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版.pdf

上传人:Che****ry 文档编号:14521299 上传时间:2022-05-05 格式:PDF 页数:31 大小:366.9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年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版.pdf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2022年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版.pdf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2年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版.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版.pdf(3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版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1、0、1 为加强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设计、 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与法制化,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与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南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规定 ,结合南阳实际制定本规定,作为规划审批的操作规范。1、0、2 本规定适用于南阳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编制、规划管理与各项建设活动(包括地上、地下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 ,临时建设工程等 )。居民与村民自建住房 ,另按有关规定执行。1、0、3 各类工程建设应采用南阳独立平

2、面坐标系与1985 国家高程基准。1、0、4 已批准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控制性单元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以控规为依据。第二章用地管理第一节城市用地分类及适建范围2、1、1 城市用地按其主要用途与功能分区的分类基本原则,依照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5037-2011) ,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1 页,共 31 页 - - - - - - - - - - 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版城市建设用地分为大类、中类与小类三个层次,其中大类 8 类、中类35 类、小类 42

3、 类。2、1、2 各类建设用地性质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控规等各项规划;未编制控规地区建设用地性质与适建范围 ,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与拟建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区域基础设施的条件及土地使用兼容性具体核定。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的,应先按规定程序与审批权限调整规划,经批准后执行。第二节建设用地控制2、2、1 建设用地红线图一般应在1:1000 或 1:500 现状地形图上绘制 (特殊情况可采用其她比例尺的地形图)。图上应根据需要绘制规划用地范围线、拆迁范围线、道路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黄线等,应用坐标标注。2、 2、 2 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界线的划定应当考虑城市

4、规划要求、土地权属权限、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有关技术规范等因素综合确定,以现状实测地形图为依据。2、2、3 建设项目的规划用地总面积包括建设项目实际(使用)用地面积与相邻道路、绿地、广场、管线走廊等用地面积,各部分用地面积应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明确。凡用地单位征用相邻已修建城市道路或未修建的城市规划道路,需同时代征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一半范围的土地 (国土主管部门函告已征用的除外),作为开拓道路及敷设市政工程管线用地 ;若用地临道路交通广场、河道绿地、街头绿地、道路景观绿地等 ,需一并代征 ,作为相应市政基础设施等用地。建设项目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等规划技术指标计算按实际(使用)建设用地面积(不含代

5、征土地面积 )计算。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2 页,共 31 页 - - - - - - - - - - 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版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计算单位为平方米,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2、2、4 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应依据已经批准的控规确定。尚未编制控规的 ,经市规划主管部门研究 ,报市政府批准后 ,确定规划条件。2、2、5 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与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城市总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进行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因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环保

6、、公共卫生与公共交通等原因需要单独设置的项目或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可依据有关专项规划或经市规划主管部门研究 ,报市政府批准后 ,方可在城市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实施规划许可。2、2、6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应满足以下要求: 1、建设项目应符合城市规划总体布局; 2、建设项目应与城市交通、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市政、消防、防灾等规划衔接与协调 ; 3、建设项目的配套设施应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衔接与协调 ; 4、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其她规划要求。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3 页,共

7、31 页 - - - - - - - - - - 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版2、2、7 城市已建成区以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工业、仓储与综合批发市场等用地 ,应按规划进行调整 ,搬迁后的用地应根据总规或控规的要求统一开发建设。严格控制教育、医疗、公用设施、绿地广场、道路与交通设施等用地改变用地性质用于其她经营性项目建设。大、中专学校及职业学校外迁后 ,其用地应优先安排中、小学等教育项目(经省、市政府批准的特殊情况除外 )。医院、学校周边的可利用建设用地,应优先保证医院、学校扩建使用。2、2、8 旧城改造或新区开发,都应结合周边用地实际情况,坚持统一规划、集中成片开发改造的原则,开发地块建设用

