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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 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涉及各种零星费用(差旅费、招待费、部门经常性零星费用、培训费等)报销业务的管理。 2 控制目标2.1 确保所有费用报销均在费用预算内,严格控制费用支出。2.2 确保所有费用的列支均做到合理、合法、合规,并且得到及时准确的记录。3 主要控制点3.1 部门经理按权限审批费用的发生是否属计划内,是否合理、是否超费用标准或部门预算,确定是否同意报销。3.2 费用会计审核费用内容及原始票据的真实性、合规性,报销单填写是否齐全,计算是否正确,是否已经过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各程序的审批是否在规定的审批权限内,对不合规的票据予以没收。3.3 费用会计审核费用是否在
2、资金计划内,是否在部门预算内,不在资金计划和预算内的费用予以退回,要求补充资金计划和(或)超预算计划。3.4 费用会计审核发生的费用项目是否符合差旅费报销政策,对不符合差旅费报销政策的予以退回。3.5 会计主管审核凭证科目使用是否正确,原始票据与报销单金额是否一致,数据计算是否正确。4 特定政策4.1 费用报销须经直接上级审批。部门经理费用审批_元以内的费用。主管副总费用审批权限_元以内的费用。总经理审批超出主管副总审批权限或超费用报销标准的费用4.2 费用会计在_(规定时限内)进行审单,并将审核批准的报销申请单交出纳付款。4.3 出差人员返回后_天内,出国人员返回后_天内应及时到财务部报销,
3、超出一天扣款_元。4.4 个人报销标准住宿费标准 销售、采购、市场部 _级业务主管业务经理以上级其他部门 _级业务主管业务经理以上级出差补助标准 员工出差补助_元/天,司机带车出差补助_元/天乘坐交通工具标准 _级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一、二等舱位,其他人员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一、二等舱位。若有特殊紧急任务需乘飞机者须事前经总经理批准,总经理不在,授权主持工作领导签字,否则财务不予报销,超过部分一律由个人负担电话出租车费标准出差电话费、出租车费的报销审批人员、权限。4.5 参加培训人员,按规定应报销的住宿费,不得超过上述标准。参加外地会议人员,按会议安排标准报销,原则上不得超过上述标
4、准。4.6 提取现金超过5万元,必须有保卫部门随行5 费用报销流程填表说明C-12-002-003步骤涉及部门步骤说明1相关部门各部门费用报销人员将原始票据整理粘贴好,并按规定填制报销单。2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部门经理审核费用的发生是否属计划内,是否合理、是否超费用标准或超个人部门预算,确定是否同意报销。将超出审批权限的报销单报主管副总以至总经理审批。3财务部-费用会计费用会计审核费用内容及原始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报销单填写是否齐全,计算是否正确,是否已经过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各程序的审批是否在规定的审批权限内,对不合规的票据予以没收,或退回换合格票据。4财务部-费用会计费用会计审核费用
5、是否在资金计划内,是否在部门预算内,不在资金计划和部门预算内的费用予以退回,要求按照部门工作计划及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的规定程序补充资金计划和(或)超预算计划。5财务部-费用会计费用会计审核审核所报费用是否符合公司费用报销政策,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将不符合报销政策、财务制度规定的报销单退回报销人员。6财务部-费用会计费用会计对已审核通过的报销单,计算出差补助,汇总报销金额。7财务部-费用会计费用会计查询个人预支款明细帐,确定是否借有预支款。7.1财务部-费用会计费用会计根据查询结果,用差额法冲消个人借款,并开出现金收款或付款凭证。8财务部-会计主管会计主管审核凭证科目使用是否正确,原始票据与报
6、销单金额是否一致,数据计算是否正确。9财务部-出纳出纳会计根据收款或付款凭证收款或付款,报销人员在凭证上签字10财务部-费用会计费用会计根据已经过审核收款或付款的凭证更新财务帐专心-专注-专业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
7、执行。 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安
8、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 建设项目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件。 第六条 建设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帐务设置和帐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督促所属的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七条 经营性项目,应按照国家
9、关于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在项目总投资(以经批准的动态投资计算)中筹集一定比例的非负债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本规定中有关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划分,由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第八条 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投入项目的资本金,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评估作价。 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在项目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九条 经营性项目收到投资者投入项目的资本金,要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分别以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
10、资本金单独反映。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外商资本金。 第十条 凡使用国家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执行财政部有关基本建设资金支付的程序,财政资金按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到位。 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十一条 经营性项目对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在项目建设期间,作为资本公积金,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资本公积金。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
11、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 第十三条 经营性项目在建设期间的财政贴息资金,作冲减工程成本处理。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要认真清理结余资金。应变价处理的库存设备、材料以及应处理的自用固定资产要公开变价处理,应收、应付款项要及时清理,清理出来的结余资金按下列情况进行财务处理: 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相应转入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资产。 非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首先用于归还项目贷款。如有结余,30%作为建设单位留成收入,主要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70%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 第十五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应交财政的竣工结余资金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30日内上交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