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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内江市东兴东部控制性详细规划简要说明内江市城市规划设计院二八年四月目 录一、现状概况二、功能与规模三、总体结构四、用地布局及公共设施五、道路交通六、土地使用控制 一、现状概况规划区西至东兴大道,南至大冲山,东至321国道,北至城市外环线,总用地面积378.52公顷。规划区内现有菲德力、华尔孚等工业企业及607所研发基地、内江预备役防化团,另有金山城等开发楼盘,规划区现有小学三所,少儿体校一所。红牌路东部有农贸批发市场一处。东兴变电站已完成35KV升压至110KV的改造,现状道路东兴大道、红牌路、八号路已基本完成。规划区具有较为成熟的开发建设条件。二、功能与规模(一)功
2、能总规确定的本区域功能主要为工业,根据市委、市政府建内江市工业集中区的指示,将工业向双苏集中,规划区只保留现状已批准建设的工业项目,不再新增工业用地,将总规确定的工业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规划区功能为以生活居住职能为主,配套部分工业及公共服务设施。(二)规模1、用地规模规划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378.52公顷,其中居住用地208.56公顷。2、人口规模按居住用地21平方米/人测算,规划区共可容纳居住人口约99000人。三、总体结构规划区以生活居住职能为主,居住用地结构为两个居住区加一个独立居住小区的结构形式。四、用地布局及公共设施(一)居住用地布局居住用地围绕居住区、居住小区中心布置。居住区
3、中心由居住区公园、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用地、文化活动中心等构成,两个居住区中心通过中央30米道路两侧的商住用地有机地联系起来,形成两点一带的片区中心。小区中心主要由小区游园、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构成。(二)工业用地布局保留现状,不再新增工业用地。(三)公共及市政等设施用地布局1、市级、片区级公共、市政等设施布局(1)体育活动中心:以东兴少儿体校为基础扩建。(2)公交首末站、长途客运站、大型社会停车场、加油站布置在321国道与汉安路接口处附近。(3)607所研发基地:保留现状。(4)预备役防化团:按详规确定的范围进行控制。(5)市级生态公园:布置在片区北部。(6)东兴公安局、检察院:布置在汉安
4、路北侧。(7)110KV东兴变电站:原址扩建。2、居住区、小区公共及市政公用等设施用地布局。(1)行政办公:布置在居住区中心,主要布置街道办事处及派出所。(2)商贸金融:沿居住区中心布置。(3)文娱体育:设文化活动中心两处,主要布置老年、青少年活动中心,各小区设文化活动站、居民健身设施各一处。(4)中小学:中学一所,小学四所。(5)托幼:托儿所四处,幼儿园六处。(6)医院:综合医院一处,门诊所一处,各小区设卫生站一处。(7)农贸市场:大型农贸市场二处,小型菜店、副食店五处。(8)社区服务:各小区设社区服务中心一处,治安联防站1-2个小区设一处,另设养老院一处。(9)市政公用设施:设公共厕所16
5、个,垃圾收集点27个,垃圾转运站两处,公共停车场17处。五、道路交通(一)路网结构形式方格网加自由式,主次干路为四纵六横的较规则的方格网,支路及小区内部道路采用较为自由的布置方式。(二)红线宽度主干道40-60米,次干道22-32米,支路14-20米,小区路及组团路4-7米。(三)道路纵坡最小纵坡3,最大纵坡主干路4%,次干路6%,支路8%。六、土地使用控制(一)用地划分鼓励统一开发,将几个地块合并统一出让开发,若较大地块不能一次开发建设,则一次性用地数量不能少于40%,并且余下部分尽量划分整齐。(二)开发建设控制1、用地性质控制 按城市建设用地分类标准划分至小类,项目不确定或特殊情况划分至中
6、类。用地性质应符合用地布局规划,各大类用地不得变换,对功能相近或相互不干扰的类别可以有条件混合使用。同时允许用地性质有一定弹性,在小类和中类的范畴里适当变更。详见规划区土地使用性质兼容适建范围表。2、开发强度控制(1)容积率商业金融3.5行政办公、文化娱乐2.5教育科研、医疗卫生2多层住宅2.5,高层住宅4中小学、幼儿园0.8-0.9工业1-1.2(2)建筑密度商业金融40-45%行政办公、文化娱乐25-30%教育科研、医疗卫生25-30%多层住宅32%,高层住宅28%中小学、幼儿园20-25%工业35-40%3、建筑高度公共建筑:低层15米,多层24米,二类高层24-50米,一类高层50-1
