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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编第一编 总论总论 第一章 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 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经过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经过 第三节第三节 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第一章第一章 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第一节 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 一、生产社会化与一、生产社会化与“市场失灵市场失灵” 经济法产生和形成独立部门法的社会根源,经济法产生和形成独立部门法的社会根源,在于生产高度社会化引起的社会经济调节机制和在于生产高度社会化引起的社会经济调节机制和现代国家职能的变化,即国家调节机制和国家经现代国家职能的变化,即国家调节机制和国家经
2、济职能的形成和发达。由此产生对于规范国家经济职能的形成和发达。由此产生对于规范国家经济调节的法律部门的需要,经济法于是应运而生。济调节的法律部门的需要,经济法于是应运而生。 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市场三缺陷市场三缺陷市场障碍市场障碍市场机制市场机制的唯利性的唯利性市场调节的被市场调节的被动性和滞后性动性和滞后性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 市场调节的上述三种缺陷后来终于显露并引市场调节的上述三种缺陷后来终于显露并引发了严重后果。这种情况在资本主义国家大致出发了严重后果。这种情况在资本主义国家大致出现在现在19世纪末期,引发原因是世纪末期
3、,引发原因是18世纪世纪60年代首先年代首先发生于英国,发生于英国,19世纪末在法、德、美等国也相继世纪末在法、德、美等国也相继完成的产业革命。完成的产业革命。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 二、国家调节机制与国家经济职能的出现二、国家调节机制与国家经济职能的出现 在市场失灵并由此引起经济和社会其他方面在市场失灵并由此引起经济和社会其他方面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为了改变经济方面的自由放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为了改变经济方面的自由放任主义,能够指望什么力量和机制出来发挥作用任主义,能够指望什么力量和机制出来发挥作用以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呢?这只有国家。国家作以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呢?
4、这只有国家。国家作为全社会的最高代表,它最有权威,最有力量,为全社会的最高代表,它最有权威,最有力量,只有它堪当此任。只有它堪当此任。 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国家调节国家调节三方式三方式国家对市国家对市场强行干预场强行干预国家参与直国家参与直接投资经营接投资经营国家对社会国家对社会经济引导调控经济引导调控 国家介入经济是为了对社会经济进行某种调节,国家介入经济是为了对社会经济进行某种调节,以维护和促进经济结构和运行的协调、稳定和发展,以维护和促进经济结构和运行的协调、稳定和发展,并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这就是国家调节。并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这就是国家调节。 第一节
5、第一节 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 三、法律体系的因变与经济法的产生三、法律体系的因变与经济法的产生 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国家经济调节的产生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国家经济调节的产生是传统国家职能的重大转变,是国家权力的扩张,是传统国家职能的重大转变,是国家权力的扩张,这必须有法律依据和授权,为此需要突破原有法这必须有法律依据和授权,为此需要突破原有法律体系框架,颁布新的法律律体系框架,颁布新的法律 。 另一方面,国家调节也需要相关法律予以规另一方面,国家调节也需要相关法律予以规制和保障。制和保障。 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经济法体系经济法体系三构成三构
6、成市场规制法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调控法宏观调控法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 本节鲜明地展现了这样一条逻辑线索:本节鲜明地展现了这样一条逻辑线索:市场三缺陷市场三缺陷国家调节三方式国家调节三方式经济法体系三构成经济法体系三构成此即人们所称此即人们所称“三三理论三三理论”或或“国家调节说国家调节说”。第一章第一章 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节 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经过 一、早期社会的国家经济管理与立法一、早期社会的国家经济管理与立法 早期社会的国家为调节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早期社会的国家为调节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行的经济调节管理方式很少实
7、行,经济管理尚未行的经济调节管理方式很少实行,经济管理尚未成为国家的一种独立职能。有关经济调节管理立成为国家的一种独立职能。有关经济调节管理立法多系刑法和行政法性质的法律规范,不是现代法多系刑法和行政法性质的法律规范,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更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意义上的经济法,更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经过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经过 二、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二、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一)1919世纪末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世纪末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后 现代经济法的出现阶段。现代经济法的出现阶段。 美国美国1890年颁布年颁布谢尔曼法谢尔曼法
