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检验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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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 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第 3 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说明:TSG T7002T7006 中涉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参照本修改单“二、附件 A 修改”第 1 项中“删除 1.2(3)”和第 5 项,做相应修改;TSG T7002、T7004 参照本修改单“二、附件 A 修改”第 4项,做相应修改。一、正文修改1.第七条修改为:“施工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向检验机构提供符合附件 A 或者附件 B 要求的有关文件、资料,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配合检验机构实施检验。其中,施工自检报告、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还须另行提交

2、复印件备存。 ”2.第八条第(一)(二)(三)项分别修改为:“(一)对于电梯安装过程,按照附件 A 或者附件 B 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和方法,对附件 C 或者附件 D 所列项目进行检验;”“(二)对于电梯改造和重大修理过程,除对改造和重大修理涉及的附件 C 或者附件 D 中所列的项目进行检验之外,还需对附件E 或者附件 F 所列项目(前述改造和重大修理涉及的项目除外) 进行检验,检验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按照附件 A 或者附件 B 的规定;”“(三)对于在用电梯,按照附件 A 或者附件 B 规定的检验内容、 2 要求和方法,对附件 E 或者附件 F 所列项目每年进行 1 次定期检验;”3.第九条第

3、(一)(二)(三)项中的“附件 A”均修改为“附件 A 或者附件 B”;“各检验项目的类别见附件 A、附件 B、附件 C,具体的检验方法见附件 A”修改为“各检验项目的类别见附件 AF,具体的检验方法见附件 A、附件 B”4.第十一条修改为:“检验机构应当统一制定电梯检验原始记录格式及其要求,在本单位正式发布使用。原始记录内容应当不少于相应检验报告(见附件 CF)规定的内容。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记录和整理。 ”5.第十二条修改为:“检验机构应当配备能够满足附件 A 和附件 B 所述检验要求和方法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工具。 ”6.第十六条中的“附件 A”修改

4、为“附件 A、附件 B”7.第十七条中的“见附件 D”修改为“见附件 G”8.第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检验报告的内容、格式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规定(见附件 CF),结论页必须有检验、编制、审核、批准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 ”第二十条中的“附件 A”均修改“附件 A 或者附件 B”二、附件 A 修改1.将附件 A 的标题修改为“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不含斜行电 3 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2.删除 1.2(3),序号 1.2(4)、1.2(5)、1.2(6)、1.2(7)相应调整为1.2(3)、1.2(4)、1.2(5)、1.2(6)。3.将 1.2 的检验方法修改为

5、:“审查相应资料。(1)(3)在报检时审查,(3)在其他项目检验时还应当审查;(4)、(5)在试验时审查;(6)在竣工后审查”4.将 1.3(4)中的“拟加装的自动救援操作装置、能量回馈节能装置、IC 卡系统的下述资料(属于改造时):”修改为:“拟加装的自动救援操作装置、能量回馈节能装置、IC 卡系统的下述资料(属于重大修理时):”4.将 1.4(5)修改为“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三、附件 B 修改1.将附件 B 修改为“附件 C”2.将注意事项第 1 条修改为:“本报告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制定,适用于曳引

6、与强制驱动电梯(不含斜行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 ”3.附件 C 中的序号、检验类别、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按照修改后的附件 A 进行对应调整。四、附件 C 修改1.将附件 C 修改为“附件 D”。2.将注意事项第 1 条修改为:“本报告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 4 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制定,适用于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不含斜行电梯)定期检验。 ”3.附件 D 中的序号、检验类别、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按照修改后的附件 A 进行对应调整。五、对附件 D 的修改附件 D 调整为附件 G。六、增加附件 B、附件 E 和附件 F 5 附件 B 曳引与强制驱动斜行电梯监

7、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1.1 制造 资料 A斜斜行行电电梯梯制造单位提供了以下用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文件: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许可范围能够覆盖受检电梯的相应参 数; (2)斜斜行行电电梯梯整机型式试验证书,其参数范围和配置表适用于受 检电梯;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产品编号、 主要技术参数,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 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轿厢上行超 速保护装置(如果有)、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 柜的型号和编号,门锁装置、层门、前前置置式式轿轿门门和玻璃轿门(如 果有)的型

