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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肇庆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21 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22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23 市指挥部办公室24 地方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25 专家组3 风险评估31 台风灾害风险32 暴雨灾害风险33 寒冷灾害风险- 2 -34 干旱灾害风险35 高温灾害风险36 大雾灾害风险37 灰霾灾害风险38 道路结冰灾害风险4 情景构建41 台风灾害情景42 暴雨灾害情景43 寒冷灾害情景44 干旱灾害情景45 高温灾害情景46 大雾灾害情景47 灰霾灾害情景48 道路结冰灾害情景5 监测预警51 监测
2、预报52 预警信息发布521 发布制度522 发布内容53 预警行动54 预警解除- 3 - 6 应对任务61 信息报告62 响应启动63 任务分解631 台风632 暴雨633 寒冷634 干旱635 高温636 大雾637 灰霾638 道路结冰64 应急联动65 现场处置66 社会动员67 应急评估68 应急终止7 后期处置71 调查评估72 灾情调查73 恢复重建731 制订规划- 4 -732 征用补偿733 灾害保险8 信息发布9 能力建设91 资金保障92 物资保障93 通信保障94 交通保障10 监督管理101 预案演练102 宣教培训103 责任与奖惩11 附则12 附件121
3、 I 级预警122 级预警123 级预警124 级预警- 5 - 1 总则1.1 编制目的加强我市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警报等工作,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减少或者避免因气象灾害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森林防火条例、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 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办法、 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 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肇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影响我市行政区域的台风、暴雨、寒冷、干旱、高温、大雾、灰霾、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6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2)预防为主
5、、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地、各有关单位信息沟通,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协调。2 组织体系2.1 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生跨县(市、区)行政区域气象灾害,并造成较大危害时,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相应的市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
6、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分管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气象局局长。成员: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7 -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市公路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肇庆海事局、省西江航道局、肇庆水文分局、武警肇庆市支队等单位分管负
7、责人。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2.2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引导社会舆论客观正面报道;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重大气象灾害事件新闻发布,及时通报重大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2)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安排气象灾害损毁设施修复等相关工程项目,协调落实建设资金;做好救灾粮油物资储备、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及时发现并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障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
8、格稳定。(3)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灾区电力、成品油供应保障;协调市级医药储备的应急调度;承担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 8 -理工作,配合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做好电力应急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配合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4)市教育局: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各地教育部门按照当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情况实施停课机制,保障托幼机构及学校(不含技校,下同)学生(含校车上、寄宿学生)安全;组织、指导各地对托幼机构及学校师生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演练等工作,提高师生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5)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安排防灾减灾科研项目。(6)
9、市公安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实施灾区道路交通管制、疏导及车辆分流,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指挥、协调灾区公安机关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转移。(7)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组织灾情调查,核定、报告灾情,发布灾情信息;管理、分配中央、省和市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8)市财政局: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对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相应资金支持。(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挥、协调受影响地区技工院校、用人单位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措施,按照当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情况实施技校停课、用人单位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停工机制;组
10、织、指导各地对技校师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演练等工作,提高师生和外来务工人员- 9 - 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10)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指导各地做好地质灾害监测,与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掌握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险情及处理动态;受委托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和防治工作,参与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11)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开展因气象灾害引发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及环境监测、预警、监管工作。(1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工地落实气象灾害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指导灾区组织危房排查和工棚人员及危
11、房、低洼易浸地居民撤离。(13)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协调灾区燃气设施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属地部门清除影响气象灾害防御安全的违章建(构)筑物,开展园林和绿化设施应急抢险以及维护管理和灾后修复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市政设施及城市绿地防风工作,协调组织抢修受损的市政设施,及时排查险情;指导、协调开展园林绿化设施应急抢险以及维护管理和灾后修复工作;协助政府做好违章搭建物清拆工作,协助各部门做好人员转移、疏散工作。(1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公路、水路交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确保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畅通;全市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负责联系、协调有关单位
