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进口贸易的履行ppt课件.ppt

上传人:春哥&#****71; 文档编号:16977254 上传时间:2022-05-20 格式:PPT 页数:62 大小:18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17章进口贸易的履行ppt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62页
第17章进口贸易的履行ppt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6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17章进口贸易的履行ppt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17章进口贸易的履行ppt课件.ppt(6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第第17章章 进口合同的履行进口合同的履行 本章提要本章提要在履行进口合同时,买方要做好开立信用证、租船订舱、接运货物、办理保险、审单付款、报关提货、检验、索赔等项工作。买方在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同时,还应随时注意卖方履约情况,并及时督促卖方按合同及信用证的约定履行交付货物及有关单据并转移货物所有权的义务。本章在依次介绍进口业务各环节买方需履行的义务的基础上,分析了买方在履行各环节义务时需注意的事项和问题。学习目标学习目标 o 掌握进口合同履行所包括的主要环节。掌握进口合同履行所包括的主要环节。o 知道进口合同履行各环节买方应注意的问知道进口合同履行各环节买方应注意的问题。题。o 会根据合

2、同填写信用证开证申请书。会根据合同填写信用证开证申请书。o 会根据有关资料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会根据有关资料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案例导入案例导入 我国某公司以信用证方式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国外出口商发货后将信用证所要求的单据提交开证行。开证行和进口商经审单后确认单证相符,A公司付款赎单,提货后才发现货物规格与合同不符,遂以货物质量不符为由,要求开证行对外拒付,开证行拒绝。171信用证的开立与修改信用证的开立与修改o 进口合同签订以后,买方应及时向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办理开证手续,以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合适的时间开立信用证。1711信用证的开立信用证的开立o 申请开立信用证的程序与要求主要包括

3、:填写开证申请书、提交进口合同复印件、提交进口许可证正本(对于合同项下进口的货物属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提供开证担保、支付开证手续费及填写进口付汇核销单等。1填写开证申请书 o 开证申请书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信用证的内容,印在申请书的正面,主要包括:受益人的名称地址,信用证的性质、金额、付款方式、开立方式、到期日及地点,货物描述、包装、运输条件,所需单据的种类及份数、交单期,附加指示等;o 第二部分是申请人对开证银行的声明及对双方责任义务的明确,印在申请书的背面,内容包括:承认遵守UCP600的规定;保证向银行支付信用证项下的货款、手续费、利息及其他费用;在申请人付款赎单前,单据及货物所

4、有权属银行所有;开证行收下不符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时申请人有权拒绝赎单等。 开证申请书需填制的事项主要有: o (1)信用证的性质: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已印制好,如要增加保兑或可转让等内容,可加上。 o (2)传递方式:有信开、电开、快递、简电后随寄电报证实书四种方式,在相应项前打“”。 o (3)受益人:必须填写全称及详细地址,也要注明联系电话、传真等号码,便于联系。 开证申请书需填制的事项主要有:o (4)信用证金额:必须用数字和文字两种形式表示,并且要表明币种。信用证的金额应与合同规定的一致,如果进口合同有溢短装条款,应具体列明增减幅度或在金额前加上“about”、“approximately

5、”等词语(按UCP600的解释,该金额可有10%的增减幅度)。o (5)合同项下的货物描述: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包装、单价、唛头等。所有内容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尤其是单价条款、数量条款不得有误。开证申请书需填制的事项主要有:o (6)合同项下货物的运输:装运期、装运港(地)、目的港(地)、是否允许分批、是否允许转运等都应该与合同的规定一致,在相应处填空或在选项前打“”。 o (7)价格术语:有FOB、CFR、CIF及“其他条件”四个备选项目,根据合同成交的贸易术语在该项前打“”,如是其他条件,则在该项目后面写明。 开证申请书需填制的事项主要有:o (8)汇票要求:应根据合同的规定,填写信用

