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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适用范围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以下简称规划,确定天津的城市性质为:是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要逐步建设成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本次规划的控规单元为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地段,规划控制四至范围为:北至华昌道,东临京山线、广瑞西路,南至东兴路,西抵海河中线,规划总用地面积658.4公顷。第二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1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起
2、施行)(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6)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7)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8)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9)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10)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1)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12) 天津市十二五规划(13)天津市河东区十二五规划 (14)国家和天津市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第三条 规划期限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期限至2020年。此地块需分期建设,至2020年为初期开发,至2030年为中期开发,至2035年为后期开发。第四条 管理要
3、求本控规地段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本规划成果由文本、图则两部分组成。其均为法定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同时使用,不可分割。本规划的解释权及实施过程的协调处理,由河东区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划确需修改,须按规定履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程序。本规划经河东区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主管部门批准后,自批准之日起生效。第五条 强制性内容说明本文中下划线条文为本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地段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规定的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第二章 规划目标 功能定位 规划结构第六条
4、规划目标 显著提升综合经济实力、自主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人民生活品质和社会和谐水平,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服务载体功能,初步建成“两区一轴”,全力推动河东区发展起来、繁荣起来、漂亮起来。第七条 功能定位该地区集商务商贸、生态居住、科研培训、旅游休闲、文化创意、商业服务、行政管理等多种区域副中心功能、城市服务功能、决策管理功能于一体的城市中心区。第八条 规划结构该地区将形成“一轴、一核、两区、多组团”的空间结构。一轴是六纬路经济发展带;一核是天津站中心商务区;两区是大王庄地区,大直沽地区。第九条 人口控制规模综合大王庄地与大直沽地区的人口容量预测,确定整个地块人口容量约为17-18.3万人。市政
5、及公共服务设施按这个规模或以上标准进行相应配套。第十条 建设用地控制规模通过分析地形、地灾等两部分条件对规划区建设用地的限定,可以得出,本规划区内适宜进行城市建设的用地面积约为6.5平方公里。第三章 控规单元总体控制第十一条 主导类型本控规地段的主导类型为改造区。第十二条 主导功能本控制地段的主导功能为:以居住、商务商贸服务业功能为主,同时教育、科研等配套服务功能。第十三条 开发强度规划确定该控规单元的商务用地(主导功能用地)的容积率不低于5.0,建筑密度不低于50%,绿地率不低于20%;居住用地的容积率不低于1.5,建筑密度不高于40%,绿地率不低于45%确定公共设施用地(配套功能用地)的容
6、积率不高于1.5,建筑密度不高于40%,绿地率不低于35%。第四章 绿地规划第十四条 绿地类型本控规地段内的绿地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广场绿地共3类。其中公园绿地和广场绿地按照用地分类标准单独划分用地;防护绿地与各类公共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用地结合设置,不再单独划分用地类别。第十五条 绿地规模规划本控规单元内的绿地面积36.44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1.1%。其中规划公共绿地39.2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7.62%;生产防护绿地24.00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4.15%。第十六条 控制要求规划确定的防护绿地的合理布局,数量和规模为强制性内容,在编制下位规划和实施建设过程中必须予以落实;生产防护绿
7、地和附属绿地的控制按照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第五章 公共设施规划第十七条 规划内容本控规地段内的公共设施为居住区级公共设施为主,包括商业金融、教育科研设计,以及可根据需要设置的行政办公、文化娱乐等设施。规划地段以互动文化体验区和现代金融商务区为主,伴有商住混合区,创意产业集聚区,滨水商住区,洋务文化旅游区,特色文化居住区功共7个特定功能区域组成整个地段规划。第十八条 控制要求规划公共设施用地面积30.8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的8.87%。在六纬路,十一经路各类设施结合现状布局,主要包括商业金融、商贸交易、文化展示、设计研发等生产性服务设施。本控规单元内居住区公共设施,如:教育、文化体