8、,1914年颁布年颁布克莱顿法克莱顿法和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构成了,构成了美国反垄断法的主干。德国美国反垄断法的主干。德国1919年颁布年颁布魏玛宪魏玛宪法法,确认了国家对社会经济的直接干预管理。,确认了国家对社会经济的直接干预管理。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经过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经过 (二)(二)1929192919331933年经济危机至第二次年经济危机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大战后 经济法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的阶段。经济法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的阶段。 凯恩斯主义产生凯恩斯主义产生 罗斯福新政罗斯福新政 希特勒的法西斯独裁统治希特勒的法西斯独裁统治 日本的国家干预日本的
9、国家干预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经过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经过 (三)(三)2020世纪世纪5050年代至年代至8080年代年代 经济法立法体系趋于完备的阶段。经济法立法体系趋于完备的阶段。 特点:特点: 国家经济调节管理职能进一步发达,经济国家经济调节管理职能进一步发达,经济立法进一步加强;立法进一步加强; 经济法立法的非经济因素减弱,经济调节经济法立法的非经济因素减弱,经济调节因素突出;因素突出; 各种经济调节方式综合运用,经济法体系各种经济调节方式综合运用,经济法体系三构成不断完善。三构成不断完善。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经过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经过 (四)(四)2020世纪世
10、纪8080年代至今年代至今 经济法体系趋于更加完善和日益国际趋同化经济法体系趋于更加完善和日益国际趋同化阶段。阶段。 制约经济的非经济因素减少、生产社会化和制约经济的非经济因素减少、生产社会化和国际化趋势加强,导致国家经济调节方式的改进,国际化趋势加强,导致国家经济调节方式的改进,经济宏观调控方面立法地位上升。经济宏观调控方面立法地位上升。 市场国际化市场国际化 国际调节国际调节 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经过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经过 三、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法三、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法 发展中国家关于国家干预和调节经济的立法发展中国家关于国家干预和调节经济的立法也较为发达,经
11、济法事实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较为发达,经济法事实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往往带有行政法色彩,或同行政法难以区别;并往往带有行政法色彩,或同行政法难以区别;并且许多国家无论在立法还是在学术研究上,也不且许多国家无论在立法还是在学术研究上,也不重视去作这种区分。重视去作这种区分。第一章第一章 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节 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 一、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一、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背景和途径背景和途径 经济法作为国家调节社会经济之法,无论在经济法作为国家调节社会经济之法,无论在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其产生和发展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其产生
12、和发展的基本原因都具有一致性,这就是生产社会化和的基本原因都具有一致性,这就是生产社会化和国家调节管理经济职能的出现和发达,但二者依国家调节管理经济职能的出现和发达,但二者依然有所区别:然有所区别:第三节第三节 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生产社会化生产社会化国家经济职能国家经济职能经济法经济法经济自身运行的结果经济自身运行的结果弥补市场缺陷的需要弥补市场缺陷的需要规制国家调节权规制国家调节权保障国家管理权保障国家管理权国家组织经济的需要国家组织经济的需要国家组织实施的结果国家组织实施的结果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第三节第三节 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社
13、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 二、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立法概况二、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立法概况 (一)苏联、东欧国家的经济法(一)苏联、东欧国家的经济法 苏联的经济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时期:苏联的经济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时期: 19171925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19261936年工业化建设时期年工业化建设时期 卫国战争时期卫国战争时期 20世纪世纪50年代中期至年代中期至80年代末经济体制改革时期年代末经济体制改革时期 20世纪世纪90年代后苏联解体和社会制度根本性变革年代后苏联解体和社会制度根本性变革时期时期第三节第三节 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 东欧国家的经济法状
14、况,同苏联大同小异。东欧国家的经济法状况,同苏联大同小异。20世纪世纪80年代末以前,它们的经济法以维护国家年代末以前,它们的经济法以维护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全面管理特别是计划管理和公有制对国民经济的全面管理特别是计划管理和公有制经济为主要任务。经济为主要任务。 捷克斯洛伐克于捷克斯洛伐克于1964年颁布了年颁布了经济法典经济法典,这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的一部经济法典。这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的一部经济法典。第三节第三节 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 (二)中国经济法立法概况(二)中国经济法立法概况 自自20世纪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年代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法就逐渐以一
