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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东莞市名盈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doc.精品文档.东莞市名盈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东莞市名盈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二O一四年三月目 录第一章 总 论11.1任务由来11.2评价目的和原则21.3编制依据31.4评价区域环境功能区划71.5评价标准81.6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目标171.7评价工作等级181.8评价范围221.9评价重点221.10评价工作程序23第二章 建设项目概况252.1建设项目名称、性质、位置252.2项目扩建前的审批情况
2、252.3项目扩建前实际工程概况252.4扩建后项目工程概况37第三章 工程分析743.1扩建前工程污染源及治理情况743.2扩建后项目总污染源分析及治理措施803.5 项目扩建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953.6“三本帐”分析97第四章 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概况1004.1自然环境概况1004.2社会环境概况1034.3文物保护1084.4 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1084.5东莞市沙田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介绍108第五章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115.1 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115.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235.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345.4地下水环境监测136第六章 建
3、设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386.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1386.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406.3声环境质量影响评价1446.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466.5地下水影响分析1476.6生态与社会环境影响分析148第七章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性1497.1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论述1497.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及改进建议1547.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论述1587.4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1597.5防止污染地下水措施1597.6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60第八章 项目建设合理合法性及选址、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1638.1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4、的相符性分析1638.2规划相符性分析1648.3项目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1668.4项目与基地准入条件的符合性1668.5小结173第九章 清洁生产分析、总量控制1749.1 清洁生产1749.2 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180第十章 环境风险评价18410.1风险评价的目的18410.2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18410.3环境风险识别18510.4源项分析及风险计算19610.5环境风险事故的预防措施及应急计划19710.6基地废水处理厂风险防范措施20410.7本项目风险防范措施与基地联动方案20510.8 风险总结206第十一章 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监测计划20711.1 环境管理20711.2
5、 环境监测计划208第十二章 公众参与20912.1 公众参与的目的20912.2 公众参与的形式20912.3公众参与结果21012.4公众参与结论215第十三章 评价结论21613.1 建设项目概况21613.2 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21913.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2013.4 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22113.5 清洁生产结论和建议22413.6 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22413.7 建设项目的合理合法性分析22613.8选址合理性及平面布局合理性结论22613.9风险评价结论22713.10公众参与结论22713.11 综合结论22713.12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22714.13
6、建议228附表附表1:东莞市名盈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及敏感点图附图2:项目四置及平面布置图附图3:基地红线图及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4:大气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5:水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6:声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第一章 总 论1.1任务由来东莞市名盈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沙田镇环保城环保南路(中心坐标:北纬225039.43,东经113383.39),其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经营范围:产销:五金制品、电子产品及产品的电镀工序。东莞市名盈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27日,于2011年8月委托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东莞市
7、名盈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1年9月13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编号为:东环建201112079号),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2250m2,建筑面积4500m2,主要生产加工电镀箱包五金配件500万件/年,首饰配件300万件/年,服饰配件400万件/年,家具五金配件200万件/年。主要镀种有:镀铜、镀锡、镀银、镀金、镀锌、镀钴。主要生产设备有自动电镀生产线3条、半自动电镀生产线1条等。生产废水产生量100吨/日,废水进入沙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的生产废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后,60%回用于生产,40%排放(即40吨/日)。项目员工50人,均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天
8、数330天,生产车间实行1班制,每班8小时。东莞市德隆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名盈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相邻,原为东莞皇冠螺丝有限公司的电镀车间,于2011年9月搬迁至沙田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环保南路,委托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德隆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1年9月13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编号为:东环建201112078号),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2250m2,建筑面积11250m2,主要生产加工电镀LED端子、螺丝等五金配件,年产量3000万件/年。镀种有:镀铜、镀镍、镀银、镀金、镀锌、镀铬、镀锡、镀钴。主要生产设备有自动电镀生产线3
9、条、半自动无氰镀锌生产线1条等。生产废水产生量200吨/日,废水进入沙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的生产废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后,60%回用于生产,40%排放(即80吨/日)。项目员工50人,均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天数330天,生产车间实行1班制,每班8小时。2012年东莞市德隆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注销,不再进行生产。东莞市名盈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收购东莞市德隆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的电镀生产线,同时再增设10条电镀生产线进行扩大生产,扩建后名盈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的电镀线总数为18条。同时为节约成本,东莞市名盈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购入设备,自行生产五金镀件。扩建后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占地面积50320
