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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城镇安全赏罚考核制度范文 2020年城镇安全赏罚考核制度范文 完成各项安全生产控制目的,安全生产目的管理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的,为安全生产目的管理优秀单位;下面是我给大家带来的安全生产赏罚考核制度范文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赏罚考核制度范文1 一、考核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合方工委、安监局、工商局、电力局、公安局、粮食局、文教局、卫生局、交通局、工业促进局、国土局、药监局、质监局、供销社、消-防-队、交-警队、建设局、民政局、农牧局、水务局、环保局、房管局、商务局、石油公司、火车站、新城区管委会。 二、考核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落实政府(部门)
2、安全监管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制度建设、措施保障和建立健全防备体系为重点,突出基层和基础工作考核,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 (二)坚持控制目的考核与管理目的考核相结合,年终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督考核制度,严格监督管理,使安全生产目的考核适度、科学、规范。 (三)控制目的考核以事故统计和事故调查处理资料为根据,对发惹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发惹事故和瞒报事故的行为从严进行考核。 三、考核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县安委办负责安全生产目的管理考核日常工作,把握安全生产目的管理综合情况,组织安全生产目的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二)事故报告和信
3、息反应制度。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分别按附表1和附表2要求,每季度后5日内报控制目的完成情况;(安全生产目的管理责任书)半年和全年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分别于2021年7月15日和2021年1月10日前上报;各乡镇对本地发生的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按附表3要求,随自查情况报告一并上报。 (三)日常监督检查(抽查)制度。对各责任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目的管理责任书)情况实行季度抽查制度。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各责任单位及时将整改意见和措施落实情况上报县安委办。抽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根据。 四、考核施行办法 (一)考核内容为各责任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目的管理责任书)所规定的各项控制和管理目的,考核时限为2021年1月1
4、日零时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 (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根据事故统计资料和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资料,由县安委办直接进行考核;安全生产管理目的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实行百分制考核。各乡镇控制目的占40分,管理目的占60分;县直部门控制目的占30分,管理目的占70分;两项目的考核得分相加为考核得分。各乡镇考核计分表见附表4;县直部门考核计分表见附表5。 (四)各乡镇考核办法 1、控制目的考核记分: (1)发生1起一般事故扣10分,再发生每起扣20分。 (2)发生重大事故,未超出2021年实际发生起数,每起扣1分;超出2021年实际发生起数部分,每起扣5分。 (3)未完成
5、其它控制目的每项扣3分。 2、管理目的考核记分: (1)日常考核,占20分,可记负分。其中,抽查和监督检查占15分,根据抽查和监督检查情况考核记分;事故报告和信息上报、反应情况等占5分。计分标准为:迟报一般事故每次扣2分,迟报重大事故每次扣5分;隐瞒不报一般事故每次扣10分,隐瞒不报重大事故每次扣20分;不按要求上报、反应有关信息,每次扣2分(注:凡举报查实的均属于隐瞒不报)。 (2)年终考核占40分,由县安委办组织考核组进行考核、记分。 (五)县直部门考核办法 1、控制目的考核记分: (1)属于直接负责监管的单位,发生1起一般事故扣10分,再发生每起扣20分。 (2)行业(系统)内单位,发生
6、1起一般事故扣5分,再发生每起扣10分。 (3)因本部门未履行或未尽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发生1起一般事故扣10分,再发生每起扣20分。 (4)未完成其它控制目的,每项扣3分。 2、管理目的考核记分 (1)日常考核,占20分,可记负分。其中,抽查和监督检查占15分,根据抽查和监督检查情况考核记分;事故报告和信息上报、反应情况等占5分。计分标准为:未按要求报告事故或上报、反应有关信息,每次扣5分;未按要求组织、参加有关活动,每次扣3分。 (2)年终考核占50分,由县安委办组织考核组进行考核、记分。 五、考核评定办法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合方工委 1、完成各项安全生产控制目的,安全生产目的管理考
7、核成绩在90分以上的,为安全生产目的管理优秀单位; 2、未发生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同比下降,安全生产目的管理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的,为安全生产目的管理先进单位; 3、安全生产目的管理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上,为完成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目的单位; 4、其他为未完成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目的单位。 (二)县直部门 1、完成各项安全生产控制目的,安全生产目的管理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的,为安全生产目的管理优秀单位; 2、完成安全生产控制目的,安全生产目的管理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的,为安全生产目的管 理先进单位; 3、完成安全生产控制目的,安全生产目的管理考核成绩在75分以上的,为完成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目的单位; 4、其
8、他为未完成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目的单位。 六、赏罚办法 1、考核为“安全(生产)目的管理优秀单位的乡镇或部门,颁发锦旗一面,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考核为“安全(生产)目的管理先进单位的乡镇或部门,颁发锦旗一面; 3、考核为“完成安全(生产)目的管理单位的乡镇或部门,在全县通报表彰; 4、考核为“未完成安全(生产)目的管理单位的乡镇或部门,罚人民币5000元,罚金由县财政局落实。 七、补充讲明 (一)事故等级标准。十分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一般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发生学生、儿童、未成年人死亡重大
9、事故,已在国内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属于重大恶性事故。 (二)本办法由县安委办负责解释。 安全赏罚考核制度范文2 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自己保护意识,防止违背劳动纪律和违法渎职行为,维护正常秩序和促进安全生产,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执行下面安全生产赏罚制度。 一、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功、授予奖品或奖金等。 1.防止或拯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 2.爱护、节约国家财产有重大成绩的。 3.同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成绩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能及时发现设备、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置
