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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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不不 动动 产产 登登 记记 办办 事事 指指 南南1目目 录录目目 录录.1 11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41.1 首次登记.41.2 变更登记.41.3 注销登记.5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62.1 首次登记.62.2 变更登记.82.3 转移登记.92.4 注销登记.11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123.1 首次登记.123.2 变更登记.133.3 转移登记.153.4 注销登记.174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184.1 首次登记.184.2 注销登记.205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215.1 首次登记.2125.2 变更登记.235

2、.3 注销登记.246 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256.1 首次登记.256.2 变更登记.276.3 转移登记.296.4 注销登记.307 地役权登记.317.1 首次登记.317.2 变更登记.327.3 转移登记.347.4 注销登记.348 抵押权登记.368.1 首次登记.368.2 变更登记.378.3 转移登记.388.4 注销登记.409 预告登记.409.1 预告登记的设立.4110 更正登记.4210.1 依申请更正登记.4210.2 依职权更正登记.43311 异议登记.4411.1 异议登记.4411.2 注销异议登记.4512 查封登记.4612.1

3、查封登记.4612.2 注销查封登记.4713 登记资料查询.4813.1 申请材料.4813.2 查询条件.4913.3 出具查询结果.4913.4 办理时限.5014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换发 补发.5014.1 办理流程图.5014.2 申请办理应当提交的资料.5014.3 申请表格.5141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1.1 首次登记办事流程受理初审审核发证1.1.1 申请材料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4 不动产权籍调查材料、宗地图;5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定办结时限

4、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 。揭阳市不动产登记办理点:揭阳市榕城区新阳东路南 100 米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663-82729661.2 变更登记办事流程受理初审审核发证51.2.1 申请材料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不动产权属证书;4 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的材料;5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揭阳市不动产登记办理点:揭阳市榕城区新阳东路南 100 米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663-8272966

5、1.3 注销登记办事流程受理初审审核办结1.3.1 申请材料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6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不动产权属证书;4 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包括:(1)集体土地灭失的,提交证实土地灭失的材料;(2)依法征收集体土地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征收决定书;5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3 个工作日。揭阳市不动产登记办理点:揭阳市榕城区新阳东路南 100 米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663-8272966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2.1 首次登记办事流程受理初

6、审审核缴费发证2.1.1 申请材料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7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包括:(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出让合同和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等相关材料;(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等相关材料;(3)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租赁合同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4)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5)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4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

7、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材料;5 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完税凭证;6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及依据不动产登记费: 550 元/件(发改价格规20162559 号)揭阳市不动产登记办理点:揭阳市榕城区新阳东路南 100 米揭8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663-82729662.2 变更登记办事流程受理初审审核发证2.2.1 申请材料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不动产权属证书;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材料,包括:(1)

8、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变更的材料; (2)土地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除应提交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材料外,还应提交: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提交出让补充合同;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土地灭失的,提交证实土地灭失的材料;(3)土地用途变更的,提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和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凭证;9(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提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

9、款的凭证;(5)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国有建设用地的,提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材料;(6)共有人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合同书或生效法律文书。夫妻共有财产共有性质变更的,还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5 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完税凭证;6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揭阳市不动产登记办理点:揭阳市榕城区新阳东路南 100 米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663-82729662.3 转移登记办事流程受理初审审核

10、缴费发证102.3.1 申请材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不动产权属证书;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材料,包括:(1)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合同;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2)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提交继承、受遗赠证明材料;(3)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4)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5)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份额转移协议;(6)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分

11、割或合并协议书,或者记载有关分割或合并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实体分割或合并的,还应提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实体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材料;(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115 申请划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6 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税费缴纳凭证; 7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

12、限 5 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及依据不动产登记费: 550元/件(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揭阳市不动产登记办理点:揭阳市榕城区新阳东路南 100 米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663-82729662.4 注销登记办事流程受理初审审核办结2.4.1 申请材料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 申请人身份证明;123 不动产权属证书;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材料,包括:(1)国有建设用地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2)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书面文件。被放弃的国有建设用地上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已经办理预告

