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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Jinchun Nonwoven Co., Ltd. (安徽省滁州市南京北路 21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二年八月二二年八月 1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如无特别说明, 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金春股份股票将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
2、盲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2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
3、、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 )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本公司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 44%,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4、(二)流通股数量较少(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2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28,453,92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3 (三)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三)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 ,金春股份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 ,具体属于“C 制造业”中的“C17 纺织业”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21.15 倍(截至 2020年 8 月 7 日
5、) , 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本次发行价格 30.54 元/股对应的 2019 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5.69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0 年 8月 7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
6、险, 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 流动性风险是指, 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 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的风险(一)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非织造布主要原材料为粘胶短纤、涤纶短纤和ES纤维,2017年、201
7、8年和2019年, 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2.39%、 82.02%和79.96%。 如果上述原材料产品价格在未来大幅波动, 将对公司产品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面临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盈利能力变化的风险。 (二)毛利率波动的风险(二)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3.16%、19.23%和21.86%。毛利4 率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 一方面公司根据客户的订单提供个性化的产品, 从原材料采购、生产组织到产品交付需要一定的时间,期间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为频繁,而公司产品售价调整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出现一定波动。另一方面水
8、刺、热风和长丝超细纤维非织造布应用领域各有侧重, 毛利率水平各不相同, 报告期内各产品收入比重的不同也会影响综合毛利率的波动。未来,公司可能由于市场竞争加剧、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上升、用工成本上升、较高毛利率的长丝超细纤维非织造布收入金额或比重下降等不利因素而导致综合毛利率水平下降, 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产品创新无法获得市场认可风险(三)产品创新无法获得市场认可风险 2018年公司新开发了长丝超细纤维非织造布, 主要应用于高端面膜和擦拭布等领域,2018年和2019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698.71万元和2,024.81万元。 长丝超细纤维非织造布作为一种
9、新产品, 下游品种开发及市场培育需要一定的时间, 如果未来长丝超细纤维非织造布下游品种开发及市场应用推广不达预期, 将对产品销售收入及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 (四)海外客户集中的风险(四)海外客户集中的风险 公司向海外客户主要销售直铺型水刺非织造布,用于生产湿巾等下游产品,客户主要集中在日本、韩国等地,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日本和韩国的销售收入合计占外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01%、 94.44%和75.87%。 公司历来重视海外客户的信用状况, 选择和信用状况良好、实力较强的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使得公司海外客户数量较少且集中度较高,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日本LEC
10、销售收入占外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59%、 59.82%和50.31%。 目前公司仍存在海外销售较为集中的风险, 如果公司目前现有的主要海外客户不再向公司采购,将对海外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五)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515.01万元、5,380.79万元和5,329.14万元,随着公司产能的提高和市场的开拓,应收账款相应增加。若客户未来受到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及国家宏观政策等因素的影响, 经营情况或财务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可能性将增加,将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5 生不利
11、影响。 (六)净利润增速不可持续的风险(六)净利润增速不可持续的风险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净利润稳步上升,分别为6,065.43万元、7,279.77万元和8,869.19万元。2020年,我国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大传染性疫情,公司是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主要产品可用于生产消毒湿巾、口罩等民用和医用防护品。受疫情影响, 公司下游市场需求大幅增长, 2020年1-6月, 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4.69%、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279.33% (上述数据已经容诚审阅) , 预计公司2020年全年净利润较2019年将出现大幅增长。上述业绩快速增长主要受疫情影响,疫情结束后,
12、公司净利润存在增速不可持续的风险。 6 第二节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 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3、 “证监许可20201654 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1、同意金春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金春股份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金春股份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A股股票创业板上市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757号”文同意。公司A股股本为1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 ,其中2,84
