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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泉州师范学院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闽委办20087号)、泉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泉委办20087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7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2013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
2、制定本方案。一、实施范围与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学校人事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基本原则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岗、优化结构的原则;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协调发展的原则。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一)岗位总量根据市委编办核
3、定的我校人员编制数确定岗位总量。(二)岗位类别及结构比例1、我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如下: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占学校岗位总量的77.12%,其中教师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的80%(占学校岗位总量的61.7%),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的20%;管理岗位占学校岗位总量的17.55%;工勤技能岗位占学校岗位总量的5.33%。3、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可以设置特设岗位,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特设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特设岗位的申请
4、和设置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1、专业技术岗位(1)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附设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教师岗位是指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专任教师岗位和专职辅导员岗位。党政管理人员中属于教学一线的人员按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为教学科研服务的辅助性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经济、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附设专业技术岗位是专门为管理岗位中“双肩挑”人员增设的岗位,岗位总量为学校管理
5、岗位总数的100%,不计入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核定数。(2)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一至四级(对应为正高一级、正高二级、正高三级、正高四级),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对应为副高一级、副高二级、副高三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对应为中级一级、中级二级、中级三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对应为初级一级、初级二级、初级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规定执行。(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学校总体控制目标为4:4.5:1.
6、5;高级岗位中正高副高比例为3:7。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学校总体控制目标: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附设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参照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2、管理岗位管理岗位是指在校部机关、二级学院以及其他内设机构中担任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我校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即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依次分别对应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科级以上领导岗位数量(
7、即八级以上岗位数量)为市委编办核定的科级以上领导职数。科员及以下管理岗位按照精简、合理、高效原则,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组确定。3、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我校设置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工勤技能岗位的结构比例:技术工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及以下之间的比例为0.01:0.04:3:5:1.5。四、岗位任职条件(一)基本任职条件根据闽委办20087号和泉委办200873号有关规定,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为: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
8、业道德;3、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综合考虑学术资历、学术贡献和学术影响等因素,体现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就和贡献。具体条件见泉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附件一)、泉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晋级条件(附件二)。(三)管理岗位任职条件管理岗位任职条件以德才兼备和业绩能力为导向。具体条件见泉州师范学院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附件三)。(四)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工勤技能岗位的任职条件见泉州师范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附件四)。五、岗位聘用与管理(一)组
9、织机构1、学校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组,以及管理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委员会、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委员会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以及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审定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即二至七级岗位)和中级晋级岗位(即八级、九级岗位)、管理岗位五至八级、工勤技能岗位一至三级的拟聘用人选,其中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定管理岗位中附设专业技术岗位拟聘人选。2、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成员由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组成),负责本单位各级各类岗位的申报、应聘人员的考核;专业技术高级
10、岗位(即二至七级岗位)和中级晋级岗位(即八级、九级岗位)、管理岗位五至八级及工勤技能岗位一至三级人选的推荐;根据学校授权,审定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岗位、管理九级及以下岗位和工勤技能四级及以下岗位的拟聘用人选,并报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组核准;负责本单位所有受聘人员的聘用管理工作。3、成立泉州师范学院岗位聘用申诉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受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中出现的争议、投诉和申诉的调查、调解或处理,并将有关结论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组报告。(二)岗位聘用1、管理岗位四级以上职员的聘用工作,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2、专业技术岗位二至七级、管理岗位五至八级、工勤技能岗位一至二级的聘
11、用由学校统一组织(其中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聘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岗位、管理九级及以下岗位和工勤技能三级及以下岗位的聘用授权二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进行。3、岗位聘用基本程序: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16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1)公布岗位学校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2)申请应聘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资格审核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4)考察评议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对通过
12、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提出拟聘人员名单。(5)分级审定学校和二级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按照岗位聘用工作权限,分别负责各级各类应聘人员审定工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6)结果公示聘用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7)签约上岗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4、聘期、续聘及解聘(1)岗位聘用期为三年,自2013年9月至2016年8月。(2)聘期内变动岗位的,原聘期终止时间不变。聘期内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受聘人员,岗位聘用合同只签至达到退休年龄的时间,聘用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引进人才已签订的聘用合同仍然有效。(3)续聘与解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及学校相关文
13、件规定执行。(三)岗位管理1、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及人员变化情况,学校视岗位余缺情况可以对各类岗位进行适当调整,同时预留一定比例的高级岗位用于选聘或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2、学校严格按照三大类岗位进行管理,各类岗位的人员不得随意转岗。确需转岗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3、学校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并严格控制。对经批准同时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任职的“双肩挑”人员,其岗位待遇可以选择其中之一。4、岗位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主要考核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绩效情况,考核等次作为薪级工资晋升的依据;聘期考核主要考核聘期
14、内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的情况,重点考核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及晋升等级、奖惩等的依据。六、实施步骤(一)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二)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三)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认定。(四)从市人事局认定后的下个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七、附则(一)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二)本方案及附件所涉及的聘用条件一律截至2012年12月31日,任职起始时间从现职务受聘的当月起算。(三)本方案及附件适用于第二轮岗位设置及聘用。聘期内岗位有空缺的,可通过竞聘上岗(方案另定),其聘任时间为一个聘期剩余时间。(四)本方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时,按新的规定执行。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五)本方案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泉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2、泉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晋级条件3、泉州师范学院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4、泉州师范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泉州师范学院2013 年5月27日 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