15、个崭新独立的部门法面貌,立于各法就逐渐以一个崭新独立的部门法面貌,立于各部门法之林,在保障和规制国家调节,促进经济部门法之林,在保障和规制国家调节,促进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方面,发挥着协调、稳定和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重要作用。【复习思考题复习思考题】1. 试论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试论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2. 试论市场、调节机制与法律的同步演变规律。试论市场、调节机制与法律的同步演变规律。3. 简述简述“国家调节说国家调节说”的经济学和法哲学基础。的经济学和法哲学基础。4. 试比较美国同德、日两类经济法发展模式的基本试比较美国同德、日两类经济法发展模式的基本
16、共同点和区别。共同点和区别。5. 试论述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产生发展的背景和途试论述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产生发展的背景和途径的特殊性。径的特殊性。第一编第一编 总论总论 第二章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概念 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第二章第二章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 一、经济法的本质和定义一、经济法的本质和定义 本质:本质:“国家调节国家调节”是经济法的一个显著特是经济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和各种特征的引发点点,也是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和各种特征的引发点和集中体现和集中体现。经济法的其
17、他各种属性和特征都同经济法的其他各种属性和特征都同国家调节相关,并可以从此中引申。国家调节相关,并可以从此中引申。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调整对象任务与作用任务与作用调整国家经济关系调整国家经济关系实现国家经济调节意志实现国家经济调节意志定义:定义:经济法是经济法是,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概念 二、国内外经济法概念诸说二、国内外经济法概念诸说 摩莱里:调整自然产品或人工产品的分配。摩莱里:调整自然产品或人工产品的分配。 德萨米:泛指各种经济方面的法律。德萨米:泛指各种经济方面的法律。 蒲鲁东:政治法和民法的补充和必然产物。蒲
18、鲁东:政治法和民法的补充和必然产物。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概念 现代经济法概念的形成,始于第一次世界现代经济法概念的形成,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德国。当时德国学者提出大战后的德国。当时德国学者提出“战时经济统战时经济统制法制法”一说,之后逐渐产生经济法概念,并广为一说,之后逐渐产生经济法概念,并广为传播。传播。 德国经济法学说传入日本后得到巨大发展,德国经济法学说传入日本后得到巨大发展,产生金泽说、今村说、高田说、丹宗说、正田说产生金泽说、今村说、高田说、丹宗说、正田说等经济法理论。等经济法理论。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概念 英美国家有较为发达的经济法,并且出现英美国家有
19、较为发达的经济法,并且出现较早,但其并不采用经济法的概念,所谓经济法较早,但其并不采用经济法的概念,所谓经济法在他们那里主要指反垄断法等法律。在他们那里主要指反垄断法等法律。 苏联的经济法学说主要有两成分法说、战苏联的经济法学说主要有两成分法说、战前经济法说、战后经济法说、综合部门说、经前经济法说、战后经济法说、综合部门说、经济济行政法说等,影响最大的是战后经济法说,行政法说等,影响最大的是战后经济法说,由拉普捷夫提出。由拉普捷夫提出。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概念 20世纪世纪70年代末,中国法学界开始进行经济年代末,中国法学界开始进行经济法研究,并逐步形成自己的各种经济法概念。法研
20、究,并逐步形成自己的各种经济法概念。 80年代初主要有纵横经济关系说、纵横统年代初主要有纵横经济关系说、纵横统一说、综合说、经济一说、综合说、经济行政法说、学科经济法说行政法说、学科经济法说和国家经济管理关系说。和国家经济管理关系说。 1986年后出现密切联系说或管理协作说。年后出现密切联系说或管理协作说。 1992年后出现经济协调关系说、需要干预年后出现经济协调关系说、需要干预经济说、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关系说、宏观调控经济说、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关系说、宏观调控说、行政隶属关系说等。说、行政隶属关系说等。第二章第二章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一、经
21、济法调整对象的特定性一、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定性 经济法是规范国家经济调节之法,其调整对经济法是规范国家经济调节之法,其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有关主体象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有关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即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之间的社会关系,即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特点: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特点: 发生在国家调节经济过程中,是由国家调发生在国家调节经济过程中,是由国家调节引起的社会关系。节引起的社会关系。 一方主体为国家或代表国家的机关,主体一方主体为国家或代表国家的机关,主体双方具有不平等性。双方具有不平等性。 不
22、是当事人之间完全自愿的协商关系,具不是当事人之间完全自愿的协商关系,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有一定的强制性。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一)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与民间社会经(一)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与民间社会经济关系济关系经济法与民商法经济法与民商法 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同民间社会经济关系相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同民间社会经济关系相比,在主体身份和地位、社会关系的内容、形式比,在主体身份和地位、社会关系的内容、形式和处理原则等,都有显著不同。和处理原则等,都有显著不同。 民商法调整民间社会经济关系,而不能调民商法调整民间社会经济关系,而不能调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经济法调整国家经济调节整国家经济调
