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中的行政强迫问题讨论-精品文档.docx

上传人:安*** 文档编号:17856342 上传时间:2022-05-26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8.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中的行政强迫问题讨论-精品文档.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中的行政强迫问题讨论-精品文档.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中的行政强迫问题讨论-精品文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中的行政强迫问题讨论-精品文档.docx(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中的行政强迫问题讨论摘要:文章根据我国(行政强迫法)阐述了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其设定根据,针对道路运输行业进行实际分析,对相关法律进行解释,对道路运输管理和执法中碰到的问题进行了应用分析,希望对道路运输执法困难有所帮助。如有缺乏,烦请指正。关键词: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行政强迫一、基本概念根据2012年1月1日颁发的(行政强迫法),行政强迫有行政强迫措施以及行政强迫执行两个方面1.强迫措施认定要素。认定为行政强迫措施应具备针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或者公民、法定代表人、组织财务施行的行政措施;采取了暂时的限制行为或者是控制行为;是由行政部门强迫施行的行为,包括法律和行政法规受权的组织。2.强

2、迫执行认定要素。2.1只要先有行政决定,后有执行行为方可认定为行政强迫执行的行为。2.2认定为行政强迫执行应是当事人本人履行的执行举动,本人履行的执行举动,在当事人不履行的情况可强迫履行,可以依法由相关行政部门机构代为履行。2.3强迫执行的施行主体是具有相应强迫执行权利的行政部门机构,可以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强迫执行。2.4认定为行政强迫执行应当有详细行政强迫执行事项的设定。二、行政强迫的设定根据1.行政强迫措施行为是在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法规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所设定的行为约束内容,但对规章制度则无设定权。2.行政强迫执行行为的详细方式以及直接强迫执行权的履行必须由法律规范加以设置。

3、但在下面情形下能够做特殊考虑:情形一,针对突发性事件的强迫执行权能够以行政法规为根据作出明确规定;情形二,针对加处罚款以及滞纳金的行政强迫执行能够行政强迫法为根据受权施行;情形三,针对涉及到自然资源毁坏、环境污染以及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特殊事件,则有关交通障碍的排除以及恢复义务能够由行政机关代为执行与负责;情形四,若需要立即去除河道、航道、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所中的污染物、障碍物以及遗撒物,能够视实际情况由行政机关代为执行与负责。符合以上四种情形的,可使用以上相关条款条例的普遍受权,不需要直接上位法的法律根据。三、行政强迫的种类1.行政强迫措施的种类。对于我国而言,在(行政强迫法)中明确阐述了行政

4、强迫措施的主要分类与界定标准,指出当前可采取的行政强迫措施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扣押财务、存款汇款冻结、查封设施、场所、财务、以及其他相关措施。同时,根据(行政强迫法)中的详细条款要求,参考行政强迫措施的基本内涵,以为行政强迫措施的核心在于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也包括对财务的暂时性控制控制对象包括组织、法人以及公民等。1.1有关于道路运输证件符合扣押财务与否的理解。从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的角度上来讲,暂时性扣押道路运输证件的详细表现形式是: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以及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的道路运输证件,如客运标志、道路运输证等。对于道路运输证而言,该证件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颁发,是道路运输经营者车辆以

5、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依法展开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关键标志与前提所在,其获取方式是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以及从业人员主动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由相关部门颁发,能够反响道路运输资质的拥有情况,并且该证件不得进行转让或购买。从这一角度上来讲,道路运输证件具有财务属性,有实体特征,是证件所有者展开道路运输活动合法性的重要凭证,有确切的价值。1.2财务暂时性控制的理解。行政强迫法是为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扩大或证据损毁,进而采取的暂时性的控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财务的相关措施。从这一角度上来讲,在财务的暂时性控制中,应依托于查封、扣押等多种途径到达暂时性控制财务的目的。除此以外,可以以通过对责任人相关设备、设

6、施资质证实以及使用证实等文件暂扣的方式,间接控制财务,方便与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约束以及限制,能有效的控制危害继续扩大。对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而言,在间接性的财务控制方式下,能够有效干涉并避免非法车辆或违法从业人员继续介入道路运输行为,对违法的行为及时制止。同时,此项措施还能够使违法证据的保存更为完好与有效,降低再次发生危害的可能性。从这一角度上来讲,可将财务暂时性控制行为视作行政强迫性执行措施。根据我国现行道路运输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相关标准中有关道路运输证暂扣问题的规定来看,在详细执法经过中能够有效的对违法行为有效的约束和及时的制止,以保障执法行为顺利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能够及时有效的

7、执行。2.行政强迫执行的种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调理)及交通不配套的部令规章中,没有对该六类行政强迫执行。在实践经过中,根据(行政强迫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的时间内,假如不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自限定期限到期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迫执行。四、行政处罚中罚款与行政强迫中加处罚款的关系(行政处罚法)中已有条款明确规定:针对行政处罚事项中断定为违法当事人的,若出现逾期未按时缴纳罚款的问题,则应在罚款总额的基础之上每日执行3.0罚款总额的加处措施,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存处罚决议的强迫性执行。加处罚款属于间接强迫,

8、固然能对当事人起到催促缴纳罚款的义务,但当事人如不予理睬,这种间接强迫就起不到任何作用,罚款仍没有上缴,这样就可能对社会秩序以及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此种情况下就应采取直接强迫手段。此处的加处罚款作为一项特殊的行政强迫执行措施,其主要目的是催促行政主罚事件中的当事人尽快履行行政决议,具有的普遍受权的特点,故在断定违法的当事人逾期并未缴纳罚款的情形下,可在罚款总额的基础之上每日执行3.0罚款总额的加处措施,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存处罚决议的强迫性执行。五、做好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1.定期培训,加强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执法行为与公民、法人乃至其他组织的亲身利益密切相关,影响面广。从道路运

9、输行业的角度上来讲,行政执法有一定的特殊性,如快速性、流动性、以及分散性。对于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而言,首先需要具备比拟扎实和丰富的相关法律条文,其中最需要把握的是与道路运输行业密切相关的法规标准,以提高行政执法行为合理性与高效性。故而,必须进一步u强化行政执法行文,促进执法水平有效提升,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将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有效提高。2.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的基本概念是指在法律规范中已有标准且预先设定的执法工作程序。作为行政主体依法行使其职权的重要制约条件之一,行政执法程序有着一定的特殊性。从道路运输执法行为上来看,处罚案件经过中有很多程序,其中有立案、调查、送达违法通知书、重大案件进行集体讨论、行政出发决定、送达回证等,在执法的工程中,如缺少其中一个步骤,就会涉及到程序违法。从这一角度上来讲,积极讨论规范并健全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的相关的措施与方法,对行政执法职权的科学履行有重要价值。3.文书使用及档案管理。行政处罚檀卷是整个案件处理的全经过,在处理中,要正确的进行填写以及正确使用途罚文书,及时将檀卷进行归档,以便于行政执法从业人员针对各种行政处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举证行政争议事件中存在的行政行为,提供证据以辅助行政处罚或其他争议事件科学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料 > 实施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