8、育、医疗卫生、社区服务和行政管理等设施。公益性服务设施有3处(包含 )其等级均为产业区公共服务设施级别。其控制按照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DB29-7-2008第六章 道路交通规划第十九条 规划原则本控规单元应规划建设布局合理、快捷顺畅的道路系统和现代化交通设施,实施现代化的交通管理。为此,道路交通规划应体现整体性、承接性、便捷性、灵活性以及尊重自然条件与地方特色等原则。第二十条 道路系统规划本控规单元内的道路系统为方格网状结构,在此基础上结合现状规划部分形式较为自由的道路。道路系统按等级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规划主干路 6 条,道路红线宽度控制为40m;规划次干路 11 条,
9、道路红线宽度控制为 30 m;规划支路 17 条,道路红线宽度为 16 m(详见附表三)。规划要求主干路原则上不作调整,对次干路可以根据用地布局要求在不改变道路功能前提下进行调整,但须报请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此外,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区内的支路可根据用地布局要求进行取舍或适当调整。第二十一条 道路交叉口规划本控规单元相交道路交叉口均规划为一般平面交叉口。第七章 城市安全设施规划第二十二条 目标与要求按照“平战结合、平灾结合、预防为主、反应快速、策略有效”的原则,完善防灾减灾应急系统,建设防灾减灾体系,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进行重大项目建设时,应考虑各种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对可能
10、牵涉到的灾害性相关影响,需进行多方论证,并由专业部门提出防治措施,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各类建设活动。第二十三条 防震减灾规划该控规单元到2020年,全市基本具备综合抗御地震基本烈度7度的能力;其中,汉沽区、宁河县、塘沽区的宁车沽、北塘水库、黄港水库等地区,具备综合抗御地震基本烈度8度的能力。重点加强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规划和建设,尤其在商贸交易、文化展示、设计研发等商业性公共设施当中应当适度提高抗震标准,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实施建设,同时应做好紧急疏散通道及安全保障措施。对于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应进行地质评价,对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方可进行建设。第二十四条 消防规划本控规
11、单元的消防由河东区,在道路建设中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要求,消防车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控规单元内的消火栓按照规范标准数量建设。第八章 土地细分控制第二十五条 街坊划分以主,次干路为边界,本次规划将本控规单元划分为7个地块,地块用地规模一般为1平方公里(根据用地功能布局的实际情况,个别地块可能会突破这一范围)。第二十六条 地块划分在街坊单元的基础上,可对用地进一步划分至地块。应确保地块用地性质的单一性,区域根据实际操作需要划分至用地分类标准的“中类”和小类。以活力区成片开发时,地块内的小区路可根据实际开发建设的要求,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确定。当以地块为单位拆分建设时,应考
12、虑拆分后地块之间的衔接和协调,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无论是整体成街坊还是拆分成地块建设,均须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其开发控制必须满足地块控制指标的规定要求。保证每个地块至少有一边与可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的道路相邻,街坊内部地块须确保与道路直接相连的出入口通到用地。地块用地边界为规划可建设用地界线,当与已经办理合法手续进行出让或划拨的地块用地边界不一致时,以后者界线为准,同时须保证后者用地性质不被变更。第二十七条 地块编码地块划分采用三级编码:一级编码为控规单元(起步区)编码,用大写英文字母A表示;二级编码为街坊单元编码,采用两位的阿拉伯数字表示;三级编码为地块编码,采用两位的阿拉伯数字表示。
13、第二十八条 土地利用性质土地使用性质分类依据天津市城市用地分类标准的规定执行。为保证土地使用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地块内建设的项目可参照土地使用兼容性表,在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调整,按不同兼容类型调整的地块必须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第二十九条 土地开发强度本规划区为旧城改造类型,各地块土地开发强度的控制指标以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作为刚性指标。规划确定绿地率采用上限控制(在控制指标中明确标明)。一般控制指标为:容积率不低于1.0,建筑密度不低于20%,绿地率不低于15%。公共设施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采用上限控制,绿地率采用下限控制。一般控制指标为:容积率不高于1.5,建筑密度
14、不高于40%,绿地率不小于35%。各地块开发强度的具体指标详见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附表六)。第三十条 土地投资强度规划控制买地建厂的企业,注册资金要在3000万元以上;每亩地的投资强度不低于150-200万元(2250-3000万元/公顷)。次地块可以8分期开发。第三十一条 建筑高度控制本控规单元内建筑以高层为主,综合服务中心内可根据景观要求或地域识别要求,布置个别低层建筑,以达到突出中心、引导全局的作用。第三十二条 建筑间距控制建筑间距必须符合消防、卫生、交通、日照、救灾、空间关系以及工程管线布置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第三十三条 停车场(库)配建标准控制各种用地性质的地块内必须配建相应的停