10、.3m2,建筑面积32792m2,加工五金配件50吨/年,电镀箱包五金配件600万件/年、首饰配件400万件/年、服饰配件500万件/年、家具五金配件300万件/年、LED端子、螺丝3000万件/年。共设电镀线18条(其中自动电镀线5条,半自动电镀线13条)。项目员工300人,均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天数330天,生产车间实行1班制,每班8小时。扩建后生产废水总产生量300吨/日,排入东莞市沙田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的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180吨/日,排放120吨/日。本项目在扩建过程中和建成投入使用后,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
11、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7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4次修正后的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13年07月,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接受东莞市名盈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了“东莞市名盈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即成立了包括水环境、环境噪声、环境空气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环评项目课题组,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及其周围
12、进行了实地勘查与调研,收集了有关的工程资料,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结合该项目的生产特点,编制出东莞市名盈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评价目的和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的建设规划,针对项目的工程特征和污染特征,预测该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和建成后,对当地水、气、声等环境以及敏感目标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并提出必要的治理措施和必须达到的环境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其建设的可行性,为项目实现优化选址,合理布局,最佳设计提供科学依据,使其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同时,根据关于简化环保专业基地引进项目环保审批手续的通知,由于环保专业基地作为一项
13、整体建设项目的规划,并已通过环保审批,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内容,其环境影响评价内建设单位可以简化,符合审批简化条件的环保专业基地内的项目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时,可根据环保专业基地的环评情况适当简化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水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产业政策、公众参与和环境管理及监测等内容,但仍须重点突出工程分析、清洁生产、风险分析及相关法律法规相符性等内容。1.3编制依据1.3.1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实施);(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实施);(3) 中华人民共和国
14、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后2000年9月1日执行);(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后2005年4月1日执行);(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实施);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2012年7月1日起执行);(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执行);(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施行);(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施行);(11)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年10月1日实施);(12) 危险废
15、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7月1日施行);(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1日起施行);(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6年1月1日实施)。1.3.2全国性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9月1日);(3)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年8月);(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2008年10月1号起实施);(6) 计价格200215
16、2号 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7)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0310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意见的通知;(8) 国家环保总局 环发200360号关于贯彻落实的若干意见;(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5号 ,2009年3月1日起施行);(10)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2008年8月1日施行);(11) 国务院 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1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91号令(2011年2月16日);(13)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
17、1年本)(修正)(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2013年5月1日起执行;(14) 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15) 环发201277号文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16)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17)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令);(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19)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20)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21)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要求的公告(环境保护
18、部公告2012年 第51号)。1.3.3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 粤环200430号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意见的通知;(2)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9月2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3)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7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4次修正);(4) 关于发布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的通知(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5) 广东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4年5月1日起执行
19、);(6)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83号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03年11月1日起执行);(7) 粤环200511号 关于印发的通知;(8)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9) 粤府办199729号文广东省碧水工程计划;(10) 粤府办20017号文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11) 粤府199974号文广东省政府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12)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2010年7月);(13) 广东省实施规定(1999年);(14)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府(2012)143号);(15) 关于实行建设项目环
20、保管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的通知(粤环200869号);(16)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17)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粤环发201018号);(18) 关于印发东莞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东环建【2010】81号);(19) 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2004年9月2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20078号;(21)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补充规
