禁大额现金支付报账资金。500 元以上的报账资金结算按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一律支付到收款方,不得打款给报账员。五、专项资金管理五、专项资金管理1、各村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2、各村对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严禁暗箱操作、走过场。3、严禁挤占、挪用、套取、虚列专项资金。六、项目建设管理六、项目建设管理1、村工程项目建设应当按照计划、预算、筹资、决议、报批
10、、招标、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结算报账的程序进行。2、各村对项目名称、地点、工程规模、资金来源和效果评估情况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审议和表决。3、严格工程管理,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项目建设按“四自两会三公开”的组织方式、按“四议两公开”的程序严格执行,严禁村干部及直系亲属承包或变相承包本单位工程项目。4、加强工程监督,强化合同管理,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增补工程量。村监委会承担工程监督责任,工程完工后由镇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及村监委会、受益农户代表进行验收。5、严格财务管理,项目工程支出必须开具全额建安发票,完整的项目资料(“四议两公开”程序资料、申报表,工程预、决算,工程承包合同,
11、施工前、建造中、竣工后的影像资料,工程验收表,工程承包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工程款支付账号),工程项目支出由镇财政直接支付,按合同约定严格控制工程预付款。6、严禁假借项目建设名义虚拟项目列支其他财务费用。七、资产、资源管理七、资产、资源管理1、村集体资产主要包括:建筑物、道路、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设施等。集体资源主要包括:未承包到户的耕地、林地;村集体所有的水面、林木、荒山、滩涂等。2、各村必须建立资产、资源台账。明确资产、资源座落、使用人、经管人、用途、现状、经营使用年限以及资产、资源变更和处置情况。3、各村资产变卖租赁、出租外借、担保抵
12、押、报废处置和资源的发包续包、收益分配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将处置方案报镇党委集体研究,经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进行。4、各村处置资产、资源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开拍卖转让、招标竞标。大型招标拍卖事宜要在镇司法、农经部门的监督下进行。5、各村资产、资源变更处置资料必须向镇农经部门备案。八、债权债务管理八、债权债务管理1、各村要认真清理、核实债权债务,建立债权债务台账进行管理。2、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各村每年进行一次债权债务清理核实,及时收回欠款,尽力偿还债务;对未能及时收回的欠款,要制定回收措施,落实回收责任;处理呆滞账款严格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处理。3、各村不得新增债
13、务,严禁举债用于村非产性支出和基本建设。九、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九、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1、村监委要严格履职,坚持原则,认真行使审核权、监督权和否决权。村监委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理财会议,进行询账、核账,督促晒账,并提出理财意见及建议,每年向村民代表大会进行一次财务收支情况说明。2、镇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认真搞好财务记账和分录,每月 15 日前将上月村财务资料上传到“互联网+监督”平台。3、及时搞好财务公示,每季度各村对财务收支明细、往来明细、项目建设、村干部报酬及其重大专项财务活动情况在村务公示栏进行公示,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示,并将公示影像资料上报镇经管站备案。十、附则十、附则1、此细则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符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2、此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前的制度与此细则不符的,以此细则为准。3、此实施细则由镇财经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