8、号,以及悬挂装置的名称、型号、主要参数(如直径、 数量),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 制造日期; (4)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 (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 护装置(如果有)、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层 门、前前置置式式轿轿门门和玻璃轿门(如果有)的型式试验证书,以及限速 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 (5)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 (6)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 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注 B1: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电梯整机制造

9、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对于进口电梯,则应当加盖国内代理商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电梯安装施工 前审查相应资 料1.2 安装 资料 A见附件 A 1.2见附件 A 1.21 技术 资料1.3 改造 、重 大 修理 资料 A见附件 A 1.3见附件 A 1.3 6 续表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1 技术 资料1.4 使用 资料 B见附件 A 1.4见附件 A 1.42.1 通道 与通 道门 C见附件 A 2.1见附件 A 2.12.2 机房 (机器 设备 间)专 用 C见附件 A 2.2见附件 A 2.22.3 安全 空间 C见附件 A 2.3见附件 A 2.32.4 地面 开口 C见附件

10、 A 2.4见附件 A 2.42.5 照明 与插 座 C见附件 A 2.5见附件 A 2.52.6 主开 关 B见附件 A 2.6见附件 A 2.62 机房 (机 器设 备 间) 及相 关设 备2.7 驱动 主机 B见附件 A 2.7见附件 A 2.7 7 续表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 2.8 控制 柜、 紧急 操作 和动 态测 试装 置 B见附件 A 2.8见附件 A 2.82.9 限速 器 B见附件 A 2.9见附件 A 2.92.10 接地 C见附件 A 2.10见附件 A 2.10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 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标称电压/V测试电压(直 流)/

11、V绝缘电阻/M2.11 电气 绝缘 C安全电压 500 500250 500 10000 0. .5 5 1 1. .0 00 0 1.00见附件 A 2.112.12 轿厢 上行 超速 保护 装置 B见附件 A 2.12见附件 A 2.122 机房 (机 器设 备 间) 及相 关设 备2.13 轿厢 意外 移动 保护 装 置 B见附件 A 2.13见附件 A 2.13 8 续表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3.1 井道 封闭 C(1)除必要的开口外井道应当完全封闭; (2)当建筑物中不要求井道在火灾情况下具有防止 火焰蔓延的功能时,允许采用部分封闭井道,部分部分 封闭井道围壁应满足下列要求

12、:封闭井道围壁应满足下列要求: 对于倾斜度超过对于倾斜度超过 4545的斜行电梯:层门侧的高的斜行电梯:层门侧的高 度不小于度不小于 3.5m3.5m。其余侧,当围壁与斜行电梯运动。其余侧,当围壁与斜行电梯运动 部件的水平距离为最小允许部件的水平距离为最小允许 0.5m0.5m 时,高度不应小时,高度不应小 于于 2.50m2.50m;如该水平距离大于如该水平距离大于 0.500.50 m m 时,高度可时,高度可 随着距离的增加而降低;当距离等于随着距离的增加而降低;当距离等于 2.002.00 m m 时,时, 高度可减至最小值高度可减至最小值 1.101.10 m m。 对于倾斜度不超过

13、对于倾斜度不超过 4545的斜行电梯的斜行电梯: :层门侧的高层门侧的高 度至少为运载装置运行区域的高度。其余侧,度至少为运载装置运行区域的高度。其余侧, H+D2.5m,H+D2.5m,且且 H1.8mH1.8m、D0.5mD0.5m。 注注 B B2 2:H H 指井道围壁垂直高度,指井道围壁垂直高度,D D 指墙体和斜行指墙体和斜行 电梯运动部件之间水平距离电梯运动部件之间水平距离目测,测量部分,测量部分 封闭井道围壁高封闭井道围壁高 度和度和墙体和斜行墙体和斜行 电梯运动部件之电梯运动部件之 间水平距离间水平距离。3 井道 及 相关 设备3.2 曳引 驱动 电梯 顶部 空间 C通过轿顶

