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九龙坡至永川高速公路(成渝高速扩能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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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重庆九龙坡至永川高速公路(成渝高速扩能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招标.精品文档.招标编号:TJ2016084重庆市交通委员会2016年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查招标(第1、4合同段第二次)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八月编制说明重庆市交通委员会2016年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查招标(第1、4合同段第二次)服务招标文件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1年版)(以下简称公路设计招标标准文件)为参考依据,结合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而成。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4投标人

2、须知前附表9附 录21第三章 评标办法4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55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56第二节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70第五章 勘察设计技术要求87技术要求87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91目 录92第一卷 商务文件93一、投标函9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95三、投标保证金97四、资格审查表98(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98(二)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99(三)主要人员资历表100(四)近年完成的项目情况表102(五)2015年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表104(六)信誉最低要求情况表104(七)正在进行的设计或设计审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105(八)业绩公示表106(九)项目负责人公示表

3、106(十)2015年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公示表106(十一)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07五、其他资料108重庆市交通委员会2016年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查招标(第1、4合同段第二次)第 合同段109第二卷 技术文件109技术建议书110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一章 招标公告重庆市交通委员会2016年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查招标(第1、4合同段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J2016084招标公告编号: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重庆市交通委员会2016年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已列入“十三五”重庆市高速公路建设规划。招标人为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第1、4合

4、同段设计审查服务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重庆市交通委员会2016年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共包括5个工程项目,6个合同段,本次招标的第1、4合同段为第二次招标。投标人中标后,负责对合同段内的公路建设项目提供设计审查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段划分如下:合同段号项目名称项目概况设计审计周期第1合同段开县至城口段施工图设计审查本项目起于开县赵家坝接万开高速公路,经渠口镇、白鹤、温泉、和谦、谭家、大进、双河口,穿满月特长隧道,至城口鸡鸣,经廖子到城口,在穿心店穿大巴山特长隧道(长13715m,其中重庆境5335m、陕西境8380m)至陕西省岚皋县漳河乡的廖家坡,重庆段路线长约13

5、3Km。总投资估算约230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约18271万元,按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路基宽度25.5米。全线主要工程规模:路基土石方约986万方,桥梁约30546米/112座,其中特大桥约4032米/4座,大桥约24771米/87座,中小桥约1743米/21座;隧道约69167米/52座,其中特长隧道约39987米/6座,长隧道约16139米/9座,中、短隧道约13041米/37座;互通式立交11座,其中枢纽立交1座;分离式立体交叉13座。在招标人提供设计文件后30天内完成审查并提交咨询报告第4合同段黔江至石柱段施工图设计审查项目起于石柱县(三店),沿线经

6、过三店、三汇、龙潭、马武、三义、连湖、黑溪、石会止于渝湘高速公路黔江段的册山,总投资估算约128.5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约15442万元,路线全长83.213公里,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宽24.5米,分离式路基宽12.75米。主要工程规模:路基土石方896万立方米;桥梁26532.9米/75座(按单幅计),其中特大桥7782.4米/8座,大桥17889.5米/56座,中桥861米/11座;隧道48411米/22座(单洞),其中特长隧道27319米/6座,长隧道17215.5米/9座,中长隧道2653米/3座,短隧道1223.5米/4座,桥隧比例74.12%。

7、全线共设置8座互通,停车区2处(三汇、马武),服务区1处(黑溪)。在招标人提供设计文件后30天内完成审查并提交咨询报告2.2设计审查内容:初步设计外业验收(对项目法人组织的外业验收进行监督检查),初步设计审查(包括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要求的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外业验收,施工图设计审查(包括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要求的所有专业)。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1)资质要求:“a.公路专业甲级工程咨询资质,服务范围须包含评估咨询;且b.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专业类岩

8、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且c.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业绩要求:合同段号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第1、4合同段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3个以上(含3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委托人为国务院部门或省级(或直辖市级)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审批(核准)部门或项目业主);2、在近5年内曾独立完成过1座以上(含1座)单洞长度在5000m以上(含5000m)隧道的设计审查。3、在近5年内曾独立完成过1座以上(含1座)主跨长度在150m以上(含150m)桥梁的设计审查。备注:

9、同一个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如为同一家单位完成,本次投标时只能算作一个业绩。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3 .1投标人不得为所投合同段项目的设计文件编制单位。3.3 .2本次招标的第1、4合同段,各潜在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两个合同段投标,但最多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合同段的中标人,如一旦同时成为这两个合同段的第一名,则评标委员会将自动推选其成为中标金额大的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不再成为另一合同段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不接受已