6、证项下应支付发票金额的百分之几。还应填写汇票的支付期限是即期或是远期。信用证项下汇票的付款人必须是开证行或指定付款行。 o (9)付款方式:信用证有效兑付方式有即期支付、承兑支付、议付和延期支付四种。o (10)单据条款:印制好的具体的单据要求共12条,第13条是“其他单据”,即除以上12种单据以外的单据要求,填入此条中。 开证申请书需填制的事项主要有:o (11)附加条款:印制好的具体的附加条款要求有6条,其中内容不完整的,可根据合同规定和买方的需要填写清楚。第7条是“其他条款”,除以上6条以外还有附加条款的,填入该条中。 o (12)申请书下面是有关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填银行名称)、账户号码

7、、执行人、联系电话、申请人(法人代表)签字等内容。 2交进口合同复印件 o 信用证是独立、自足文件,银行是按信用证的规定进行审单和付款。但银行一般会要求开证申请人提供进口合同复印件以作为参考和备案。3提交进口许可证正本 o 如果合同项下进口的商品属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申请人应将进口许可证的一联正本提交银行,否则银行不予开证。 4提供开证担保 o 银行为保障自身资金的安全会对申请人的资信进行调查并要求申请人提供一定的担保。申请人可以用现金、动产、不动产或第三方提供的保证等向银行提供担保,其中,以现金提供担保在实务中最为常见。现金担保也就是开证押金,一般按开证金额的某一比例收取。5支付开证手续费

8、 o 开立信用证及按信用证向申请人提供金融服务是银行的一项中间业务,银行据此要收取一定的服务手续费。6填写进口付汇核销单 o 按我国进口付汇核销制度的规定,申请人应按银行的要求和进口合同的内容填写进口付汇核销单。1712信用证的修改信用证的修改o 信用证开立以后,开证银行通常先交给进口商进行审核。进口商应及时参照开证申请书和合同核对信用证的内容,如发现有不相符的,或因情况发生变化需要修改的,应及时进行修改,并在银行规定的时间内向开证银行递交修改申请书,要求银行修改信用证。开证银行确认无误后,即正式对外开出信用证。信用证的修改信用证的修改o 对信用证的受益人即出口商要求修改信用证的某些条款或内容

9、的,进口商应根据进口合同条款并结合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进行修改。如果同意修改,应及时向开证银行办理修改手续;如果不同意,也应及时通知受益人并解释不接受修改的原因,并要求其按原证履行义务。o 对于信用证的修改,进口商要注意UCP600的有关规定。 172租船订舱、保险、审单付汇及报关提货o 1721租船订舱租船订舱o 1买方办理租船或订舱事宜o 我国进口业务中,多数都是以FOB贸易术语通过海洋运输进口的。负责货物运输的进口商需要根据货物的性质和数量决定租船或订舱。 2办理租船订舱时应注意的事项o 办理班轮订舱时应注意如下几点:o (1)及时租船订舱。 o (2)根据合同和信用证要求选择直达或允

10、许转船,并注意航期的长短。o (3)应在订舱前查清班轮费率表、运费有无折扣、运费计收标准等。o (4)应清楚班轮运输的附加费条件,并注意与合同中的费用负担条件相衔接。办理整船运输时,需要注意的事项o (1)根据合同、信用证的规定并结合货运市场的行情及时办理租船手续。o (2)必须了解装运港、目的港的情况,并应了解各航线港口的习惯、运输契约的格式。o (3)根据需要选择船型,在保证货物安全运输的前提下尽量节约租船费用。3催装o 由买方办理租船或订舱事宜时,买方要注意防止发生“船等货”船货脱节现象,为此,可在合同中订明卖方相关的责任义务及买方的索偿权、索偿方法等,并要注意督促对方按时装运。对数量大