14、进入顶层时的顶部空间应满足以下要求:通过轿顶进入顶层时的顶部空间应满足以下要求:(1)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运载装置导轨提供不小于 0.1+0.035v2 /sin/sin(m)(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或运载装置应被导 向直到对应的缓冲器被完全压缩; 轿顶可以站人的最高面积的水平面与位于轿厢 投影部分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之间的自由垂 直距离不小于 1.0+0.035v2/sin(m)/sin(m); 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轿顶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 的间距(不包括导靴、钢丝绳附件等)不小于 0.3+0.035v2/sin(m)sin(m),与导靴或者滚轮、曳引绳附 件、垂

15、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的最高部分之间的间 距不小于 0.1+0.035v2/sin/sin(m); 轿顶上方有一个不小于 0.50m0.60m0.80m 的 空间(任意平面朝下即可)。 注 B3:当采用减行程缓冲器并且对电梯驱动主 机正常减速进行有效监控时,0.035v2/sin 的值可 减小到一半,然而该值不应小于 0.25 m 。 (2)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对重导轨有不小 于 0.1+0.035v2/sin(m)的制导行程,或对重应被导,或对重应被导 向直到对应的缓冲器被完全压缩向直到对应的缓冲器被完全压缩(1)测量轿厢在上 端站平层位置时 的相应数据,计算 确认是否满足要 求; (2

16、)用痕迹法或者其 他有效方法检验对 重导轨的制导行 程 9 续表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3.3 强制 驱动 电梯 顶部 空间 C见附件 A 3.3见附件 A 3.33.4 运载装 置、对 重(平 衡重) 的运行 和导向 B(1)(1)运载装置、对重(平衡重)应至少由一根可沿其运行运载装置、对重(平衡重)应至少由一根可沿其运行 的刚性件支撑;的刚性件支撑; (2)(2)为了避免脱轨和卡阻的风险,运载装置和对重(平衡为了避免脱轨和卡阻的风险,运载装置和对重(平衡 重)在运行轨迹上的侧面导向应由机械的刚性件来实现;重)在运行轨迹上的侧面导向应由机械的刚性件来实现;(3)(3)应设置有将运载装

17、置保持在动态包络内的刚性机械部应设置有将运载装置保持在动态包络内的刚性机械部 件;件; (4)(4)安全钳应作用在型式试验报告所述及的夹持部件上。安全钳应作用在型式试验报告所述及的夹持部件上。 可采用单个部件实现上述规定的一个或多个功能可采用单个部件实现上述规定的一个或多个功能目测3.5 轿厢 与井 道壁 距离 B见附件 A 3.7见附件 A 3.73 井 道 及 相 关 设 备3.6 层门 地坎 下端 的井 道壁 C每个层门地坎下的井道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形成一个与层门地坎直接连接的平行于运行轨迹的连续形成一个与层门地坎直接连接的平行于运行轨迹的连续 表面,由光滑而坚硬的材料构成表面,由光

18、滑而坚硬的材料构成( (如金属薄板如金属薄板) );其高度;其高度 不小于下部开锁区域高度不小于下部开锁区域高度 50mm50mm,宽度不小于斜行电梯沿,宽度不小于斜行电梯沿 着运行方向在开锁区域内移动门宽移动区域的宽度两边着运行方向在开锁区域内移动门宽移动区域的宽度两边 各加各加 50mm50mm目测或者测 量相关数据 10 续表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3.7 井道 内防 护 C(1)在常用的维护区域(在安装维护使用说明书中定义),应采用 刚性隔障防护对重(平衡重)运行区域的所有易接近面。隔障 的宽度应至少等于危险区域的宽度。如果在开启通往井 道的门时,一个符合要求的电气安全装置使所

19、有斜行电 梯自动停止,则无需满足上述要求; (2)在装有多台电梯的井道中,不同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 应当设置隔障,隔障应当至少从轿厢、对重(平衡重)行程 的最低点延伸到最低层站楼面以上 2.50m 高度,并且有 足够的宽度以防止人员从一个底坑通往另一个底坑,如 果轿厢顶部边缘和相邻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 小于 0.50m,隔障应当贯穿整个井道,宽度至少等于运动 部件或者运动部件的需要保护部分的宽度每边各加 0.10m; (3)当可能在井道内行走时,应在相邻的斜行电梯间设置 沿着井道的如下高度的隔障:H+D2.5m,且 H1.8m。如 果在开启通往井道的门时,一个符合要求的电气安全装 置使所

