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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五 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 纳税实务项目五 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项目六 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任务一企业所得税认知任务二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任务三 资产的税务处理任务四 应纳税额的计算任务五 税收优惠任务六 特别纳税调整任务七 申报与缴纳任务一 企业所得税认知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提 示 】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 合 伙 企 业 不 适 用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
2、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 二、征税对象 三、税率任务二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收入总额二、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三、税前扣除项目四、亏损弥补五、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任务三 资产的税务处理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二、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三、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四、存货资产的税务处理五、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六、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七、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的处理,是指企业在财务会计核算中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予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予以调整。以调整。八、资产损失 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简合理损失(
3、简称实际资产损失),称实际资产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税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符合税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简称法定资产损失)。任务四 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应纳税额的计算【例题1】某国有工业企业(有自营出口权)2018年初进行了股份制改造,2019年6月,税务机关对2018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有关资料如下:(1)当年销售收入1280万元,已扣除回扣额20万元;(2)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固定资产由500万元评估增值到700万元,当年计提折旧费35万元(年折旧率5%,不考虑残值);6月份接受捐赠设备一台价值100万元,当年提取折旧2万元;(3)该企业成本费用(不
4、含折旧费)共计750万元,其中:支付街道办事处绿化支出5万元,广告费30万元。(4)当年从甲联营企业分回25万元利润,已计入投资收益。(甲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应纳的企业所得税。【答案解析】(1)销售收入1280万元,应将回扣20万元计入收入总额;(2)资产评估净增值部分计提的折旧,不得税前扣除;接受捐赠设备一台100万元,应计入本年应纳税所得额,本年提取折旧2万元可以扣除;(3)本年的成本费用750万元中,支付街道办事处绿化费5万元属赞助支出不得扣除;广告费,应在销售收入15%的比例内扣除,该企业广告费扣除标准为192万元,不必调整;(4)联营企业
5、分回利润属免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128020)5005%+100-2(7505)=628(万元)应纳所得税=62825%=157(万元)二、 抵免限额的规定(一)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扣除按照税法,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
6、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二)境外权益投资所得已纳税额的扣除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以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例题2】某企业当年来自境外A国的已纳所得税因超过抵免限额尚未扣除的余额为1万元,当年在我国境内所得160万元,来自A国税后所得20万元,在A国已纳所得税额5万元,其在我国汇总缴纳多少所得税?【答案解析】 当年境内外所得总额=160+(20+5)=185(万元)。 当年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185 25=46.25(万元)。 当年A国抵免限额=46.25(205)185=6.25(万元)。 抵免限额大
7、于境外已纳税款,据实扣除,尚有抵免余额1.25万元,上期抵免余额1万元可以在本年全额结转扣除。当年在我国汇总缴纳所得税税额=46.2551=4025(万元)。任务五 税收优惠二、免征与减征优惠(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
8、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五、加计扣除优惠(一)研究开发费研究开发费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1)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2)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六、创投企业优惠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七、加速折旧优惠企业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确需加速
9、折旧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八、减计收入优惠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九、税额抵免优惠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任务六 特别纳税调整一、特别纳税调整的范围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
10、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一)关联方的界定(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二、关联方之间关联业务的税务处理(1)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时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2)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预约定价安排,是指企业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与税务机关按照独立交易
11、原则协商、确认后达成的协议。三、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四、补征税款和加收利息任务七 申报与缴纳一、源泉扣缴(一)扣缴义务人(1)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2)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二)扣缴方法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
12、表。(三)税源管理 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首次签订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四)征收管理二、纳税地点三、纳税期限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1. 纳税年度(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3)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1个纳税年度。2. 汇算清缴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3. 终止清算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四、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