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维护劳动者劳动的尊严——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课件.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11章 维护劳动者劳动的尊严——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课件.pptx(5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1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维护劳动者劳动的尊严维护劳动者劳动的尊严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劳动者最重要的权利是尊严,必须赢得尊严,有尊严地劳劳动者最重要的权利是尊严,必须赢得尊严,有尊严地劳动,有尊严地生活。动,有尊严地生活。习近平总书记习近平总书记 2015 2015年年2 2月月, ,小丽拿着广州某职业技术学院发给的小丽拿着广州某职业技术学院发给的“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前去前去一公司应聘一公司应聘, ,此时此时, ,小丽的毕业论文及论文答辩尚未完成。经公司面试后小丽的毕业论文及论文答辩尚未完成。经公司面试后, ,通知小丽去上班。一上班公司就与小丽签订了劳动合同协议书通知小丽去上班。一
2、上班公司就与小丽签订了劳动合同协议书, ,协议协议约定约定: :小丽担任职务为办公室文员小丽担任职务为办公室文员; ;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限为两年, ,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月薪为试用期月薪为15001500元元, ,试用期满后试用期满后, ,按小丽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工作效益评按小丽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工作效益评定定, ,根据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上班两个月后根据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上班两个月后, ,小丽发生了交通事故小丽发生了交通事故, ,没有到公司上班没有到公司上班, ,并于并于20152015年年7 7月月1 1日正式毕业。日正式毕业。20102010年年8 8月
3、月, ,伤愈后的小丽多伤愈后的小丽多次向公司交涉次向公司交涉, ,认为双方既然签订了劳动合同认为双方既然签订了劳动合同, ,其身份属于公司员工其身份属于公司员工, ,应该应该享受工伤待遇享受工伤待遇, ,但遭到公司拒绝。但遭到公司拒绝。 同学们以小组为团队,学习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知识,为小丽出同学们以小组为团队,学习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知识,为小丽出谋划策并指出相关法律依据。谋划策并指出相关法律依据。案例导入案例导入:2目录 第一节 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劳动合同法律概述 第二节 劳动者入职第一步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劳资双方的合作劳动合同
4、的履行和变更 第五节 劳动者“流动”的权益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六节 劳资双方的争议劳动争议的解决 第七节 违反劳动合同法要承担的责任3第一节 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 劳动合同法律概述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合同。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
5、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45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工作人员2、现役军人3、农业劳动者(不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民)第二节 劳动者入职第一步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及原则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四.劳动合同类型 五.劳动合同的效力6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及原则(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合法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6、 协商一致原则 平等自愿原则 7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1.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等级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等级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8(二)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
7、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 2.劳动者的义务。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案例分析9案例分析 2015年5月,黄先生被深圳市某公司聘任为财务主管,公司要求黄先生提供有深圳户口的人作保证人,并每月扣除黄先生工资的10%作风险抵押金。2016年6月,公司以黄先生收受客户利益为由辞退黄先生,不支付黄先生经济补偿,也不退还黄先生的风险抵押金。黄先生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但未进入仲裁程序就调解结案,调解结果是公司不支付黄先生经济补偿金,但退还黄先生
8、风险抵押金。10(一)书面形式及要求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例外情况 作为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例外情况,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11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
9、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五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想一想四.劳动合同类型12想一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 “终身制”合同吗?13(一)劳动合同的生效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当事人对劳动合同生效有特殊约
10、定,如约定须经公证或签证方可生效的劳动合同,其生效时间开始于签证、公证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五.劳动合同的效力14(二)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确认为无效的劳动合同。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案例分析15(三)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
11、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16案例案例分析分析 20102010年年1010月,小朱持某大学中文和公共管理专业双学士学位月,小朱持某大学中文和公共管理专业双学士学位证书,在证书,在A A市开发区一家电子公司谋到一份总裁助理的工作,市开发区一家电子公司谋到一份总裁助理的工作,月薪月薪80008000元。此后元。此后3 3年,小朱的月薪逐步增加到年,小朱的月薪逐步增加到11 00011 000元。元。20142014年年4 4月,因为晋
12、升职位,公司向某大学核实才知道,该月,因为晋升职位,公司向某大学核实才知道,该校这两个专业的毕业学生名单中均没有小朱的名字,遂向法校这两个专业的毕业学生名单中均没有小朱的名字,遂向法院起诉。院起诉。 请问:小朱与该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请问:小朱与该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17第三节 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一)试用期 (二)服务期 (三)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三.医疗期 (一)医疗期概念 (二)医疗期期间 (三)医疗期内的待遇18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
13、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19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除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但约定事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该约定无效。20 (一)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相互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招聘条件或求职条件而约定的考察期。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试用期(
14、3 3月,月,1 1年)年)11月月(1 1年,年,3 3年)年)22月月3 3年以上固定期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限的66月月仅约定试用期而没有约定劳仅约定试用期而没有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则试用期不成动合同期限,则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和学徒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和试用期和学徒期包
15、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和学徒期可以同时约定,但试用期不可超过半年。见学徒期可以同时约定,但试用期不可超过半年。见习期内可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习期内可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试用期的工资: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工资标准;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80%。21 (二)服务期 1.服务期的含义 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做出的劳动履行期限承诺。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
16、定服务期。 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22(三)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
17、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3三.医疗期 (一)医疗期概念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想一想】医疗期与停工留薪期相同吗?24(二)医疗期期间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
18、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25(三)医疗期内的待遇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医疗期内遇合同期满,则合同必须延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仍然享受医疗期内待遇。对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按经济补偿规定给予其经济补偿。26第四节 劳资双方的合作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27一.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履
19、行是指劳动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和实现各自享受的权利,使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得以实现的法律行为。(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2.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3.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3.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4.用人单位变更名称、
20、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5.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案例分析28案例案例分析分析 李某李某20122012年年5 5月进入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工作,负责房屋置换和房月进入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工作,负责房屋置换和房产销售工作。公司与其签订了产销售工作。公司与其签订了2 2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又续签了方又续签了2 2年期的劳动合同。年期的劳动合同。20132013年年底,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年年底,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被另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兼并。事后,公司到工商行