20、有斜行电梯自动停止,则无需满足上述要求。注 B4:H 是在井道的倾斜位置,与斜面垂直的距离,D 是人行道最外侧到相邻斜行电梯的运载装置(或对重)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目测或者测 量相关数据3.8 极限 开关 B井道上下两端应当装设极限开关,除了前置门的斜行电除了前置门的斜行电 梯,极限梯,极限开关应在轿厢或者对重(如果有)接触缓冲器前 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强制驱动电梯的极限开关动作后,应当以强制的机械方 法直接切断驱动主机和制动器的供电回路见附件 A3.103 井 道 及 相 关 设 备3.9 井道 照明 C(1)井道应当装设永久性电气照明,在所有的门关闭时,在所有的门

21、关闭时, 在可接近用于维护操作的部件(如运载装置顶)和底坑在可接近用于维护操作的部件(如运载装置顶)和底坑 地面以上地面以上 1.001.00 m m 处的照明至少为处的照明至少为 5050 lxlx。对于部分封闭 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 照明; (2)当井道内设置有人行通道时,应符合以下要求:当井道内设置有人行通道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井道内应设置永久安装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应设置永久安装的电气照明, ,在人行通道处提供在人行通道处提供 至少至少5050 lxlx的照明;的照明; 沿着人行通道应设置应急照明沿着人行通道应设置应急照明, ,以便在供电中断时人行以便在供电

22、中断时人行 通道和通道门有照明指示通道和通道门有照明指示目测,用照 度计测量 11 续表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3.10 底坑 设施 与装 置 C见附件 A3.12见附件 A3.123.11 底坑 空间 C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要 求: (1)底坑中有一个不小于 0.50m0.60m1.0m 的空间 (任一面朝下即可); (2)(2)底坑后壁与运载装置最后端部件之间的自由距底坑后壁与运载装置最后端部件之间的自由距 离不应小于离不应小于0.500.50 m m,轿厢最后端部件与导轨之间的,轿厢最后端部件与导轨之间的 水平距离在水平距离在0.150.15 m m之内时,

23、这个距离可减小到最小之内时,这个距离可减小到最小 0.100.10 m m; 注注B B5 5: :轿内乘客面向上行运行方向站立轿内乘客面向上行运行方向站立, ,所背对的所背对的 底坑井道壁为后壁。底坑井道壁为后壁。 (3)(3)在运行路径方向,运载装置的最后端部件与固在运行路径方向,运载装置的最后端部件与固 定的最先可能撞击部件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定的最先可能撞击部件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0.300.30 m m测量轿厢在下端站 平层位置时的相应 数据,计算确认是 否满足要求3 井道 及 相关 设备3.12 限速 器绳 张紧 装置 B见附件 A3.14见附件 A3.14 12 续表项目及类别检验

24、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3.13 缓冲 器 B(1)轿厢和对重的行程底部极限位置应当设置缓冲器, 对强制驱动电梯、无对重环形钢丝绳曳引驱动斜行无对重环形钢丝绳曳引驱动斜行 电梯、具有前置门的曳引驱动斜行电梯,电梯、具有前置门的曳引驱动斜行电梯,还应当在 行程上部极限位置设置缓冲器;蓄能型缓冲器只能 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 1m/s 的电梯,耗能型缓冲器可 以用于任何额定速度的电梯;如果是正常运行时可如果是正常运行时可 以撞击的缓冲器,均应为耗能型缓冲器;以撞击的缓冲器,均应为耗能型缓冲器; (2)缓冲器上应当设有铭牌或者标签,标明制造单位 名称、型号、编号、技术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的名称 或者标志,铭牌或

