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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第5章 关税法0529教学ppt课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1世纪高等院校简明实用教材财税系列第5章 关税法5.1 关税法基础理论5.2 关税法基本内容5.3 关税的计税管理5.1 关税法基础理论5.1.1 关税法的概念5.1.1.1 关税法的含义 关税是海关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关税是海关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关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关税纳一种税。关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关税纳税人之间征纳活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其基税人之间征纳活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其基本法律依据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本法律依据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002
2、000年年7 7月修订并颁布月修订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国务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国务院20032003年年1111月发布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及关税税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及关税税则委员会委员会20122012年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年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关税实施方案等。税则和关税实施方案等。5.1 关税法基础理论 5.1.1.2 关税的演变 关税是我国历史上最为悠久、开征最早的税种之一。关税是我国历史上最为悠久、开征最早的税种之一。 1985年国务院及时重新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年国务院及时重新发布
3、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 1987年年1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其中第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其中第5章为关税。章为关税。 2000年年7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修改的决定。的决定。 2003年年11月国务院修订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月国务院修订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
4、进出口关税例),同时国务院税则委员会审定并报国务院批准,颁下简称进出口关税例),同时国务院税则委员会审定并报国务院批准,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入境旅客行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 2012年年1月实施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月实施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进出口税则),使关税制度逐步规范化和法制化,并在保障国家税收主权进出口税则),使关税制度逐步规范化和法制化,并在保障国家税收主权和利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
5、要的积极作用。和利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5.1 关税法基础理论5.1.2 关税的分类5.1.2.1 按货物流动方向的分类 1.进口关税。2.出口关税。3.过境关税。5.1 关税法基础理论5.1.2.2 按关税计税标准的分类1. 从量关税2. 从价关税。3. 复合关税。4. 选择关税。5. 滑动关税。5.1 关税法基础理论5.1.2.3 按关税征收目的分类。1.财政关税。2.保护关税。5.1.2.4 按关税差别待遇分类。1.优惠关税。2.歧视关税。 5.1 关税法基础理论5.1.3 关税的特点1.关境性。 2.涉外性。3.灵活性 5.1 关税法基础理论5.1.4
6、关税的作用1.调控经济有效运行。2.加快改革开放进程。3.贯彻平等互利原则。4.增加国家财政收入。5.2 关税法基本内容5.2.1 关税的征税对象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国家准许进出口的货物和准许进出境的物品。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国家准许进出口的货物和准许进出境的物品。其中:货物是指贸易性的进出口商品;物品是指非贸易性的进出境商其中:货物是指贸易性的进出口商品;物品是指非贸易性的进出境商品,包括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品,包括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身物品、馈赠物品,以及以其他方式进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身物品、馈赠物
7、品,以及以其他方式进入国境的个人物品。例如,同是入国境的个人物品。例如,同是1 1台小轿车,如果是经营进口即为货台小轿车,如果是经营进口即为货物,如果是私人带入国内使用就是物品。物,如果是私人带入国内使用就是物品。 除关税优惠政策规定的以外,我国对进口货物大部分征收关税;除关税优惠政策规定的以外,我国对进口货物大部分征收关税;出口货物一般不征税,仅对少部分货物征收出口关税。出口货物一般不征税,仅对少部分货物征收出口关税。 需要说明的是:关税的征收对象必须是国家准许进出口需要说明的是:关税的征收对象必须是国家准许进出口 的货物和准许进出境的物品。的货物和准许进出境的物品。5.2.2 关税的纳税人
8、5.2.2 关税的纳税人 关税税则的基本内容 关税纳税人又称海关债务人。按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纳税人又称海关债务人。按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纳税人是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关税纳税人是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是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并进口或出口货物的法人或其他社会团是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并进口或出口货物的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具体包括外贸专业进出口总公司及其子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外体。具体包括外贸专业进出口总公司及其子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免税品公司等。商投资企业、免税品公司等。 在海关监管货物的保管期间,非因不可抗