15、车车位数,包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车位数(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四)。第三十四条 土地使用兼容性规划允许某些地块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对用地性质作适度的调整,但必须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规划也允许在开发过程中,在某些特定的用地中兼容建设一些其他用地性质的项目,但其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土地使用兼容性表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五)。第九章 附录A:文本用词说明1、为了便于在执行规划文本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正面词用“必须”,反面词用“严禁”。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用“应”,反面词用“不应”或“不得”。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16、正面词用“宜”或“可”;反面词用“不宜”。2、条文中制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图纸、图表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或“应按执行”。第十章 附录B:文本名词解释B-1.控规单元1、控规单元:控规单元是实施规划管理的基础单元,是土地细分导则编制、审批、优化调整和规划管理的基本控制单元。以控规单元为单位进行“总量控制”,结合综合承载力分析确定单元的人口容量、建筑容量以及规划控制要素,保证公共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安全防灾设施和公共空间的用地空间落实和规模控制。2、主导类型:为增强中心城区地区控规的实效性,建立多类型、不同深度的规划控制引导机制,将近中心城区控规单元划分为四种主导类型,
17、分别为:保护区、保留区、提升改造区、新建区。3、新建区:现状保留用地占控规单元总用地面积30%以下的地区。4、主要规划指标:是指编制单元或者街坊的人口规模、主导功能,各类主要用地性质以及规模、总建筑面积,开发控制的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B-2.地块控制指标1、用地性质:某一地块的用地类别。2、用地面积:指地块界线围合的用地面积,在规划管理和开发建设时以实测面积为准。3、建筑密度:地块内建筑物基底面积之和与地块面积之比。该指标反映了不同性质用地对环境的不同要求,一般为上限值。4、容积率:地块内建筑物总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该指标反映了土地开发利用强度,一般为上限值。5、建筑限高:地块内建筑物允
18、许建造的最大高度。建筑限高的控制为城市空间利用、城市轮廓线控制提供依据。6、绿地率:地块内绿地面积总和与地块面积之比,一般为下限值。7、配建设施:地块内为满足不同的生产和生活要求所需配建的公共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配建项目和指标应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做出规定,并与人口规模和服务等级相对应。8、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地块内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及用地红线的距离。9、交通出入口方位:地块交易出入口具体方位。10、配建车位数:地块内必须配建的停车车位数。第十一章 附表一:现状用地统计表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用地面积(hm)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大类中类小类R居住用地261.2241.37R2二类居住用地20
19、4.0541.69R21住宅用地177.2836.22R22服务设施用地26.770.76R3三类居住用地57.1711.68R31住宅用地52.1210.65R32服务设施用地5.090.25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75.7315.47A1行政办公用地25.804.10A2文化设施用地0.000.00A21图书展览用地0.000.00A22文化活动用地0.000.00A3教育科研用地35.167.18A31高等院校用地8.801.80A32中等专业学校用地3.730.76A33中小学用地14.082.88A34特殊教育用地0.000.00A35科研用地3.940.81A4体育用地4.71
20、0.96A41体育场馆用地4.710.96A42体育训练用地0.000.00A5医疗卫生用地7.101.45A51医院用地7.101.45A52卫生防疫用地0.000.00A53特殊医疗用地0.000.00A59其他医疗卫生用地0.000.00A6社会福利用地1.000.20A7文物古迹用地0.830.17A8外事用地0.000.00A9宗教用地0.900.18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98.4915.60B1商业用地42.206.69B11零售商业用地12.082.47B12批发市场用地1.510.31B13餐饮用地0.600.12B14旅馆用地2.900.59B2商务用地54.0711.05B2
21、1金融保险用地1.510.31B22艺术传媒用地0.000.00B29其他商务用地36.337.42B3娱乐康体用地0.720.15B31娱乐用地0.360.07B32康体用地0.000.00B4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1.380.28B41加油加气站用地0.680.14B49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710.14B9其他服务设施用地0.120.02M工业用地30.474.82M1一类工业用地6.961.42M2二类工业用地0.000.00M3三类工业用地0.260.05W物流仓储用地3.100.63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3.100.63W2二类物流仓储用地0.000.00W3三类物流仓储用地0.