25、者标签和型式试验证书内容应当 相符; (3)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无明显倾斜,并且无断裂、塑 性变形、剥落、破损等现象; (4)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 电气安全装置; (5)对重缓冲器附近应当设置永久性的明显标识,标 明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 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并且该垂 直距离不超过最大允许值(1)对照检查缓冲 器型式试验证书 和铭牌或者标签; (2)目测缓冲器的 固定和完好情况; 必要时,将限位开 关(如果有)、极限 开关短接,以检修 速度运行空载轿 厢,将缓冲器充分 压缩后,观察缓冲 器是否有断裂、塑 性变形、剥落、破 损等现象; (

26、3)目测耗能型缓 冲器的液位和电 气安全装置; (4)目测对重越程 距离标识;查验当 轿厢位于顶层端 站平层位置时,对 重装置撞板与其 缓冲器顶面间的 垂直距离3 井 道 及 相 关 设 备3.14 井道下 方空间 的防护 B如果井道下方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应在对重如果井道下方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应在对重( (平平 衡重衡重) )上装设安全钳上装设安全钳目测 13 续表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3.153.15 紧急紧急 和检和检 修通修通 道道 B B通往井道的应急或检修通道,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通往井道的应急或检修通道,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1)(1)设置满足以下要求的井道安全门:设

27、置满足以下要求的井道安全门: 当相邻两层门地坎的间距沿着运行路径大于当相邻两层门地坎的间距沿着运行路径大于 11m11m 时,其间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时,其间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 1.80m1.80m、宽度不小于、宽度不小于 0.5m0.5m 的井道安全门的井道安全门( (使用轿厢安全门时除外使用轿厢安全门时除外) ); 不得向井道内开启;不得向井道内开启; 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 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 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

28、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2)(2)设置宽度不小于设置宽度不小于0.5m0.5m的永久性人行通道和宽度的永久性人行通道和宽度 不小于不小于0.35m0.35m的台阶或固定的梯子;的台阶或固定的梯子; (3)(3)在有相邻运载装置情况下设置满足以下要求的在有相邻运载装置情况下设置满足以下要求的 轿厢安全门:轿厢安全门: 轿厢安全门的高度不应小于轿厢安全门的高度不应小于1.801.80 m m,宽度不应小,宽度不应小 于于0.350.35 m m; 轿厢安全门应锁紧,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验证;轿厢安全门应锁紧,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验证; 如果相邻轿厢之间的水平距离大于

29、如果相邻轿厢之间的水平距离大于0.750.75 m m,应装,应装 设一个能使乘客从一个轿厢安全地到达另一个轿厢设一个能使乘客从一个轿厢安全地到达另一个轿厢 的装置。该装置安装后应有电气安全装置防止任一的装置。该装置安装后应有电气安全装置防止任一 斜行电梯的运行。斜行电梯的运行。 (4)(4)具有从外部无风险地直接进入轿厢的方法(如具有从外部无风险地直接进入轿厢的方法(如 可移动的提升平台)可移动的提升平台)目测,并测量相应目测,并测量相应 尺寸尺寸3 井道 及 相关 设备3.163.16 轨道轨道 下方下方 的防的防 护护 B B如果人员可以进入斜行电梯运行轨道的下方,应设如果人员可以进入斜

30、行电梯运行轨道的下方,应设 置防护隔障,以挡住可能从斜行电梯上掉落的碎片置防护隔障,以挡住可能从斜行电梯上掉落的碎片 或零件或零件目测目测 14 续表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4.1 轿顶 电气 装置 C当轿顶为工作区域时,应满足以下要求:当轿顶为工作区域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轿顶应当装设一个易于接近的检修运行控制装 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由一个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能够防止误操作 的双稳态开关(检修开关)进行操作; 一经进入检修运行时,即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 何自动门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 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电梯恢复正常工作; 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

31、厢运行,此按钮有防 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者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 方向; 该装置上设有一个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 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 误操作的保护; 检修运行时,安全装置仍然起作用。 (2)轿顶应当装设一个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停止装 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 “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如果检修 运行控制装置设在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位置,该停 止装置也可以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 (3)轿顶应当装设 2P+PE 型电源插座(1)目测检修运行 控制装置、停止装 置和电源插座的 设置; (2)操作验证检修 运行控制装置、安 全装置和停止