9、力造成海关监管货物损在海关监管货物的保管期间,非因不可抗力造成海关监管货物损毁或灭失,负责保管该海关监管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关税纳税人。例毁或灭失,负责保管该海关监管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关税纳税人。例如,对于储存在仓库中的海关监管货物,仓库的经营人、保管人是纳如,对于储存在仓库中的海关监管货物,仓库的经营人、保管人是纳税人;对于转关运输货物,承运人是纳税人;对于保税货物,保税仓税人;对于转关运输货物,承运人是纳税人;对于保税货物,保税仓库经营人、加工企业是纳税人。库经营人、加工企业是纳税人。5.2 关税法基本内容5.2.2.2 进出境物品的纳税人 进出境物品的关税纳税人是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包括该
10、进出境物品的关税纳税人是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包括该物品的所有人和推定为所有人的人。物品的所有人和推定为所有人的人。 一般情况下,对于携带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携带人为所有一般情况下,对于携带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携带人为所有人;对分离运输的行李,推定相应的进出境旅客为所有人;对人;对分离运输的行李,推定相应的进出境旅客为所有人;对以邮递方式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收件人为所有人;以邮递或其以邮递方式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收件人为所有人;以邮递或其他运输方式出境的物品,推定其寄件人或托运人为所有人。他运输方式出境的物品,推定其寄件人或托运人为所有人。5.2 关税法基本内容5.2.3 关税的税则 关税税则的基本内容
11、1.国家实施税则法令。2.税则的归类总规则。3.关税税目表。4.海关商品编码。5.2 关税法基本内容 关税税则的主要规定1.商品分类及编码。2.税则的基本内容。3.进出口税目数量。5.2 关税法基本内容 关税的税率 进口关税的税率1.最惠国税率。2.暂定税率。3.协定税率。4.特定税率。5.普通税率。5.2 关税法基本内容5.2.4.2 出口关税的税率 2012年我国出口商品关税税率,分为出口税率、暂定税率和年我国出口商品关税税率,分为出口税率、暂定税率和特别出口税率特别出口税率3类。其中:出口税率设立类。其中:出口税率设立5个差别税率,分别为个差别税率,分别为20%、25%、30%、40%和
12、和50%。主要是对少数资源性产品及易。主要是对少数资源性产品及易于竞相杀价、盲目出口、需要规范出口秩序的货物,如对鳗鱼苗、于竞相杀价、盲目出口、需要规范出口秩序的货物,如对鳗鱼苗、铅矿砂及其精矿等铅矿砂及其精矿等100余种商品征收出口关税。余种商品征收出口关税。 暂定税率设立暂定税率设立8个差别税率,分别为个差别税率,分别为0%、5%、7%、10%、15%、20%、25%和和35%。如对已脱胶骨、角柱实行。如对已脱胶骨、角柱实行0%,对鳞片,对鳞片状天然石墨等征收暂定税率状天然石墨等征收暂定税率20%的出口关税。的出口关税。 对肥料用氯化铵、尿素等对肥料用氯化铵、尿素等15种商品,征收特别出口
13、税率种商品,征收特别出口税率 75%的关税。的关税。5.2 关税法基本内容5.2.5 原产地标准5.2.5.1 全部产地生产标准 全部产地生产标准是指进口货物全部产地生产标准是指进口货物“完全在一个国家内生产或制造完全在一个国家内生产或制造”,生产或制造国即为该货物的原产国。完全在一国生产或制造的进口货物生产或制造国即为该货物的原产国。完全在一国生产或制造的进口货物包括:一是在该国领土或领海内开采的矿产品;二是在该国领土上收获包括:一是在该国领土或领海内开采的矿产品;二是在该国领土上收获或采集的植物产品;三是在该国领土上出生或由该国饲养的活动物及从或采集的植物产品;三是在该国领土上出生或由该国
14、饲养的活动物及从其所得的产品;四是在该国领土上狩猎或捕捞所得的产品;五是在该国其所得的产品;四是在该国领土上狩猎或捕捞所得的产品;五是在该国的船只上卸下的海洋捕捞物,以及由该国船只在海上取得的其他产品;的船只上卸下的海洋捕捞物,以及由该国船只在海上取得的其他产品;六是在该国加工船加工上述第五项所列物品所得的产品;七是在该国收六是在该国加工船加工上述第五项所列物品所得的产品;七是在该国收集的只适用于作再加工制造的废碎料和废旧物品;八是在该国完全使用集的只适用于作再加工制造的废碎料和废旧物品;八是在该国完全使用上述各项所列产品加工成的制成品。上述各项所列产品加工成的制成品。5.2 关税法基本内容5
15、.2.5.2 实质性加工标准 实质性加工标准适用于确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参与生产实质性加工标准适用于确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参与生产的产品的原产国的标准。其基本含义是:经过几个国家加工、制造的产品的原产国的标准。其基本含义是:经过几个国家加工、制造的进口货物,以最后一个对货物进行经济上可以视为实质性加工的的进口货物,以最后一个对货物进行经济上可以视为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作为有关货物的原产国。国家作为有关货物的原产国。“实质性加工实质性加工”是指产品加工后,在是指产品加工后,在进出口税则中四位数税号一级的税则归类已经有了改变,或加工增进出口税则中四位数税号一级的税则归类已经有了改变,或加工增值部分
16、所占新产品总值的比例已超过值部分所占新产品总值的比例已超过30%及以上的及以上的。 其他对机器、仪器、器材或车辆所用零件、部件、配件、备其他对机器、仪器、器材或车辆所用零件、部件、配件、备件及工具,如与主件同时进口且数量合理的,其原产地按主件的原件及工具,如与主件同时进口且数量合理的,其原产地按主件的原产地确定,分别进口的则按各自的原产地确定。产地确定,分别进口的则按各自的原产地确定。5.2 关税法基本内容5.2.6 关税的优惠政策5.2.6.1 关税的法定减免5.2.6.2 关税的暂时减免5.2.6.3 关税的特定减免5.2.6.4 关税的临时减免 5.3 关税的计税管理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7、 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1.对进口货物成交价格的要求。2.对实付或应付价格进行调整。3.买卖双方之间特殊关系的规定。5.3 关税的计税管理5.3.1.2 进口货物海关估价的方法1.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2.倒扣价格方法。3.计算价格方法。4.其他合理方法。5.3 关税的计税管理5.3.1.3 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1.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的完税价格。2.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货物的完税价格。3.运往境外修理货物的完税价格。4.运往境外加工货物的完税价格。5.暂时进境货物的完税价格。6.租赁方式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7.留购进口货样等货物的完税价格。8.予以补税减免税货物的完税价格。9.