22、000.00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43.7122.76S1城市道路用地141.9922.49S2城市轨道交通用地1.350.28S3交通枢纽用地0.370.07S4交通场站用地0.000.00S4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0.000.00S42社会停车场用地0.000.00S9其他交通设施用地0.000.00U公用设施用地5.910.94U1供应设施用地5.380.85U11供水用地0.000.00U12供电用地4.340.69U13供燃气用地0.000.00U14供热用地0.970.20U15通信用地0.070.01U16广播电视用地0.000.00U2环境设施用地0.480.10U21排水用地0.
23、000.00U22环卫用地0.480.10U3安全设施用地0.060.01U31消防用地0.060.01U32防洪用地0.000.00U9其他公用设施用地0.000.00G绿地与广场用地12.832.03G1公园绿地9.091.44G2防护绿地2.190.35G3广场用地1.550.24H11城市建设用地631.47100.00第十二章 附表二:规划用地构成汇总表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用地面积(公顷)比例(%)大类中类小类现状规划现状规划R居住用地/197.41/R1一类居住用地/3.01/R2二类居住用地/61.12/R3三类居住用地/R4四类居住用地/R5城中村/RS公共服务设施用地/C公共设施
24、用地/74.41/C1行政办公用地/C2商业金融业用地/C3文化娱乐用地/C4体育用地/C5医疗卫生用地/C6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7文物古迹用地/C8公寓用地/C9其他公共设施用地/M工业用地/0.96/M1一类工业用地/M2二类工业用地/0.96/M3三类工业用地/W仓储用地/W1普通仓库用地/W2危险品仓库/W3堆场用地/W4物流用地/T对外交通用地/T1铁路用地/T2公路用地/T3管道运输用地/T4港口用地/T5机场用地/S道路广场用地/S1道路用地/S2广场用地/S3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4交通设施用地/1.06/U市政基础设施用地/1.81/U1供应设施用地/U2消防设施用地/U3邮电
25、设施用地/U4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U6殡葬设施用地/U9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G绿地/105.96/G1公共绿地/17.28/G2生产防护绿地/88.68/D特殊用地/D1军事用地/D2外事用地/D3保安用地/建设用地合计7.49262.27100.00100.00F发展备用地/E水域和其他用地/E1水域/E2耕地/E3园地/E4林地/E5牧草地/E6村镇建设用地/E7弃置地/E8露天矿用地/总用地合计50.5050.50/第十三章 附表三:规划道路一览表道路朝向道路名称道路等级起止点红线宽度(m)道路长度(km)机动车道数单双行驶方向东西向华昌道主干路台儿庄路-顺驰桥4
26、00.36双向六经路支路海河东路-北长路300.6单幅路单、双七经路支路六纬路-北长路250.552双向八经路次干路六纬路-北长路250.6单幅路单、双九经路支路六纬路-津塘路26、30 0.7单幅路单向十经路次干路六纬路-津塘路 300.74双幅路单、双十一经路主干路海河东路-边界40、50、601.38双向十二经路支路海河东路-津塘路 16、20 1单幅路单向十三经路次干路海河东路-津塘路30、26、3614双向十四经路支路六纬路-广瑞西路261.1单幅路单向北十五经路支路八纬路至津塘路160.38单幅路双向十五经路支路海河东路至津塘路160.7单幅路单向林枫路支路津塘路-广瑞西路260.