14、5.39万股于2020年8月24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金春股份” ,证券代码为“300877” 。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7 (二)上市时间:2020年8月24日 (三)股票简称:金春股份 (四)股票代码:300877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20,00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30,000,0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8,453,929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91,546,071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
15、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无战略配售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相关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相关承诺” (十二)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
16、的方式进行。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546,07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9%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如下: 项目项目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可上市交易日期可上市交易日期(非交易日顺延)(非交易日顺延) 首次公金瑞集团 58,112,835
17、 48.43% 2023 年 8 月 24 日 8 项目项目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可上市交易日期可上市交易日期(非交易日顺延)(非交易日顺延) 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金通安益 8,000,000 6.67% 2021 年 8 月 24 日 欣金瑞智 5,087,165 4.24% 2023 年 8 月 24 日 庐熙投资 4,000,000 3.33% 2021 年 8 月 24 日 永强鸿坤 3,150,000 2.63% 2021 年 12 月 20 日 常州彬复 3,150,000 2.63% 2021 年 12 月 27 日 汪德江 3,000,
18、000 2.50% 2021 年 8 月 24 日 尹锋 2,000,000 1.67% 2021 年 8 月 24 日 十月吴巽 2,000,000 1.67% 2021 年 8 月 24 日 梁宏 1,500,000 1.25% 2021 年 8 月 24 日 小计小计 90,000,000 75.00% -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 -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网下发行股份 15,450,000 12.88% 其中 1,546,071 股可上市交易日期为2021 年 2 月 24日;13,903,929 股可上市交易日期为2020 年 8 月 24 日 网上发行股份
19、 14,550,000 12.13% 2020 年 8 月 24 日 小计小计 30,000,000 25.00% 合计合计 120,000,000 100.00% -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上市标准三、上市标准 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 公司 2018 年和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6,511.99 万元和 8,020.95 万元。 因此,
20、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第一套上市标准。9 第三节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nHui Jinchun Nonwoven Co., Ltd.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9,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曹松亭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南京北路 218 号 经营范围:水刺无纺布、热风布、超细纤维无纺布制造、销售;纺织材料销售;无纺布及其制品、机械设备、零配件、纺织原辅材料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和限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太阳能光伏发电及
21、相关项目开发、建设、运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非织造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 规定,公司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 ,具体属于“C 制造业”中的“C17 纺织业” 电话号码:0550-2201971 传真号码:0550-2201971 电子邮箱: 董事会秘书:孙涛 1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持有公司股票、债券的情况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持有公司股票、债券的情况 序序号号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任职起止日任职起止日 直接持股直接持股数量数量 (
22、万股)(万股) 间接持股间接持股数量数量 (万股)(万股) 合计持股合计持股数量数量 (万股)(万股) 占发行前占发行前总股本持总股本持股比例股比例 持有债券持有债券情况情况 1 曹松亭 董事长、总经理 2018 年 11 月-2021 年 11 月 - 228.75 228.75 2.54% 否 2 孙涛 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2018 年 11 月-2021 年 11 月 - 229.33 229.33 2.55% 否 3 杨乐 董事 2018 年 11 月-2021 年 11 月 - 1,336.60 1,336.60 14.85% 否 4 李保林 董事、副总经理 2018 年 11 月
23、-2021 年 11 月 - 110.59 110.59 1.23% 否 5 胡俊 董事、副总经理 2018 年 11 月-2021 年 11 月 - 55.30 55.30 0.61% 否 6 梅诗亮 董事 2018 年 11 月-2021 年 11 月 - - - - 否 7 贾政和 独立董事 2018 年 11 月-2021 年 11 月 - - - - 否 8 温美琴 独立董事 2018 年 11 月-2021 年 11 月 - - - - 否 9 王洪 独立董事 2019 年 3 月-2021 年 11 月 - - - - 否 10 卞勇 监事会主席 2018 年 11 月-2021
24、 年 11 月 - 55.30 55.30 0.61% 否 11 詹勇 监事 2018 年 11 月-2021 年 11 月 - - - - 否 12 周阳 职工代表监事 2018 年 11 月-2021 年 11 月 - - - - 否 13 仰宗勇 财务总监 2019 年 5 月-2021 年 11 月 - 60.01 60.01 0.67% 否 注: 李保林董事任职期间为 2018 年 11 月-2021 年 11 月, 副总经理任职期间为 2019 年 5 月-2021年 11 月 11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个人基本情况(一
2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个人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后,金瑞集团持有公司 48.43%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杨迎春和杨乐父子合计持有金瑞集团 47.49%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杨迎春先生,1964 年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42322196403*。2003 年 3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来安县金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06 年 12 月至 2009 年 2 月,任皖东金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金禾实业董事长兼总经理;2007 年 6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滁州金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9 年 3 月至 2019 年 4 月,
26、任金禾实业董事长;2009 年 3 月至今,任金瑞集团董事长;2011 年 12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9 月至今,任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 年 3 月至今,任金瑞集团总经理。 杨乐先生,1989 年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41122198905*。2012 年 9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业务经理;2013 年 10 月至今,任立光电子董事长;2013 年 11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金瑞集团总经理;2013 年 11 月至今,任金瑞集团董事;2