11、或重要物资的进口,在必要的情况下,进口方可以请我国驻外机构就地了解、督促对方履约,或直接派人前往出口地点检验监督。1722办理货运保险办理货运保险o 1.根据需要选择投保方式o (1)预约保险(Open Policy)。长期有外贸业务的进口商为了简化手续,并防止出现漏保或来不及办理保险等情况,会事先和保险公司签订预约保险合同。预保合同明确规定进口货物的投保险别、保险费率、适用的保险条款、保险费及赔偿的支付方式等,是进口商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正式保险契约。 (2)逐笔投保(Specific Policy) o 仅有临时性进口业务的企业一般采取对进口货物逐笔投保的方式办理保险。进口商在接到出口商的发货

12、通知之后应立即着手办理投保事宜,按规定办理投保手续后取得保险公司签发的正式保险单。2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投保险别o 进口商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时,应注意选择合适的投保险别,既要使货物得到充分的保障,又要尽量降低保险费。一般来说,进口商应综合考虑货物的种类、性质、特点,货物的包装情况,货物的运输方式、航线、港口和装卸货的损耗情况,目的地的货物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及贸易习惯等因素来决定投保的险别。3关于货运保险的责任起讫o 对于FOB项下的进口合同,买卖双方风险责任的划分以装运港海轮船舷为界。所以,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对于进口方投保货物的保险责任从货物越过船舷(实际业务中为装船)开始,到货物运抵目的地仓

13、库为止。必要时投保人可申请延长保险期限,但散装货、活牲畜和新鲜果蔬等商品的保险责任,在目的港卸离海轮时终止。1723审单付汇审单付汇o 1审单的标准和期限o (1)开证银行审单的标准。国际上银行审单时通常遵循“严格相符原则”,开证银行根据UCP600所规定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对照信用证条款,核对单据的种类、份数和内容,以审核货物单据是否单单一致、单证一致。 银行审单期限o UCP600第14条b款对银行审单期限做了具体的规定:“按指定行事的指定银行、保兑行(如有的话)及开证行各有从交单次日起至多五个银行工作日用以确定交单是否相符。” o “这一期限不因在交单日当天或之后信用证截止日或最迟交单日

14、届至而受到缩减或影响。” (2)进口企业审单 o 进口商接到银行交来的全套单据和汇票后,应认真审核。首先要审核单据与信用证(合同)是否一致,单据内容是否符合信用证(合同)的规定,单据的种类和份数是否齐全;然后,以商业发票为中心来审核单单是否一致。 2审单应注意的问题o (1)商业发票。对商业发票的审核应注意以下几点:发票应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一般无需签字;发票对商品的名称、品质、数量(重量)、包装、单价、价格条件等的描述必须与合同、信用证严格一致,总金额应与合同、信用证的规定相符;发票抬头应为开证申请人;发票还应记载合同号码、信用证号码、发票日期、运输标志、运输细节等。(2

15、)汇票 o信用证项下汇票,应列出出票条款(drawn under clause),列明开证银行、信用证号码、开证日期;o汇票金额应与信用证规定的金额相符,一般情况下应是发票金额,金额的大小写要一致;o汇票的付款人应是开证银行或指定的付款银行,而不能以开证申请人为付款人;o汇票的付款期限应与信用证、合同的规定相符;o汇票的出票日期必须在信用证有效期内,但不应早于发票日期;o汇票的出票人应是信用证的受益人,收款人通常是议付银行。(3)提单 o 提单的份数应是信用证规定的全套份数,全套正本提单一般是一式三份;o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提单一般应为清洁已装船提单;如果是备运提单,则必须有装船注记(shi

16、pped in board)并由船方签署;o 提单上所注的唛头应与信用证、合同的规定一致;商品描述可用总称,但不能与发票、信用证、合同相抵触;件数(数量)等应与发票相一致;o 提单的日期不能迟于信用证、合同所规定的最迟装运日期;提单应有船公司或其代理公司的印章、签章等。(4)保险单 o 正本保险单份数应是信用证所要求的全套正本份数;o 投保金额、险别应符合信用证的规定;o 保险单上所注船名、航次号、起运港、目的港、开航日期等应与提单一致;o 货物名称、数量、唛头等应与商业发票、提单等一致。(5)产地证 o 产地证的签署机构必须是信用证指定的出证机构;o 货物的名称、包装、件数、唛头等应与发票一