10、经同时成为本项目第2、3、5、6合同段中两个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投标;已经成为本项目第2、3、5、6合同段中1个合同段的中标人的,只能成为本次招标的第1、4合同段中其中1个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续标段评审中该投标人将不再进入被推荐的中标候选名单。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投标人不需报名,开标时投标人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 8 月 2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 )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补遗等有关资料。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

11、http:/www. )发布的本项目招标的有关信息。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每套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人支付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后,方能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 月 23日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于2016年 8月 23 日9:00至10:00时(北京时间)递交至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

12、心大厅电子显示屏。5.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原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20号邮 编:401121联系人:邸小勇电 话:023-89183077传 真:023-89183076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地

13、产大厦9楼联系人:闫佳宁电 话:023-63677375、023-63677166传 真:023-63677377 招标人: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八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20号联系人:邸小勇电话:02389183077传真:02389183076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地产大厦9楼联系人:闫佳宁电 话:023-63677375023-63677166传 真:023-63677377

14、项目名称重庆市交通委员会2016年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查招标(第1、4合同段第二次)1.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出资比例无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招标范围设计审查内容:合同段内初步设计外业验收(对项目法人组织的外业验收进行监督检查),初步设计审查(包括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要求的所有专业)或施工图设计外业验收,施工图设计审查(包括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要求的所有专业)。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业绩要求:见附录2 人员要求:见附录3 信誉要求:见附录4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4.3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将“(1)为招标人不具

15、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修改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将“(10)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修改为:“被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和交通运输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罚期未满的”。增加:(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13)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况,不得通过资格审查。出现上述情况的投标文件均无效。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构成招标文件的答疑及补遗资料(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

16、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投标人应在2016年 8 月 5 日11:00时之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提问。在2016年 8月 8日18:00时之前,招标人将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补充或澄清。2.2.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8月 23 日10 :00时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确认2.3.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在2016年 8 月 8 日18:00时之前,招

17、标人可以补遗书形式修改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自行下载。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上述网站有关本项目招标的信息,若申请人未看到上述网站有关本项目招标的信息,也视为申请人已收到上述网站有关本项目招标的信息已知悉全部内容。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不确认2.3.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补遗的形式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发布。3.1.1投标文件形式双信封形式3.2.2最高投标限价第1合同段最高投

18、标限价为:352万元;第4合同段最高投标限价为:200万元;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市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第一次在市交易中心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企业,请持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到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进行企业基本账户登记。登记表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下载。如未进行登记的投标人,可以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证明资料原件在开标现场进行核验。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万元/合同段,参加各合同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根据下述合同

19、段账号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参加 第1合同段 投标的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以下账户中任意一个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1合同段开城施审二次”。项目编码: 50000020160802004030012 项目名称: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2016年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查招标(第1合同段第二次)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1) 户 名: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03010101200100150935672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2) 户 名: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账

20、号: 1239052337103015672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3) 户 名: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50001004141059866666-5672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4) 户 名: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渝北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9558853100000256721 参加 第4合同段 投标的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以下账户中任意一个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4合同段黔石施审二次”。项目编码: 50000020160802005030012 项目名

21、称: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2016年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查招标(第4合同段第二次)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1) 户 名: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03010101200100150935673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2) 户 名: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账号: 1239052337103015673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3) 户 名: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50001004141059866666-567

22、3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4) 户 名: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渝北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9558853100000256739 投标人须在距离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个小时前(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投标保证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由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帐户(不得汇入交易中心总帐号或其他分帐号,以交易中心采集到的数据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来款账户应与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登记的基本账户或手持的基本账户一致。来款单位账户若与上述基本账户不一致或尚未登记者,须在开标现场即时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23、原件)、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鲜章)等有效证明材料证明从其基本帐户缴纳了足额保证金并已到账,否则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3.7.5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另加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盘) 4.1.2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投标文件外层封套: 招标人地址:重庆市

24、渝北区红锦大道20号招标人名称: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交通委员会2016年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查招标(第1、4合同段第二次)第 合同段投标文件 在2016年 月 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4.2.3投标文件退还未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对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不予拆封,并于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退还给投标人;投标人所递交的其它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 5.1开标时间和

25、地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招标人另行通知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招标人另行通知5.2.1第一信封开标程序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3)增加“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按前附表3.4.1条款规定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4)补充“密封情况检查:由监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5)补充“开标顺序:按随机拆封顺序开标”;(6)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送达情况、投标文件密封情

