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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南安市旅游突南安市旅游突发发公共事件公共事件应应急急预预案案1 总则总则1.1 目的和依据1.1.1 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市旅游形象,促进“平安南安”建设,制定本预案。1.1.1 制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4)旅行社管理条例(5)导游人员管理条例(6)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7)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8)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9)福建省旅游条例(10)国家旅游局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1)福建省人
2、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2)福建省旅游局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3)泉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14)泉州市旅游局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5)南安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2 适用范围1.2.1 本预案适用于有资质的旅行社组织前来南安市行政区域内旅游的游客,发生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事件,造成旅游者重大伤亡事件的协助处置。旅行社组团在省外或境外发生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参照本预案。1.2.2 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台风、暴雨、冰雹等气象灾害;海难、地震、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3、;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星级饭店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等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造成旅游者重大伤亡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港澳台侨和外国游客在南安期间发生的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等。上述各类涉及旅游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3或引发次生、衍生
4、的其他类型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1.3 基本原则1.3.1 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1.3.2 属地管理,就近处置。在一般以上事故事发地政府领导下,由当地主要领导负责协调相关应急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1.3.3 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在接到有关事件的救援报告时,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市政府总值班室、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的善后处理工作。1.3.4 各尽其职,分级负责。各乡
5、镇(办事处、管委会)和市旅游局必须准确掌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应急响应程序、突发信息报送标准、处置方式等内容,明确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责任、权限、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减少相互推诿、扯皮现象,把握最佳应急处置时间,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成效。2 组织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和工作职责职责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和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成。2.1 应急指挥机构4进一步加强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根据应急指挥处置行动需要,成立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
6、应急处置行动。2.1.1 领导小组组成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旅游局局长成员:市旅游景区管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负责人2.1.2 领导小组职责(1)根据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情况,决定本预案启动和终止。 。(2)负责对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行动的督查和指导。(3)及时向省、泉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 ,视情况向其他部门及时通报有关情况。(4)本预案启动后,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状态升级或者没有收到预期效果,经市政府同意后,报请上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进行调控。 。(5) 统一指挥和
7、协调全市发生的一般以上旅游突发事件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6) 参与市政府一般以上旅游突发事件的处置、调查工作。(7) 执行上一级旅游管理部门下达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5备和处置的任务。(8)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1.3 成员单位职责市委宣传部、广电局: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严格按上级和市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布事件的相关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和社会稳定工作。市安办:负责协调、监督各相关部门按其职能进行紧急救援和做好善后事宜,并对发生一般以上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市旅游局:牵头制订本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及时了解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经过情况,并上报领导小组和泉州市旅游局,指导对突发
8、事件的应对处置。负责督促事故单位(旅行社、宾馆、饭店)立即赴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救援和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市公安局:立即通过巡警 110、交警 122、消防 119 指挥系统,迅速赶赴现场紧急救援,并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及时对事故作出认定,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置;指导、督促事故发生地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市财政局:负责自然灾害、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处置工作的资金落实。市交通局:发生旅游车、船事故,负责督促事故责任单位(旅6游车、船公司)立即赴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救援和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市农业与海洋局:负责对休闲渔船进行有关法律法