10、得当。 二、公司职工玩忽职守,违背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经批评教育不思悔改的,应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观察、开除处分或经济制裁。情节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 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1.对发惹事故的处理 1.1轻伤事故。公司发生轻伤事故后,对发惹事故的车间、罚款1000元,对班组长、责任人均罚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产的副总罚款500元。 1.2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集团安全法规部负责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惹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车间负责人罚款2000
11、元,班组长罚款500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 1.3工亡事故。发生工亡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调查构成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惹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车间、队负责人罚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组长罚款1000元。罚款交集团总部,情况恶劣的依法追查法律责任。 1.4重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由技术中心写出事故技术分析调查报告,安全保卫部依法追查责任。 造成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的 10万元下面的,视情节追查设备岗位主管人员及设备技术人员的责任,罚款1000元-10000元,写出深入检
12、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待岗、除名等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 10万元以上100万元下面的要追查主管设备副总或工程师的责任。罚款1万元-2万元,主管设备的人员及技术人员罚款1000元-10000元,岗位巡检工罚款500元,视情节再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下面的,追查企业领导班子的责任,同时领导班子(经营层)处罚5万元-10万元,主管设备的副总和工程师罚款5000元,主管设备的技术人员罚款2000元。视情节追查法律责任及行政处分。 1.5火灾及被盗事故。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的被盗和
13、火灾事故。发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视情节赔偿经济济损失或承当部分经济损失,其它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查其法律责任。 2.实现安全生产的奖励 2.1生产和辅助车间当月安全生产无人身事故和责任设备事故,可获安全奖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获奖金200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责任设备事故及工亡、重伤事故,分管经理和安全委员会成员年终可获得1000元奖金。 安全赏罚考核制度范文3 安全生产赏罚制度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赏罚制度。 1、职工入场必须经三级教育,填写安全教育记录方可上岗,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 业。
14、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违者管理人员罚款 100 元工人罚 款 50 元。 3、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 200 元罚款。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穿戴不全,视情节 处以罚款 50-100 元。 5、机械设备未根据操作规程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处以 50-100 元罚款。 6、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违者罚款 50 100 元。 7、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查班组长责任,处以 50 100 元罚款。 8、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赌博、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 500 1000 元罚款。
15、9、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 100 元罚款。 10、现场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11、工人上下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12、非电工严禁动用电气设备,私自拉塔吊等电气设备电源者罚款 200 元。 13、每月 5 日、20 日的联检中,安全生产达标,给予 200-500 元奖励。 安全赏罚考核制度范文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赏罚长效工作机制,惩戒安全生产工作中渎职渎职行为,最大限度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
16、员的赏罚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执行主体是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镇-委政府班子成员、各村委、各站所和企业。 第四条 安全生产奖励每年一次。 一、奖励 1、提出安全生产技术措施项目具有先进性、可靠性,为企业安全生产带来显著成效的; 2、积极主动排除险情,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 3、发惹事故后能积极抢险救灾、防止事故恶化、使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免受重大损失的; 4、对现场隐患整改力度大并获得积极成效的; 5、敢于制止违背安全法规,杜绝重大伤害或火灾事故的。 以上奖励项目由安全部门调查核实后专题报告总经理,予以通报表扬与奖励。 6、发现并
17、举报重大安全隐患 二、处罚 1、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处罚1000元; 2、违章作业、违背劳动纪律,包括不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造成伤亡事故的,处罚1000元; 3、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造成后果的,处罚5000元; 4、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造成工伤事故或较大经济损失的,按其情节轻重处以5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5、对违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外来承包工程单位及个人,按违背相关规定处罚。 三、赏罚款项的管理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中的有关条款,开出罚款通知单,由财务部门开具收据办理罚款手续,罚款由财务部门设立安全奖励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2、本制度中规定的奖励经费,其来源为单位设立的年度安全奖励基金和由罚款专项资金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