17、致;o 产地证的签发日期不能迟于装船日期。3审单不符的处理o (1)对出现的不符点,进口企业愿意接受的,可由进口商指示开证银行对外付款;o (2)如不符点较为“不重要”,可将单据寄给国外银行,由国外银行通知出口商更正单据;o (3)如果不符点较为“严重”,可要求国外银行作出书面担保后付款,此时交单议付变为凭保议付;也可改为跟证托收,或货到检验认可后付款;审单不符的处理o (4)如果不符点“十分严重”,开证银行可以拒绝接受单据,但必须在银行审单的有效期限内以电讯方式或其他快捷方式通知国外寄单的银行,列明银行拒收单据的所有不符点,说明其是否保留单据听候交单人处理或将单据退回交单人。1724报关提货

18、报关提货o 一般贸易方式下进口货物报关的基本环节分为:申报、查验、征税和放行四个环节 。1进口货物的申报o (1)申报时限o 我国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申报时限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办理。 o (2)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 o (3)提供报关证件o 进口货物报关单证可分为基本单证和法定单证两类。 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时应注意的问题o 不同合同项下的进口货物,不能填报在同一份报关单上;o 同一批进口货物若使用的贸易方式不同,应填制不同的报关单;o 一份进口合同中若有多种不同商品,应分别填写报关单;o 一份报关单上一般不超过5项海关统计商品编号的货物; 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时应注意的问题o 报

19、关单所列各栏需逐项详细准确填写,尽可能打字填报,如用笔(不可用铅笔)写,则要求字迹清楚、整洁,若有更改,应在更改处加盖单位校对章;o 为适应报关自动化的需要,有些项目还应填上项目代码;o 电脑预录入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其内容必须与原始报关单完全一致,报关员应认真核对,一旦有异,应及时提请录入人员重新录入。进口货物报关单证 o 基本单证是任何货物进口报关所必需的,包括商业发票、运输单据、装箱单等。o 法定单证是海关法规定必须提交的单证:凡国家限制进口的,应提交进口许可证;凡属于法定检验范围内的,需提交检验证书;凡属于减免税范围内的,需提交减免税证明;以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和补偿贸易等方式进口的,应提

20、交“登记手册”;机电产品和仪器、仪表类商品的进口,应提交有关证明。2.海关的审单、查验o (1)报关单证的审核。 o (2)进口货物的查验。 3税费计征o 货物在进口环节由海关征收(包括代征)的税费主要有:进口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进口环节消费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等。o 我国进口关税实行普通税和优惠税复式税则。(1)我国进口关税的征收办法 o 从价税,从价税是一种最常见的计征关税的方法,我国进口关税以征收从价税为主。计算公式为:进口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其中完税价格以CIF价格为基数。o 从量税,计税时以货物的数量乘以每计量单位应纳税金额即得出该货物的关税税额。o 复合税,按海关税则有些商品关税

21、的征收同时规定从价税率和从量税率两种标准,按两种标准分别计算税额,相加后征收。(2)进口环节税 o 我国由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税有进口环节消费税和增值税,其中进口环节的消费税仅对烟、酒、化妆品、首饰及珠宝、各种车辆等类商品征收。 4.进口货物的放行o 进口货物接受海关查验,缴纳进口税、费以后,由海关在进口货物报关单和货运单据上签印放行。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凭海关签印放行的货运单据才能提取货物。对于一般货物来说,海关的放行就是结关。但对于担保放行货物、保税货物和减免税货物来说,放行不等于结关。5.接货o进口企业一般委托货运代理办理接货业务。o可以在合同和信用证中指定接货代理,海运提单的被通知人一栏