32、装 置的功能4.2 轿顶 护 栏 C当轿顶为工作区域时,当轿顶为工作区域时,井道壁离轿顶外侧边缘水平 方向自由距离超过 0.30m 时,轿顶应当装设护栏, 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由扶手、0.10m 高的护脚板和位于护栏高度一半 处的中间栏杆组成; (2)当护栏扶手外缘与井道壁的自由距离不大于0.85m 时,扶手高度不小于0.70m;当该自由距离大于0.85m 时,扶手高度不小于1.10m; (3)护栏装设在距轿顶边缘最大为 0.15m 之内,并且其 扶手外缘和井道中的任何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 0.10m; (4)护栏上有关于俯伏或者斜靠护栏危险的警示符号或者 须知目测或者测量相 关数据

33、4 轿厢 与对 重 (平 衡重)4.3 安全 窗 (门) C见附件 A4.3见附件 A4.3 15 续表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4.4 对重 (平衡 重)块 B见附件 A4.5见附件 A4.5轿厢有效面积应当符合下述规定。当门关闭时,深 度大于 100mm 的轿厢入口的任何有效面积,都应 计入轿厢有效面积。QSQSQSQS1001802253003754004500.370.580.700.901.101.171.305256006306757508008251.451.601.661.751.902.002.05900975100010501125120012502.202.352.

34、402.502.652.802.9012751350142515001600200025002.953.103.253.403.564.205.004.5 轿厢 面积 C注B6:额定载重量,kg;轿厢最大有效面积,m2;一人电梯的最小值;二人电梯的最小值;额定载重量超过2500kg时,每增加100kg,面积增加0.16m2。对中间的载重量,其面积由线性插入法确定测量计算轿厢有 效面积4.6 轿厢 内铭 牌和 标识 C见附件 A4.7见附件 A4.74 轿厢 与对 重 (平 衡重)4.7 紧急 照明 和 报警 装置 B见附件 A4.8见附件 A4.8 16 续表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4

35、.8 轿厢护 脚板 C每一轿厢地坎上均应设置护脚板,其宽度应至少每一轿厢地坎上均应设置护脚板,其宽度应至少 等于相应层站入口的整个净宽度。其垂直部分的等于相应层站入口的整个净宽度。其垂直部分的 下部应成斜面向下延伸,斜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应下部应成斜面向下延伸,斜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应 至少为至少为6060,该斜面在水平面上的投影深度不应,该斜面在水平面上的投影深度不应 小于小于2020 mmmm。护脚板高度应满足以下要求:。护脚板高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1)(1)对于侧置门,垂直部分的尺寸应对可能暴露的对于侧置门,垂直部分的尺寸应对可能暴露的 所有表面以保护;所有表面以保护; (2)(2)对于前置门

36、,面对较低的层站侧,垂直部分的对于前置门,面对较低的层站侧,垂直部分的 高度不应小于高度不应小于0.30m0.30m目测或者测量相 关数据4.9 超载 保护 装置 C见附件 A4.10见附件 A4.104.10 安全 钳 B见附件 A4.11见附件 A4.114 轿厢 与对 重 (平 衡重)4.114.11 运载运载 装置装置 扶手扶手 B B 供乘客抓握的扶手、立柱等装置应固定可靠。距供乘客抓握的扶手、立柱等装置应固定可靠。距 离运载装置地板离运载装置地板 1.10m1.10m 高度以下若使用玻璃轿壁,高度以下若使用玻璃轿壁, 则应在则应在 0.9m0.9m 至至 1.10m1.10m 之间

37、设置一个扶手。该扶手之间设置一个扶手。该扶手 应牢固固定与玻璃无关应牢固固定与玻璃无关(1)(1)目测;目测; (2)(2)用尺测量用尺测量 17 续表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5.1 悬挂 装置、 补偿 装置 的磨 损、 断丝、 变形 等情 况 C见附件 A5.1见附件 A5.15.2 端部 固定 C见附件 A5.2见附件 A5.25.3 补偿 装置 C见附件 A5.3见附件 A5.35 悬挂 装置 、 补偿 装置 及旋 转部 件防 护5.4 钢丝 绳的 卷绕 C见附件 A5.4见附件 A5.4 18 续表 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 5.5 松绳 (链) 保护 B见附件 A5.