8、地面积低于表 2-1 规定的,原则上不予审批。零散开发的小块地块由土地储备中心统一整合开发或优先作为绿地、公用设施用地等用途。开发地块建设用地面积下限值() 表 2-1 建设项目类型居住(商住 )类建筑商业类建筑办公类建筑工业、仓储类建筑用地面积下限值() 旧城改造新区开发10000 20000 6000 3000 3000 备注表内用地面积指项目实际使用用地面积,不含代征用地。开发地块建设用地未达到表2-1 规定值的 ,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在符合本规定的相关要求,且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情况下,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准 ,报市政府审批后可予以规划许可。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9、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4 页,共 31 页 - - - - - - - - - - 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版第三节地下空间利用2、3、1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实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 ,充分考虑应急防灾、人民防空与国防建设等需要,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结合。2、3、2 城市可用地下公共空间资源主要为:广场、绿地、公园、城市道路等公共用地的下部空间;建筑物地下室 ,非文物古迹与非重要保护建筑的下部空间 ;地下轨道交通线及站点 ;地下人防工程设施。2、3、3 城市规划区内的地下

10、文物埋藏区、大型垃圾填埋场、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以及由于地下空间利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或导致生态环境恶化的地区禁止进行地下空间开发。2、3、4 涉及军事、文物保护、人防工程、市政基础设施、河道、环保与地质条件等的地下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3、5 利用地下空间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地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 ,应当向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结建项目应当与地表建设项目一并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许可。2、3、6 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地下空间利用规划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 ,提出地下空间使用性质、水平投影范围、垂直空间范围、建筑规模、出入口位置等规划设计条件。精

11、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5 页,共 31 页 - - - - - - - - - - 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版2、3、7 利用地下空间进行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提出的设置要求 ,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总平面设计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总平面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地下空间利用总体规划要求。2、3、8 结建项目建设用地面积大于2 万平方米、单建项目建设用地面积大于 1 万平方米 ,或者建设用地位置特别重要的,应当编制地下空间修建性详细规划;其她地下建设项目应当编制地下建设项

12、目总平面设计方案。结建项目应当与地表建设项目一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总平面设计方案。2、3、9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应当明确地下空间使用性质、水平投影范围、垂直空间范围、建设规模、公建配套要求、出入口、通风口与排水口的设置要求等内容。2、3、10 地下空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应当明确地下建(构)筑物水平投影坐标、 竖向高程、水平投影最大面积、 建筑面积、使用功能、公共通道、出入口的位置、 地下空间之间的连通要求以及工程管线综合管沟、专项工程管线敷设规划要求等内容。2、3、11 地下空间的利用应以地下公共交通设施、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为主 ,适度发展地下公共服务设施。地下空间的利用不得用于下列用途

13、 (法律特别规定的除外 ):居住功能类建设项目 ,幼儿园、 学校等教育设施 ,不利于人流疏散的大型公共设施,污染环境与劳动密集型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6 页,共 31 页 - - - - - - - - - - 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版的工业项目 ,地质条件不允许的建设项目以及其她不宜在地下空间建设的项目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3、12 有利用地下空间的建设项目应规划预留临路地下空间接口 ,以便今后连成一个整体。2、3、13 市规划主管部门对地下空间信息实

14、行动态管理。地下建设项目竣工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她设施报废的,建设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向市规划主管部门提交信息数据、图纸、资料等归档。第四节绿地管理2、4、1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 放 空 间 ,必 须 按 照 城 市 用 地分 类 与 规划 建 设 用 地 标准 (GB50137-2011)、公园设计规范 (CJJ48-92) 等的要求 ,依据总规与控规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与管理。2、4、2 城市绿线内的土地 ,不得改作她用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2、4、3 居住区绿地、单位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要达到以下指标 :

15、 1、居住区绿地占居住区总用地比率不低于35。2、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率一般不低于30,其中: 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设施、部队用地等一般不小于 35; 旅游设施用地一般不小于40%; 交通枢纽、商业中心用地等一般不小于20; 工业、物流仓储用地一般不大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业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7 页,共 31 页 - - - - - - - - - - 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版用地项目应根据国家标准设立防护林带。属于旧城区改造区域