21、政部门重新更被另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兼并。事后,公司到工商行政部门重新更名,并且更换了公司法定代表人。新的法定代表人上任后,将原名,并且更换了公司法定代表人。新的法定代表人上任后,将原房产公司人员的合同解除,并为他们办理了退工手续。李某认为房产公司人员的合同解除,并为他们办理了退工手续。李某认为公司这样的做法是错误的,要求公司与其恢复劳动关系。公司对公司这样的做法是错误的,要求公司与其恢复劳动关系。公司对李某的要求不予理会。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李某向劳动争议仲李某的要求不予理会。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李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原合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
22、司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原合同。仲裁委经过审查依法予以受理。同。仲裁委经过审查依法予以受理。29(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1.劳动规章制度的含义。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章,是企业内部的“法律”。 2.建立劳动规章制度的程序。 (1)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 (2)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3)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3.劳动规章制度的监督和法律责任 案例分析30案例
23、案例分析分析 20122012年,夏某大学毕业后在湖北某公司总部工作。两年以年,夏某大学毕业后在湖北某公司总部工作。两年以后,公司因业务需要,把夏某派驻到上海工作。工作一段时后,公司因业务需要,把夏某派驻到上海工作。工作一段时间后,夏某发现原来领取的工资明显不能满足在上海的生活间后,夏某发现原来领取的工资明显不能满足在上海的生活需要。年底与公司续签合同,夏某提出自己的疑问,希望公需要。年底与公司续签合同,夏某提出自己的疑问,希望公司为其提高待遇水平。公司领导说,夏某的合同是与总公司司为其提高待遇水平。公司领导说,夏某的合同是与总公司签订的,公司在湖北注册,不能以上海的工资水平为标准。签订的,公
24、司在湖北注册,不能以上海的工资水平为标准。 请问这种情况,公司领导的答复是否合法,本案该如何处理请问这种情况,公司领导的答复是否合法,本案该如何处理? ?31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变更条件: (1)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2)变更的条款属于依法可以变更的,不能变更的条款不得变更,例如当事人条款等就是不能变更的条款; (3)变更的条款必须是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条款。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32第五节 劳动者“流动”的权益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二.
25、劳动合同的终止 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四.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33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含义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因出现法定的情形,一方单方通知结束劳动关系或双方协商提前结束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 (二)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又称意定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合意解除劳动合同,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34 (三)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劳动合
26、同效力可以自然或由单方提前终止。法定解除又可分为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和劳动者的单方解除。 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的严重违纪违章、失职或犯罪所作的辞退。 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劳动能力的原因或客观环境重大变化所作的辞退。单位须提前30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 案例分析35 1.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预告解除(或称“辞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6 (2)即时解除(或称“被迫辞职”) 即时解除即不需要提前通知,原因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
27、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37 (3)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在上述这两种情形中,劳动
28、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对于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38 2.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提前通知解除的情形(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
29、容达成协议的。39 (2)用人单位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0案例案例分析分析 甲所在公司人手一册员工手册规定,甲所在公司人手一册员工手册规定,“上班时间不得利上班时间不得利用办公室电脑玩游戏;违者,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二
30、次用办公室电脑玩游戏;违者,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二次再犯,则给予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再犯,则给予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甲在公司上班时。甲在公司上班时间屡次用办公室电脑玩游戏,公司经理口头予以过多次警告。间屡次用办公室电脑玩游戏,公司经理口头予以过多次警告。后公司董事长撞见甲上班时间玩电脑,令经理立即解聘甲。后公司董事长撞见甲上班时间玩电脑,令经理立即解聘甲。 请问公司可以立即解聘甲吗?请问公司可以立即解聘甲吗?41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
31、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2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限制性规定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第2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
32、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43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1.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即双方不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4.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44四.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一)经济补偿的概念 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是指
33、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依法应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也称经济补偿金。45 (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符合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3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6.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7.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8.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其他情形。46 (三)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并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为: 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47第六节 劳资双方的争议 劳动争议的解决 一.劳动争议
35、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二.劳动争议的解决原则 三.劳动争议的解决方法48一.劳动争议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一)劳动争议的概念 劳动争议是指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劳动争议的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49二.劳动争议的解决原则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
36、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举证责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50三.劳动争议的解决方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 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试一试51
37、试一试试一试: 甲、乙、丙、丁为某电器公司的技术人员,四人受该甲、乙、丙、丁为某电器公司的技术人员,四人受该公司指派完成一项技术革新项目。该公司领导当时允公司指派完成一项技术革新项目。该公司领导当时允诺如按期完成项目则每人奖励诺如按期完成项目则每人奖励1 1万元。后技术任务已按万元。后技术任务已按期完成,但领导说期完成,但领导说1 1万元太多,公司其他员工有意见,万元太多,公司其他员工有意见,只能每人奖励只能每人奖励1 1千元。甲、乙准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千元。甲、乙准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而丙、丁则认为应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丙、丁则认为应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请问,本案争议能否直接向人民
38、法院起诉?请问,本案争议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2第七节 违反劳动合同法要承担的责任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53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一)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4(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法的法律责任1.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用人
39、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4.劳动合同依法律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6.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
40、处罚。7.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55(三)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违法的法律责任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
41、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4)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56(四)用人单位违法解
42、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7(五)其他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
43、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8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1.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劳动者违反培训协议,未满服务期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或者因劳动者严重违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