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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东莞市富恒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1.doc.精品文档.东莞市富恒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东莞市富恒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日期:二O一三年六月目 录第一章 总 论11.1任务由来11.2评价目的和原则31.3编制依据31.4评价区域环境功能区划71.5评价标准91.6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目标141.7评价工作等级161.8评价范围211.9评价重点211.10评价工作程序22第二章 建设项目概况242.1建设项目名称、性质、位置242.2项目迁扩建前的审批情况2
2、42.3项目迁扩建前实际工程概况242.4迁扩建后项目工程概况27第三章 工程分析543.1迁扩建前工程污染源及治理情况543.2迁扩建后项目工程污染源分析及治理措施603.3 项目迁扩建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813.4项目搬迁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823.5“三本帐”分析82第四章 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概况864.1自然环境概况864.2社会环境概况894.3文物保护934.4 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934.5东莞市沙田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介绍93第五章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965.1 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965.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055.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135.4
3、地下水环境监测115第六章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防控措施1176.1施工期间环境空气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控措施1176.2施工期间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控措施1186.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及缓解措施1196.4施工期间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控措施1216.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1226.6施工期环境管理1236.7小结123第七章 建设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47.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1247.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257.3声环境质量影响评价1327.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347.5地下水影响分析1357.6生态与社会环境影响分析136第八章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4、技术经济可行性1378.1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论述1378.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及改进建议1428.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论述1448.4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1448.5防止污染地下水措施1458.6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46第九章 项目建设合理合法性及选址、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1499.1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相符性分析1499.2规划相符性分析1499.3项目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1519.4项目与基地准入条件的符合性1519.5小结154第十章 清洁生产分析、总量控制15510.1 清洁生产15510.2 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164第十一章 环境风险评价16
5、611.1风险评价的目的16611.2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16611.4源项分析及风险计算16811.5环境风险事故的预防措施及应急计划16911.6基地废水处理厂风险防范措施17611.7电镀车间环境风险分析17711.8本项目风险防范措施与基地联动方案17711.9 风险总结178第十二章 环境监测计划17912.1环境监测计划179第十三章 公众参与18013.1 公众参与的目的18013.2 公众参与的形式18013.3公众参与结果18113.4公众参与结论186第十四章 评价结论18714.1 建设项目概况18714.2 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19114.3 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6、19214.4 清洁生产结论和建议19414.5项目建设的合理合法性分析19414.6选址合理性及平面布局合理性结论19414.7风险评价结论19414.8公众参与结论19514.9 综合结论19514.10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19514.11建议196附表附表1:东莞市富恒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及敏感点图附图2:项目四置图附图3:基地红线图及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4: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5:大气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6:水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7:声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8:项目现状图片附图9:东莞市沙田镇用地规划图(2007-2020)附件附
7、件1:东莞市富恒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东莞市富恒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附件2:关于东莞市沙田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10】69号)附件3:东莞长安乌沙合亚五金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附件4:东莞长安乌沙合亚五金厂环保处理设施验收意见附件5:东莞长安乌沙合亚五金厂排污许可证附件6:东莞长安乌沙合亚五金厂营业执照附件7:东莞市富恒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附件8:搬迁证明附件9:东莞市沙田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环境现状监测检验报告第一章 总 论1.1任务由来东莞市富恒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拟建于东莞市沙田镇稔洲村龙船洲沙田电镀印
8、染专业基地(北纬225051.37”,东经1133823.99”),是由东莞长安乌沙合亚五金厂搬迁至东莞市沙田镇稔洲村龙船洲沙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后成立的。东莞长安乌沙合亚五金厂成立于1998年11月25日,位于东莞长安镇乌沙第六工业区,法人代表为陈泽强,主要从事五金制品的加工生产,营业范围为:加工五金制品(手袋配件、装饰品、五金配件、模具等)、配套电镀车间。(涉及许可证的项目,需要领证后才能经营)。项目于1998年11月10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为:东环建字【1998】135号。项目废水处理设施于1999年7月6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验收批复编号为:东环验【199
9、9】045号。项目废水治理措施于2001年10月16日第二次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验收批复编号为:东环验【2001】228号。同时项目于2007年3月编制了增加五金加工工序及发电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7年4月18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扩建,审批文号:东环建【2007】1076号。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于2007年12月7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验收批复编号为:东环验【2007】745号。长安乌沙合亚五金厂生产五金制品800吨/年,加工模具约1000套/年,电镀废水排放量不超过90吨/日。现为响应广东省、东莞市政府的号召,符合广东省关于印发广东省电镀行业和化学纸浆行业
10、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2004149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实施意见(试行)(粤环200888号)的要求,东莞长安乌沙合亚五金厂将其电镀车间搬迁至东莞市沙田镇稔洲村龙船洲沙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北纬225051.37”,东经1133823.99”),原址不再从事电镀生产,并拆除电镀车间和设备,同时注销其他生产工序,现东莞长安乌沙合亚五金厂已于2012年6月停止生产,并重新成立一个新的公司东莞市富恒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原有电镀设备全部淘汰,产品和工艺均发生变化。项目迁扩建的主要内容为:1、名称变更:项目由原来的东莞长安乌沙合亚五金厂更名为东莞市富恒