12、、- 10 -部门做好因灾受阻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救灾物资铁路运输保障和及时修复因灾损毁铁路及有关设备等工作。(15)市水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督促各地修复水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全市各水库、江河堤围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应急水量调度,指导水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16)市农业局:负责组织、指导各地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和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控;监测、发布农业灾情,争取上级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根据气象灾害预测预报,督促、指导有关地区保护或抢收农作物,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负责江河灾害预警预报和渔业气象灾害防灾减灾;根据气象
13、灾害预警信号,督促、指导江河渔排、渔船人员安全转移以及渔排、渔船撤离、避险工作。(17)市林业局:负责指导林业防御气象灾害和灾后恢复生产;林业灾情调查核实,指导和组织灾区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修复。(18)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19)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食品安全问题所引发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20)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期刊、新闻性网站等媒体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11 - (21)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重大气象灾害影响前后
14、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预警、演练、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宣传教育等。(22)市旅游局:负责督促旅行社及时关注气象变化,科学安排旅游线路,引导游客安全出行;协调旅游景区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旅游景区做好安全提示警示工作。(23)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负责做好星湖风景名胜区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做好景区安全提示警示。(24)市公路局:负责尽快抢通所管养的因灾水毁公路、桥梁。(25)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负责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电力应急和可靠性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保障电力
15、安全供应;做好电力设施应急抢修,及时修复受损电力设施,承担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工作。(26)市气象局:负责灾害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以及信息报送、发布工作;参与重大气象灾害灾情调查;开展气象灾害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27)肇庆海事局:负责组织、指导水上交通管制,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协助地方政府水路转移受灾群众。(28)省西江航道局:负责加强灾害天气船舶监管,督促指导- 12 -港口、码头加固有关设施,防止船舶走锚造成碰撞和搁浅;督促船舶到安全场所避风;妥善安置滞留旅客。(29)肇庆水文分局:负责做好流域水文监测;负责提供水文相关信息。(30)武警肇庆支队:负责组织协调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工
16、作;协助地方政府维护社会治安、救援受困群众。2.3 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全市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组织气象灾害趋势会商,分析研判气象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及时向市指挥部汇报;根据市指挥部决定,启动、变更或终止气象灾害应急响应。2.4 地方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市有关单位进行指导。2.5 专家组市气象部门成立重大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完善相关咨询机制,为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3 风险评估市气象局会同有关单位建
17、立健全全市重大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机制,定期组织风险评估,明确重大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目标。全市重大气象灾害风险包括台风、暴雨、寒冷、干旱、高温、大雾、- 13 - 灰霾、道路结冰等 8 种灾害天气风险。3.1 台风灾害风险台风带来的大风、暴雨等给江河、水库、湖泊等水域以及陆地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强破坏性灾害。3.2 暴雨灾害风险短时强降水或持续强降水过程可能导致城乡积涝、江河泛滥以及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3.3 寒冷灾害风险寒潮和强冷空气引发的大风、低温、雨雪冰冻、雨凇等灾害影响人体健康以及农业、林业、交通、供电等方面。3.4 干旱灾害风险干旱可能造成人及动物饮水困难,农、林作物减产甚至绝收,
18、并可能引发森林火灾。3.5 高温灾害风险高温影响人体健康、动植物生长以及交通、供电、供水等方面。3.6 大雾灾害风险大雾影响人体健康以及交通、供电等方面。3.7 灰霾灾害风险灰霾影响人体健康以及交通、供电和生态环境等方面。3.8 道路结冰灾害风险道路结冰影响人员出行及交通运输。- 14 -4 情景构建台风、暴雨、寒冷、干旱、高温、大雾、灰霾、道路结冰、等 8种重大气象灾害事件的常见应急情景如下。各地、各有关单位应结合实际,参照构建本地、本系统的应急情景。4.1 台风灾害情景(1)基础设施:电力、通信、能源等设施设备或传输线路、管道损毁造成电力、通信、能源等传输中断。(2)交通:道路、城市轨道、
19、铁路等交通受阻,大量乘客滞留,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3)洪涝地质灾害:强降水可能造成江河洪水、城乡内涝、山洪暴发,引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4)水上作业:江河、水库、湖泊等水上作业船舶及航行船舶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甚至引发重大安全事故,造成设施损毁、人员伤亡。(5)生产安全:企业厂房、围墙倒塌,供电变电站、塔吊、龙门吊及其他大型设备等损毁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及次生、衍生灾害;大型广告牌、电线塔(杆)等被风吹倒,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6)农林业:农作物倒伏减产甚至绝收,养殖业遭受损失。(7)教育:学校停课,可能影响重要考试;在校或路途师生安全受到威胁。(8)旅游:旅游景观、旅游设施损毁
20、,旅游人员安全受到威胁,- 15 - 造成游客滞留。4.2 暴雨灾害情景(1)基础设施:电力、通信等设施设备或传输线路、管道损毁造成电力、通信等传输中断。(2)交通:道路、城市轨道、铁路等交通受阻,大量乘客滞留,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3)洪涝灾害:强降水可能造成江河洪水、城乡内涝、山洪暴发。(4)地质灾害:诱发山体崩塌、滑波、泥石流等地质灾害。(5)生产安全:企业厂房、围墙倒塌,供电变电站、塔吊、龙门吊及其他大型设备等损毁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及次生、衍生灾害;大型广告牌、电线塔(杆)等被风吹倒,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6)农林业:农作物倒伏减产甚至绝收,养殖业遭受损失。(7)教育:学校停课,
21、可能影响重要考试;在校或路途师生安全受到威胁。(8)旅游:旅游景观、旅游设施损毁,旅游人员安全受到威胁,造成游客滞留。4.3 寒冷灾害情景(1)交通:路面结冰导致道路交通受阻,铁路列车晚点或停运,大量乘客滞留需要安置,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2)电力:电力设施设备及传输线路因冰冻损坏,电煤供应- 16 -紧张,造成电网垮塌,甚至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3)通信:通信设施设备及传输线路因冰冻损坏,重要通信枢纽供电中断。(4)农林牧渔业:蔬菜、粮食等作物、林木、水果和苗木被冻死,或因日照不足导致病虫害蔓延,农作物绝收;家禽、牲畜及水产品被冻死或患病。(5)水利:温度剧烈变化导致土壤层出现凸起和塌陷,
