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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省立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审核权力事项名称省立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事项类型行政许可审批对象法人承诺期限13个工作日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安
2、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九条:“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审批条件(一)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国家卫生计生委审批以外的建设项目;(二)由省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建设项目;(三)跨市、州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四)受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需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的其他建设项目。申报材料1.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的公函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备案)申请书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
3、害预评价报告4.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含复核意见、专家签名)6.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修改说明7.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委托书事项受理审核决定一、受理(一)岗位责任人:省卫生计生委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电话:0731) (二)岗位职责权限:按照许可条件和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分别作如下处理:(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
4、当场更正;(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且专家评审合格的受理行政许可申请;(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三)时限:1个工作日二、审查A、初审(一)岗位责任人: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初审人员(二)岗位职责权限及时限:1、对许可条件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在4个工作日内,由政务
5、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2、对符合齐全、规范、有效条件的材料,提出初审意见交综合监督处处长审核,对需要现场考核的,报复审负责人同意,组织二人以上人员进行现场考核,并将考核时间告知申请人,将考核结果报复审负责人审核。(三)时限:7个工作日。B、复审(一)岗位责任人: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处长。(二)岗位职责及权限:1、按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的,提出同意意见,报主管委领导审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书面理由,与申办材料一道交受理人员。(三)时限:2个工作日。三、决定(一)岗位责任人:省卫生计生委主管委领导。(二)岗位职责及权限: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6、的,签发予以许可意见,交责任处室办理;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许可,将其申请材料退回责任处室,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责任处室应及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窗口。(三)时限:2个工作日。四、办结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省卫生计生委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许可项目承办人告知卫生计生委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2、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三)时限:1个工作日。收费标准无实施机关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咨询电话0731-责任处室综合监督处投诉电话0731-办事地点、时间地点:长沙市湘雅路30号;办公时间:上午8:00-12:0
7、0,下午14:30-17:30(夏季下午15:00-18:00)省立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审核流程图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提出申请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 不符法定形式的 要求申请人补齐 不补齐补正资料 材料 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时限:1日内)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监督处工作人员初审(时限:7日内)符合条件 符合条件提出初审意见监督处负责人复审 (时限:2日内)(时限:1日内)申请人 组织专家现场考核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 书面形式予以一次性说明符合条件提出同意意见报主管委领导审批(时限:2日内)决定符合法定条件 不符合法定条件准予许可办结告知(时限:1日内)不予许可书面说明理由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