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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鄂伦春单户水处理饮水安全工程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标段)招标文件【2标】.精品文档.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区旗2015年单户水处理饮水安全工程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标段)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2015-SL0044-2(鄂伦春)招 标 人:鄂伦春自治旗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一五年三月目 录1、招 标 公 告12、投 标 须 知63、合 同 条 款254、投 标 报 价 表375、货物需求表、规范偏差表396 协议书427、投标书、投标保函、授权委托书、中标服务费承诺书468、技
2、术 条 款539、投标人资格证明及附件581、招 标 公 告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区旗2015年单户水处理饮水安全工程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招 标 公 告招标编号:2015-SL0044-1、2015-SL0044-2、2015-SL0044-3、2015-SL0044-4(鄂伦春)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区旗2015年单户水处理饮水安全工程已由呼伦贝尔市水利局以呼发改字201584号、呼水饮发201469-7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鄂伦春自治旗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投资和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投资46.2%,地方配套53.8% 。项
3、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诺敏镇、乌鲁布铁镇、阿里河镇、托扎敏镇、宜里镇。2.2标段划分:本项目采购共划分四个标段,分别为:第一标段:诺敏镇东新发等村(组)、大杨树镇架子山等村(组)单户水处理设备工程,水处理设备1833套; 第二标段:诺敏镇、乌鲁布铁镇、阿里河镇、托扎敏镇村(组)单户水处理设备工程,水处理设备2109套;第三标段:宜里镇渔场、小二红等村(组)单户水处理设备工程,水处理设备1282套;第四标段:宜里镇东升、岭南等村(组)单户水处理设备工程,安装水处理设备1455套。2.3招标内容:采购及安装单户水处理设备6679
4、套。2.4招标控制价上限:第一标段405.801万元;第二标段471.0321万元;第三标段355.9248万元;第四标段348.6921万元。2.5供货工期: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按工程需要适时供货)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用水处理设备专业生产厂家,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必须持有:本合同所需货物规格的省级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名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
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兴安东路海拉尔区宾馆A座406房间办理备案手续。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提供下述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4.2通过备案后,请于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2室 (呼伦贝尔
6、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报名,报名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回单。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标段 捌 万元整,第二标段 捌万元整,第三标段 陆 万元整,第四标段 陆 万元整。截止日期:2015年3月31日(与报名截止日期一致)。2、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价的10%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缴齐)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行呼伦贝尔市分行账号:154038
7、1484786.招标文件的获取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兴安东路海拉尔区宾馆A座406房间购买招标文件。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8、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此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呼伦贝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上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9.联系方式招 标 人:鄂伦春自治旗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代理机构: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鄂伦春自治旗水务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盈嘉国际写字楼1210室邮 编: 022450 邮 编:010020联 系 人: 郭勇 联 系 人:冯利平 电 话: 0470-5621242 电 话:0471-6968465 18698404802传 真: 0470-5621347
9、传 真:0471-6962061电子邮件: guoyong_029 电子邮件:nmsdslzb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470-81103322015年3月19日 2、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招标人名 称:鄂伦春自治旗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地 址:鄂伦春自治旗水务局联系人:郭勇电 话:0470-56212422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盈嘉国际写字楼1210室联系人:冯利平电 话:0471-6968465 186984048023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区旗201
10、5年单户水处理饮水安全工程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标段)4供货时间、地点供货时间: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按施工需要适时供货)供货地点:买方指定区域范围5资金来源中央预算投资和地方配套6资格审查方式及投标人要求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要求:必须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用水处理设备专业生产厂家,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必须持有:本合同所需货物规格的省级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7合同是否调价不做价格调整8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交纳形式投标
11、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捌万元整。截止日期:2015年3月31日(与报名截止日期一致)。2、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价的10%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缴齐)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行呼伦贝尔市分行账号:15403814847811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文本一式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另附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U盘包括最终报价等完整的投标文件,出现问题投标人自行承担)。12开标时间2015年4 月9日9时30分(北
12、京时间)13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 月9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14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15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16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人提出问题3个日历天17开标地点呼伦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18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19招标控制价上限招标人将设定招标控制价上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上限的,按无效标处理,如果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均超出招标控制价上限,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评标基准价的计算采用所有被宣读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无效
13、标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招标控制价上限:大写:肆佰柒拾壹万零叁佰贰拾壹元整。小写:4710321.00元。20合同协议书签署时间中标人在收到招标通知书30日内21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均应统一采用A4纸编制(建议双面打印),图表可除外,但也应按A4纸张大小装订。投标文件应编目录和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袋密封,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封袋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2015年 4月 9日
