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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附件 1 1: 北京工商大学食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北京工商大学食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第一条 按照研究生部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要求,为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进一步促进和巩固我院研究生的优良学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章第二章 申报条件申报条件第二条第二条 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2.在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的学习年限内的研究生。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同学中起到表率作用。4.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学习成绩优异,绩点不低于 3.0;学位论文进展顺利,科研能力或专业实践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学术型研究生应该具有比较强的科研创新精神和能力,并且要有科研成果,一般要求有一篇论文发表于核心期刊;并能主动参与课题研究,一般应参与一项校级以上课题。专业学位研究生要具有比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5.积极参加学术活动、班级活动、实验室建设、学科竞赛以及科技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6.申请人按要求参加年度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在班级前 20%(四舍五入) 。7. 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
3、年限内,由国家和学校资助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第三条第三条 属于下列情况者,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1.当年毕业的研究生。2.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3.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 4.因自费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在此次评审周期内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第四条第四条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研究生可多次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第三章第三章 奖励标准奖励标准第五条第五条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3 万元/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2 万元/人。第第四
4、四章章 评审组织评审组织第六条第六条 成立北京工商大学食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等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和各学科系主任、导师、研教秘、研究生辅导员及研究生代表任评审委员,负责食品学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察等工作。第五章第五章 评审程序评审程序第七条第七条 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学院和学校评审过程中,特别要强调回避原则和保密原则,即涉及到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有关评审人员应主动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或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申请回避;参与评审人员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
5、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第六章第六章 评选细则评选细则测评一、思想品德测评测评一、思想品德测评对于违反校规校纪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给予一票否决。测评二测评二 、学习成绩测评、学习成绩测评 (总权重:研三35%,研二45%)学习成绩测评分数35%(或 45%)学分该课程学分每门课程成绩注:申请人应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并且学习成绩优异;学位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中期考核没有不及格科目;计算学习平均成绩时,重点考察研究生期间的学位必修课。测评三、测评三、 科研能力测评科研能力测评(总权重:研三55%,研二45%) 科研能力部分最高分为 55 分(研三) 、45 分(研二)学生科
6、研能力测评分数= 55(或 45)该学生科研能力得分 当年科研能力最高分科研能力考察的主要依据发表学术论文及排名各类科研获奖主持、参加科 研项目申请专利类别第 1 或第 2(导师第 1)第 2(非 导师第 1)第 3类别第 1第2-3第 4-6主持参加人 员第 1-2第 3-6SCI、EI 期刊 论文35155国家级100803510015105SCI、EI 会议 论文(英文) 、 核心期刊论文25104省部级8040208010一般期刊论文1553原部委 改制的 学会、 协会503015155会议论文或论 文摘要或会议 报告1050校级251510100注: 取得的科研成果,按上述考察依据加
7、分。科研成果的认定办法参照 科技处北京工商大学科研业绩评价与考核办法 。论文都应在入学后发表,加分者应同时向评审委员会上交出版刊物 复印件。同一篇论文只限一人,且只能使用一次,以论文作者排序为准;不同论 文按篇数累加计分。参加多项科研项目,只计得分最高的一项。不同科研获奖可累加计 分,同一科研项目获不同奖励等级的,只计得分最高的一项。每位学生同一科 研成果(指科研获奖或科研项目)只能在一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中加分。 加分者应同时向评审委员会上交有关奖状、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测评四、发展潜力测评测评四、发展潜力测评(总权重:研三10%,研二10%)发展潜力主要从研究生的学习科研进展、完成导师布置的各种学习科研任 务、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活动、深入科学实践一线、具有团队协作精 神、导师推荐情况、班级鉴定意见、学生社会工作等方面综合考察,由评审委 员会对发展潜力进行测评。 学生发展潜力测评分数=评审委员会打分(百分制)10%在满足测评一条件下,在满足测评一条件下, 总成绩总成绩= =学习成绩测评分数学习成绩测评分数+ +科研能力测评分数科研能力测评分数+ +发展潜力测评分数发展潜力测评分数食品学院食品学院20142014 年年 9 9 月月 2424 日修订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