23、节关系;经济法调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而不能调整民间社会经济关系。关系,而不能调整民间社会经济关系。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同民法在调整对象上也存在着密切经济法同民法在调整对象上也存在着密切联系和某些交叉。这特别表现在国家直接投资经联系和某些交叉。这特别表现在国家直接投资经营这一领域,当国家投资开办和经营国有企业时,营这一领域,当国家投资开办和经营国有企业时,国家既是经济调节主体,又是投资主体和企业经国家既是经济调节主体,又是投资主体和企业经营管理主体。营管理主体。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二)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与国家行政管(二)国家经济调节关
24、系与国家行政管理关系理关系经济法与行政法经济法与行政法 经济法所调整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也是一种经济法所调整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也是一种国家经济管理关系。国家行政管理中一部分涉及国家经济管理关系。国家行政管理中一部分涉及经济领域,并具有经济性内容,其发生的社会关经济领域,并具有经济性内容,其发生的社会关系也是一种国家经济管理关系。但这与经济法所系也是一种国家经济管理关系。但这与经济法所调整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有所不同。调整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有所不同。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管理方式管理方式管理目的管理目的管理原则管理原则管理内容管理内容侧重角度侧重角度管理主体管理主体维护社会、
25、治安、政治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政治秩序行政命令行政命令命令与服从命令与服从非经济领域和部分经济领域非经济领域和部分经济领域微观管理微观管理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强制干预、参与、促导强制干预、参与、促导宏观管理宏观管理行政、权力、司法机关等行政、权力、司法机关等经济领域经济领域社会总体效率与公平社会总体效率与公平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发展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发展国家行政管理关系国家行政管理关系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二、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和分类二、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和分类 (一)按照国家调节经济的基本方式,(一)按照国家调节经济的基本方式,可分
26、为国家对市场规则关系、国家投资经可分为国家对市场规则关系、国家投资经营关系和宏观引导调控关系营关系和宏观引导调控关系 国家对市场规制关系,是国家运用强制干国家对市场规制关系,是国家运用强制干预性调节方式规制市场,反对市场垄断、不正当预性调节方式规制市场,反对市场垄断、不正当竞争和其他不公平交易行为所发生的国家经济调竞争和其他不公平交易行为所发生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节关系。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国家投资经营关系,是国家参与经济活动,国家投资经营关系,是国家参与经济活动,直接投资经营国有企业或从事其他商业活动过程直接投资经营国有企业或从事其他商业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
27、系。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宏观引导调控关系,是国家运用以指导、宏观引导调控关系,是国家运用以指导、鼓励和必要控制的经济调节方式所发生的社会关鼓励和必要控制的经济调节方式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系。 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二)按照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和任务(二)按照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和任务所主要侧重的方面,可分为经济运行调节所主要侧重的方面,可分为经济运行调节关系与经济结构调节关系关系与经济结构调节关系 调节宏观经济运行,主要是控制国民经济调节宏观经济运行,主要是控制国民经济各种总量增长变化的规模和速度,保障社会总供各种总量增长变化的规模和速度,保障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
28、,防止和克服国民经济停滞、给与总需求的平衡,防止和克服国民经济停滞、过速增长或大起大落。过速增长或大起大落。 调节宏观经济结构主要是协调各产业、各调节宏观经济结构主要是协调各产业、各行业、各地区等之间的发展比例关系。行业、各地区等之间的发展比例关系。 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三)按照社会经济的宏观与微观、总(三)按照社会经济的宏观与微观、总体与局部关系,国家各种经济调节措施引体与局部关系,国家各种经济调节措施引发的社会关系,可以分为宏观经济调节关发的社会关系,可以分为宏观经济调节关系与微观经济管理关系系与微观经济管理关系 宏观经济调节,是指国家对国民经济总体宏观经济调
29、节,是指国家对国民经济总体发展及其经济总量变化进行全局性和综合性的规发展及其经济总量变化进行全局性和综合性的规划、组织、引导、控制和监督。划、组织、引导、控制和监督。 微观经济管理,是指国家对各个具体的市微观经济管理,是指国家对各个具体的市场和企业等基本经济活动单位实行的管理。场和企业等基本经济活动单位实行的管理。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四)按照国家经济调节实施过程各环(四)按照国家经济调节实施过程各环节,可分为经济决策管理关系、组织实施节,可分为经济决策管理关系、组织实施管理关系、对国家经济调节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关系、对国家经济调节过程的监督和对于纠纷与违法的调处关系