16、项目的,可对本条规定的指标适当降低,但最多不能大于 5 个百分点。2、4、4 居住区内的公共绿地 ,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布局形式,设置相应的中心绿地 ,以及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与其她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等。2、4、5 沿城市内河 (不包括白河城区段 )两侧设沿河绿化带宽度(含防洪通道 )一般不小于20 米,沿总规保留的水沟 (渠)两侧设沿河绿化带宽度 (含防洪通道 )一般不小于 15 米。第三章建筑管理第一节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3、1、1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在控规覆盖的区域 ,其建筑容量指标按控规确定。3、1、2 尚无批准的控规时 ,建设用地面积大于 (含)2 万平方米的

17、地块 ,应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确定建筑容量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小于2 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 ,在用地性质符合总体规划的基础上 ,按表 3-1 确定建筑容量指标编制规划设计方案: 各类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控制指标参数表 3-1控制指标建筑层数容积率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住宅类建筑24 米以下1、5 25 35 24-50米1、8 22 35 50-80米2、2 20 35 80-100米3、5 18 35 商务、办公类建筑24 米以下2、5 45 30 24-50米3、5 40 30 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18、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8 页,共 31 页 - - - - - - - - - - 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版3、1、3 在项目单位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已达到或超出原审批文件规定的或表3-1 规定值的 ,不得进行扩建、加层。3、1、4、1 居住区配套公建的项目配建指标,应以表 3-2 规定的千人总指标与分类指标控制,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在使用时可根据选用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与规划用地四周的设施条件,对配建项目进行合理的归并、调整 ,但不应少于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应配建项目与千人总指标 ;当规划用地内的居住人口规模界于组团与小区之间或小区与居

19、住区之间时,除配建下一级应配建的项目外,还应根据所增人数及规划用地周围的设施条件,增配高一级的有关项目及增加有关指标。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千人 )参数表 3-2居住区小区组团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用地面积总指标16683293 (22284213) 21725559 (27626329) 9682397 (13382977) 10913835 (14914585) 362856 (7031356) 4881058 (8681578) 其教育6001200 10002400 3301200 7002400 160400 300500 50-80米4、5 35 30 80-1

20、00米5 30 30 商业类建筑24 米以下3、5 45 20 24 米以上5、5 40 20 备注1、容积率、建筑密度为上限指标,绿地率为下限指标; 2、混合用地在符合相关规范的基础上,由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应按照相关政策执行(根据现状建筑与公建单位的情况 ,容积率一般不大于5)。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9 页,共 31 页 - - - - - - - - - - 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版中医疗卫生 (含门诊 ) 7

21、8198 (178398) 138378 (298548) 3898 78228 620 1240 文体125245 225645 4575 65105 1824 4060 商业服务700910 600940 450570 100600 150370 100400 社区服务59464 76668 59292 76328 1932 1628 金融邮电 (含银行、邮电局) 2030 (6080) 2550 1622 2234 - - 市政公用 (含居民存车处 ) 40150 (460820) 70360 (500960) 30140 (400720) 50140 (450760) 910 (350

22、510) 2030 (400550) 行政管理及其它4696 3772 - - - - 备注1、居住区级指标含小区与组团级指标,小区级含组团级指标,不能重复计算 ; 2、教育类指标为配套幼儿园等;不含中、小学用地,中、小学应独立建设; 3、临城市道路设置对外开放公厕; 4、旧区改造与城市边缘的居住区,其配建项目与千人总指标可酌情减少,但不得低于相关指标的70% 。3、1、4、2 居住人口规模达到小区级以上的居住用地,社区服务配建指标应增加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其房屋建筑面积指标符合表 3-3 的规定。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房屋建筑面积指标参数表 3 3 类别社区人口规模 (人) 建筑面积 (

23、M2) 平均使用面积系数一类30000 50000 1600 0、65 二类15000 29999 1085 0、65 三类10000 14999 750 0、65 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10 页,共 31 页 - - - - - - - - - - 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版3、1、5 工业、仓储物流用地项目建筑容量指标应符合国家、省规定控制指标参数的规定,若有变化时 ,依新指标参数为准。第二节建筑间距3、2、1 建筑间距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环保、节