22、应填写被指定的货运代理公司的名称和地址。船只抵港后,船方按提单上被通知人的地址,将“准备卸货通知(Notice of Readiness to Discharge)”寄给接货代理。接货代理负责现场监卸。o如果合同和信用证未指定接货代理,则进口商收到船方的“准备卸货通知”后,可自行监卸,但多数情况下,仍可委托货运代理作为收货人的代表,现场监卸。o监卸时如果发现货损或货差,监卸方应会同船方和港务当局,填制货损货差报告。接货o 卸货后,进口商一般都要对货物进行检验。货物的检验可以在港口申请报验,也可以在用货单位报验。但属于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必须在卸货港口向商检机构报验:o 属于法定检验范围内的商品

23、;o 合同规定应在卸货港报检的;o 发现货损货差的。173进口货物检验与进口索赔o 1731进口货物检验进口货物检验o 1法定检验o (1)检验的依据 o 依照我国商检法及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列入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进口商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其他进出口商品实施强制性检验,对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出口商品,根据国家规定实施抽查检验。(2)申请检验的时间 o 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应当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海关报关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货物通关单办理海关通关

24、手续。海关放行后20日内,收货人应当依照规定,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不准使用。 (3)检验的地点 o 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应当在收货人报检时申报的目的地检验。o 大宗散装商品、易腐烂变质商品、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以及已发生残损、短缺的商品,应当在卸货口岸检验。o 国家质检总局可以根据便利对外贸易和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需要,指定在其他地点检验。 (4)检验的结果 o 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货物,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签发检验检疫证明,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不合格货物进行后续处理。 2法定检验范围之外进口货物的检验o 对于法定

25、检验范围之外的进口货物,如果合同约定由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则应依照法定检验商品办理报检、检验事项;o 如果合同未约定由检验检疫机构检验,但收货人在口岸卸货时发现进口商品质量不合格或者出现残损、短缺的,应及时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其他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出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其他检验机构应当在检验后及时出证。1732进口索赔进口索赔o 1.向出口商索赔o 需向出口商索赔的情况有:卖方未交货或未按期交货;卖方所交货物品质、规格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原装货物短量;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包装不良使货物受损等。 (1)进口商可行使的权利 o 如果出口商的违约属于根本性违约,进口商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

26、赔偿;o 如果出口商的违约属于非根本性违约,进口商可以要求出口商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并要求损害赔偿。(2)向出口商索赔的期限 o 向出口商的索赔必须在索赔的有效期限内提出,否则无效,除非索赔是针对卖方的货物品质担保义务提出的。o 如果合同规定有索赔期限的,则以合同规定的为准;o 如果合同未规定索赔期限的,按公约的规定最长为2年。我国法律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期限,规定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4年为限。(3)向出口商索赔的依据 o 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是主要的索赔证据。o 在出具检验证书的同时,根据不同的情况还需提交其他必要的证明:运输证明:海运提单或铁路

27、运单或航空运单等;货物证明:商业发票、装箱单、重量单等;港务局理货员签证的理货报告;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损货差证明;索赔清单。(4)索赔金额 o 对于进口商向出口商索赔金额的确定,公约和我国的合同都有类似的规定: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的可能损失。(5)进口商的货物保管责任 o 进口商在索赔事宜解决之前,应担负保全货物的义务。对有些货物,进口商应采取合理的措施,妥善保管货物,尽量使其保持原状,必要时还可拍照保存;o 对鲜活、易变质的货物或有效期较短的,进口商可根据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争取以适当的价格尽快出售以减少损失。o 对于进口商因保全货物而发生的费用,出口商有义务偿还。2向承运人索赔o 应向承运方索赔的情况有:清洁提单下的货物发生残损,并且残损是由于船方操作、保管不当造成的;或卸货时发现货物数量少于提单数量等。 3向保险公司索赔o 凡属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致的损失,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应注意4方面的问题:o (1)危险通知 o (2)代位追偿 o (3)索赔期限 o (4)索赔依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大学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