30、对于纠纷与违法的调处关系 经济决策管理,是指国家对有关国家机关经济决策管理,是指国家对有关国家机关和人员经济决策权限与责任的划分和监督。它包和人员经济决策权限与责任的划分和监督。它包括经济信息管理、预测管理、目标管理与计划管括经济信息管理、预测管理、目标管理与计划管理等。理等。 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国家的经济决策确定以后,大量的工作是国家的经济决策确定以后,大量的工作是组织实施。它涉及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及其工组织实施。它涉及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公民等社会各主作人员,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公民等社会各主体,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
31、围绕国家的体,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围绕国家的各种经济调节管理活动,发生各种调节与被调节、各种经济调节管理活动,发生各种调节与被调节、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对于国家的经济决策,特别是其组织实施对于国家的经济决策,特别是其组织实施过程,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特别是司法过程,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要实行检查监督,并对其中发生的争议与机关,要实行检查监督,并对其中发生的争议与违法行为进行调解、仲裁和诉讼。肯定和奖励模违法行为进行调解、仲裁和诉讼。肯定和奖励模范遵守执行者,否定和制裁其违反者。在以上过范遵守执
32、行者,否定和制裁其违反者。在以上过程中,有关各方之间发生的关系,也是国家经济程中,有关各方之间发生的关系,也是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内容,属于经济法调整对象范畴。调节关系的内容,属于经济法调整对象范畴。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五)按照经济成分,国家经济调节可分(五)按照经济成分,国家经济调节可分为国家对国有经济的调节管理和对于非国为国家对国有经济的调节管理和对于非国有经济的调节管理有经济的调节管理 对于非国有经济,国家以政权体现者身份对于非国有经济,国家以政权体现者身份实施调节管理。实施调节管理。 对于国有经济,国家以政权和财产所有权对于国有经济,国家以政权和财产所有权人
33、双重身份实施调节管理。人双重身份实施调节管理。 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六)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可分为国内经(六)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可分为国内经济调节关系与涉外经济调节关系济调节关系与涉外经济调节关系 涉外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涉外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对涉外经济的调节是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部分。对涉外经济的调节是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调节的一个重要领域。国家对涉外经济和国内经调节的一个重要领域。国家对涉外经济和国内经济调节管理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都是属于经济济调节管理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都是属于经济法调整对象范围。法调整对象范围。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
34、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三、中国法学界关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三、中国法学界关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主要观点评价主要观点评价 全:全:主张经济法调整一切经济关系。主张经济法调整一切经济关系。 大:大:主张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范围过大,主张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范围过大,把应由别的部门法、特别是民法调整的范围也视把应由别的部门法、特别是民法调整的范围也视为经济法调整对象。为经济法调整对象。 小:小:主张经济法调整对象同各种经济管理关系主张经济法调整对象同各种经济管理关系相关。相关。 无:无:认为经济法并无特有的调整对象。认为经济法并无特有的调整对象。【复习思考题复习思考题】1. 试分析经济法有哪
35、些基本属性?为什么说试分析经济法有哪些基本属性?为什么说“国家国家调节调节”是理解经济法各种基本属性的关键?是理解经济法各种基本属性的关键?2. 经济法的定义是什么?它集中反映经济法哪些本经济法的定义是什么?它集中反映经济法哪些本质属性?质属性?3.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它同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它同民商法、行政法有哪些区别?有哪些区别?4. 简述国内外法学界在经济法调整对象上有哪些主简述国内外法学界在经济法调整对象上有哪些主要观点?你对这些观点有何评论?要观点?你对这些观点有何评论?5. 国内外学者在经济法概念和调整对象上的争论,国内外学者在经济法概念和调整对象上的争论,
36、有哪些主要特点?有哪些主要特点?第一编第一编 总论总论第三章 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基本原则 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理念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理念 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第三章第三章 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基本原则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基本原则第一节 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理念 一、经济法的价值一、经济法的价值 经济法作为法体系中的一个部门法,其价值经济法作为法体系中的一个部门法,其价值同其他部门法价值、一般法的价值有着共性,但同其他部门法价值、一般法的价值有着共性,但又有特殊性。经济法的价值也包含着诸如自由、又有特殊性。经济法的价值也包含着诸如自由、安全、秩序、效率
37、、公平、正义等方面,但其具安全、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方面,但其具体内涵有所不同。体内涵有所不同。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理念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理念 秩序:秩序:这是关于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的秩序;这是关于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的秩序;这是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秩序。这是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秩序。在这种经济法秩序下,个体虽然仍是自由的,享在这种经济法秩序下,个体虽然仍是自由的,享有充分的权利,但不得妨害和损害他人和其他公有充分的权利,但不得妨害和损害他人和其他公众的自由和权利,不得损害社会经济的运行和发众的自由和权利,不得损害社会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展。 第一节第一