21、定(试行)的通知,粤环200783号;(22) 关于印发广东省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实施意见(试行)(粤环200888号);(23) 东莞市人民政府 东府19968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4)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管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2002);(25) 东莞市人民政府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1999年12月);(26) 东莞市沙田镇总体规划(2007-2020);(27) 东莞市沙田镇环境规划(2007-2020);(28) 东莞市蓝天碧水计划,2002年2月21日;(29) 东莞市环境噪声防治规定
22、,1996年5月24日东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30) 粤环20079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2007年12月29日;(31) 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1992年1月;(32) 关于印发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规划的实施意见(东府【2003】123号);(33) 关于印发东莞市污染企业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的通知(东环【2008】55号);(34) 关于印发东莞市环保专业基地准入条件的通知(东环办【2009】31号);(35) 关于简化环保专业基地引进项目环保审批手续的通知,2010年8月23日。(36)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要求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
23、012年 第51号)(37) 印发的通知(粤环【2012】18号)(38) 关于印发东莞市水务地区重点污染企业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环办2013】5号)(39)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1.3.4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HJ2.2-200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1993);(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
24、04);(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7) 清洁生产标准 电镀行业(HJ/T314-2006);(8)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9)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1.3.5其他有关依据(1) 东莞市名盈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环评委托书;(2) 东莞市名盈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3) 东莞市名盈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东环建201112079号)。(4) 东莞市德隆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东环建201112078号);(5) 关于东莞市沙田镇电镀、
25、印染专业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粤环审【2010】69号);(6) 东莞市沙田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环境现状监测检验报告(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所);(7) 东莞市名盈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1.4评价区域环境功能区划1.4.1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项目生产废水经管网排入专业基地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狮子洋。项目生产废水300t/d进入专业基地内的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180t/d,其余120t/d排入狮子洋。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项目纳污水体狮子洋(广州大沙尾-广州凫州)为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类标准,同时根据
26、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粤府199968号),狮子洋(虎门沙角至沙田镇),水质目标为三类,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类标准。本次评价以较严格的水质标准要求,故该段水域水质按海水水质三类目标要求。表1-1 项目所在地周围海域环境功能区行政区功能区名称范围平均宽度长度主要功能水质目标东莞市港口、工业综合功能区虎门沙角至沙田镇3km40km港口、工业三1.4.2 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项目所在位置及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水资源200919号)划分,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功能区属于珠江三角洲东莞沿海地质灾害易发区,地下水类型为裂隙水,地下水水质目标定为类,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T
27、/B14848-9)中的类标准。1.4.3 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本项目位于东莞市沙田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根据东莞市沙田镇环境规划(2007-2020)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可以确定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1.4.4 声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位于东莞市沙田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范围,根据东莞市沙田镇环境规划(2007-2020)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有关规定,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属于3类区。该项目所属的各类功能区区划范围见表1-2。表1-2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表编号项 目内 容1水环境功能区属类
28、区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2环境空气功能区属二类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声环境功能区属3类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类标准4地下水功能区属于珠江三角洲东莞沿海地质灾害易发区;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T/B14848-9)中的类标准5基本农田保护区否6风景名胜保护区否7水库库区否8城市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是9规划工业园区是1.5评价标准1.5.1环境质量标准(1)水环境根据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粤府199968号),项目纳污水体狮子洋水质目标为三类,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类
29、标准,同时,狮子洋属于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的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本次评价以较严格的水质标准要求,故狮子洋执行国家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类水质标准,见表1-3。项目附近水体淡水湖和狮子洋水均汇入狮子洋,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见表1-4。表1-3 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 指标(GB3097-1997)类标准(单位:mg/L,pH除外)pH值(无量纲)6.88.8同时不超出该海域正常变动范围的0.5pH单位溶解氧4化学需氧量(CODMn)4生化需氧量(BOD5)4非
30、离子氨(以N计)0.020无机氮0.40活性磷酸盐(以P计)0.03铜0.05镍0.02锌0.1氰化物0.1六价铬0.02总铬0.2石油类0.3*悬浮物人为增加的量100色度15硫化物0.1挥发酚0.01LAS0.1*参照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一级标准。表1-4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单位:mg/L,pH除外)指 标(GB3838-2002) 类标准水温()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限制在:周平均最大温升1;周平均最大温降2pH值(无量纲)69溶解氧5化学需氧量20五日生化需氧量4氨氮1.0总磷(以P计)0.2*悬浮物150石油类0.05铜1镍0.02锌1氰化物0.2六价