18、以其他方式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5.3 关税的计税管理5.3.2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5.3.2.1 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其中包含的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予以扣除。出口关税税额应当予以扣除。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该货物出口销售到我国境外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该货物出口销售到我国境外时,买方向卖方实付或应付的价格。出
19、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时,买方向卖方实付或应付的价格。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中含有支付给境外佣金的,如果单独列明,应当扣除。中含有支付给境外佣金的,如果单独列明,应当扣除。5.3 关税的计税管理5.3.2.2 出口货物海关估价的方法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次使用下列方法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次使用下列方法估定:估定: (1)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2)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20、 (3)根据境内生产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本、利润和一般费用、境内)根据境内生产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本、利润和一般费用、境内 发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所得的价格。发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所得的价格。 (4)按照)按照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5.3 关税的计税管理5.3.3 完税价格的其他费用5.3.3.1 一般方式进口货物的费用 以一般陆运、空运、海运方式进口货物的费用,其运输和其相关费用、保险费按以一般陆运、空运、海运方式进口货物的费用,其运输和其相关费用、保险费按照下列办法计算:照下列办法计算: (1)海运进口货物计算至该货物运抵境内的卸货口岸;如果该货物的卸货口岸
21、是)海运进口货物计算至该货物运抵境内的卸货口岸;如果该货物的卸货口岸是内河(江)口岸,则应计算至内河(江)口岸。内河(江)口岸,则应计算至内河(江)口岸。 (2)陆运进口货物计算至该货物运抵境内的第一口岸;如果运输及其相关费用、)陆运进口货物计算至该货物运抵境内的第一口岸;如果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支付至目的地口岸,则计算至目的地口岸。保险费支付至目的地口岸,则计算至目的地口岸。 (3)空运进口货物计算至该货物运抵境内的第一口岸;如果该货物的目的地为境)空运进口货物计算至该货物运抵境内的第一口岸;如果该货物的目的地为境内的第一口岸外的其他口岸,则计算至目的地口岸。内的第一口岸外的其他口岸,则
22、计算至目的地口岸。 (4)陆运、空运和海运进口货物的运费和保险费,应按该货物进口同期)陆运、空运和海运进口货物的运费和保险费,应按该货物进口同期 运输行业公布的运费率(额)计算运费;按运输行业公布的运费率(额)计算运费;按“货价加运费货价加运费”两者两者 总额的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计算保险费。 5.3 关税的计税管理5.3.3.2 其他方式进口货物的费用 邮运的进口货物,应以邮费作为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以邮运的进口货物,应以邮费作为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海关应按货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海关应按货价的价的1
23、%1%计算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作为进口货物的自驾进口的计算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作为进口货物的自驾进口的运输工具,海关在审定完税价格时,可不另行计入运费。运输工具,海关在审定完税价格时,可不另行计入运费。5.3.3.3 出口货物销售价格的费用 出口货物的销售价格,如果包括离境口岸至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输、出口货物的销售价格,如果包括离境口岸至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输、保险费的,该运费、保险费应当扣除。保险费的,该运费、保险费应当扣除。 5.3 关税的计税管理 完税价格的海关审定 关税完税价格审定的准则 现行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按成交价格审现行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按成交价
24、格审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由海关依法估定完税价格。这里包括两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由海关依法估定完税价格。这里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确定完税价格,必须以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层含义:一是确定完税价格,必须以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二是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报的价格,并不一定等于完税价格,只有二是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报的价格,并不一定等于完税价格,只有经过海关审核并接受的申报价格才能作为完税价格。经过海关审核并接受的申报价格才能作为完税价格。 对于不真实或不准确的申报价格,海关有权不予接受,并可对于不真实或不准确的申报价格,海关有权不予接受,并可按照税法规定对有关进出口货物的申报价格进行调整或另
25、行估按照税法规定对有关进出口货物的申报价格进行调整或另行估 定完税价格。定完税价格。 5.3 关税的计税管理5.3.4.2 关税完税价格审定的要求 (1 1)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应向海关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提供详)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应向海关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提供详实可靠的原始凭证及数据资料。实可靠的原始凭证及数据资料。 (2 2)海关为审查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可查阅能够反映买卖双方关系及)海关为审查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可查阅能够反映买卖双方关系及交易活动的书面资料和电子数据。必要时,可以对与买卖双方相关联的第三者进行调交易活动的书面资料和电子数据。必要时,可