38、节 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理念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理念 效率:效率:经济法中的效率主要是指经济效率经济法中的效率主要是指经济效率(经济效益),包括劳动生产效率、经营效率、(经济效益),包括劳动生产效率、经营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利润率等等资源利用效率、利润率等等,并且主要是指社会总并且主要是指社会总体经济效率。体经济效率。 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理念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理念 公平:公平:这里首先是指经济生活的公平这里首先是指经济生活的公平,并且所并且所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社会总体公平要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社会总体公平要求绝大多数个体和团体间必须公平,但不要求所求绝大多数
39、个体和团体间必须公平,但不要求所有个体和团体间都绝对公平。有个体和团体间都绝对公平。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理念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理念 在经济法价值链中,虽然各项价值都很重要,在经济法价值链中,虽然各项价值都很重要,但其中的但其中的效率效率和和公平公平尤其应当予以重视,要通过尤其应当予以重视,要通过经济法的立法和实施,有效地维护社会总体效率,经济法的立法和实施,有效地维护社会总体效率,实现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公平。 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理念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理念 二、经济法的功能二、经济法的功能 由于法律具有利益和权利的分配功能,所以由于法律具有利益和权利的分配功能,
40、所以通过法律的实施才能实现法律内在价值,实现人通过法律的实施才能实现法律内在价值,实现人们预定的那种秩序、自由、安全、效率和公平等们预定的那种秩序、自由、安全、效率和公平等等相结合的价值目标,即理念目标。等相结合的价值目标,即理念目标。 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理念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理念 经济法也是一种利益和权利的分配书,但其经济法也是一种利益和权利的分配书,但其只是在民商法等法律所作的权利分配的基础上,只是在民商法等法律所作的权利分配的基础上,对原有权利安排作出适当调整和再分配。所以,对原有权利安排作出适当调整和再分配。所以,经济法的功能其实是对利益和权利的一种经济法的功能其实是
41、对利益和权利的一种再分配再分配,经济法是利益资源和权利的一种再分配法。经济法是利益资源和权利的一种再分配法。 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理念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理念 三、经济法的理念三、经济法的理念 理念指的是人们对于某种理想的目标模式及理念指的是人们对于某种理想的目标模式及其实现的基本途径和方式的一种信仰、期待和追其实现的基本途径和方式的一种信仰、期待和追求。它包括对于理想目标的憧憬和对于通过某种求。它包括对于理想目标的憧憬和对于通过某种基本途径和方式实现理想目标的信念两层含义。基本途径和方式实现理想目标的信念两层含义。 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理念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理念
42、 经济法理念经济法理念 : 理想目标模式理想目标模式一般是影响社会经济的结一般是影响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行,实现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有构和运行,实现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有时也不排除当权者藉以达到其他政治、军事目的。时也不排除当权者藉以达到其他政治、军事目的。 实现途径实现途径通过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规通过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规范国家调节活动。范国家调节活动。 第三章第三章 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基本原则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基本原则第二节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经济法原则的基本特征和确立依据一、经济法原则的基本特征和确立依据基本基本特征特征普遍普遍适用性适用性抽象性抽象性可操可操作性作性稳
43、定性稳定性特定性特定性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原则的确立既受到经济法的应有价值、经济法原则的确立既受到经济法的应有价值、功能及对于经济法的应有理念的制约,也受到现功能及对于经济法的应有理念的制约,也受到现实中人们(立法者)对于经济法价值、功能的把实中人们(立法者)对于经济法价值、功能的把握及人们实际形成的理念等的影响,还要受到各握及人们实际形成的理念等的影响,还要受到各国宪法和宪法原则的制约。国宪法和宪法原则的制约。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二、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和要求二、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和要求 经济法价值、功能和理念的特点在于社会经经