11、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2、地址变更:项目由原来的东莞长安镇乌沙第六工业区搬迁至东莞市沙田镇稔洲村龙船洲沙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北纬225051.37”,东经1133823.99”)。3、企业法人变更:项目的企业法人由原来的陈泽强变更为罗玉基。4、产能变化:项目迁扩建前生产五金制品800吨/年,加工模具约1000套/年,项目迁扩建后产能为电镀五金1200吨/年(电镀面积为28万m2/a),双面线路板电镀面积为8万m2/a。5、废水产生量变化:项目迁扩建前生产废水产生量为90吨/日,迁扩建后生产废水产生量为150吨/日。6、运营的主要功能变化:项目迁扩建前电镀车间为企业配套电镀,不承揽外来电镀加工业
12、务,迁扩建后项目为专业电镀,承揽外来电镀加工业务。项目迁扩建的具体内容见本报告第二章。项目迁扩建后总投资12000万元,占地面积40027.40m2,新建建筑面积19690.5m2,电镀五金件1200吨/年(电镀面积为28万m2/a),双面线路板电镀面积为8万m2/a,设有电镀线33条(31条全自动卷对卷连续电镀五金端子线、2条全自动电镀双面线路板),退镀线1条。主要的镀种有:镀铜、镀锡、镀金、镀银、镀镍、镀钯等。生产废水产生量150 m3/d,产生的废水进入沙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内的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90吨/天,其中60吨/天排放到狮子洋中。项目迁扩建后共有员工400人,均不在厂区食宿
13、,年工作天数300天,生产车间实行1班制,每班8小时。东莞市沙田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为东莞市的7个环保专业基地之一,主要是整合拟建专业基地内部及沙田镇其它区域无法原地保留的电镀、印染企业为主,对此类企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定点,集中建设、集中治污、集中管理,从源头上加强环境管理,实现产业布局明显优化,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水平明显提升,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沙田镇及整个东莞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接受东莞市富恒金
14、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了“东莞市富恒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经过多次现场踏勘和资料调研,按照导则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采用技术手段,分析工程建设后对环境的影响,在此基础上编制报告书,作为项目运行和发展的依据。1.2评价目的和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的建设规划,针对项目的工程特征和污染特征,预测该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和建成后,对当地水、气、声等环境以及敏感目标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并提出必要的治理措施和必须达到的环境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其建设的可行性,为项目实现优化选址,合理布局,最佳设计提供科学依据,使其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15、程度。同时,根据关于简化环保专业基地引进项目环保审批手续的通知,由于环保专业基地作为一项整体建设项目的规划,并已通过环保审批,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内容,其环境影响评价内建设单位可以简化,符合审批简化条件的环保专业基地内的项目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时,可根据环保专业基地的环评情况适当简化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水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产业政策、公众参与和环境管理及监测等内容,但仍须重点突出工程分析、清洁生产、风险分析及相关法律法规相符性等内容。1.3编制依据1.3.1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5月24日实施)
16、;(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实施);(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后2000年9月1日执行);(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后2005年4月1日执行);(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实施);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后1999年1月1日实施);(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起执行);(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执行);(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施行);(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施行);(
17、11)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年10月1日实施);(12)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7月1日施行);(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1日起施行);(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2006年1月1日实施)。1.3.2全国性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1991年7月);(3)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年8月);(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18、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2008年10月1号起实施);(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国环字(87)第002号;(7) 计价格2002152号 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8)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0310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意见的通知;(9) 国家环保总局 环发200360号关于贯彻落实的若干意见;(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5号 ,2009年3月1日起施行);(11)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2008年8月1日施行);(12) 国务院 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
19、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1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91号令(2011年2月16日);(14)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15) 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16) 环发201277号文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17)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18)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令);(1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20)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21)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2004
20、年10月1日起实施)。(22)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要求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 第51号)。1.3.3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 粤环200430号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意见的通知;(2)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9月2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3)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4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修订);(4) 关于发布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的通知(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5) 广东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21、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4年5月1日起执行);(6)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83号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03年11月1日起执行);(7) 粤环200511号 关于印发的通知;(8)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9) 粤府办199729号文广东省碧水工程计划;(10) 粤府办20017号文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11) 粤府199974号文广东省政府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12)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2010年7月);(13) 广东省实施规定(1999年);(14)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22、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奥府(2012)143号;(15) 关于实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的通知(粤环200869号);(16)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17)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粤环发201018号);(18) 关于印发东莞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东环建【2010】81号;(19) 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2004年9月2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20078号;(21) 关于印发