9、规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敦促休闲渔船不要违章载客,在海洋与渔业执法中发现休闲渔船违章载客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市卫生局:立即通过急救 120 指挥系统,组织医护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救援,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应对现场进行检查,收集证据,及时对事故作出认定并做好相关的卫生防疫工作。市外事侨务办、台办:负责牵头协调处理相关港澳台侨和外国旅游者事故善后处理的相关事宜。市环保局:负责对景区(点)的环境监测。市物价局:及时了解旅游场所的价格情况,防止旅游场所出现价格哄抬现象,维护旅游市场的正常运行。市质监局:负责依法开展对造成事故的特种设备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的质量技术鉴定等工作。相关保险公
10、司:迅速赶赴现场紧急救援,并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按国家法律、法规尽快做好理赔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做好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2.2 日常办事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72.2.1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旅游景区管委会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旅游局局长兼任。2.2.2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保持与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最新信息。(2)负责对旅游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执行和实施领导小组的决策,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向有关部门报告。(3)组
11、织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知识普及工作。(4)指导和协助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各级旅游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2.3 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根据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比照市领导小组的构成,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行动,建立完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系统和应急防范处理责任制,及时上报信息。82.4 旅游企业2.4.1 旅行社为旅游突发事件第一责任单位。接到旅游团的报告后
12、,应立即向所在地旅游局报告,同时派出领导及时赶赴事发地配合当地政府抢救受伤旅游者,并做好旅游者及家属安抚工作。2.4.2 各接待旅游团的旅游企业,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应按有关规定操作,控制危险源,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全力以赴开展救援,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有效地开展抢救工作。3 预预警警发发布布3.1 建立健全旅游行业警告、警示通报机制。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主要领导应根据有关单位提供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告信息,以及本辖区有关涉及旅游安全的实际情况,适时发布本辖区相关旅游警告、警示,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市政府、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及市政府相关部门。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
13、应急协调领导小组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提供的可能导致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预告信息,以及本地区有关涉及旅游安全的特殊情况,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过各种方式发布相关旅游预警,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采取相应措施,预防事件发生,并将情况逐级上报。93.2 预警信息分级提示提示旅游者前往某地区旅游时应注意的事项。劝告劝告旅游者不要在特殊时期前往某地区旅游。警告警告旅游者一定时期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前往某地区旅游。4 突突发发公共事件等公共事件等级级及响及响应应4.1 突发公共事件等级按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1.1 特别重大
14、事故:一次造成旅游者 30 人以上死亡,或危及 100 人以上生命安全,或 50 人以上食物中毒或重伤的。4.1.2 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旅游者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危及 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 30 人以上、50 人以下食物中毒或重伤的。4.1.3 较大事故:一次造成旅游者 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危及 10 人以上、50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食物中毒或重伤的。4.1.4 一般事故:一次造成旅游者 3 人以下死亡,或危及 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 19 人食物中毒或重伤的。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 “以上”含本数, “以下”不含本
15、数。4.2 及时响应当发生一般事件以上突发公共事件时,根据实际情况,由市10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根据有关规定迅速向市政府报告,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参与协调相关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做好按规定向上一级旅游局上报信息的有关工作。 5 救援机制救援机制5.1 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5.1.1 当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影响到旅游团队的人身安全时,随团导游人员在与事发地政府取得联系争取救援(有人员伤亡时要立即拨打 120 急救电话)的同时,应立即向市旅游局和本旅行社报告情况;组团旅行社立即向本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5.1.2 市旅游局在接到旅游团
16、队、旅游区(点)等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报告后,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旅游团队提供紧急救援,并立即将情况报告市政府及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及时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情况,配合处理有关事宜。5.1.3 事发地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接到报案后要立即携带相关设备和器械赶赴现场施救,将伤员迅速送往就近医院治疗,根据伤情需要,重伤员在经医院紧急处置并同意后,可转送医疗条件较好的医院抢救。对于重伤员的抢救,要把救治责任落实到人,尽最大努力救治伤员。5.1.4 事故抢救和善后处理费用垫付原则:11(1)团队、散客乘坐交通工具(铁路、民航、船舶、车辆、索道等)发生事故,承运方要积极参与并垫
17、付善后处理费用;(2)在景区、饭店、餐馆发生事故,景区、饭店、餐馆方要积极参与并垫付善后处理费用;(3)发生的其他事故由客源组织方先行垫付相关费用。以上各项费用待事故责任确定后,按规定由相关责任方承担。5.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5.2.1 突发重大传染性疫情应急救援处置程序(1)旅游团队对在行程中发现疑似重大传染性疫情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向市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服从市卫生防疫部门作出的安排,同时向事发地政府和市旅游局及本旅行社报告,并提供团队的详细情况。组团旅行社应立即向本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2)旅游团队所在地政府和市旅游局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积极主动配合市卫生防疫部