38、5见附件 A5.55 悬挂 装置 、 补偿 装置 及 旋转 部件 防护5.6 旋转 部件 的防 护 C见附件 A5.5见附件 A5.56.1 门地 坎距 离 C见附件 A6.1见附件 A6.16.2 门标 识 C见附件 A6.2见附件 A6.26.3 门间 隙 C见附件 A6.3见附件 A6.36.4 玻璃 门防 拖曳 措施 C见附件 A6.4见附件 A6.46 轿门 与 层门6.5 防止 门夹 人的 保护 装置 B见附件 A6.5见附件 A6.5 19 续表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 6.6 门的 运行 和导 向 B见附件 A6.6见附件 A6.66.7 自动 关闭 层门 装置 B见附

39、件 A6.7见附件 A6.76.8 紧急 开锁 装置 B见附件 A6.8见附件 A6.86.9 门的 锁紧 B见附件 A6.9见附件 A6.96.10 门的 闭合 B见附件 A6.10见附件 A6.106.11 轿门 开门 限制 装置 及轿 门的 开启 B见附件 A6.11见附件 A6.116 轿门 与 层门6.12 门刀、 门锁 滚轮 与地 坎间 隙 C见附件 A6.12见附件 A6.12 20 续表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7.1 轿顶 上或 者轿 厢内 的作 业场 地 C见附件 A7.1见附件 A7.17.2 在底 坑或 顶层 的作 业场 地 C检查、维修驱动主机、控制柜的作业场地

40、设在 底坑或顶层时,如果检查、维修工作需要移动 运载装置或可能导致运载装置的失控和意外 移动,应当具有以下安全措施: (1)设置停止轿厢运动的机械制停装置,使作 业场地内的地面与运载装置最低部件之间的 距离不小于 2m; (2)设置检查机械制停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 全装置,当机械制停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且 未进入工作位置时,能防止运载装置的所有 运行,当机械制停装置进入工作位置后,仅能 通过检修装置来控制运载装置的电动移动; (3)在井道外设置电气复位装置,只有通过操 纵该装置才能使电梯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 该装置只能由工作人员操作见附件 A7.27.3 平台 上的 作业 场地 C见附件 A 7

41、.3见附件 A 7.37 无机 房电 梯附 加检 验项 目7.4 附加 检修 控制 装置 C见附件 A 7.4见附件 A 7.4 21 续表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8.1 平衡 系数 试验 B(C)见附件 A 8.1见附件 A 8.18.2 轿厢 上行 超速 保护 装置 试验 C见附件 A 8.2见附件 A 8.28.3 轿厢 意外 移动 保护 装置 试验 B见附件 A 8.3见附件 A 8.38.4 轿厢限 速器 安全钳 试验 B见附件 A 8.4见附件 A 8.48.5 对重 (平衡 重) 限速 器安 全钳 试验 B见附件 A 8.5见附件 A 8.58 试验8.6 运行 试验 C

42、见附件 A 8.6见附件 A 8.6 22 续表 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 8.7 应急 救援 试验 B见附件 A 8.78.8 电梯 速度 C见附件 A 8.88.9 空载 曳引 检查 B见附件 A 8.98.10 上行 制动 工况 曳引 检查 B见附件 A 8.108.11 下行 制动 工况 曳引 检查 A(B)见附件 A 8.118.12 制动 试验 A(B)见附件 A 8.138 试验8.13 满载 下行 制动 试验 C轿厢装载 100%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 行时,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供电,制动过程中轿 厢水平方向的平均减速度不应大于 0.25 gn,垂直 方向的平均减速

43、度不应大于 1.0 gn用加速度仪测量 23 附件 E 报告编号:斜行电梯监督检验报告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代码: 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 施工类别: (安装、改造、重大修理) 施工单位名称: 检验机构名称: 检验日期: (印制检验机构名称) 24 注意事项1.本报告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制定,适用于曳引与强制驱动斜行电梯 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 检验。2.本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整,修改无效。3.本报告无检验、编制、审核、批准人员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核准证号、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4.本报告一式三份