31、铬0.05总铬0.05硫化物0.2挥发酚0.005LAS0.2色度15注:*悬浮物选用国家环保总局推荐标准。*参照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一级标准。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T/B14848-9)类标准,详见表1-5。表1-5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指标类标准(单位:mg/L,pH、色度除外)pH6.58.5色度(倍)15氯化物250溶解性总固体1000NO3-20NO2-0.02氟化物1.0高锰酸钾指数3.0氨氮0.2Pb0.05Zn1.0Cr6+0.05Cu1.0Ni0.05Cd0.01CN-0.05挥发酚0.002LAS0.3(2)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地属
32、工业用地,其环境空气质量属二类功能区,项目周围SO2、NO2、PM10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H2SO4、HCl、氨气、铬酸雾、氰化氢执行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TVOC执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标准,详见表1-6。表1-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指 标取值时间二级标准SO2年平均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60 g/m3150 g/m3500 g/m3NO2年平均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40 g/m380 g/m3200 g/m3PM10年平均24小时平均70 g/m31
33、50 g/m3HCl日平均一次浓度0.015 mg/m30.05 mg/m3H2SO4日平均一次浓度0.1 mg/m30.3 mg/m3铬酸雾一次浓度0.0015 mg/m3氨气一次浓度0.2 mg/m3苯日平均一次浓度0.8 mg/m32.40 mg/m3二甲苯一次0.30 mg/m3TVOC8小时均值0.6 mg/m3氰化氢昼夜均值0.01 mg/m3 参考前苏联(1974)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最大允许浓度。(3)声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见表1-7。表1-7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功能区划类别标准值昼 间夜 间工业区365
34、551.5.2污染物排放标准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扩建后,项目生产废水排入专业基地内的生产废水处理站前,执行基地生产废水处理站的纳污标准,见表1-8。表1-8 东莞市沙田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进水接纳标准序号废水种类允许进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范围(mg/L)1前处理废水pH:5-8;COD1000;金属离子302含氰废水pH:7-9;CN-100;COD120;金属离子1003含铬废水pH:5-7;Cr6+120;COD150;4综合废水pH:3-10;Cu2+80;Zn2+60;Ni2+40;COD1505含镍废水pH:5-8;Ni40;COD1206混排废水pH:5-8;Cu10;Zn20
35、;CN10;Cr10;COD150(2)专业基地的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出水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见表1-8。表1-9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值 (mg/L,pH除外)序号项 目GB21900-2008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1pH69企业废水总排放口2CODcr503BOD5-4SS305石油类2.06总氰化物0.27总铜0.38总锡*2.09总氮1510总磷0.511氟化物1012总镍0.1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13总铬0.514Cr6+0.115总银0.1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L/m2(镀件镀层)多层镀250排水量计量位置
36、与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一致单层镀100注:*鉴于中国没有锡的相关排放标准,因此,参考瑞士的排入地面水的排放标准(1975)。 (3)回用水生产回用水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企业提供的回用水标准,见表1-10;表1-10 项目回用水标准序号项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2006)企业提供的回用水标准本项目执行浓度标准1PH值6.57.56.57.56.57.52悬浮物(mg/L)-553色度(倍) 30554CODcr (mg/L)-10105石油类(mg/L)-0.050.056氨氮(以N计mg/L)-0.10.17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10008
37、铬(六价,mg/L)0.05/0.059氰化物(mg/L)0.05/0.0510铝(mg/L)0.2/0.211铁(mg/L)0.3/0.312铜(mg/L)1.0/1.013锌(mg/L)1.0/1.014氯化物(mg/L)250/25015硫酸盐(mg/L)250/25016挥发酚0.002/0.00217电导率/100S/cm100(4)近期,污水管网未接通时,生活污水由自建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远期,待污水管网接通后,本项目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
38、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见表1-11。表1-11 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序号污染物指标(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1CODcr905002BOD5203003SS604004氨氮10/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电镀废气电镀工艺废气执行的下列标准中的严格者: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见表1-12。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见表1-13。同时单位产品基准排放量应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6单
39、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标准,见表1-14。(2)打磨、抛光废气、喷漆线隧道炉燃料燃烧废气项目打磨、抛光废气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喷漆线隧道炉均以天然气作为燃料,其燃料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见表1-13。(3)喷漆、烘干废气喷漆、烘干废气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时段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见表1-15;(4)压铸熔炉废气压铸熔炉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见表1-1
40、6。(5)氨气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见表1-17。表1-12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序号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1氯化氢30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2硫酸雾303铬酸雾0.054氰化氢0.55氟化物7表1-13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排放标准序号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浓度(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排气筒(m)二级监控点mg/m31HCl100150.21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2200.362氮氧化物120150.64周界外浓
41、度最高点4.0201.03硫酸雾35151.3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2202.24氰化氢1.9250.13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024300.225颗粒物120152.9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204.86SO2500152.1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40203.6表1-14 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序号工艺种类基准排气量(m3/m2)(镀件镀层)排气量计量位置1镀铬74.4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2其他镀种(镀铜、镍等)37.7表1-15 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污染物排气筒第时段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苯10.40.1甲苯与二甲苯合计201.0甲苯0.6二甲苯0.2总VOCS302.92.0表1-1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炉窑类别标准级别排放限值烟(粉)尘浓度(mg/m3)烟气黑度(林格曼级)熔化炉金属熔化炉二1501表1-17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序号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浓度(kg/h)厂界标准值排气筒(m)二级监控点mg/m31氨气/154.9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