22、危及水库、池塘坝体安全,或出现房屋倒塌。(6)医疗:感冒咳嗽、发烧、关节炎、心脑血管病等患者增多,医院就诊量增加。4.4 干旱灾害情景(1)供水:水资源严重不足,影响城乡供水。(2)农林业:农田干裂,江河、水库、池塘、井等缺水,甚至干枯。粮食、农作物、林木等因缺水长势差,甚至干枯绝收。林木、草场植被退化,引发森林火灾等。(3)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因旱灾导致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引发公共卫生事件。4.5 高温灾害情景(1)供电:电网负荷增大,供电紧张,可能引发区域性停电事件。(2)医疗:户外、露天工作者健康受到威胁,热射病、中暑、心脏病、高血压等患者增加,疟疾和登革热等疾病传播加剧,医- 17
23、 - 院就诊量增加。(3)交通:高温可能导致汽车驾驶员疲劳驾驶以及汽车爆胎、自燃等交通事故。(4)生产安全: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或存放不当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5)农林业:影响农作物产量、树木生长以及水产养殖业,可能引发森林火灾。4.6 大雾灾害情景(1)交通:能见度低可能引发道路、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大量乘客滞留。(2)供电:电网发生“污闪”故障。(3)医疗:易诱发呼吸系统疾病,甚至导致心血管病、高血压、冠心病、脑溢血等,医院就诊量增加。4.7 灰霾灾害情景(1)交通:低能见度可能引发道路、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大量乘客滞留。(2)供电:电网发生“污闪”事故。(3)医疗:直接影响人体健康,严重时出
24、现呼吸困难、视力衰退、手足抽搐等现象,诱发鼻炎、支气管炎、心脑血管病、冠心病、心力衰竭等病症,医院就诊量增加。(4)教育:影响在校师生正常学习及往返学校。(5)农业:因日照不足,影响花卉植物、农作物生长,或导致- 18 -病虫害蔓延,影响作物产量。4.8 道路结冰灾害情景(1)交通:路面结冰导致道路交通受阻,易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铁路列车晚点或停运,大量乘客滞留需要安置,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2)电力:电力设施设备及传输线路因冰冻损坏,电煤供应紧张,造成电网垮塌,甚至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3)供水:低温冰冻造成供水系统管道、设备冻裂,供水受阻。5 监测预警5.1 监测预报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
25、责分工,加快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系统、灰霾天气监测系统、西江流域气象灾害监测系统、山洪地质灾害监测系统、交通电力能源等专业气象监测系统、水文监测预报系统等建设,优化加密观测站网,完善市、县级监测网络,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建立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机制。5.2 预警信息发布5.2.1 发布制度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 19 - 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气象灾害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
26、,由有关单位制作或必要时联合制作,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5.2.2 发布内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预警的类别、级别、发布时间、预报时效、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5.3 预警行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研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要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区、本单位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5.4 预警解除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再造成灾害影响时
27、,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6 应对任务6.1 信息报告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 20 -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一般以上突发事件信息要按照规定及时向市人民政府以及上级部门报告。6.2 响应启动市指挥部按照气象灾害程度、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启动应急响应。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达到不同应急响应启动级别,按照最高响应级别的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未达到应急响应标准,但可能或者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
28、,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按照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程度、范围和发展趋势,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由重到轻分为级、级、级、级四个等级。(1)I 级响应气象灾害 I 级预警发布后,或气象灾害已给我市造成特别重大影响,由市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 I 级应急响应,由市人民政府发布紧急动员令,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2)级响应- 21 - 气象灾害级预警发布后,或气象灾害已经给我市造成重大影响,市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
29、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市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3)级响应气象灾害级预警发布后,或气象灾害已经给我市造成较大影响,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市指挥部副总指挥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命令。(4)级响应气象灾害级预警发布后,或者气象灾害已经给我市造成一般影响,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命令。6.3 任务分解启动应急响应后,各地有关部门(单位)在有关各级气象灾害
30、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联动,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共同开展重大气象灾害应对工作。主要应对任务包括:6.3.1 台风 (1)电力: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电力监管部门以及电网- 22 -公司、发电企业等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2)通信: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为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3)能源: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救灾粮油物资储备、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灾区电力、成品油的供应保障;协调市级医药储备的应急调度。(4)交通: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疏导,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引导应急救援车辆
31、通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地面交通运力疏散乘客,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铁路部门负责疏导、运输火车站的滞留旅客,保障救援物资的交通运输。(5)临时安置:公安部门负责维护临时安置点秩序,做好消防、交通导引等工作。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做好灾情调查和评估以及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为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6)洪涝地质灾害:水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督促各地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组织、指导全市各水库、江河堤围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应急水量调度,指导水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32、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险情排查和应急处置工作。(7)水上作业:渔业部门督促所有渔业船舶到安全场所避风,- 23 - 海事、航道部门指导辖区受台风影响船舶做好防台工作,督促船舶做好锚固检查,防止走锚。交通运输、渔业、航道部门督促指导港口、码头加固有关设施,督促运营单位暂停运营、妥善安置滞留旅客。(8)生产安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台风预警信号防御指引、提示,建议用人单位停工(特殊行业除外)或做好停工准备。安全监管部门督促、指导工矿企业开展尾矿库、排土场、建筑施工工地、塔吊、龙门吊、生产厂房、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建筑和重点部位,以及危险化学品仓库、油库、气库、石化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设施或安