7、00米。住宅:多层21米,二类高层50米,一类高层100米。教育设施:中小学18-24米,幼儿园12米。工业:20米。沿道路的建筑高度一般不得超过道路红线宽度加建筑后退距离之和的1.5倍。4、建筑后退红线(1)后退道路红线、基本后退:主干路5-8米,次干路3-5米,支路2-3米。、特殊后退:指交通集散量大和对环境要求高的建筑,其后退距离依其规模大小,按有关规范确定,并不得小于10米。(2)后退地块边界、建筑正面相对边界按建筑间距进行后退。、建筑侧面相对边界时多层建筑3米,高层建筑6.5米。5、机动车出入口机动车出入口至道路交叉口距离按以下要求进行控制:主干道交叉口50米次干道交叉口30米支路交
8、叉口20米6、停车泊位二类居住:50PS/100户行政办公、商业金融:0.3-0.5PS/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旅馆:0.6-0.8PS/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集贸市场、文化娱乐:0.4-0.6PS/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影剧院、体育场馆:1-1.5PS/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医疗卫生:0.4-0.8PS/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教育科研:0.3-0.4PS/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中学:1-1.5PS/100学生。小学:0.8-1.2PS/100学生。幼儿园:0.2-0.4PS/100学生。公园:2-5PS/公顷占地工业:0.2-0.5PS/100平方米建筑面积。7、绿地率商业金融10%行政办公
9、、教育科研、文化娱乐、医疗卫生35%住宅35%中小学、幼儿园35%工业30%公园、小游园65%8、配套设施依据居住区设计规范配建,对非营利性的公益性设施严格进行控制,对可由市场调节机制调整设置的项目,只是进行布局控制,结合实际选设或不设。详见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9、指导性指标(1)、人口容量按人均居住用地21平方米/人估算,则每公顷居住用地可容纳人口476人。(2)、建筑形式以现代建筑形式为主基调,建立“现代建筑形式”、“有传统风格符号的现代建筑形式”和“以传统风格为主的建筑形式”三种建筑形式类型。居住建筑宜采用第二、三种建筑类型。(3)、建筑色彩根据建筑形式采用不同的建筑色彩,基调色以浅色为
10、主。规划区土地使用性质兼容适建范围表序号用地类别建设项目二类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商贸办公C1C2文体教卫C3C4C5C6公共绿地G1生产防护G21多层居住建筑2高层居住建筑3居住小区教育设施(中小学、幼托机构)4居住小区商业服务设施5居住小区文化设施(青少年和老年活动室、文化馆等)6居住小区体育设施7居住小区医疗卫生设施(卫生站、街道医院、养老院等)8居住小区市政公用设施(含出租汽车站)9居住小区行政管理设施(居委会等)10居住小区日用品修理、加工场11小型农贸市场12小商品市场13居住区级以上(含居住区级、下同)行政办公楼建筑14居住区级以上商业服务设施15
11、居住区级以上文化设施(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纪念性建筑等)16居住区级以上娱乐设施(影剧院、游乐场、俱乐部、舞厅)17居住区级以上体育设施18居住区级以上医疗卫生设施19特殊病院(精神病院、传染病院)(需单独选址)20办公建筑、商办综合楼21一般旅馆22旅游宾馆23商住综合楼24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25科研设计机构26对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的工厂27对环境有轻度干扰、污染的工厂28对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的工厂29农、副、水产品批发市场30社会停车场、库31加油站32汽车修理、专业保养场和机动车训练场33客、货运公司站场34施工维修设施及废品场35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注:允许设置;不允许