27、013 年 10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金禾实业总经理助理;2016 年 3 月至今,任金禾实业董事;2017 年 4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金禾实业副董事长;2019 年 4 月至今,任金禾实业董事长;2015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二)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二)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12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及相关安排 (一)已实施完毕的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构成(一)已实施完毕的员工持股
28、计划的人员构成 截至本上市报告书刊登日,欣金瑞智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序号 合伙人姓名合伙人姓名 类型类型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1 李保林 普通合伙人 200.00 21.74% 2 曹松亭 有限合伙人 150.00 16.30% 3 孙 涛 有限合伙人 150.00 16.30% 4 杨如新 有限合伙人 120.00 13.04% 5 胡 俊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87% 6 卞 勇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87% 7 杨晓顺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87% 合计合计 920.00 100.00% (二)已实施完毕的员工持股计划
29、的限售安排(二)已实施完毕的员工持股计划的限售安排 欣金瑞智及通过其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相关承诺” 。 (三)已经制定或实施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三)已经制定或实施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 公司不存在已经制定或正在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亦不存在已经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13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
30、前 本次发行后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限售期限 备注备注 数量(股)数量(股) 占比(占比(%) 数量(股)数量(股) 占比(占比(%) 一、限售流通股一、限售流通股 金瑞集团 58,112,835 64.57 58,112,835 48.4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 金通安益 8,000,000 8.89 8,000,000 6.6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欣金瑞智 5,087,165 5.65 5,087,165 4.2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 庐熙投资 4,000,000 4.44 4,000,000 3.3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永强鸿坤 3
31、,150,000 3.50 3,150,000 2.63 受让股份之日起36个月之内,并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于 2018 年12 月 20 日受 让 发 行人股份 常州彬复 3,150,000 3.50 3,150,000 2.63 受让股份之日起36个月之内,并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于 2018 年12 月 27 日受 让 发 行人股份 汪德江 3,000,000 3.33 3,000,000 2.5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尹锋 2,000,000 2.22 2,000,000 1.6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十月吴巽 2,000,000 2.22 2
32、,000,000 1.6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梁宏 1,500,000 1.67 1,500,000 1.2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网 下 限 售股份 - - 1,546,071 1.2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 - 小计小计 90,000,000 100.00 91,546,071 76.29 - - 二、无限售流通股二、无限售流通股 无 限 售 条件 的 流 通股 - - 28,453,929 23.71 无限售期限 - 小计小计 - - 28,453,929 23.71 - - 合计合计 - - 120,000,000 100.00 - - 14 六、本
33、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户数为 31,899 户,公司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限售期限 1 金瑞集团 58,112,835 48.4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2 金通安益 8,000,000 6.6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3 欣金瑞智 5,087,165 4.2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4 庐熙投资 4,000,000 3.3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5 永强鸿坤 3,150,000 2.63
34、受让股份之日起36 个月之内,并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 6 常州彬复 3,150,000 2.63 受让股份之日起36 个月之内,并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 7 汪德江 3,000,000 2.5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8 十月吴巽 2,000,000 1.6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9 尹锋 2,000,000 1.6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0 梁宏 1,500,000 1.2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合计合计 90,000,000 75.00 - 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未进行战略配售。15 第四节第四节 股票发
35、行情况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3,00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二、发行价格:30.54 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四、发行市盈率: (一) 34.27 倍 (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二) 31.09 倍 (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三) 45.69 倍 (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3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四) 41.45 倍 (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五、发行市净率:2.73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10,133.08713
37、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60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54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45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 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0167940368%,申购倍数为 5,954.49450 倍。 16 根据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本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 1,453.0722 万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1.9278 万股,网下投资者缴款