33、置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城市管理部门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督促有关单位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指导、督促企业开展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督查建筑施工高空作业、水上等户外高危作业单位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居民委员会、村镇、小区、物业等单位及时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台风影响的室外物品。(9)农林业:农业、林业部门指导农户、果农、林农、畜牧水产养殖户或有关单位采取有效防台措施,减少灾害损失。卫生部门开展防病工作指导和评估工作。(10)教育: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台风预警信号防御指引、提示,组织督促全市托幼机构、学校停课或做好停课工作。- 24
34、-(11)旅游:旅游部门指导各旅行社科学安排路线、协调灾区旅游景区主管部门督促旅游景区(景点)根据台风情况适时关闭景区。(12)气象:气象部门密切监测台风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台风预警信号、警报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6.3.2 暴雨(1)电力: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电力监管部门以及电网公司、发电企业等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2)通信: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为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3)交通: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疏导,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引导应急救援车辆通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地面交通运力疏散乘客,保障交通干线
35、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负责疏导、运输滞留旅客,保障应急救灾物资交通运输。(4)临时安置:公安部门负责维护临时安置点秩序,做好消防、交通导引等工作。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做好灾情调查和评估以及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为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5)洪涝地质灾害:水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督促各地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组织、指导全市各水库、江河堤围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对重要江河湖- 25 - 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应急水量调度,指导水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险情排查和应急处置工作。水文部门负责做好流
36、域水文监测,提供水文相关信息。(6)生产安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暴雨预警信号防御指引、提示,建议用人单位停工(特殊行业除外)或做好停工准备。安全监管部门督促、指导工矿企业开展尾矿库、排土场、建筑施工工地、塔吊、龙门吊、生产厂房、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建筑和重点部位,以及危险化学品仓库、油库、气库、石化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措施或装置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城市管理部门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督促有关单位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指导、督促企业开展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督查建筑施工高空作业、水上等户外高危作业单位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居民委员会
37、、村镇、小区、物业等单位及时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暴雨影响的室外物品。(7)农林业:农业、林业部门科学调度机具及人力,指导农户、果农、林农、畜牧水产养殖户或有关单位采取有效防灾措施,减少灾害损失。卫生部门开展防病工作指导和评估工作。(8)教育: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暴雨预警信号防御指引、提示,组织督促全市托幼机构、学校停课或做好停课工作。- 26 -(9)旅游:旅游部门指导各旅行社科学安排路线,协调灾区旅游景区主管部门督促旅游景区(景点)根据暴雨情况适时关闭景区。(10)气象: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6.3.3 寒冷(1)电力:电力
38、运行管理部门和电力监管部门指导电网公司、发电企业等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2)通信: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为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3)交通: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疏导,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引导应急救援车辆通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地面交通运力疏散乘客,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负责疏导、运输滞留旅客,保障救援物资的交通运输。(4)临时安置: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灾情调查和评估,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开放避寒场所;实施应急防寒保障,特别对贫困户、流浪人员等要采取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5)农林牧渔业:农业、林业、渔业部门
39、指导果农、菜农、林农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风措施,做好牲畜、家禽、苗木和水生动物的防寒保暖工作。住房城乡建设、林业等部门组织实施国有树木、花卉等防寒措施。- 27 - (6)水务:水务部门开展涉水库、池塘坝体等险情排查、指导应急抢险工作。(7)医疗:卫生计生部门采取措施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御知识宣传,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8)气象: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冷预警信号、寒潮警报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寒潮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6.3.4 干旱(1)供水: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应急地下水水资源的勘查开发工作,协助水务、应急部门启用已有地下水应急水源。水务
40、部门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2)临时安置: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并负责因旱缺水缺粮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3)农林业:农业、林业部门指导农户、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加强监控,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4)食品和饮用水安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旱灾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所引发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卫生计生部门会同有关单位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旱灾导致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8 -(5)气象: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干旱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