24、能、管线敷设、国家安全、建筑保护、视觉卫生以及土地合理利用等因素。3、2、2 住宅建筑间距应符合不低于大寒日日照2 小时的标准要求。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 小时的标准要求 ;旧区改造项目以外住宅建筑日照也不应小于 2 小时。项目内住宅建筑间距除满足以上日照标准要求,并应符合以下规定要求 : (一)多、低层住宅间距1、多、低层住宅建筑平行布置主朝向为南北向 ,南侧为多层时 ,最小控制距离为20 米;南侧为低层时 ,最小控制距离为 9 米。主朝向为东西向 ,主朝向一侧为多层时 ,最小控制距离为15 米;主朝向一侧为低层时 ,最小控制距离为6 米。2、多、

25、低层住宅建筑垂直布置山墙宽度小于等于16 米时,最小控制距离为6 米;超过 16 米时,其控制间距按平行的要求控制。3、多、低层住宅建筑并列布置的间距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11 页,共 31 页 - - - - - - - - - - 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版山墙最小控制间距多层为6 米,低层为 4、5 米,并应同时满足消防及通道的要求。4、多、低层住宅对角布置时 ,其对角最小控制距离按并列布置间距控制。(二)高层住宅与高、多、低层住宅的间距1、高层住宅与多、 低层住宅平

26、行布置 ,主朝向为南北向时 ,高层住宅位于南侧 ,其最小控制距离按高层住宅与高层住宅平行布置规定控制;高层住宅位于北侧 ,其最小控制距离为20 米。2、高层住宅与高层住宅平行布置时最小控制距离应满足本条规定的日照要求。3、高层住宅与高、多、低层住宅并列、垂直、对角布置时最小控制距离均不得小于13 米,同时兼顾景观设计要求。4、高层住宅与多、低层住宅对角布置时,对角最小控制距离按并列布置间距控制。项目若分期建设 ,则按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设计方案计算控制间距 ,分期建设的建筑物必须与已审批的设计方案一致。3、2、3 建筑的端墙间同时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建筑之间间距应考虑视线干扰因素 ,低层与多

27、层之间不得小于8 米;中高层与低层、多层之间不得小于 15 米;高层住宅建筑之间控制距离不得小于18 米。3、2、4 医院病房楼、休 (疗)养院住宿楼的生活用房与大、中、小学教学楼及幼儿园、 托儿所的生活用房与教学用房的间距应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与行业相关专业要求进行控制。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12 页,共 31 页 - - - - - - - - - - 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版3、2、5 非住宅建筑与住宅建筑的间距,以住宅建筑为主体 ,其最小控制间距参照第3、2、2 条

28、执行。3、 2、 6 其她非住宅建筑间的间距应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3、2、7 建筑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的间距: 1、当两栋建筑夹角小于等于45 度时,其最小间距按平行布置的间距要求控制。2、当两栋建筑夹角大于45 度时,其最小间距按垂直布置的间距要求控制。3、2、8 当相邻建筑所处场地有地形高差时,其建筑间距要求应增加(或减去)地形相对高差。3、2、9 住宅建筑底层为商业、车库等非住宅用房时,日照影响分析以最低住宅层的窗底标高为基准。3、2、10 住宅及文教卫生类建筑在满足以上规定的建筑间距前提下,必须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并满足日照要求。日照分析报告应包括建设用地周边建筑 (包括拟建、已建

29、、正在建设与已经规划许可的建筑)的遮挡与被遮挡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而产生不良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应对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编制日照分析报告的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3、2、11 本章规定以外的建筑类型与布置形式的建筑间距由市规划主管部门具体核定。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13 页,共 31 页 - - - - - - - - - - 南

30、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版第三节建筑退让3、3、1 沿建设用地边界线 (或称用地红线 )、城市道路、公路、河道、山体、铁路两侧以及工程管线保护区周边的建筑物,其建筑控制线退让距离除符合消防、 抗震、防灾、防汛与交通安全、 景观绿化、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规定。3、3、2 凡已经批准的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建筑退让按已批规划执行 ;历史风貌地区对保持原有街道空间延续性有保护与限制要求的,建筑退让按其保护规划要求执行。3、3、3 住宅建筑沿建设用地边界建筑控制线按以下要求退让距离。东、西边界时 ,多层以下建筑不小于6 米、高层建筑不小于10米的距离控制 ;南、北