13、登记、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或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文件;(3)依法没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交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书;(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5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3 个工作日。揭阳市不动产登记办理点:揭阳市榕城区新阳东路南 100 米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663-8272966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3.1 首次登记13办事流程受理初审审核缴费发证3.1.1 申请材料申请国

14、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不动产权属证书;4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5 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6 房地产权属调查成果材料;7 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8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9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及依据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件(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143.2 变更登记办事流程受理初审审核发证3.2.1 申请材

15、料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不动产权属证书;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包括:(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变更的材料; (2)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除应提交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外,还需提交:属部分土地收回引起房屋面积、界址变更的,提交人民政府收回决定书;改建、扩建引起房屋面积、界址变更的,提交规划验收文件和房屋竣工验收文件;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房屋灭失的,提交部分房屋灭失的材料;其他面积、界址变更情形的,提交有权

16、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件。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和土地价款缴纳凭证;(3)用途发生变化的,提交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15当提交土地价款以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提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和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土地价款缴纳凭证;(5)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提交相关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6)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5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

17、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揭阳市不动产登记办理点:揭阳市榕城区新阳东路南 100 米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663-82729663.3 转移登记办事流程受理初审审核缴费发证3.3.1 申请材料1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不动产权属证书; 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1)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或赠与公证书);(2)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提交继承、受遗赠的证明材料;(3)作价出资(入股)的

18、,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4)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5)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份额转移协议;(6)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分割或合并协议书,或者记载有关分割或合并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实体分割或合并的,还应提交相关部门同意实体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5 已经办

19、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176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还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7 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 8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及依据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件(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3.4 注销登记办事流程受理初审审核办结3.4.1 申请材料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不动产权

20、属证书; 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包括:18(1)不动产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2)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不动产的,提交人民政府生效决定书;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5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3

21、 个工作日。揭阳市不动产登记办理点:揭阳市榕城区新阳东路南 100 米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663-82729664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4.1 首次登记办事流程19受理初审审核缴费发证4.1.1 申请材料申请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4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5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 申请人身份证明;

22、3 不动产权属证书;4 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5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6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必须公告的公告时限除外) 。20收费标准及依据权属证书工本费: 10元/件(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揭阳市不动产登记办理点:揭阳市榕城区新阳东路南 100 米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663-82729664.2 注销登记办事流程受理初审审核办结4.2.1 申请材料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

23、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不动产权属证书;4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包括:(1)宅基地、房屋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2)权利人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被放弃的宅基地、房屋设有地役权的,需提交地役权人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的,提交人民政府做出的生效决定书;21(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5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3 个工作日。揭

24、阳市不动产登记办理点:揭阳市榕城区新阳东路南 100 米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663-82729665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5.1 首次登记办事流程受理初审审核缴费发证5.1.1 申请材料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4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225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动产登记申

25、请表;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不动产权属证书;4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5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6 建设工程已竣工的材料;7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及依据不动产登记费:非住宅550元/件(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揭阳市不动产登记办理点:揭阳市榕城区新阳东路南 100 米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663-8272966235.2 变更登记办事流程受理初审审核发证5.2.1 申请材料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

26、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不动产权属证书;4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的材料,包括:(1)权利人名称,提交能够证实其名称变更的材料; (2)土地或建筑物、构筑物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3)土地或建筑物、构筑物用途变更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建筑物、构筑物的,提交有批准权限部门同意分割或者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分割或者合并后的不动2

27、4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5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揭阳市不动产登记办理点:揭阳市榕城区新阳东路南 100 米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663-82729665.3 注销登记办事流程受理初审审核办结5.3.1 适用5.3.2 申请材料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不动产权属证书;254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包括:(1)土地

28、或建筑物、构筑物灭失的,提交灭失的材料;(2)权利人放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被查封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或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提交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书;(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5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揭阳市不动产登记办理点:揭阳市榕

29、城区新阳东路南 100 米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663-82729666 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6.1 首次登记26办事流程受理初审审核缴费发证6.1.1 申请材料申请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项目用海批准文件或者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4 宗海图(宗海位置图、界址图)以及界址点坐标;5 海域使用金缴纳或者减免凭证;6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申请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不动产权属证书 ;4 宗海图(宗