12、设置;允许或不允许设置,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在绿地G1中适建项目必须达到有关绿地占地比例的要求。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序号类别项目用地代号数量每处一般用地规模(平方米)每处一般建筑面积(平方米)设置要求1教 育托儿所R224所8班16001280独设/合设幼儿园R226所8班24001920独设/合设小学R224所24班80006400独设中学R221所30班1400012600独设2医疗卫生综合医院C511所15000-2500012000-18000独设门诊所C511所3000-50002000-3000独设卫生站R228个500300合设3文娱体育文娱活动中心C32处8000-120
13、004000-6000独设文化活动站R228个400-600400-600合设体育活动场地C411处10000-15000独设居民健身设施R228处独设/合设4商业服务农贸市场C26/R227处大型市场两处独设/合设5金融邮电邮电所R224个合设储蓄所R227个合设6社区服务社区服务中心R228处300-500200-300合设养老院R221处独设治安联防站R224处合设7行政管理街道办事处C112个300-500100-1200独设/合设派出所R222个600700-1000独设/合设市政管理机构C112个独设/合设8市政公用公共厕所U4216个60-10030-120独设/合设垃圾收集点U
14、4227个独设垃圾转运站U422处独设公共停车场、库S3117处1000独设/合设加油站U291处1200独设公交始末站U211处1400独设变电站U121处独设现状建设用地构成表序号用地代号用地名称面积(公顷)比例(%)人均用地指标(m2/人)1R居住用地31.4934.91其中R2二类居住用地31.492C公共设施用地8.159.04其中C1行政办公用地1.70其中C11市属办公用地1.70C2商业金融用地0.38其中C26市场用地0.38C4体育用地0.82其中C42体育训练用地0.82C65科研设计用地5.253M工业用地18.9521.01其中M2二类工业用地18.954S道路广场用
15、地23.8726.46其中S1道路用地23.875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0.850.94其中U1供应设施用地0.28其中U12供电用地0.28U2交通设施用地0.57其中U29其他交通设施用地0.576D特殊用地6.897.64其中D1军事用地6.89合 计现状建设用地90.20100.00现状用地汇总表序号名称面积(公顷)比例(%)1规划区总用地378.521002现状建设用地90.2023.833水域和其它用地288.3276.17其中E21菜地37.52E22水田48.20E29其它耕地152.70E3园地14.89E61村民居住用地35.01规划用地构成表序号用地代号用地名称面积(公顷)比
16、例(%)人均用地指标(m2/人)1R居住用地208.5655.0021.00其中R2二类居住用地208.56其中中学用地4.15小学用地5.582C公共设施用地28.837.60其中C1行政办公用地2.44其中C11市属办公用地2.44C2商业金融用地7.02其中C26市场用地1.52C3文化娱乐用地5.24C4体育用地6.51其中C41体育场馆用地6.51C5医疗卫生用地2.32其中C51医院用地2.32C65科研设计用地5.303M工业用地19.565.15其中M2二类工业用地19.564T对外交通用地1.640.43其中T23长途客运站用地1.645S道路广场用地69.5418.32其中S1道路用地68.30S3社会停车场库用地1.24其中S31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1.246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2.130.50其中U1供应设施用地0.34其中U12供电用地0.34U2交通设施用地1.79其中U21公共交通用地1.52U29其他交通设施用地0.277G绿 地42.5611.20G1公共绿地35.16其中G11公园31.50G12街头绿地3.66G2生产防护绿地7.40其中G22防护绿地7.408D特殊用地6.941.80其中D1军事用地6.94合 计规划区建设用地378.52100.00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