27、5单幅路双向大直沽西路主干路海河东路-津塘路501.18双向红星路快速路津塘路-津滨大道62-800.786双向大直沽中路次干路海河东路-津塘路301.14双向大直沽六号路支路海河东路-大直沽九号路160.32双向大直沽八号路次干路海河东路-津塘路261单幅路双向大桥道次干路八纬北路-广瑞西路261.3单幅路双向大直沽十号路支路六纬路-八纬北路160.36单幅路双向东兴路主干路 河沿街-边界60、552.26双向南北向海河东路快速路华昌道-东兴路26、404.34 双向六纬路主干路海河东路-东兴路404.14、6、7双向七纬路次干路华昌道-十四经路302.3单幅路单、双八纬路次干路六经路-大直
28、沽八号路18、3032、4单4双八纬北路次干路大直沽八号路东兴路30、360.72双向九纬路支路七经路-九经路、十经路十一经路200.55单幅路单、双十纬路支路十经路-十一经路100.21单北长路支路六经路-九经路260.751单津塘路主干路九经路-东兴路503.16、7双向广瑞西路次干路十四经路-东兴路201.94双向新直沽街支路津塘村道-大桥道200.34双向和进路支路东兴路大桥道200.25单幅路双向其他西锦路支路十二经路-八纬路300.432双荐福道支路大直沽中路-津塘路300.22双津塘村道支路津塘路-新直沽街200.47单幅路双向第十四章 附表四: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配建
29、指标表序号建设项目类型单 位配建标准备注性质分类机动车非机动车1住宅住宅1车位/户1.01.5注1住宅2车位/户0.71.82办公写字楼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3.0行政办公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4.0科研办公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0.83.03商业场所普通商业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0.87.0注2超市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10.04金融第一类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0.56.0注3第二类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0.315.05旅馆三星及三星以上车位/客房0.41.0其它车位/客房0.21.06餐饮、娱乐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6.07医院三级(
30、市级)车位/1个床位0.50.3二级(区级)车位/1个床位0.40.4一级(卫生院)车位/1个床位0.30.58博览建筑博物馆、图书馆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0.25.0展览馆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0.48.09游览场所市区车位/100平方米占地面积0.10.5其它地区车位/100平方米占地面积0.120.310体育场(馆)一类体育场馆车位/100座5.035.0注4二类体育场馆车位/100座4.035.011学校小学车位/100名学生1.020.0初(高中)车位/100名学生2.070.0大学车位/100名学生4.080.0成人教育车位/100名学生5.070.012影剧院车位/100
31、座1540注:1、住宅1每户建筑面积大于100m2;住宅2每户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00 m2。2、所指超市面积需大于10000 m2。3、金融第一类包括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外国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第二类指证券交易所。4、一类体育场馆指大于15000座的体育场和大于4000座的体育馆;二类体育场馆指小于或等于15000座的体育场和小于或等于4000座的体育馆。第十五章 附表五:土地使用兼容性表土地分类建筑分类MCSUGM1M2M3C1C2C3C6G1G2公寓单身宿舍小型农贸市场邮电所储蓄所一般体育设施小型文体设施小型医疗卫生设施小型商业服务设施行政办公设施商业写字楼
32、旅馆医院科研设施大型综合市场小型仓库市政公用设施社会停车场一类工业二类工业三类工业注:为允许设置;为经批准后方可设置;其余为不允许设置。第十六章 附表六:地块控制一览表地块编号用地性质用地性质代码用地面积(公顷)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米)绿地率(%)配套设施A-01-01防护绿地G20.2890A-01-02防护绿地G20.520.8302090A-01-03科研设计用地C69.220.8302490规划公共厕所,铁道出入口A-01-04防护绿地G20.2990A-01-05科研设计用地C69.590.8302475A-01-06防护绿地G21.1390A-01-07一类工业用地M18
33、.790.8302020规划公共厕所,铁道出入口A-01-08防护绿地G21.2090A-01-09防护绿地G20.7490A-01-10科研设计用地C69.360.8302490A-01-11防护绿地G20.3790A-01-12防护绿地G20.2890A-01-13科研设计用地C69.450.8402435A-01-14防护绿地G20.7490A-01-15防护绿地G21.0190A-01-16一类工业用地M110.310.8302075A-01-17防护绿地G21.4090A-02-01防护绿地G20.3090A-02-02科研设计用地C67.990.8302475A-02-03防护绿地
34、G20.9790A-02-04防护绿地G20.4190A-02-05商业金融业用地C27.690.8302460规划公共A-02-06防护绿地G23.2190A-02-07防护绿地G20.3690A-02-08商业金融业用地C27.950.8302460A-02-09交通设施用地S34.0790规划停车场A-02-10消防设施用地U20.870.8301275规划加油站A-02-11防护绿地G22.2390A-02-12防护绿地G20.4490A-02-13科研设计用地C68.810.8302475A-02-14商业金融业用地C24.680.8302460A-02-15防护绿地G21.6590A-02-16商业金融业用地C27.900.8302075A-02-17公共绿地G15.369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