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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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股票简称:宁波建工股票简称:宁波建工 股票代码:股票代码:601789601789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CONSTRUCTION CO.,LTD (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兴宁路 46 号) 首次公开发行首次公开发行 A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号荣超商务中心 A A 栋第栋第 1818 层至第层至第 2121 层层) 2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重要声明与提示 宁波建工股份

2、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建工” 、 “本公司”或“发行人” )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的规定,本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兴宁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支行

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开户银行” )开设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及保荐人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 )与上述银行分别签署了宁波建工 IPO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共管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 ) 。 协议约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兴宁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 , 账号分别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331019836790590002

4、15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兴 宁 支 行390112042900010159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支行 35325917543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 76800188000467210。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本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 支付结算办法 、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中投证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3 他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中投证券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 、 上

5、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 进行持续督导工作。中投证券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本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中投证券的调查与查询。 中投证券每半年度对本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本公司授权中投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光增、赵渊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本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本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中投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本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6、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开户银行按月向本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中投证券。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本公司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本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投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中投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中投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书面通知本公司、开户银行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八、 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中投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中投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7、,以及存在未配合中投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本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中投证券发现本公司或开户银行未按约定履行协议的,应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协议自本公司、开户银行、中投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中投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4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简称“ 公司法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8、 (简称“ 证券法 ”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11 年 1-6 月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其中,2011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上年同期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公司上市后不再披露 2011 年半年报。敬请投资者注意。 如无特别说明, 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5 第二节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9、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76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三、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1】34号文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宁波建工”,证券代码 “601789” ; 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8,000万股股票将于2011年8月16日

10、起上市交易。 四、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年8月16日 3、股票简称:宁波建工 4、股票代码:601789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40,066万股 6、本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10,000万股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徐文卫、 乌家瑜、潘信强、陈建国、陈贤华、翁海勇、鲍林春7名自然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环球宇斯

11、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6 的股份, 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全体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还另外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

12、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公司股份。 8、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2000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 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80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自2011年8月16日起上市交易。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上市保荐人:中国建银

13、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 第三节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NINGBO CONSTRUCTION CO.,LTD 3、住 所:宁波市江东区兴宁路46号 4、公司注册资本:30,066万元 5、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0日 6、法定代表人:徐文卫 7、邮政编码:315040 8、电 话:0574-87066873 9、传 真:0574-87888090 10、互联网网址: 11、电子信箱: 12、所属行业:建筑业 13、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承包境外房屋建筑、机电

14、安装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工程总承包;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建筑业;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及勘察、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开发、咨询;机械设备及建筑周转材料租赁;钢结构件制作安装;建材及结构测试;物业服务;建材、机械设备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建筑构件、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制造、加工;锅炉的安装、改造。 14、主营业务:本公司以建筑施工和建筑装饰装潢为核心,

15、形成了涵盖建筑科研、设计、施工、安装、装饰装潢、钢结构、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等相对完整而紧凑的产业链。 15、董事会秘书:李长春 1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8 (1)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由11人组成,其中包括4名独立董事,所有董事均为中国国籍,均不具有境外居留权,具体如下: 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在本公司任职 1 徐文卫 董事长 2 潘信强 副董事长 3 翁海勇 董事 4 陈建国 董事 5 陈贤华 董事 6 鲍林春 董事 7 陈宝康 董事 8 金德钧 独立董事 9 崔 平 独立董事 10 王菁华 独立董事 11 徐燕芸 独立董事 (2)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

16、1人,监事4人(含职工代表监事2人),具体如下: 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在本公司任职 1 乌家瑜 监事会主席 2 郁武铮 监事 3 周钢祥 监事 4 仇通亮 职工监事 5 张翔 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目前共有7名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在本公司任职 1 翁海勇 总经理 2 郝 强 副总经理、总经济师 3 陈宝康 副总经理 4 胡春健 副总经理 5 李长春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 李水明 总工程师 7 杨威杨 财务总监 17、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债券情况: 截止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17、直接9 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况如下表: 姓名 职务 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发行后) 持有广天日月股份情况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徐文卫 董事长 300 0.7488 150 2.9431 潘信强 副董事长 300 0.7488 303 5.9451 翁海勇 董事、总经理 300 0.7488 150 2.9431 陈建国 董事 300 0.7488 300 5.8863 陈贤华 董事 200 0.4992 200 3.9242 鲍林春 董事 500 1.2479 20 0.3924 金德钧 独立董事 0 0 0 0