26、以对与买卖双方相关联的第三者进行调查取证。查取证。 (3 3)海关对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疑问时,应将怀疑的理由书面告知进)海关对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疑问时,应将怀疑的理由书面告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要求其以书面的形式作进一步说明。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要求其以书面的形式作进一步说明。 (4 4)海关有理由认为买卖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影响成交价格时,应将怀疑的理)海关有理由认为买卖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影响成交价格时,应将怀疑的理由书面告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要求其以书面的形式作进一步说明。由书面告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要求其以书面的形式作进一步说明。 (5 5)海关不接受申报价格,按
27、照相同货物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的规定估定完税)海关不接受申报价格,按照相同货物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时,可与进出口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价格时,可与进出口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 (6 6)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可提供书面申请,要求海关就)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可提供书面申请,要求海关就 如何确定其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作出书面说明。如何确定其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作出书面说明。 5.3 关税的计税管理5.3.5 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5.3.5.1 关税的税额计算公式 (1)从价计征。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从价计征。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
28、税价格税率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2)从量计征。从量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从量计征。从量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税额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我国实行的复合税都是先计征从量税,再计征从价税。)复合计征。我国实行的复合税都是先计征从量税,再计征从价税。 复合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复合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 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数量单位完税价格 税率税率 (4)滑准计征。滑准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9、公式为:)滑准计征。滑准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5.3 关税的计税管理5.3.5.2 关税的税额计算案例 【例题【例题5-1】某公司】某公司9月进口货物一批,折合成人民币后完税价格为月进口货物一批,折合成人民币后完税价格为200万元,进口关税优惠税率万元,进口关税优惠税率15%;出口货物一批,离岸价格为;出口货物一批,离岸价格为1 200万元,出口关税税率万元,出口关税税率20%。则该企业应纳的关税为:。则该企业应纳的关税为: (1)进口关税应纳税额)进口关税应纳税额20015%30(万元
30、)(万元) (2)出口关税应纳税额)出口关税应纳税额1 200(120%)20%200(万元)(万元)5.3 关税的计税管理 【例题【例题5-2】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9月上旬从国外进口一月上旬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支付给国外的货价批散装化妆品,支付给国外的货价120万元、相关税金万元、相关税金10万元、卖方佣金万元、卖方佣金2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18万元;进口机器设备一套,支万元;进口机器设备一套,支付给国外的货价付给国外的货价3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万元,运抵我国海关
31、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5万元。散装万元。散装化妆品和机器设备均验收入库。本月内企业将进口的散装化妆品的化妆品和机器设备均验收入库。本月内企业将进口的散装化妆品的80%生生产加工为成套化妆品产加工为成套化妆品7800件,对外批发销售件,对外批发销售6000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90万元;向消费者零售万元;向消费者零售800件,取得含税销售额件,取得含税销售额51.48万元。(化妆品的万元。(化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进口关税税率20%、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30%;机器设备的进口关税税率;机器设备的进口关税税率20%)。)。则该企业在进口环节应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和国内生产销售环节
32、应则该企业在进口环节应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和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5.3 关税的计税管理(1)散装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散装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120+10+2+18=150(万元)(万元) 进口设备关税完税价格进口设备关税完税价格=35+5=40(万元)(万元)(2)进口环节应纳的关税:)进口环节应纳的关税: 进口化妆品应纳关税进口化妆品应纳关税=150 20%=30(万元)(万元) 进口机器设备应纳关税进口机器设备应纳关税=40 20%=8(万元)(万元)(3)进口化妆品应纳消费税)进口化妆品应纳消费税=(150+30)/(130%)30%=77.