31、边界时 ,多层以下建筑不小于10 米、高层建筑不小于 20 米的距离控制 ;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 1、 地块周边已有建筑物的 ,建筑控制线小于建筑间距要求的,按建筑间距的要求控制建筑退让距离。2、建筑控制线及其她规划控制线,均以最近距离计算建筑退让距离。3、各控制线同时控制时 ,应满足最大退让距离要求。3、3、4 住宅建筑沿建设用地相邻地界外的建设项目为文、教、卫建筑或其她非住宅建筑或公共绿地的,建筑控制线同时满足消防安全与相应规范规定的建筑间距要求。3、3、5 非住宅建筑沿建设用地边界建筑控制线,应以满足消防安全与行业相关专业要求进行控制;界外为住宅建筑或有特殊要求的非住宅建筑 ,应同时满足

32、本规定第3、2、2、3、2、4 条的有关要求。3、3、6 沿城市道路两侧的一般民用建筑建筑物后退让道路规划红线的最小控制距离不得小于表3-4 所列要求。临城市道路建设营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14 页,共 31 页 - - - - - - - - - - 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版业门面的建筑物后退让道路规划红线需再增加20 米。民用建筑后退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最小距离表 3-4 道路红线宽度 L(米) L60 60L40 40L20 L20 建筑层数多层高层多层高层多层高层多层

33、高层主体裙房主体裙房主体裙房主体裙房后 退 距 离(米) 20 25 20 15 20 15 10 15 10 5 10 5 备注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两侧设有绿化景观带的,建筑应后退绿化景观带5 米以上 ,同时还应满足停车要求。3、3、7 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工业厂房、物流仓库等建筑物、构筑物,其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最小控制距离不得小于表3-5 所列要求。工业厂房、物流仓库等建筑后退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最小距离表 3-5 道路红线宽度 L(米) L60 60 L40 40 L20 L20 建筑高度24 米以下(含 24 米) 24 米以上24 米以下(含 24 米) 24 米以上24 米以下(含 24

34、米) 24 米以上24 米以下(含 24 米) 24 米以上后退距离(米) 8 10 5 8 3 5 3 3 备注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两侧设有绿化景观带或隔离带的,建筑应后退绿化带3 米以上。3、3、8 建筑沿建设用地边界建筑控制线按以下要求退让距离。高度在 8 米以下建筑按不小于3 米的距离控制 ;高度在 9 米以上、 18米以下建筑按不小于5 米的距离控制 ;高度在 19 米以上建筑按不小于8 米的距离控制 ;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 1、界外为住宅建筑或有特殊要求的非住宅建筑,除应满足上表退界距离规定外 ,应同时满足本规定第3、2、2、3、2、4 条的有关要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35、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15 页,共 31 页 - - - - - - - - - - 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版求。2、建筑控制线及其她规划控制线,均以最近距离计算建筑退距。3、退让距离必须满足消防要求。3、3、9 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博物馆、大型商场、宾馆、较大公共建筑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建筑物,其后退道路规划红线距离应满足停车、人流集散的要求,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 ,一般不小于 30 米,并应留出停车或回车场地。3、3、10 一般民用建筑项目建筑物的地下部分或单独建设的地下建

36、筑物退让道路红线或用地边界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 米;有相邻建筑物时 ,退让用地边界最小距离不得小于9 米;有特定要求的地区除外。工业厂房、物流仓库项目建筑物的地下部分或单独建设的地下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或用地边界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 米;有特定要求的地区除外。其她地下构筑物 (市政公用管井、管沟除外)退让城市快速路、主干道绿化景观带的净距不得小于5 米;退让城市次干道以下道路红线或用地红线不得小于3 米,且不得影响道路结构与管道敷设。3、3、11 沿铁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应符合以下规定: 1、总体规划确定沿铁路两侧设有绿化隔离带的,两侧建筑物距绿化隔离带距离应不小于5 米;未设有绿化隔离带