18、崔 平 独立董事 0 0 0 0 王菁华 独立董事 0 0 0 0 徐燕芸 独立董事 0 0 0 0 乌家瑜 监事会主席 300 0.7488 300 5.8863 郁武铮 监事 200 0.4992 4 0.0785 周钢祥 监事 60 0.1498 60 1.1773 仇通亮 监事 0 0 0 0 张 翔 监事 0 0 3.4 0.0667 郝 强 副总经理、 总经济师 100 0.2496 60 1.1773 陈宝康 董事、副总经理 100 0.2496 20 0.3924 胡春健 副总经理 100 0.2496 5 0.0981 李长春 副总经理、董秘 100 0.2496 0 0 李

19、水明 总工程师 100 0.2496 0 0 杨威杨 财务总监 0 0 0 0 注: 作为一致行动人,徐文卫、乌家瑜、潘信强、陈建国、陈贤华、翁海勇、鲍林春7人除直接持有发行人和广天日月股份外,还根据一致行动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约定共同控制王一丁所持发行人5.1994%股份的表决权(发行后)和所持广天日月22.0873%股份的表决权。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未被质押或冻结,亦不存在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天日月”)。广天日月成立于 1992 年 12 月 15 日

20、,曾用名“宁波建工集团股份有限10 公司” ,系由国有企业宁波市建筑安装集团总公司整体改制而来,注册资本5096.6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宁波市江东区兴宁路 46 号,法定代表人为徐文卫,主要业务为实业项目投资和股权管理。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徐文卫、乌家瑜、潘信强、陈建国、陈贤华、翁海勇、鲍林春 7 名自然人,截止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7 名自然人合计共同控制广天日月 50.4376%的股份表决权,同时直接共同控制发行人合计 10.69%的股份表决权(发行后)。 三、股东情况三、股东情况 1、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万股

21、)持股数(万股) 股权比例(股权比例(% %) 持持股数(万股)股数(万股) 股权比例(股权比例(% %) 广天日月 19052.8 63.3699 19052.8 47.5535 华茂集团 1000 3.326 1000 2.4959 宇斯浦集团 1000 3.326 1000 2.4959 恒河集团 1000 3.326 1000 2.4959 王一丁 2083.2 6.9288 2083.2 5.1994 何明德 1000 3.326 1000 2.4959 鲍林春 500 1.663 500 1.2479 乌家瑜 300 0.9978 300 0.7488 潘信强 300 0.9978

22、 300 0.7488 徐文卫 300 0.9978 300 0.7488 翁海勇 300 0.9978 300 0.7488 陈建国 300 0.9978 300 0.7488 陈贤华 200 0.6652 200 0.4992 郁武铮 200 0.6652 200 0.4992 戴 兵 200 0.6652 200 0.4992 胡茂璋 200 0.6652 200 0.4992 赵文良 150 0.4989 150 0.3744 范尧根 150 0.4989 150 0.3744 卢祥康 150 0.4989 150 0.3744 郝 强 100 0.3326 100 0.2496 陈宝

23、康 100 0.3326 100 0.2496 王浩光 100 0.3326 100 0.2496 龚崇照 100 0.3326 100 0.2496 李水明 100 0.3326 100 0.2496 胡春健 100 0.3326 100 0.2496 李长春 100 0.3326 100 0.2496 11 徐 杉 90 0.2993 90 0.2246 李晓明 60 0.1996 60 0.1498 徐坚强 60 0.1996 60 0.1498 田秀刚 60 0.1996 60 0.1498 张金汉 60 0.1996 60 0.1498 杨方华 60 0.1996 60 0.1498

24、 周钢祥 60 0.1996 60 0.1498 张国光 60 0.1996 60 0.1498 潘卫国 50 0.1663 50 0.1248 赵谷韵 50 0.1663 50 0.1248 沈 杰 50 0.1663 50 0.1248 王小荣 50 0.1663 50 0.1248 邵 茹 30 0.0998 30 0.0749 林 辉 30 0.0998 30 0.0749 张丁辉 30 0.0998 30 0.0749 陈 静 30 0.0998 30 0.0749 张友良 30 0.0998 30 0.0749 陈华英 30 0.0998 30 0.0749 黄欢君 30 0.09

25、98 30 0.0749 金 伟 30 0.0998 30 0.0749 曹剑民 30 0.0998 30 0.0749 社会公众股东 0 0 10000 24.9588 总 计 30066 100.00 40066 100.00 2、本次发行后,前十大A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 (万股万股) )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1 广天日月 19052.8 47.5535 2 王一丁 2083.2 5.1994 3 华茂集团 1000 2.4959 4 宇斯浦集团 1000 2.4959 5 恒河集团 1000 2.4959 6 何明德 1000 2.49