26、况、项目负责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情况等,并记录在案。5.2.4第二信封开标程序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4)补充“密封情况检查:由监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5)补充“开标顺序:按随机拆封顺序开标”;(6)细化:只对通过第一信封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进行开标,其余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不予开标,并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开标人将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在第二信封开标现场,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将当场宣布为废标:(1)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2)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并加盖公章;(3)未在投标

27、文件报价文件上填写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4)投标人的投标总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共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I 6.4评标结果公示增加: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和投标报价)将在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其中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还将同时公示以下内容:(1)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3)被否决投标的投

28、标人名称、否决依据的原因;(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各投标人均可向招标人或监督部门举报公示内容中的虚假情况,所有举报必须提供线索和依据,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6月21日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发改标20141168号)有关规定,招标人将根据举报进行核查。经查实存在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本次投标活动各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和履约行为将纳入2016年重庆市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范围。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 ,推

29、荐中标候选人数13名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投标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原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5合同价格履约担保形式:不限如为履约担保则应由投标人所在地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或以上级别的银行开具。 在咨询人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和完成本合同项目之前,履约担保一直有效。在完成咨询服务费结算后,双方不应对履约担保再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履约担保应在合同期满、发包人接受咨询人按合同要求提交的最终审查报告之日起失效。9.5监督部门监督部门:重庆市公路工程招标办公室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红锦

30、大道20号电 话:023-89183139传 真:023-89183222邮政编码:401147 其他1、招标代理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以每个合同段的实际中标价为基数,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2、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全额缴纳,缴费标准按照渝价【2011】462号文件规定执行。附 录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标段资质等级要求1、4“a.公路专业甲级工程咨询资质,服务范围须包含评估咨询;且b.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且c.工程设

31、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合同段号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第1、4合同段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3个以上(含3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委托人为国务院部门或省级(或直辖市级)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审批(核准)部门或项目业主);2、在近5年内曾独立完成过1座以上(含1座)单洞长度在5000m以上(含5000m)隧道的设计审查。3、在近5年内曾独立完成过1座以上(含1座)主跨长度在150m以上(含150m)桥梁的设计审查。备注:近5年业绩指2011年1月1

32、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的工作业绩。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适用于第1、4合同段人 员最低数量资 格 要 求项目负责人(兼总体)1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里程在50公里以上(含50公里)高速公路设计或设计审查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总体审查专家审查专家路线1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负责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的路线设计或设计审查工作路基路面1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负责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路基路面的设计或设计审查工作桥梁1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负责过2座以上(含2座)公路特大桥梁的设计或设计审查工作隧道1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负责过1座以上(含1座)隧道的设计或设计

33、审查工作互通立交1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负责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的互通立交的设计或设计审查工作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1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负责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设计或设计审查工作工程造价1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负责过2条以上(含2条)高速公路的概算或概算审查工作工程地质1岩土工程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负责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工程的地质勘察或地址勘察审查工作合计9说明:1. 本表是对投标人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最低人员要求,投标人可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配备相应人员,但在招标项目技术咨询服务过程中不允许更换。2. 投标人应根据本表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填写拟委任的主

34、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资历表,以证明其满足本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标段信誉要求GXSJ1.投标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投标申请人2011年1月1日以来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合同纠纷被交通运输部或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取消投标资格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3. 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11年1月1日以后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4. 2015年度重庆市公路设计企业全市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未为D级。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

3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技术咨询服务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及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和设计审查周期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质条件、业绩、人员、信誉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

36、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

37、律责任。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10)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11)为投资参股本项目

38、的法人单位。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

39、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

40、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招标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1.12 偏差 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1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上限(如有)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1.12.2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上限(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 (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 1.1

41、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 对于本章第1.12.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 对于本章第1.12.2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审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扣分不得超过各评审因素权重分值的40%。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统称为“补遗书”,

42、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

4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构成 3.1.1投标文件采用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构成如下: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44、): 第一卷 商务文件 (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3) 投标保证金;(4) 资格审查表;(5) 其他资料第二卷 技术文件(6) 技术建议书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第三卷 报价文件(7)报价函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相关的收费标准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技术咨询服务费用,并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报价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为完成招标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设备、管理、办公、交通、会务、外业勘察、物耗、利润、保险、税费、风险及有关的其它费用等)均应计入投标报价中,由投标人中标后包干使用。3.2.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具体金额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同时,本招标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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