14、9时30分前不得开启231、 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必须提供样品机,不提供样品机按废标处理。要求中标生产厂家在签订合同前,利用招标所用样机现场对中标地区不达标准水质进行水处理试验,水样经处理后,经卫生部门化验符合国家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方可签订合同。2、 中标单位必须在鄂伦春设立维修站点。24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办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一份),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原件,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1、 投标企业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呼伦贝市检察机关办理。(呼伦贝市检察机关办理时限为三个工作日)2、不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者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25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以下原件:(不递
15、交原件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5、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以上资料须装在档案袋中,袋上面标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所提供资料名称及份数。投标须知一、总则 1.招标文件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标书。2.招标范围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鄂伦春自治旗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就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区旗2015年单户水处理饮水安全工程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
16、第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现请愿意参加本次招标的生产企业,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为:诺敏镇、乌鲁布铁镇、阿里河镇、托扎敏镇村(组)单户水处理设备工程,水处理设备2109套。3 资金来源 该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投资和地方配套。4、投标人的资格 4.1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用水处理设备专业生产厂家,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必须持有:本合同所需货物规格的省级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财务状况: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所垫付的流动资金
17、,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 (3)生产规格:应具有大于本合同所需货物的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其数量和品种应超出本合同的数量、规格要求。 (4)主要人员:为完成本合同,投标人投入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5)其它:投标人以往的履约信誉以及近三年内是否涉及经济诉讼案件等。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按照本家用水处理设备招标公告的规定,每个投标人可参加家用水处理设备采购的投标,并承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5.1不允许任一单位对同一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任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的各成员均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或变换联合体的责任方对同一合同
18、投标。6、投标费用6.1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6.2合同中的货物及其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所有费用的支付,仅限于对本合同货物及其服务费用的支付。合格的货物是指通过制造、加工及包装,其基本特性用途和使用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及有关规范要求。7、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标书阐述了所需货物和服务,投标程序、合同条款和按第10条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 8.1本招标文件内容包括:I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合同条款货物需求表V合同格式
19、 附件: (1)投标书(格式) (2)投标价格表(3)规范偏差表(4)投标保证金(格式)(5)履约保证金(格式)(6)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7)资格审查文件8.2投标人必须仔细研究招标书的所有须知、条款、表格、技术规格及其它内容,若未能提供标书所要求的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未能对标书的各方面做出实质性的反应,投标人将承担因此而引起的风险和可能导致的废标结果。8.3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时,应提交招标文件所述各种规格的家用水处理设备产品样品及详细参数介绍。8.4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应对所投家用水处理设备进行单项说明包括型号及参考价格等,但不作为本次招标的评标条件。9、招标文件的答疑9.1投标人应仔
20、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印刷、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下同)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5天(指日历天,下同)前收到的要求答疑的问题予以答复。9.2招标人的答疑将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在距投标截止时间的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发书面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内容。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内发补充通知,则将按第18 .2款的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文件。10.2上述补充通知将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1、,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通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投标书、投标价格表和供货说明汇总表;2) 规范偏差表; 3)投标保证金; 4)授权委托书; 5)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资格证明; (2)资信证明; (3)提交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报告、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优质服务承诺的文字材料; (5)质量保证体系、保证措施及检验措施: (6)投标须知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22、。12、投标文件有效期121 投标文件自第18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60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22 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42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招标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接受招标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仍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第13条的规定仍适用。 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应不少于人民币捌万元。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1
23、3.2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相关凭条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13.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退还。13.4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第12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或拒交第30条规定的履约担保证件。14、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14.1投标人制作的投标书和与此有关的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任何来往信函电及文件必须用汉语文书写;14.2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 投标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招投标有关的要求、请求、同
24、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14.3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14.1款中的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15投标价格15.1要分别列出货物的厂价、从工厂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以及所有对货物应征收的已付或将要支付的各类税费。15.2实行固定单价合同。投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价格以其在“投标价格表”中列明的价格为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变动价格,任何带有浮动价的投标将不予接受。15.3投标按人民币报价。15.4投标人