44、,由检验机构、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5.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书面意见。检验机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5斜行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报告编号:设备品种型号制造单位名称产品编号制造日期施工单位名称施工单位许可证明 文件编号施工类别(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安装地点使用登记证编号使用单位名称维护保养单位名称额定载重量kg额定速度m/s层站门数层 站 门控制方式设备 技术 参数倾斜角度层轿门设置方式(侧置门,前置门)检验 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主要 检验 仪器 设备检验 结论备注检验日

45、期下次检验日期检验人员编制: 日期:审核: 日期:批准: 日期:检验机构核准证号:(检验机构公章或检验专用章)年 月 日 26 报告编号: 序 号检验 类别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检验结果检验结论(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 (2)整机型式试验证书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4)安全保护装置、主要部件型式 试验证书及有关资料 (5)电气原理图1A1.1 制造 资料(6)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1)安装许可证明文件和告知书 (2)施工方案 (3)机房(机器设备间)和井道布置图 或者勘测图 (4)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 (5)变更设计证明文件2A1.2 安装 资料(6)安装质量证明文件 (1)改造(修理)许可证明

46、文件和告知书 (2)改造(重大修理)清单和施工方案 (3)加装、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 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证书及有关资 料 (4)自动救援操作装置、能量回馈 节能装置、IC 卡系统的资料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6)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3A1.3 改造、 重大 修理 资料(7)改造(重大修理)质量证明文件 (1)使用登记资料 (2)安全技术档案 (3)管理规章制度 (4)日常维护保养合同4B1 技术 资料1.4 使用 资料(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通道设置 (2)通道照明5C2.1 通道 与通 道门(3)通道门6C2.2 机房(机器设备间)专用 (1)控制柜前的净空面积 (2)维修、

47、操作处的净空面积7C2 机房 (机器 设备 间)及 相关 设备2.3 安全 空间(3)楼梯(台阶)、护栏 27报告编号: 序 号检验 类别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检验结果检验结论8C2.4 地面开口(1)照明、照明开关(2)电源插座9C2.5 照明与 插座(3)井道、轿厢照明和插座电源开 关 (1)主开关设置(2)与照明等电路的控制关系(3)防止误操作装置10B2.6 主开关(4)标志(1)铭牌(2)工作状况(3)轮槽磨损(4)制动器动作情况11B2.7 驱动 主机(5)手动紧急操作装置(1)铭牌(2)断错相保护(3)制动器电气装置设置(4)紧急电动运行装置(5)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装置(6)层门和轿门

48、旁路装置(7)门回路检测功能(8)制动器故障保护(9)自动救援操作装置(10)分体式能量回馈节能装置12B2.8 控制柜、 紧急操 作和动 态测试 装置(11)IC 卡系统(1)铭牌(2)电气安全装置13B2.9 限速器 (3)封记及运转情况(1)中性导体与保护导体的设置14C2 机房 (机 器设 备间) 及相 关设 备2.10 接地(2)接地连接 28 报告编号: 序 号检验 类别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检验结果检验结论15C2.11 电气绝缘(1)铭牌16B2.12 轿厢 上行超速 保护装置(2)试验方法(1)铭牌17B2 机房 (机 器设 备间) 及相 关设 备2.13 轿厢 意外移动 保护装置(2)试验方法(1)全封闭井道18C3.1 井道封闭(2)部分封闭井道部分封闭井道(1)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 应当同时满足的条件19C3.2 曳引驱动 电梯 顶部空间(2)对重导轨制导行程(1)顶部行程与导向 (2)当轿厢完全压在上缓冲器上 时应当同时满足的条件20C3.3 强制驱动 电梯 顶部空间(3)平衡重导轨制导行程(1)运行轨道(2)护轨(3)导轨21C3.4 运载装置、 对重(平 衡重)的 运行和导 向(4)安全钳夹持部件22B3.5 轿厢与井道壁距离 23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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