23、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粤环200783号;(22) 关于印发广东省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实施意见(试行)(粤环200888号);(23) 东莞市人民政府 东府19968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4)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管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2002);(25) 东莞市人民政府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1999年12月);(26) 沙田镇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7) 东莞市沙田镇环境规划(2007-2020);(28) 东莞
24、市蓝天碧水计划,2002年2月21日;(29) 东莞市环境噪声防治规定,1996年5月24日东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30) 粤环20079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2007年12月29日;(31) 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1992年1月;(32) 关于印发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规划的实施意见(东府【2003】123号);(33) 关于印发东莞市污染企业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的通知(东环【2008】55号);(34) 关于印发东莞市环保专业基地准入条件的通知(东环办【2009】31号);(35) 关于简化环保专业基地引进项目环保审批手续的通知,2010年8月23日。(36
25、)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要求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 第51号)(37) 的通知(粤环【2012】18号)(38) 关于印发东莞市水务地区重点污染企业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环办【2013】5号)(39)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40) 关于环保专业基地内建设项目环评有关问题的复函东环函【2014】246号(4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暂缓执行2014年底淘汰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工艺规定的通知发改产业20131850号1.3.4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
26、J2.1-2011);(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HJ2.2-200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1993);(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7) 清洁生产标准 电镀行业(HJ/T314-2006);(8)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1.3.5其他有关依据(1) 东莞市富恒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环评委托书;(2) 东莞市富恒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 项目前身“增
27、加五金加工工序及发电机”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号:【2007】1076;(4) 东莞市沙田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5) 关于东莞市沙田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10】69号);(6) 东莞市富恒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1.4评价区域环境功能区划1.4.1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东莞市沙田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的废水处理站和管网于2012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已经建成投入运营中,因此,项目废水能够进入专业基地的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150 m3/d,排入专业基地内的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90m3/d, 其余60m3/d排入狮子洋。根据
28、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项目纳污水体狮子洋(广州大沙尾-广州凫州)为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类标准。同时根据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粤府199968号),狮子洋(虎门沙角至沙田镇),水质目标为三类,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类标准。本次评价以较严格的水质标准要求,故该段水域水质按海水水质三类目标要求。表1-1 项目所在地周围海域环境功能区行政区功能区名称范围平均宽度长度主要功能水质目标东莞市港口、工业综合功能区虎门沙角至沙田镇340港口、工业三1.4.2 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拟建项目所在位置及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
29、粤水资源200919号)划分,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功能区属于珠江三角洲东莞沿海地质灾害易发区,地下水类型为裂隙水,地下水水质目标定为类,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T/B14848-9)中的类标准。1.4.3 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本项目拟建于东莞市沙田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根据东莞市沙田镇环境规划(2007-2020)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可以确定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1.4.4 声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拟建于东莞市沙田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范围,根据东莞市沙田镇环境规划(2007-2020)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30、-2008)中有关规定,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属于3类区。该项目所属的各类功能区区划范围见表1-2。表1-2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表编号项 目内 容1水环境功能区属类区域,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类2环境空气功能区属二类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声环境功能区属3类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类标准4地下水功能区属于珠江三角洲东莞沿海地质灾害易发区;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T/B14848-9)中的类标准5基本农田保护区否6风景名胜保护区否7水库库区否8城市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是9规划工业园区是1.5评价标准1.5.1
31、环境质量标准(1)水环境根据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粤府199968号),项目纳污水体狮子洋水质目标为三类,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类标准,同时,狮子洋属于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的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本次评价以较严格的水质标准要求,故狮子洋执行国家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类水质标准,见表1-3。项目附近水体淡水湖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见表1-4。表1-3 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 指标类标准(单位:mg/L,pH除外)pH值(无量纲)6.88.