44、济法价值、功能和理念的特点在于社会经济效率和社会经济公平(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济效率和社会经济公平(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经济正义等)。这一特点决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经济正义等)。这一特点决定了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定了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基本内容是:维护和促进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总体效率和社会公平。社会经济总体效率和社会公平。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维护社会经济总体效率和社会公平应考量的维护社会经济总体效率和社会公平应考量的两个层次:两个层次: 应当充分尊重和维护各个体(企业、个人)应当充分尊重和维护各个体(企业、个人)的经济权利和自由,维护各个体的经济
45、效率和公的经济权利和自由,维护各个体的经济效率和公平;国家调节及经济法不得随意侵害各个体正当平;国家调节及经济法不得随意侵害各个体正当的经济效率和他们间的公平。的经济效率和他们间的公平。 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所规范的国家调节只是在下列情况下经济法所规范的国家调节只是在下列情况下才可以、也应当对有关个体的经济效率和有关个才可以、也应当对有关个体的经济效率和有关个体间的体间的“公平公平”进行必要规制和调整:某些个体进行必要规制和调整:某些个体经济效率妨害或可能妨害社会公众、社会总体经经济效率妨害或可能妨害社会公众、社会总体经济效率,个体间公平(形式公平)妨害或可能
46、妨济效率,个体间公平(形式公平)妨害或可能妨害社会实质公平;并且上述该种妨害和冲突单靠害社会实质公平;并且上述该种妨害和冲突单靠市场和民间社会自身无法排除和解决,必须由国市场和民间社会自身无法排除和解决,必须由国家予以调节。家予以调节。【复习思考题复习思考题】1 试述经济法价值的主要特点。试述经济法价值的主要特点。2 何谓经济法理念?经济法理念同经济法价值之何谓经济法理念?经济法理念同经济法价值之 间是什么关系?间是什么关系?3 如何理解经济法的权利再分配功能。如何理解经济法的权利再分配功能。4 经济法应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贯彻经济法基经济法应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贯彻经济法基本原则需要注意什么
47、问题?本原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第一编第一编 总论总论第四章 经济法法律关系 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法律关系主体经济法法律关系主体 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经济法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 第三节第三节 经济法法律关系客体经济法法律关系客体第四章第四章 经济法法律关系经济法法律关系第一节 经济法法律关系主体 一、经济法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构成一、经济法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构成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因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因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而发生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这种社会关系经由经发生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这种社会关系经由经济法调整,便形成经济法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济法调整,便形成经济
48、法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可以称之为系可以称之为“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法律关系主体经济法法律关系主体 经济法法律关系的特征经济法法律关系的特征 : 它是在国家经济调节活动中发生的有关主它是在国家经济调节活动中发生的有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它是由经济法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受经它是由经济法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法保护。济法保护。 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法律关系主体经济法法律关系主体 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如果从其逻辑结构上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如果从其逻辑结构上分析,其内部都包含着固定的、必不可少的分析,其内部都包含着固定的、必不可少的一
49、些一些基本构成要素基本构成要素主体主体内容内容客体客体。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法律关系主体经济法法律关系主体 二、经济法主体的概念、分类与特点二、经济法主体的概念、分类与特点 经济法法律关系主体,简称经济法主体,是经济法法律关系主体,简称经济法主体,是指受经济法调整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参加者即指受经济法调整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参加者即当事人,是国家经济调节管理活动中权利义务的当事人,是国家经济调节管理活动中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承受者。 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法律关系主体经济法法律关系主体按主体在国家经济调节按主体在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中所处的基本地位关系中所处的基本地位 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主体国家经济
50、调节(管理)主体 被调节(管理)主体被调节(管理)主体 分类:分类:按各主体所处国家按各主体所处国家经济调节管理环节经济调节管理环节 最高经济最高经济调节管理主体调节管理主体 中层调节管理主体中层调节管理主体 基本被调节基本被调节(被管理)主体(被管理)主体 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法律关系主体经济法法律关系主体按各主体参加国家经济调节按各主体参加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经常性或专门性与否关系的经常性或专门性与否 经常性或专门性主体经常性或专门性主体 非经常性或非专门性主体非经常性或非专门性主体 按国家经济调节按国家经济调节管理的职能分工管理的职能分工 综合经济综合经济调节管理主体调节管理主体 各职能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