38、认购股份数量 1,545.0000 万股,网下投资者不存在放弃认购的情形。前述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金额为 588,750.12 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06%。 七、 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16,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46,680,830.25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44 号” 验资报告 。 八、本次发行每股发
39、行费用为 2.32 元。本次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金额金额 保荐费 200.00 承销费 5,497.20 审计及验资费用 494.34 律师费用 264.15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90.57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5.66 合计合计 6,951.92 注:本次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九、募集资金净额:84,668.08 万元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1.20 元(按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0.74 元(按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40、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摊薄计算)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公司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17 第五节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0230Z009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招股说明书。 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41、伙) 审阅了公司 2020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 并出具了 “容诚专字2020230Z1655号” 审阅报告 。公司 2020 年 1-6 月的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以及 2020 年 1-9 月的业绩预计等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之 “十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提示”之“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 、中证网(网址 ) 、中国证券网(网址 ) 、证券时报网(网址 ) 、证券日报网(网址 )的招股说明书。 18 第六节第六节 其他
42、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序号 银行名称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营业部 29210078801100001404 2 徽商银行滁州丰乐路支行 52092850583100
43、0026 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营业部 9550880210899200555 4 兴业银行滁州琅琊路支行 496020100100060228 5 交通银行滁州分行营业部 350220000013000052968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175257929090 7 中信银行滁州分行营业部 8112301011500644932 二、其他事项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披露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 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经营状况正常。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原
44、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除正常经营活动签订的销售、采购、借款等商务合同外,本公司未订立其他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19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
45、)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正常,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的议案 ,未召开股东大会、监事会。 (十三) 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20 第七节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9 层 法定代表
46、人:王常青 联系电话:010-65608208 传真:010-65608450 保荐代表人:陆丹君、汪家胜 项目协办人:陈磊 项目组其他成员:邵路伟、陈振博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金春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 、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同意作为金春股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并承担保荐机构的相应责任。 三、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三、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
47、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将对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 3 个完整会计年度进行持续督导, 由保荐代表人陆丹君、 汪家胜提供持续督导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如下: 陆丹君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21 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天智航、道道全、世龙实业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利源精制、银星能源非公开项目等。 汪家胜先生:保荐代表人,EMBA,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天润数娱、山东药玻、鲁阳股份、中科电气、出版传媒、同方股份、奥普光电、多氟多、金正大、福瑞药业、凯美特气、金禾实业、明泰铝业、永清环保、
48、瑞丰高材、开元仪器、利源精制、启明星辰、北京城建、常山股份、艾华集团、口子窖、永兴特钢、道道全、天智航等企业的首发、再融资和公司债、并购重组项目。作为保荐代表人,现在尽职推荐的项目有:河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项目。 22 第八节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重要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相关承诺相关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金瑞集团承诺(一)公司控股股东金瑞集团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
49、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1 年 2 月 24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在承诺的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的,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发行人股票发生除权、 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相应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则违规减持所得全部上缴发行人所有; 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迎春承诺(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迎
50、春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1 年 2 月 24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若发行人股票发生除权、 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相应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则违规减持所得全部上缴23 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