18、门做好旅游团队住宿的旅游饭店消毒防疫工作,以及游客的安抚、宣传工作。如果市卫生防疫部门作出就地隔离观察的决定,旅游团队所在地政府和市旅游局要积极帮助旅游团队安排好旅游者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和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3)经市卫生防疫部门正式确诊为传染病病例后,旅游团队所12在地政府和市旅游局要积极配合市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并监督相关旅游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报有关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防疫措施。(4)市旅游局接到疫情确诊报告后,要立即将情况报告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5.2.2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处
19、置程序(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与当地卫生医疗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助,同时向所在地政府和市旅游局及本地旅行社报告。(2)事发地政府和市旅游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协助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认真检查团队用餐场所、食用品,查明毒源,采取相应措施。(3)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后市旅游局应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还应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积极协助处理有关事宜。(4)组团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协助组团旅行社和事发地政府做好事故人员亲属的安抚工作。(5)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同样适用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5.3 突
20、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5.3.1 当发生港澳台侨和外国旅游者伤亡事件时,市旅游局应指导、协助组团社和地接社积极采取救援,注意核查伤亡人员13的团队名称、国籍、性别、护照号码以及在境内外的保险等情况,通过外事侨务办、台办、红十会会等涉外、涉台、国际组织,及时通知港澳台地区或居住国相关急救组织,请求配合处理有关救援和安抚事项。5.3.2 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时,由活动主办和承办部门按照活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群,提供救援。市旅游局要积极配合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有关情况。5.4 国(境)外发生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
21、救援处置程序在组织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中发生突发事件时,旅行社领队要及时报告所属旅行社,同时报告我国驻所在国家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并在通过所在国家或地区旅游等相关组织进行救援过程中,接受我国驻所在国家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的领导和帮助,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5.5 公布应急救援联络方式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和市旅游局应向社会公布旅游救援电话或值班电话,并共享有关部门的救援电话,保证 24 小时畅通。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0595-86391989;传真:0595-86378089。5.6 新闻发布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按有关规定实行审核制。1
22、46 信息信息报报告告6.1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事发地政府和市旅游局报告。6.2 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和市旅游局在接到一般以上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要立即(最迟不得超过获取信息后 30 分钟)向市政府报告,市旅游局同时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6.3 市旅游局接到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后,除按规定上报外,应协助事发地政府会同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旅游团队餐饮场所的检查,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6.4 涉及入境游客人伤亡(中毒)事件,旅游团所属旅行社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地旅游局,并同时报告所在地外事侨务办、台办和省旅游局。6.5 旅游团在省外发生重大突发事
23、件,其所属旅行社在第一时间报告省旅游局。7 应应急保障和准急保障和准备备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市旅游局和旅游单位都要围绕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做到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程序,了解有关应急支援力量、医疗救治、工程抢救等相关知识,保持信息畅通,保证各级响应的互相衔接和协调。要主动做好公众旅游安全知识、救助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旅游全行业与旅游者预防和处置旅游突发公共事件15的能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
24、要。8 附附则则8.1 名词术语的定义旅游安全事故系指涉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故。8.2 预案启动格式框架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来源;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现状;宣布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等级;发布单位或发布人及发布时间;8.3 新闻发布内容框架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情况;国家、省及市领导的指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8.4 应急结束宣布格式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伤亡和损失情况;应急处置成效及目前状况;宣布应急结束,撤销现场指挥机构;善后处置和恢复工作情况;发布单位或发布人及发布时间。8.5 旅游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市旅游局负责解释。本预案由市旅游局牵头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泉州市旅游局备案。16随着旅游形式发展和根据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中得出的经验教训,市旅游局今后将会同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努力提高其科学性、实用性。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和旅游企事业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8.7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