33、14(万元)(万元)(4)进口环节应纳的增值税:)进口环节应纳的增值税: 进口化妆品应纳增值税进口化妆品应纳增值税=(150+30)/(130%)17%=43.71(万元)(万元) 进口机器设备应纳增值税进口机器设备应纳增值税=(40+8)17%=8.16(万元)(万元)(5)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应纳的增值税:)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应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销项税额=29017%+51.48(1+17%)17%=56.78(万元)(万元) 进项税额进项税额=43.71(万元)(万元) 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56.78-43.71=13.07(万元)(万元) (6)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应纳的消费税)国内生产销
34、售环节应纳的消费税 =29030%+51.48(1+17%)30%-77.1480% =38.48(万元)(万元) 5.3 关税的计税管理5.3.6 关税征管与保税制度5.3.6.1 关税的征收管理1.关税缴纳。2.关税缓纳。3.关税退还。4.关税追缴。5.关税保全。6.强制执行。7.纳税争议。5.3 关税的计税管理5.3.6.2 关税的保税制度1.保税仓库。 转口贸易保税仓库。转口贸易项下的进出口货物可免征进出口关税转口贸易保税仓库。转口贸易项下的进出口货物可免征进出口关税和其他税收。如果需要改变包装,必须在海关的监管下进行。和其他税收。如果需要改变包装,必须在海关的监管下进行。 加工贸易备
35、料保税仓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项下存入保税仓库的加工贸易备料保税仓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项下存入保税仓库的免税进口的备用物料,经过海关核准后加工复出口的,海关将根据实际出免税进口的备用物料,经过海关核准后加工复出口的,海关将根据实际出口数量征收或免征原进口物料的关税。口数量征收或免征原进口物料的关税。 寄售维修保税仓库。为引进的先进技术设备提供售后服务进口的维寄售维修保税仓库。为引进的先进技术设备提供售后服务进口的维修零备件,可免办进口纳税手续存入保税仓库。修零备件,可免办进口纳税手续存入保税仓库。 在保税仓库内储存保税货物一般以在保税仓库内储存保税货物一般以1 1年为限。如果有特殊情况,经过
36、海年为限。如果有特殊情况,经过海关核准,可以适当延长。关核准,可以适当延长。5.3 关税的计税管理2.保税工厂。 保税工厂是指经过海关批准,并在海关监管之下专门建保税工厂是指经过海关批准,并在海关监管之下专门建立的,用免税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等加工、生产、立的,用免税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等加工、生产、制造或存放外销产品的专门工厂、车间。保税工厂为外商加制造或存放外销产品的专门工厂、车间。保税工厂为外商加工、装配成品和为制造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元器件、工、装配成品和为制造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辅料、包装物和加工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数零部件、配套件、辅料、
37、包装物和加工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数量合理的化学物品,可以缓办进口纳税手续,待加工成品出量合理的化学物品,可以缓办进口纳税手续,待加工成品出口后按照实际耗用的进口料件免税。口后按照实际耗用的进口料件免税。5.3 关税的计税管理3.保税区。 保税区是指在出入境比较便利的口岸地区,划出一些易于管理保税区是指在出入境比较便利的口岸地区,划出一些易于管理的区域,以与外界隔离的全封闭方式,在海关监管下存入和加工保的区域,以与外界隔离的全封闭方式,在海关监管下存入和加工保税货物的特定区域。其主要功能是保税仓储、出口加工和转口贸易。税货物的特定区域。其主要功能是保税仓储、出口加工和转口贸易。到到20102010年
38、,已国务院经批准在上海、广州、深圳、青岛、大连、深年,已国务院经批准在上海、广州、深圳、青岛、大连、深圳、厦门、宁波、福州、天津、苏州、北京、绥芬河、长春、海口圳、厦门、宁波、福州、天津、苏州、北京、绥芬河、长春、海口和重庆等和重庆等1919个城市设立保税区。这些保税区与国际上的自由贸易区个城市设立保税区。这些保税区与国际上的自由贸易区和自由港类似,设在区内的企业可享受规定的进出口税收优惠。和自由港类似,设在区内的企业可享受规定的进出口税收优惠。5.3 关税的计税管理5.3.7 船舶吨税法5.3.7.1 船舶吨税的概念5.3.7.2 船舶吨税的征税对象5.3.7.3 船舶吨税的税率5.3.7.4 船舶吨税的免税政策5.3.7.5 船舶吨税的征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