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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工挖土施工工艺标准1 范围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及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坑(槽)和管沟等人工挖土。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宣城市宏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2 引用标准引用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GJ79200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3 施工准备施工准备主要机具:铁锹、铁稿、手推车、风镐、撬棍、钢尺、铁锤、轩、坡度尺、小线或 20 号铅丝等。4 作业条件作业条件:4.1 土方开挖,应具有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图纸和基质勘察报告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并掌握施工区域内的情况,根据设计要求,做好技术交底。4.2
2、土方开挖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开工申请报告,并应按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指定的工期开工,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弃、留调配,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规定的挖土程序施工,并要备好应急措施,隐患于未然。4.3 建筑物或构筑物价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 ,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报(检)验合格,并办好检验手续。4.4 场地平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区域内,要挖临时性排水沟。4.5 夜间施工时,有合理开挖工序,防止错挖或超挖。施工现场有夜间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4.6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进行,开挖低于
3、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所根据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三低于开挖底面的 50cm,然后再开挖。5 操作工艺操作工艺5.1 工艺流程:确定开挖顺序和坡度沿灰线切槽分层开挖修槽和清底质量检查。5.2 坡度的确定:5.2.1 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坑(槽)和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的规定,可不放坡,不加支撑。5.2.1.1 密实、中密的砂土或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1.0m。5.2.1.2 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 1.25m。5.2.1.3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5m。5.2.1.4 坚硬的粘土 2.0m。5.2.2 超过上述规
4、定深度,在 5m 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边坡最陡坡厚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各类土的边坡坡度边坡坡度(高:宽)项次土 的 类 别坡顶无荷载坡质有静载坡顶有动载1234567中密的砂土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硬塑的轻亚粘土中密的碎石类(充填物为粘性土)硬塑的亚粘土、粘土老黄土软土(经井点降水后)1:1.001:0.751:0.671:0.501:0.331:0.101:1.001:1.251:1.001:0.751:0.671:0501:0.251:1.501:1.251:1.001:0.751:0.671:0.33
5、注:1、静载指堆土或材料等,动载指机械挖土或汽车作业等,静载或动载距挖方边缘的距离应保证边坡和直立壁的稳定,堆土或材料应距挖方边缘 0.8m 以外,高度不超过 1.5m。2、当有成熟施工经验,经技术部门或安全部门认可,可不受本表数值限制。5.3 根据基础和地质以及现场出土等条件,要合理确定开挖顺序,然后再分段、分层平均下挖。5.3.1 开挖各种浅基础,如不放坡时,应先沿灰线直边切出槽边的轮廊线。5.3.2 开挖各种槽坑:5.3.2.1 线条形基础:一般粘性土可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每层深度以 60cm 宜,从开挖端部逆向倒退按蹭步型挖掘。碎石类土先用镐翻松,正向挖掘,每层深度,视翻土厚实而定,每层
6、应清底和出土,然后逐步挖掘。5.3.2.2 浅管沟。与浅的条形基础开挖基本相同,仅沟帮不切直修平。标高按龙门板上平往下返出沟底尺寸,当挖土接近设计标高时,再从两端龙门板下面的沟底标高上返 50cm 为基准点,拉小线用尺检查沟底标高,最后修整沟底。5.3.2.3 开挖放坡的坑(槽)和管沟时,应先按施工方案规定的坡度,粗略开挖,再分层按坡度要求做出坡度线,每隔 3m 左右做出一条 ,以此线为准进行铲坡。深管沟挖土时,应在沟帮中间留出宽度 80cm 左右的倒土台。5.3.2.4 开挖大面积浅基坑时,沿坑三面同时开挖,挖出的土方装入手推车或翻斗车,由未开挖的一面运至弃土地点。5.4 开挖基坑(槽)或管
7、沟,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在该处集中排水。开挖后,在挖到距槽底50cm 以内时,测量放线人员应配合抄出距槽底 50cm 平线;自每条槽端部 20cm 处每隔 23m,在槽帮上钉水平标高小木橛。在挖至接近槽底标高时,用事先计量好的 50cm 标准尺杆,随时以小木橛上平,校准槽底标高。最后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底标准,据此修整槽帮,最后清除槽底土方,修底铲平。5.5 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帮和坡度,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防止塌方,必要时应加以保护。在开挖槽边弃土时,应保证边坡和直立帮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抛于槽边的土方(或材料)应距槽(沟)边缘
8、 0.8m 以外,高度不宜超过 1.5m。在柱基周围、墙基或围墙一侧,不得堆土过高。施工围墙 0.3m 范围内严禁堆土。5.6 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至弃土处,避免二次倒运。5.7 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分段,逐片的分期完成。雨季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筑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表水流入。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支撑、土堤等的检查。5.8 土方开挖也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应按国家有关现行标准,编制冬期施工方案进行施工。5.9 土
9、方开挖完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槽。进行地下结构施工,防止水浸和曝晒,并做好基底保护工作。5.10 质量检查:工人挖土施工中,应加强质量控制,基底应防止超挖,经常进行复测检查,同时基底的土质必须达到设计要求,人工挖土的允许偏差符合下表:允许偏差或允许值(mm)挖方场地平整项序项 目柱基基坑基槽人工机械管沟地(路)面基层1标高-503050-50-502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200-50(-35)+300(+250)-100+500-150+10013边坡设计要求1表面平整度2020502020 2 2基底土性设计要求注:括号内数据为企业标准数据。6 质量标准质量标准6.1 土方开挖工程
10、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对雨季和冬季施工还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7 成品保护成品保护7.1 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坐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检查是否正确。7.2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同时,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称观测。7.3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必须立即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
11、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地上或地下管道、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损坏管线。8 应注意的质量和安全要求应注意的质量和安全要求8.1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均不得超过设计基底标高,如因地基特殊原因需要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擅自处理。8.2 在密集群桩上开挖基坑时,应在打桩完成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对称挖土;在密集桩附近开挖基坑(槽)时,应事先确定桩基位移的措施。8.3 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出 0.2m 左右厚上层,待验槽前再挖掉。8.4 土方开挖宜先从低处进行,分层分段依次开挖,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开挖时,如遇流砂层,应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安全防范,防止坍落事故发生。8.5 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除结构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所需的宽度,在开挖前均应考虑。8.6 基坑(槽)或管沟边坡,基底平直:应加强检查,随挖随修,并要认真验收。8.7 土方开挖开挖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做到防微杜渐。开挖坑(槽)沟深度超 1.5m 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土方深度超过 2m 时,周边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危险处,放间设红色警示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