25、应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和技术指标的详细说明书。1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16.1 投标人应按第11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6.2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页均应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16.3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或重叠书写,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招标人的书面指示进行修改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
26、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四、投标17、投标文件的提交17.1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装袋密封,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封袋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投标的合同名称和编号; (3)在2015年4月9日上午9:30时前不准启封; (4)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17.2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装订、密封、标记和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视为废标。17.3招标人不接受以电报、电传、传真以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
27、文件。17.4 投标人有价格的修正的,修正价格和正本一起密封,并附详细的清单。18、投标截止时间18.1投标人应在2015年4月9日上午9: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呼伦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投标文件应面交。18.2招标人有必要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18.3迟到的投标文件 在第18.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电报、电传投标将不予接受。19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9.1若投标人需要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必须在18.1条规定的投标截
28、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送达招标人。上述书面通知应按第16条和第17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9.2除本章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五、开标和评标20 开标20.1招标人将于2015年4月9日上午9:30在呼伦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参加,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若投标人未出席开标会议,则招标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20.2开标会上将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的修正、投标撤回及投标保证金是否提交和投标文件中其它需要宣布的内容,经监督单位现场监证后,并
29、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招标人要作开标记录存档留底21评标和决标过程保密 开标后至招标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不应对招标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能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22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招标人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除了按第24条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投标文件的检查和响应性评定23.1在开始评比前
30、,招标人应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23.2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合同条件、 技术条款和其它要求,无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下列情况之一: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志,或者逾期送到;(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4) 投标人与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在名称上和法人地位上发生实质性的改变;(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6) 投标文件未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
31、辨认的;(7)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8)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9)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10)投标文件中含有虚假资料;(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3.3招标人将拒绝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开标后,不允许投标人对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24算术错误的改正24.1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
32、检查其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改正错误的原则为:若单价与总价不符, 以单价为准,并将以此修正总价,投标人如不接受修正后的总价,招标人将拒受其投标;表达数额若文字与数字之间有差异,将以文字数额为准。24.2招标人将按上述第24.1款规定的原则:要求投标人改正报价中的算术错误,改正后的投标报价汇总表需经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确认。投标人如不接受修正后的总价,招标人将拒受其投标。25 评标标准与方法、评标程序、评标纪律等25.1评标标准 依法组织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7人组成,并且每个成员均不代表原单位参与评标,同时评标工作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纪检部门的监督
33、。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完整性和响应性审查,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淘汰不合格的投标,选出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进入实质性评比阶段。 评标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水利部14号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及水利部水建管2002587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准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评标标准按照技术标准和商务标准进行评比。25.2 评标方法及打分办法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评审后,以得分最高的投
34、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按照评标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不设标底,设招标控制价(上限)。具体打分办法见下表:标准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最高分值技术标准40分1设备性能、质量、技术参数(1)主要设备性能、质量及技术参数均能够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2)辅助设备性能、质量及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在6分的基础上每一处扣2分,扣完6分为止。62货物组件的配置(1)货物组件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2)货物组件未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1处扣1分,直至扣完6分为止。63技术方案(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工程实际且切实可行的得6分;(2)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工程实际
35、且基本可行的,酌情给分。64主要制造、检测设备制造、检测主要仪器设备、技术先进、规格数量及品种齐全,能够保障本招标设备质量的得4分,其他由评委根据情况酌情给分;45质量管理的措施投标人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制订了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并能满足要求的得4分。否则酌情给分。46设备组织供应计划制订了设备供货计划,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得3分。否则酌情给分。37售后服务(1)提供完整的技术服务项目,并有明确内容的得2分;提供的技术服务项目不够完整或没有明确内容,在2分的基础上酌情扣分,直至扣完2分为止。(2)承诺在中标旗、市设立维修站点,保证24小时提供免费维修,服务期限3年的加6分,不承诺着不得分。