32、8同时不超出该海域正常变动范围的0.5pH单位溶解氧 4化学需氧量(CODMn)4生化需氧量(BOD5) 4非离子氨(以N计) 0.020无机氮 0.40活性磷酸盐(以P计) 0.03铜 0.05镍 0.02锌0.01氰化物 0.1六价铬 0.02总铬 0.2石油类 0.3悬浮物 人为增加的量100色度 15*参照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一级标准。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T/B14848-9)类标准,详见表1-4。表1-4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T/B14848-9)指标类标准(单位:mg/L,pH、色度除外)pH6.58.5色度(倍)15氯化物250溶解性
33、总固体1000NO3-20NO2-0.02氟化物1.0高锰酸钾指数3.0氨氮0.2Pb0.05Zn1.0Cr6+0.05Cu1.0Ni0.05Cd0.01CN-0.05挥发酚0.002LAS0.3(2)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地属工业用地,其环境空气质量属二类功能区,项目周围SO2、NO2、PM10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H2SO4、HCl、氰化氢、氨气执行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详见表1-5。表1-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mg/m3)指 标取值时间二级标准SO2年平均日平均1小时平均0.0
34、60.150.50NO2年平均日平均1小时平均0.040.080.20PM10年平均日平均0.070.15HCl日平均一次浓度0.0150.05H2SO4日平均一次浓度0.10.3氰化氢昼夜均值0.01氨气一次浓度0.2 参考前苏联(1974)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最大允许浓度。(3)声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见表1-6。表1-6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功能区划类别标准值昼 间夜 间工业区365551.5.2污染物排放标准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项目生产废水排入专业基地内的生产废水处理站前,执行基地生产废水处理站的纳污标准。见表1
35、-7。表1-7 东莞市沙田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进水接纳标准序号废水种类允许进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范围(mg/L)1前处理含有机物废水pH:5-8;COD400;氨氮40;TP60;CN-0.3;Cr6+0.1;镍0.1;铜20;SS250;石油类1202含氰废水pH:7-9;COD150;氨氮30;TP50;CN-250;Cr6+0.1;镍0.1;铜150;SS2503含铬废水pH:5-7;COD150;氨氮25;TP30;CN-0.3;Cr6+120;镍0.1;铜2.5;SS1504含镍废水pH:5-8;COD150;氨氮40;TP60;Cr6+0.1;CN-0.3;镍100;铜35;SS15
36、05综合废水pH:3-10;COD150;氨氮25;TP50;Cr6+0.1;CN-0.3;镍0.1;铜250;SS200;锡106混排废水pH:5-8;COD150;氨氮25;TP40;Cr6+10;CN-10;镍10;铜10;SS150(2)专业基地的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出水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见表1-8。表1-8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值 (mg/L,pH除外)序号项 目GB21900-2008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污染物监控位置1pH69企业废水总排放口2CODcr503BOD5-4SS305石油类2.06总氰化物0.27总铜0.
37、38总镍0.1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9总锡*2.0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L/m2(镀件镀层)多层镀250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一致单层镀100注:*鉴于中国没有锡的相关排放标准,因此,参考瑞士的排入地面水的排放标准(1975); (3)根据东莞市沙田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要求,生产回用水要优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且电导率要小于100S/cm,见表1-9。表1-9 项目回用水标准序号项目标准1pH6.58.52浑浊度1 mg/L3六价铬0.05 mg/L4硫酸盐250 mg/L5阴离子合成洗涤剂0.3 mg/L6氯离子250 mg/L7镍0.0
38、2 mg/L8色度159耗氧量(CODMn)3 mg/L10氰化物0.05 mg/L11总硬度(以碳酸钙计)450 mg/L12铜1.0 mg/L13铁0.3 mg/L14锌1.0 mg/L15电导率100s/cm(4)根据沙田镇福禄沙污水干管平面布置图可知,项目所在地污水主干管已铺设到位,因此本项目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见表1-10。表1-10 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序号污染物指标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1CODcr5002BOD53003SS4004氨氮/5动植物油202、大气污染物
39、排放标准(1)电镀废气本项目工艺废气中盐酸雾、硫酸雾、氰化氢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见表1-11。同时单位产品基准排放量应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6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见表1-12。表1-11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物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排放限值(mg/m3)30300.5表1-12 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序号工艺种类基准排气量(m3/m2)(镀件镀层)排气量计量位置1镀铬74.4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2其他镀种(镀铜、镍等)37.7(2)氨气氨气执行恶
40、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表1-1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浓度(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排气筒(m)二级监控点mg/m3氨气/3020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53、噪声建设期间的噪声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噪声在其施工场界的限值见表1-14。表1-14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标准值昼间夜间7055项目营运期间厂界噪声控制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见表1-15。
41、表1-15 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测点位置(GB 12348-2008)昼间夜间厂界3类标准65551.5.3其它标准(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3)工作场所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3-2007);(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6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目标1.6.1水污染控制及其环境保护目标控制项目排放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使本项目对水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以保护项目纳污水体狮子洋的水质。1.6.2环境空气污染控制及其环境保护目标控
42、制项目工艺废气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以保护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使其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要求。1.6.3声污染控制及其环境保护目标控制项目车间设备、各类风机、水泵噪声源,以保护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使其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1.6.4固体废物控制及其环境保护目标控制项目生产固废和生活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建设区域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1.6.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在评价范围内没有名胜古迹等重要环境敏感点。本项目附近主要的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具体情况见表1-16,附图1。表1-16 主要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序号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功能性质规模距离本项目边界的距离保护内容及级别1义沙村居民点5400人北面约1470米环境空气二类2下天宅居民点120人东面约540米3大泥村居民点11841人西北面约2600米4上天宅居民点120人北面约550米5祥盛围居民点250人西北约157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