26、59 7 鲍林春 500 1.2479 8 乌家瑜 300 0.7488 9 潘信强 300 0.7488 10 徐文卫 300 0.7488 翁海勇 300 0.7488 陈建国 300 0.7488 12 第四节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10,000 万股。 二、发行价格:6.39 元/股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 )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网下配售发行总股数 2000 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20%,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 2.60960334%,认购倍数为 38.3

27、2 倍;本次网上发行总股数 80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80%,中签率为 0.78389741%,超额认购倍数为 127.57倍。本次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均不存在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公开募集资金总额为 63,900 万元。 大信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1年8月10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1第 5-0009 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合计51,646,526.19元,其中承销费用37,062,000.00元、 保荐费用3,000,000.00元、审计评估费用4

28、,473,000.00元、律师费用2,030,000.00元、信息披露费4,539,500.00元、招股说明书印刷费68,866.19元、上网发行费72,500.00元、登记费400,660.00元。 本次发行每股发行费用:0.52 元(按本次发行费用总额除以发行股数计算) 六、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87,353,473.81 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2.82 元/股(按 201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0.20 元/股(按公司 2010 年度

29、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13 第五节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本公司2011 年1-6 月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其中,2011 年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上年同期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公司上市后不再披露2011 年半年报。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一、2011 2011 年年1 1- -6 6月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月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项目 20112011年年6 6月月3030日日 20102010年年1212月月3 31 1日日 本本报告

30、报告期期末比期期末比期初期初增长率增长率 流动资产 3,124,236,394.30 2,864,423,655.98 9.07% 流动负债 2,868,277,064.46 2,600,394,091.17 10.30% 总资产 3,471,692,368.58 3,206,780,213.55 8.2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558,613,668.70 540,804,630.43 3.2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1.8580 1.7987 3.29% 项目项目 20112011年年1 1- -6 6月月 20102010年年1 1- -6 6月月 本报告期

31、比去年同期本报告期比去年同期增长率增长率 营业总收入 3,665,454,176.06 3,575,648,415.84 2.51% 利润总额 67,852,020.04 57,317,852.53 18.3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47,875,038.27 41,386,614.21 15.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92 0.1377 15.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92 0.1377 15.68%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8.22% 8.65% -4.97%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7.59% 8.37% -9.32% 经营活动产生

32、的现金流量净额 -273,378,909.50 129,642,052.76 -310.8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9093 0.4312 -310.87% 二、二、2011 2011 年年1 1- -6 6月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月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经营业绩简要说明 2011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65,454,176.0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1%, 营业收入实现稳定增长但增速趋缓,主要原因是公司凭借自身综合竞争优14 势实现销售稳定增长,同时更加注重增长质量,通过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水平等来提高经济效益。 2011年1-6月,

33、公司实现利润总额67,852,020.04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18.38%;2011年1-6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7,875,038.2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68%。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趋缓但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同比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强化内部管理,商砼销售利润增长,同时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有所增加所致。 (二)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1、主要资产项目的变化 2011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为3,124,236,394.30 元,比期初上升9.0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增加194,914,182.3元所致。 2、主要负债项目的变化 2011年6月30日,公司流

34、动负债为2,868,277,064.46元,比期初上升10.30%,主要是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短期银行借款增加356,400,000.00元所致。 3、净资产的变化 2011年6月30日,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58,613,668.70元,每股净资产为1.8580元,比期初增长均为3.29%; 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产及负债结构相对合理,财务状况良好。 (三)现金流量简要说明 2011年1-6月,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3,378,909.5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03,020,962.26元。主要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承接了大型B

35、T项目(资金需要全额垫付,项目工期长)以及国内融资环境趋紧,经营性应收项目和存货项目增幅较大所致。 2011年1-6月,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8,124,042.4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7,039,561.67元。主要原因是2011年1-6月应偿还的到期银行借款较少,而同时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短期银行借款的增加所致。 15 第六第六节节 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 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 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接受或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价

36、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明 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本公司住所未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16 第七第七节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

37、代表人:杨明辉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至第 21 层 联系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 580 号南证大厦 16 层 联系电话:010-52282550 联系传真:010-52340500 保荐代表人:李光增、赵渊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申请A股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A股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上市保荐人同意推荐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7 附附录录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 2011 年年1 1- -6 6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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