37、的 ,按下列要求退让 : 高速铁路两侧建筑与最外侧轨道中心线距离应不小于50 米; 铁路干线两侧建筑与最外侧轨道中心线距离应不小于20 米; 铁路支线、专用线两侧建筑与最外侧轨道中心线距离应不小于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16 页,共 31 页 - - - - - - - - - - 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版15 米; 铁路两侧围墙与最外侧轨道中心线距离应不小于10 米,围墙高度应不大于 3 米。2、在铁路两侧修建高层建筑、高大构筑物(如水塔、烟囱等 )、可能危及铁路运输安全

38、的危险品仓库与厂房与轨道的距离须经论证并按铁路等相关规范规定审核审批。3、在铁路道口附近进行建设的,须符合铁路道口管理的有关规定。3、3、12 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控制线退让道路规划红线距离应按转角处道路红线切点连线的垂直距离L 进行退让控制 ,并按表3-6 执行。建筑后退城市道路交叉口距离参数表 3-6道路红线宽度 L(米)L6060L4040 L20L20建筑层数多层高层多层高层多层高层多层高层主体裙房主体裙房主体裙房主体裙房后退距离(米)25302520252015201515备注两条不同宽度道路相交叉,退让按较宽道路标准执行。3、3、13 工业厂房、物流仓库等建 (构)筑物的建筑控制线

39、退让道路红线切点连线的垂直距离:建筑物高度在 24 米以下不小于 10 米;建筑物高度在 24 米以上不小于 12 米。3、3、14 围墙退规划道路 (绿带)红线不少于1 米,大门退规划道路(绿带)红线不少于6 米,规划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退红线距离可适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17 页,共 31 页 - - - - - - - - - - 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版当调整。3、3、15 沿城市内河两侧的建筑物退相邻绿化带距离不小于8米;沿规划保留水沟 (渠)两侧的建筑物退相邻绿化

40、带距离不小于5 米。3、3、16 旧城区及传统商业街两侧的建筑在满足消防、交通、管线敷设前提下 ,退让道路规划红线距离由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依据详细规划确定。3、3、17 在其她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建筑物的主体与裙房退让道路规划红线距离可保持一致。第四节建筑高度控制3、4、1 建筑物高度除须符合日照、建筑间距、消防、抗震、公共空间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外,并应符合卫生与景观相关规定。3、4、2 编制控规或城市设计的 ,按已批准的控规或城市设计建筑高度控制。3、4、3 城市规划区内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与历史建筑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与风貌协调区建筑高度的控制应符合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与文物保

41、护的有关规定。3、4、4 市规划主管部门应依据航空管理部门提供的城市规划区内净空障碍物限制面的平面、 斜面与净空控制范围图及相关文件进行净空控制。凡在机场净空保护范围内,新建或改建建 (构)筑物的高度必须符合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规定的净空保护要求。高度控制以机场所在地地面高程为计算标准。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18 页,共 31 页 - - - - - - - - - - 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版3、4、5 电台、电信信号发射塔、气象站、雷达站、微波通道、卫星地面站、军事工程

42、等周围建筑与涉及公共安全的建筑物等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设施,当其处在各种技术作业控制区范围内时,其附近规划用地内建筑高度、 建筑形式与距离均应符合限高要求或其她有关规定。第五节停车设施配建3、5、1 居住区内宜采用地下车库,配套公共建筑应独立设置临时停车位 ,其车位数量均不得低于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参数表3-7 的规定。3、5、2 城市规划区内的办公、商业、宾馆、医院、专业市场等公共建设项目必须配建与其规模相应的机动车停车场(库),停车场(库)配建标准不得低于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参数表3-7 的规定 ,采用地下停车时 ,应保证室外停车位的数量不得低于核定配建停车位数的 30%,并符合

43、相关专业规范。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参数表 3-7居住区配套公建停车配建项目单 位机动车自行 (电动 )车备注公共中心车位 /100 建筑面积0、5 7、5商业中心车位 /100 营业面积0、5 7、5集贸市场车位 /100 营业场地0、4 7、5饮食店车位 /100 营业面积0、5 3、5医疗诊所车位 /100 建筑面积0、3 1、5住宅停车商品住房车位 /户1、0-1 、52保障性住房车位 /户0、52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19 页,共 31 页 - - - - - - -