36、(3)投标人承诺负责设备安装后3年内的损耗材料备品备件的更换和维修得2分,不承诺不得分。108合理化建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切实可行得1分,否则酌情给分或不得分。1商务标准60分1投标报价招标人将设定招标控制价(上限),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做零分处理,如果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均超出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评标基准价的计算采用所有被宣读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开标现场发现有废标情况和投标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不进行评标基准价计算。投标报价满分45分。打分方法以评标基准价为基数,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得45分,比评标基准价低1%减1分,比评标基准
37、价高1%减1分,扣完为止。452企业信誉业绩1、近三年(2012-2014)同类设备的年均销售额高于2000万元的得6分;近三年年均销售额在2000-1000万元的得4分;近三年年均销售额在1000-500万元的得2分;近三年年均销售额低于500万元的该项不得分(附合同书复印件有效)。2、获得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没有不得分。3、获得国家专利产品证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103企业财务状况经审计后的近三年(2011-2013)的财务报表(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齐全的得2分。不齐全适当减分,不提供不得分。近3年(2011-2013)财务状况良好得2分,财
38、务状况一般得1分,财务状况亏损不得分。44金融资信具有省级及以上金融机构核发的资信等级证书(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其中资信等级AAA得1分,AA得0.5分,否则不得分。1小 计100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有疑问的部分,可以向投标人书面质询,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但不得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质询工作应当由全体评委参加。对于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拒绝。质询工作应做书面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投标人代表应在记录上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打分,评委打分的平均数(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的平均数)即为投标人的得分
39、,并依据投标人得分确定其排名次序。在评标过程中专家出现分歧,或须进行讨论形成决议时,应由评委会主任组织并主持,各评委在充分讨论、沟通的基础上,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决议必须有不少于评委会专家总数的2/3的专家赞成方可通过。决议一经通过,评委会应遵照执行。若发生得分相同的情况,报价低者优先。25.3评标程序25.3.1由招标人介绍专家评委及监督人。25.3.2由监察部门宣布评标纪律。25.3.3由评标委员推选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主持讨论评标的打分办法及评标工作。25.3.4由招标人介绍工程概况。25.3.5由招标代理机构介绍招标文件编制、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售及开标情况。25.3.6宣讲有关评标
40、规章(12号令、30号令、14号文件中的有关内容)25.4评标纪律按照国家计委12号令、七部委30号令和水利部14号令有关规定,为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纪律。25.4.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公正客观地进行评标,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负责。25.4.2评标地点保密,知情人员不得外泄。25.4.3在评标过程中关闭手机、呼机等通讯工具,并交指定专人保管,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随意离开评标现场,经过评委会同意,并随同监督方可离开(包括上卫生间)25.4.4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接收投标人或其他有利害关系人的财物和好处。25.4.5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任何有关评
41、标过程中的情况。25.4.6在评标过程中,任何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场所。25.4.7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25.4.8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25.4.9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地进行评审,并独立打分。25.5在评比时,招标人将考虑以下因素计算评标价。评标价仅供评标用,不能作为中标签约的合同价。 (1)按第24条规定改正算术错误; (2)招标人认为可接受的非重大偏离和保留;25.6评标将首先比较所提供货物的厂价和抵达交货地点的价格(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所有对
42、货物应征收的已付或将要支付的各类税费。除价格因素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的评估还要突出考虑产品质量及技术指标。25.7招标人有权接受或拒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偏离、保留。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在开标后提出的优惠。 25.8评标中不考虑合同条件中有关价格调整规定对合同价格的影响。25.9为了确保整体工程进度,保证家用水处理设备及安装及管件采购及时到货,评标时,应综合考虑各投标人的生产和服务能力。六、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26 决标26.1招标人在按第25条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比后,将选择具有下列条件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1)按第4条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 (2)按第23条规定,投标文件
43、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3)按第25条规定计算的评标价较低且报价合理和进行综合评比后的最优投标人。26.2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27 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27.1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报价明显不合理或均不满足响应性要求时,招标人可以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27.2由于招标人原因中止招标或未能在第12.2的延长后投标文件有效期内确定中标人和发出中标通知,招标人将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8 中标通知28.1在第12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或在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44、确认接受其投标。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8.2发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可在投标有效期内先发中标意向书,邀请拟予中标的投标人前来商谈合同事宜,谈定后再发中标通知书。28.3评标委员评标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价报告,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2名),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8.4对中标意向人的资格复审 在做出中标决定时将重新审查中标意向人的财务、技术及生产能力,这一决定要基于对投标人合格证明文件的审查,还要根据其它招标人以为是必要的和恰当的资料。招标人有权到中标后选人(厂家)进行现场考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一旦决定该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即被拒绝
45、,为此,招标人将选择次优投标人的投标;并用同样的方式审查其合格性。28.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时,亦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29 履约担保证件按照前附表规定递交。30 签订合同30.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0天内,派代表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续。 30.2招标人对货物数量的更改权。 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在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列明的范围内增减供货需求表所列的货物及其服务的数量。30.3若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发生第13条4款所述的情况,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0.4在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被接受的同时,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寄送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格式,包括双方达成协议的所有文件。30.5接受授予合同通知和合同格式5天内,中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来鄂伦春自治区水务局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合同。31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按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