41、段密度;了解干旱影响,进行综合分析;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6.3.5 高温(1)供电: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电力监管部门以及电网公司、发电企业等要按照职责分工,注意高温期间的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订拉闸限电方案,必要时依据方案执行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2)医疗:卫生计生部门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以及相关疾病。(3)交通: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4)生产安全:安全监管、经济和信息化、气象部门按照
42、各自职责适时督促、指导企业开展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为重点的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高温维护。(5)农林渔业:农业、林业、渔业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林、水产养殖业的影响。(6)气象: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高温影响,进行- 29 - 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6.3.6 大雾(1)交通:公安部门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海事部门收到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的信息后,及时转发,督促船舶遵守雾航规定。(2)供电: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电力监管部门以及电网公司、发电企业等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电网
43、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和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保障电力供应。(3)医疗:卫生计生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相关疾病。(4)气象: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大雾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6.3.7 灰霾(1)交通:公安部门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2)供电: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电力监管部门以及电网公司、发电企业等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和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保障电力供应。(3)医疗:卫生计生部门采取措施,协助做
44、好防范和应对灰- 30 -霾引起的公共卫生事件。(4)教育: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灰霾预警信号防御指引、提示,指导师生采取灰霾防御措施,尽量减少学生在室外活动的时间,提醒低能见度下注意交通安全;在有条件的学校安装和启用清风系统,减少室内大气污染。(5)农业:农业部门指导农户做好灰霾防御措施,确保农作物正常生长。(6)气象:环境保护、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灰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灰霾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根据天气条件适时采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教育、卫生计生、气象等部门积极宣传灰霾科普知识及防护应对措施。环境保护、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联合开
45、展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会商。6.3.8 道路结冰(1)交通: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提醒做好车辆防冻措施,提醒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车辆减速;会同有关单位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除冰工作。(2)临时安置: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做好灾情调查,为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3)供电: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电力监管部门以及电网公司、发电企业等要按照职责分工,保障电力供应,注意电力调- 31 - 配及相关措施落实,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4)供水:住房城乡建设、水务等
46、部门指导供水企业做好供水系统等防冻措施。(5)气象: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冷、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和低温预警消息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道路结冰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6.4 应急联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分级协调,部门、企业分级联动”的应急联动机制。各级人民政府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特别是交通、民政、通信、供水、供电、供油及教育、农业、医疗卫生、金融等重要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并积极协调、推动相关重点企业之间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发生重大气象灾害,相关重点企业按照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必要时,由相关行业主管
47、部门按照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处置,或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协调解决。6.5 现场处置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实行现场指挥官制度,各有关单位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 32 -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6.6 社会动员气象灾害事发地的各级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气象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气象灾害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
48、车辆、物资、人员等。气象灾害发生后,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邻近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6.7 应急评估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市指挥部要及时组织成员单位、重大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专家对重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应急处置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依据。6.8 应急终止气象灾害已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
49、内灾害影响不再- 33 - 扩大或已减轻,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单位决定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7 后期处置7.1 调查评估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结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对气象灾害应对工作进行调查评估,针对气象灾害损失情况、造成灾害的原因及相关气象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成功经验与教训,提出改进措施。调查评估工作结束后,灾害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将调查评估情况报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较大以上气象灾害调查评估情况,由负责处置工作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应急指挥机构逐级报告至省人民政府。7.2 灾情调查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灾害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气象、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务等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