44、 - - - 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版城市公共停车位配建中、高档宾馆车位 / 客房0、30、6涉外宾馆普通宾馆 (快捷 )车位 / 客房0、20、4接待国内旅客市属行政办公车位 /100m2建筑面积0、85非市属行政办公车位 /100m2建筑面积0、56金融、贸易设施车位 /100m2建筑面积0、55饭店、酒家车位 /100m2建筑面积2、54市场车位 /100m2建筑面积0、38商业场所车位 /100m2建筑面积110大型影、剧院车位 / 百座520一般影 (视)厅车位 / 百座315体育馆车位 / 百座2、5-3 、020座位数 4000体育馆车位 / 百座2、0-2 、520座位

45、数 15000体育场车位 / 百座2、0-2 、515人数 15000 会议中心车位 / 百座525博物、图书、展览馆、车位 /100m2建筑面积1、55文化活动中心车位 /100m2建筑面积1 10 市、区级综合医院车位 /100m2建筑面积23其她医院、诊疗所车位 /100m2建筑面积0、32大中专院校车位 /百学生0、5 20 中学车位 /百学生0、3 50 小学车位 /百学生0、3 5 风景名胜旅游区市区车位 /每公顷游览面积220郊区车位 /每公顷游览面积315车位 /每公顷游览面积城市公园车位 /每公顷游览面积660火车站车位 /高峰日每千旅客36长途汽车站车位 /高峰日每千旅客2

46、 6 公交枢扭站车位 /高峰日每千旅客1 15 工业厂房区车位 /100 m2建筑面0、32仓储用地车位 /100m2建筑面积0、1 0、5 备注1、本表机动车停车位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表示; 第六节 临时建设管理3、6、1 临时建设工程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20 页,共 31 页 - - - - - - - - - - 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版(一) 建筑层数必须控制在二层以下(含二层 ),高度不得超过 8 米。(二) 临时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范及相关

47、技术规定执行;如在市区旧区执行有困难的 ,在不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条件下,可以由市规划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其建筑间距、 高度等,建设单位 (个人)应当与有直接影响的相邻方达成协议。(三) 沿城市重要道路的临时建设不得影响城市景观,且不得利用沿街的底层作商业用房与其她营利性设施。3、6、2 除建设工程施工需要或急需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以外,严格控制临时建设用地 ,临时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 禁止在城市近期建设用地内安排临时建设用地。(二) 禁止在城市公共绿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河道蓝线范围、教育用地、城市道路红线内安排与其所在用地性质无关的临时建设用地。(三) 历史遗址、优秀近代建筑、文物保

48、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范围内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保护区范围内,以及城市规划保留的街区内的临时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3、6、3 任何单位 (个人)不得改变临时建设用地规划性质与临时建设工程的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 ,必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改变使用性质。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得转让、买卖。临时建设用地不得出让、转让或租赁 ,并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3、6、4 临时建设用地、临时建设工程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期满后建设单位 (个人)必须自行将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恢复原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49、- - - - - - -第 21 页,共 31 页 - - - - - - - - - - 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版状。 确需延长使用的 ,应在期满前 60 天内向原批准机关申请延期,申请延期以一次为限 ,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一宗建设项目只能延期一次。第四章城市道路交通管理4、0、1 各级公路进入城市规划区即成为城市道路的组成部分,其布局与设计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4、0、2 新建、改建、扩建下列建设项目应当进行交通影响分析评价 : 一、 控制性详细规划 (或用地规划 )审查阶段需要进行交通影响分析的范围 : (一)南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50、容积率大于3、5 的居住类项目 ,容积率大于 4、0的商业开发项目均应进行交通基础设施专项分析。(二)控制性详细规划 (或用地规划 )确定的强制性控制指标依法进行修改时 ,需重新进行交通影响分析。(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项目,应在建设项目选址阶段进行交通影响分析 : (1)项目建设规模达到报建阶段启动阈值3 倍以上 ; (2)单独报建的学校类建设项目; (3)交通生成量大的交通类建设项目; (4)混合类的建设项目 ,其总建筑面积或指标达到项目所含建设项目分类中任一类的启动阈值; 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高考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