30、海位置图、界址图)以及界址点坐标;5 建筑物、构筑物符合规划的材料;6 建筑物、构筑物已经竣工的材料;7 海域使用金缴纳或者减免凭证;278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及依据不动产登记费:非住宅550元/件(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揭阳市不动产登记办理点:揭阳市榕城区新阳东路南 100 米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663-82729666.2 变更登记办事流程受理初审审核发证6.2.1 申请材料申请海域使用权以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

31、申请人身份证明;3 不动产权属证书;4 海域使用权以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的材料,包括:28(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2)海域或建筑物、构筑物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以及变更后的宗海图(宗海位置图、界址图)以及界址点坐标等成果。依法需要补交海域使用金的,还应当提交相关的缴纳凭证;(3)海域或建筑物、构筑物用途发生变化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要补交海域使用金的,还应当提交相关的缴纳凭证;

32、(4)海域使用期限发生变化或续期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要补交海域使用金的,还应当提交相关的缴纳凭证;(5)共有性质变更的,应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5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揭阳市不动产登记办理点:揭阳市榕城区新阳东路南 100 米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663-8272966296.3 转移登记办事流程受理初审审核缴费发证6.3.1 申请材料海域使用权以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 不动产登

33、记申请表;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不动产权属证书; 4 海域使用权以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1)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或者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2)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3)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4)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提交公证书;(5)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6)转让批准取得的海域使用权,提交原批准用海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的文件。305 依法需要补交海域

34、使用金、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缴纳海域使用金缴款凭证、税费缴纳凭证;6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及依据不动产登记费:非住宅550元/件(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揭阳市不动产登记办理点:揭阳市榕城区新阳东路南 100 米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663-82729666.4 注销登记办事流程受理初审审核办结6.4.1 申请材料申请海域使用权以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不动产权属证书;314 海域使用权以及建筑物、构筑物

35、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灭失的,提交证实灭失的材料;(2)权利人放弃海域使用权以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设立抵押权、地役权或者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3)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海域使用权以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5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3 个工作日。揭阳市不动产登记办理点:揭阳市榕城区新阳东路南 100 米揭阳市政务服务中

36、心二楼联系电话:0663-82729667 地役权登记7.1 首次登记办事流程受理初审审核缴费发证327.1.1 申请材料申请地役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4 地役权合同;5 地役权设立后,办理首次登记前发生变更、转移的,还应提交相关材料;6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及依据不动产登记费:非住宅550元/件(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揭阳市不动产登记办理点:揭阳市榕城区新阳东路南 100 米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

37、系电话:0663-82729667.2 变更登记办事流程受理初审审核发证337.2.1 申请材料申请地役权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不动产登记证明;4 地役权变更的材料,包括: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变更的材料; (2)需役地或者供役地的面积发生变化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和宗地界址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3)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4)地役权内容发生变化的,提交地役权内容变更的协议。5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

38、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揭阳市不动产登记办理点:揭阳市榕城区新阳东路南 100 米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663-8272966347.3 转移登记办事流程受理初审审核缴费发证7.3.1 申请材料地役权转移登记与不动产转移登记合并办理,提交的材料包括: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不动产登记证明;4 地役权转移合同;5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及依据不动产登记费:非住宅550元/件(发改价格规20162559

39、号)揭阳市不动产登记办理点:揭阳市榕城区新阳东路南 100 米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663-82729667.4 注销登记35办事流程受理初审审核办结7.4.1 申请材料申请地役权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不动产登记证明;4 地役权消灭的材料,包括:(1)地役权期限届满的,提交地役权期限届满的材料;(2)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的,提交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的材料;(3)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的,提交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的材料;(4)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地役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5)依法解除地役权合同的,提交当事人解除地役权合同的协议。5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3 个工作日。36揭阳市不动产登记办理点:揭阳市榕城区新阳东路南 100 米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663-82729668 抵押权登记8.1 首次登记办事流程受理初审审核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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